杭州市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 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招标公告(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2026)



[招标文件]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A330101006028045100123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

项目代码:

2510-330000-04-Y1-000267

标段(包)名称:

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

标段(包)编号:

A3301010060280451001231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1-89900981

电话:0571-8672756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09 16: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14 16:00:00

信息来源: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134150958899052670.pdf

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说明一、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24〕137号)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二、《招标文件》共分六章。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浙江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编制而成,“投标人须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正文”组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正文”主要的内容补充、约定、细化、摘要。四、“评标办法”参考《浙江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编制。五、“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国科发政〔2018〕265号)第7部分“技术咨询合同”,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行政监督部门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附表四问题的澄清附表五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总则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咨询合同附件1廉政合同格式附件2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六、技术建议书七、诚信投标承诺函八、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报价清单(一)报价清单说明(二)报价清单-3-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一章招标公告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已列入《浙江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交[2021]61号)储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2.2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1)项目概况: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桐庐县,距杭州市约110公里,为现有富春江船闸的复线工程,位于富春江水电站的右岸。二线船闸拟按Ⅱ级标准建设,满足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同步建设双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和连接航道,运营管理用房、锚泊区、闸首桥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和附属设施等。根据初步方案研究提出了两种方案:闸隧方案和明挖方案。匡算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设计船闸年双向过闸货运量通过能力7000万吨以上。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LZ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第一阶段:通过基本资料分析,结合本工程技术要求,开展工程推荐方案和比选方案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及防洪影响评价工作,提交两方案论证及评价的初步结论,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提供专业支撑。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成果,针对推荐方案深化以下两方面工作:(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简要概述水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明确水工程建设的任务、规模及其在防洪、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等结论意见;提出水工程在建设任务、规模、选址等方面深入论证的意见和建议;(2)防洪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引起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岸)河其他水工程安全等影响,提出有效的防治与补偿措施,包括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和功能补救措施。2.4服务期:自本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施工许可之日止。-5-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系统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水利水电,同时在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开通服务,具体办理事项及流程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用户CA办理及服务开通操作指南》,并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领域上线运行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对于未取得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通过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CA互认共享APP目录中任一套数字证书及其APP载体,在任一参与互认平台完成办理后,即可在全部参与互认平台使用,具体办法和流程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领域上线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https://hzctc.hangzhou.gov.cn/art/2023/3/14/art_1229533463_5996.html)。CA互认共享APP提供的CA数字证书可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杭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扫码登录、扫码加密、扫码解密和扫码签章等操作”。4.5潜在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网上提疑”栏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交澄清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在“电子交-6-易平台”上发布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招标人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月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5.4是否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是,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6.行政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71-85129676。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邮政编码:310012联系人:臧女士电话:0571-89900981电子邮箱:zangying19@163.com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邮政编码:310014联系人:赵精莉电话:0571-86727563-7-电子邮箱:137238226@qq.com-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邮编:310012联系人:臧女士电话:0571-89900981电子邮箱:zangying19@163.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邮编:310014联系人:赵精莉电话:0571-86727563电子邮箱:137238226@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1.1.5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2.3款1.3.2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2.4款①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1.4.3(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6)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1.4.4(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预备会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形式/1.11分包☑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形式提出疑问的方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网上提疑”栏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11-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12-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保函或保单办理的出资要求: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出资购买。a.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的,则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单的复制件编入投标文件中。b.若采用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的,则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询线上保函状态并跳转到保函平台进行办理,出函成功后网上投标页面会同步状态。注: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生成流程: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一交易主体进入“网上投标”模块点击“查看线上保函状态”一一点击进入电子保函办理平台一一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一一确认收费标准一一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并签订保函申请协议一一支付相关费用一一电子保函生成一一登录杭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出函状态。若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建易公司(软件公司):0571-89587807。3.4.3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原则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计息。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3-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的工程咨询单位信息网页截图;(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4)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的,则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如投标人为法人独资或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则体现股东名称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其他说明:/。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分包协议书)扫描件;(2)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涉河建设的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项目委托人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受托方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其他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建设规模及工作内容以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为准。-14-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1)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扫描件;(2)技术职称证书(如要求)扫描件;(3)职业资格证书(如要求)扫描件;(4)职业注册证书(如要求)扫描件;(5)个人业绩(如要求)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分包协议书的扫描件②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涉河建设的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等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则还应附项目委托人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6)拟委任主要人员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上的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若投标企(事)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则须提供该企(事)业注册成立之月以来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3.5.5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以下资料:(1)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5-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杭州交通投标制作工具(V3.5)”】(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所有内容导入投标工具第一个信封节点;第二个信封所有内容导入投标工具第二个信封相应节点模块。(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文件格式一致。(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落款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名称(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反填无法修改的除外)。(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或操作手册。3.7.5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份数:6份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与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单位章)。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标,.HzJSTbs格式)、第二个信封(商务标,.HzSWTbs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标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标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6-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不符合本章第4.2.2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可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专区→开标直播→以游客身份或CA锁登录,观看该项目开标直播。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纪律、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如招标人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时,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3)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标段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4)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如招标人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17-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于3家时,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3)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2.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CA数字证书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应补抽1位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进行补抽相应数量的专家。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18-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电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截止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向监督单位投诉的渠道和方式。7.4定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否□是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外商投资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内容和格式应经委托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内容和格式应经委托人同意。8.5.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邮编:310014电话:0571-85129676-19-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是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缴纳费用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协议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4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上述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2)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评标委员会核实限定时间:首次通知后30分钟内。(3)评标委员会应对标中预警信息进行询问核查,投标人应按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相关信息核查工作,投标人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或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等情形影响监督部门核查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20-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标段资质条件备注第LZ0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系统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水利水电。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规定。-2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标段业绩要求备注第LZ01标段/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2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标段:第LZ01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备注项目负责人1(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1个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或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组成员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23-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标段信誉要求备注第LZ01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24-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工作内容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25-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6-1.7语言文字招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27-的其他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放,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28-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表;(6)技术建议书;(7)诚信投标承诺函;(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报价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29-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以本章第2.3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以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账户及递交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论采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30-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各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3.5.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上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31-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同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2-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招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线上开标会议,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或者协助评标:(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证性;(5)在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33-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结果公告一旦发布后,则视为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保证金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工程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工程保函有效。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等要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中标金额、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9.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36-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附表一开标记录富春江二线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招标文件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代理人员: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第一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序号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工期(天)质量标准保证金金额(万元)开标情况备注-38-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代理人员:序号投标企业总报价(万元)项目经理工期(天)质量标准保证金金额(万元)开标情况备注-39-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要澄清的投标人名称澄清编号发出澄清时间澄清问题回复期限回复要求澄清发出评标委员会名称-40-附表四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澄清问题投标人澄清说明投标人日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人姓名-41-附表五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名称):你方于中标价:(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服务期:元(人民币大写);项目负责人:;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证书编号:。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含防洪影响评价)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8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42-第三章评标办法-4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得分相等时的优先顺序:a.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b.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c.经评标委员会票决高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电子章。(5)投标人是独家投标。(6)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4-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13)投标人未隐瞒近一年(2025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情形。(14)投标人未隐瞒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情形。(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1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45-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投入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技术建议书:45分主要人员:20分技术能力②: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③:10分①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40~50分,主要人员10~2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5~25分,履约信誉0~10分。②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③评标价权重分值一般为10~25分。-46-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若第一个信封得分相等时,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技术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位小数。-47-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①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45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报告编制思路8.8~11分根据对招标项目的总体理解和报告编制思路进行评分。一般的得基本分8.8~9.50分,较好的得9.5~10.2分,好的得10.2~11.0分。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8.8~11分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程度及其对策措施进行评分。一般的得基本分8.8~9.50分,较好的得9.5~10.2分,好的得10.2~11.0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7.2~9分根据对工作量的认识及工作安排情况进行评分。一般的得基本分7.2~7.8分,较好的得7.8~8.4分,好的得8.4~9.0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6~7分根据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分。一般的得基本分5.6~6.1分,较好的得6.1~6.6分,好的得6.6~7.0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6~7分根据后续服务的安排情况及对应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分。一般的得基本分5.6~6.1分,较好的得6.1~6.6分,好的得6.6~7.0分。2.2.4(2)主要人员2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9~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19分;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一个业绩外,每增加担任过1个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或防洪评价)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的,加1.0分,最多加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包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或防洪影响评价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①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审因素或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即评标细则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各评审因素评分值合计应为100分。-48-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①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2.2.4(3)评标价10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其中:E1=0.2;E2=0.1①。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2.2.4(4)其他因素技术能力0分技术能力0分/业绩25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3~25分基本分23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项目涉河建设的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出具时间为准)以来,每完成过1个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或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加1.0分,最多加2.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包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或防洪影响评价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履约信誉0分履约信誉-2~0分(1)近一年(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最多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①E1=2E2,且E2值一般取0.1~0.3。-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 船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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