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医共体审方 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楚雄市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040-CXTY-0001
项目名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结合楚雄市紧密医共体的实际需求,使用成熟的软件产品来建设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医共体使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医共体使用)、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医共体使用)、住院药学监护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满足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下属各成员单位系统使用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建设方现场,协同建设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可开展验收,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楚雄市高新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七楼开标室1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文鼎路支行
收款户名: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5611126411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
(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
(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
(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
(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3.其他事项: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2.本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
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489号
联系方式:0878-311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
联系方式:13987871195
项目联系人:靳凤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凤云
电话:13987871195
附件信息:
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288.5K
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XZC2026-G3-00040-CXTY-0001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文件递交17五、开标与评标18六、中标和合同22七、询问和质疑23八、其他24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61.评标方法282.评审标准28资格性审查标准28符合性审查标准29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6一、资格性审查部分58格式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8格式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9格式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9格式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9格式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0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格式1-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1格式1-8投标保证金格式61二、符合性审查部分62格式2-1投标报价一览表62格式2-2投标函63格式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5格式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6格式2-6商务条款偏离表67格式2-7中小企业声明函68三、技术商务部分73格式3-1技术条款偏离表73格式3-2述标人员74格式3-3演示承诺函75格式3-4项目团队76格式3-5项目方案81格式3-6类似业绩82格式3-7售后服务方案82格式3-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技术商务资料82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8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XZC2026-G3-00040-CXTY-0001项目名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40万元最高限价:140万元采购需求:结合楚雄市紧密医共体的实际需求,使用成熟的软件产品来建设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医共体使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医共体使用)、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医共体使用)、住院药学监护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满足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下属各成员单位系统使用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建设方现场,协同建设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可开展验收,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09日06点00分至2026年02月14日23点59分。2.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klgc.html,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云南省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2.保证金递交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可选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注:①境内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②保证金交纳时间以保证金收取账户到账时间为准;③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招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④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前来办理交纳保证金相关事宜,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3.本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联系方式:0878-31110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联系方式:139878711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靳凤云电话:139878711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XZC2026-G3-00040-CXTY-0001项目预算:140万元最高限价:140万元2采购需求结合楚雄市紧密医共体的实际需求,使用成熟的软件产品来建设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医共体使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医共体使用)、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医共体使用)、住院药学监护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满足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下属各成员单位系统使用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联系人:潘老师联系方式:0878-3111067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联系人:靳凤云联系方式:139878711956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②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②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失信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评标前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包2: 10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1信息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13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14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要求述标和演示1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16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线上电子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0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上电子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17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账户: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楚雄州文鼎路支行银行帐号:135611126411其他:①转账或汇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②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④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9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0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2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3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4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结果无异议且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通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退还:验收合格且履约完毕后的3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无息返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5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楚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电话:0878-3120224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115号26代理费用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收费标准调整执行,为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可用现金、转账、电汇付款方式。3.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予以关注)。4.缴费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名称: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楚雄州文鼎路支行银行帐号:13561112641127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1.采购文件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知识产权:2.1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2若投标人的规划编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3当采购人受到投标人的合作伙伴或与设计成果有关的人或第三方的诉讼、索赔时,投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为此付出的所有费用和法律责任。2.4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5采购人通过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获得中标人的全部投标成果,除所有参加本项目的规划编制作品的署名权归规划编制人所有外,采购人获得本项目知识产权及成果的使用权;采购人有权无偿使用中标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规划编制及评价设计作品,但不得用于商业活动或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关于纸质投标文件说明:中标单位需提交3份(一正二副)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给采购人。4.线上述标及演示相关要求(线上述标及演示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线上述标及演示);(1)本项目线上述标及演示环节安排在政采云系统里进行,按标书解密时间从早到晚的顺序依次进行,逾期未进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线上述标及演示。 (2)线上述标及演示须具备接入互联网环境的条件,投标人须提前准备好线上述标及演示所需要的相关软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述标及演示所需功能要求。(3)本项目线上述标时间:15分钟,线上演示时间:20分钟,具体开始时间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线上通知为准,述标时间和演示时间不包含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及投标人答复时间。(4)不进行线上述标或线上演示的投标人,须填写《放弃线上述标的声明》或《放弃线上演示的声明》(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附件二”),并附在投标文件“三、技术商务部分 格式3-2、格式3-3”;注:不进行线上述标或演示不构成废标,但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涉及线上述标或演示的相应打分部分不得分。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楚雄市人民医院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适用于线上采购,下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6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8.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10.1密封10.1.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10.1.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10.1.3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10.2签署、盖章10.2.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2.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2.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2.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2.5线上采购项目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政采云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政采云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政采云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注: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投标人可不需到场解密。14.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5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政采云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条资格性审查标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政采云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政采云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放弃线上述标及放弃线上演示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附件一:《放弃线上述标的声明》楚雄市人民医院:我公司(公司名称),于2026年月日时分,参与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现由于我公司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线上述标环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放弃线上演示的声明》楚雄市人民医院:我公司(公司名称),于2026年月日时分,参与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现由于我公司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线上演示环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②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只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即可。若为失信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注: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2.2符合性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致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章齐全实质性条款存在未提供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形,标注“★”符号的核心参数及未标注任何符号的最低技术要求参数均不得偏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完全响应标注“★”符号参数和未标注任何符号的最低技术参数要求,有具体的虚假应标责任承诺及相关处罚措施或办法,未承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在一个报价项目中,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报出一个完整、有效且合理的价格,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90日历天。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要求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是否有效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分。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本项目价格分值为15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85分。评审标准如下表: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投标报价(15分)价格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小微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技术因素(60分)技术参数响应标注“▲”(重要参数)符号的技术参数,共25条。应与采购需求相对应。1.提供的投标应答参数满足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参数要求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25分。2.如带“▲”符号参数偏离项大于等于10项,得0分。证明材料:要求所有标注“▲”符号参数条款提供对应的证明截图,否则视为偏离该项参数,不得分(截图要求全屏截图,要保留所投软件的产品标识,局部截图或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按不满足论)。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的,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相应分。25述标一、述标要求线上述标,陈述时间为15分钟。(满分15分,不述标不得分,述标时采用人工智能方式介入述标、或用已录制好的视频述标、或者与线上陈述内容不一致的不得分)备注:1.述标人员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述标人员的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齐备,否则述标无效(述标前由述标人员展示其身份证原件,由评审组进行核对)。2.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所需陈述或演示的相关资料,投标人按照述标要求进行述标,不得偷换概念进行述标。二、述标内容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述标:1.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2.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架构、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重点难点分析;3.风险控制方案;4.售后服务的体制和机制。三、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4项述标情况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的背景及需求分析情况;2.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架构、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重点难点分析;3.针对本项目的风险控制方案。4.售后服务的体制和机制。评分标准:以上4项述标内容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扣3.75分;述标内容存在以下缺陷的,每种情形扣2分。以上所称缺陷是指:(1)述标内容不完整、不流畅;(2)述标内容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未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3)述标内容逻辑混乱;(4)述标内容不符合建设要求;(5)述标内容不符合国家卫健委建设标准。15功能演示演示要求:线上演示,演示时间为20分钟。(满分20分,不演示的不得分);①线上演示评审环节,演示所需的相关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演示的全过程进行现场视频录制。②线上演示环节采用已录制好的视频、人工智能方式介入演示、PPT等形式进行演示或者偷换概念进行演示的或者放弃线上演示的,线上演示环节不得分。③演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④未采用系统原型进行演示的,不得分。详细演示功能点如下:共演示10个功能点,单个功能点演示不全或演示不能满足要求的,该功能点不得分,演示满足功能点要求的每个功能点得2分,共20分;1.药品信息提示功能: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2.抗菌药物专项管控:医生开具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评估单区分非手术预防用药和手术预防用药。3.患者信息查看:药师审方界面:可查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过敏史、手术信息、检验检查信息、会诊信息,检验结果异常项可单独显示。可链接EMR系统查看患者详细信息。4.处方点评规则: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供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使得点评结果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5.统计分析: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数据上报(1)医疗机构一般情况调查(2)临床科室指标持续改进情况统计表(3)全院使用量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5)临床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医疗机构药品经费使用情况调查表(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和使用量统计调查表(8)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数据上报表(9)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清单表(10)医疗机构I类切口手术用药情况调查表6.重点关注病例:系统应能根据药品、疾病特点自定义患者,自定义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基因检测、出血风险、VTE风险、手术、切口类型、诊断和联合用药、用药天数、体重、年龄、住院天数。7.ADR报告管理:系统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供完整的院内ADR报告填写、提交、审核管理流程。8.监测图表:系统可提供集采药品使用监测图表,展示各批次集采药品的月度、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集采任务完成前十名和后十名的药品、科室,集采:非集采药品使用量占比情况,并可查看药品、科室完成进度的全部排名。9.共享档案:系统应提供区域患者共享档案,包括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个人信息、健康摘要、医嘱、检验、检查等信息。10.可视化大屏:系统应支持可视化大屏展示,展示全区各医疗机构医共体数据情况,支持地图化或者数据化展示。20商务因素(25分)项目团队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设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负责人各1人,同时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团队。①项目负责人评审评分(满分4分)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类中/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每提供个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得1分,本项满分2分。②实施负责人专业匹配度(满分3分)1.实施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工程或生物医学工程或医药信息学等相关专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实施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缴纳单位须投标人本单位)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不清晰、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③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评审评分(满分6分)第一档次(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配备的人员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实力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第二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配备人员分工合理;经验一般,专业技术实力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内容空洞缺陷、可行性差、针对性差,配备人员分工不合理;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缴纳单位须投标人本单位)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认证证书(如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13项目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实施计划、②项目管理、③组织架构、④测试计划、⑤验收计划。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4分,每缺漏一项扣0.8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4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错误中任意一种情形)2.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包含:①培训对象、②培训形式、③培训内容、④培训安排,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培训的得2分,每缺漏一项扣0.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25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错误中任意一种情形)3.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期限、②服务内容、③服务方式、④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培训的得2分,每缺漏一项扣0.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25分,扣完为止。(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8类似业绩1.2023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分4分。评分依据: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及项目的最终用户(医院)的验收资料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1)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3)如分支机构投标则需取得总公司资质授权才被认可,否则不得分。4合 计100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按要求提供证书证明等资料的,相应条款不得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序号项目内 容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建设方现场,协同建设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可开展验收,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本项目由中标方实行整体服务,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年,首次服务期服务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内,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__%。二★服务地点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四★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项目整体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作为项目验收款。合同书样式(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甲、乙方双方协商后签定的合同为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出现实质性偏离)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XXXX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489号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邮编:67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甲方:楚雄市人民医院乙方:根据招标编号为XXXX的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为建设方、采购人,乙方为中标方、中标人,服务地点为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适用法律1.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1.2合同文件时间有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涵盖的范围包括软件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包括:提供甲方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应用软件、为满足甲方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实际应用需求所必须的应用软件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基础数据准备、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建设内容,乙方须做好与软件相关的数据库安装及数据优化等,并配合乙方做好与软件相关的数据库备份及迁移等,并在项目执行期间模块推出新版本时且乙方有需求时乙方无条件免费提供版本升级。2.2本合同涉及的软件具体内容及模块(见附页)2.3其他合同涵盖范围以甲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严格执行。第三条责任和义务3.1双方共同责任严格根据本协议实施本项目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3.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3.2.1配合乙方进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3.2.2配合乙方在达到验收条件时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具体验收细则详见验收条款。3.2.3甲方在乙方指导下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或数据库出现异常向乙方反应时,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3.2.4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日常建设中有关问题、使用功能、规模调整等有关问题进行对接、沟通,双方都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项目流程开展相关工作。3.2.5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3.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3.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3.3.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甲方现场,协同甲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可开展验收,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本项目由乙方实行整体服务,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年,首次服务期服务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内,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3.3.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软件(模块)在甲方运行期间进行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3.3.3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进行项目实施,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应的规范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系统运行维护手册、数据字典等)。3.3.4为甲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的选型建议和技术支持。3.3.5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3.6项目存续期间乙方无偿全面配合甲方进行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级5级及以上、智慧服务三级及以上、互联互通四甲及以上等评级工作(亦包含低于上述级别的相关评级)。第四条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4.2乙方拥有项目所有软件的版权(即著作权)。4.3甲方拥有项目所有软件及项目内各系统当前稳定版本及最新版本软件(包括乙方软件在甲方运行期间的免费升级版本)的使用权,甲方对所有模块的使用期限为永久、不受服务期限制。(各阶段进场实施前提供各模块原厂授权书)4.4甲方拥有本项目内所有数据的所有权。4.5甲方应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第五条建设总体要求5.1系统必须实现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HIS、LIS、PACS等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传输和统计查询。5.2系统使用范围涉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所属3家市级医疗机构(楚雄市人民医院、楚雄市中医医院、楚雄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所属基层医疗机构(16家乡镇及街道卫生院、下辖社区服务中心)及其下属142家村级卫生室,要求根据乙方实际管理需求配置,如遇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所属成员单位增加,乙方须无偿配合新增单位实施上线本项目系统。第六条服务要求6.1项目实施与进度要求(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甲方现场,协同甲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本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本项目由中标方实行整体服务,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首次服务期服务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内,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2)乙方须做充分的上线前系统需求调研,调研包括系统框架、业务运行流程等宏观层面,具体细化的功能需求在系统正式运行后通过二次开发进行对应完善。(3)乙方对项目实施信息文档和配置进行合理、规范的管理,其中包含开发文档、各类实施计划书、培训文档、项目相关会议文档、产品文档、管理文档等。(4)项目实施及上线运行期间,乙方必须保障进度及实施有关工作的人员安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必须及时响应甲方所提出的相关要求。(5)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组织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抽调项目组成员。在本项目结束前,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立即安排具有同等资质的候补人员予以补充。甲方保留拒绝人员变更要求的权利。(6)该项目涉及的所有软件上线试运行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以上线确认单签署之日起计算),经甲方使用部门初验签字后,可由乙方提出申请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文档需完备),验收人员由甲方相关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结果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双方存档。验收相关资料由乙方整理(至少一式叁份)并装订成册移交甲方进行管理。(7)项目存续期间乙方无偿配合甲方进行软件二次开发完善及接口开发工作。(8)乙方工作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非甲方因素导致遭受损害或与他人发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或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承担,与甲方无关;发生上述情形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软件的实施乙方按照实施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软件的安装、调试、故障排除: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故障及时排除等。②系统设置:包括软件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及指导工作等。③初始数据迁移、导入和录入:做好数据的迁移和基础数据导入工作。如基础数据确实无法执行导入和迁移,乙方负责配合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④软件测试及发布:软件上线前或软件新功能更新前,乙方必须对软件进行严格测试再进行更新、发布。⑤二次开发:项目实施和软件在甲方运行期间,乙方需对甲方提出的需求及时响应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需求开发或调整,在项目实施期间需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政策和考核所需的各类统计支持。⑥数据库的安装与维护:乙方须免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库部署、备份、优化及性能调优等数据库维护服务。⑦集成:乙方应做好项目内各软件模块间及项目外软件、甲方现用系统的接入和接口改造工作。⑧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指定时间点完成系统的上线运行,各软件模块全部上线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乙方应出具试运行报告,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10)其他实施、培训、上线等要求①人身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在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包括实施、培训、上线期间的往返途中及服务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乙方需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相关商业保险。交通费用承担:乙方人员因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支付任何交通补贴或报销费用。②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或依照甲方时间要求,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甲方现场,协同甲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本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③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安全实施、质量及工期控制等有效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实施规范、安全操作规范、人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等规定,若发生乙方与甲方员工之间、第三人人身、财产等责任事故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实施。具体方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实施方案。不得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⑤实施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机构、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甲方内部的正常工作及患者的生活,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做到周围环境无损坏污染,现场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如有污染,乙方必须负责恢复。⑥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实施现场的安全,并接受甲方管理检查和指导。⑦实施过程中所需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⑧乙方在甲方指定现场完成软件安装部署、系统调试及技术指导工作,并在甲方用户使用地免费组织操作人员培训,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及日常运维方法。(11)乙方系统必须实现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HIS、LIS、PACS等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传输和统计查询。并承担所有产生的相关接口费用,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接口费用。(12)必须全面配合甲方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进行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级5级以上、智慧服务三级及以上、互联互通四甲及以上等评级工作(亦包含低于上述级别的相关评级)。(13)乙方在项目验收前必须提供与医院运营相适应的应急预案。(14)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由使用科室及管理科室签字确认并生成巡检记录。6.2培训要求6.2.1项目的培训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及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对信息系统的不同层次的应用人员进行不限时长、不限培训地点的充分的操作培训和考核,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熟练掌握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丙方针对本项目内软件提供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系统培训方案,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现场培训服务(需有书面的培训及考核记录)。6.2.2培训对象: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6.2.3培训内容: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本领域内容。合作期间每年提供一次以上的系统管理员培训机会。具体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软件架构、数据库维护培训、数据结构培训、基础配置和日常运行维护、业务流程、软件使用等相关内容,并根据乙方需求对乙方各类人员提供针对性的现场培训,确保乙方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技能。6.3软件维护服务(1)甲方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对本项目中所有涉及的信息系统数据均没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因乙方导致的数据泄漏或数据非法用于商业用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2)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系保证软件正常运行的维护项目,需为7X24小时无间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包括无条件配合本项目与其他软件项目集成时的排障、调整工作。②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硬件设备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的安装)。③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库部署、备份、优化及性能调优等数据库维护。④对于紧急问题(严重影响医院业务正常运行的问题)要求10分钟内响应,正常30分钟处理完毕,如需到现场进行处理的问题,必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无法限时解决的应该及时提供备用方案;一般性问题需依照问题复杂程度在2小时-3日内处理完毕。(3)软件修改、升级项目在服务期内,软件在甲方运行期间,乙方应免费做好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工作。①甲方如对双方实施前确定的需求方案进行变更的,经甲方院内信息系统变更流程确定后,需要乙方提供软件(模块)修改服务及定制开发需求的,乙方依照投标文件承诺按要求进行修改。②软件升级指由乙方软件产品更新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服务期内由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服务期外甲方缴纳服务费后由乙方提供。(4)首次服务期①本项目由中标方实行整体服务,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首次服务期服务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内,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②乙方必须做好软件在甲方运行期间的各项维护工作,软件在甲方运行期间乙方必须免费满足甲方提出的软件升级、开发需求,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功能修改、为增添的软硬件或需对接的第三方系统开发相应的接口、进行人员培训、需求收集等及其它相关软件业务流程的更改完善等。③乙方保证本合同软件(模块)应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性,不被非法单位和个人数据篡改入侵,定期对本合同系统软件进行安全性维护。④乙方须无条件做好与甲方相关信息化软件的集成工作。(5)后续服务首次服务期届满前,乙方与甲方依照乙方投标文件内承诺情况商议签订后续服务协议,后续服务内容与首次服务期一致,涉及其他要求具体商定。但每年服务费不高于省内同级医院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合同总金额的__%,乙方为甲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第七条项目的考核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参照附件中的考核细则,甲方对项目实行考核,关联验收付款。第八条项目变更在本项目的合同范围内,甲方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为此,双方同意:8.1如未来此合同中部分建设模块与政策冲突或其他因素影响,由甲方与乙方通过变更协议在对应模块实施前无偿进行模块变更或删除。变更模块金额根据变更后模块金额行情及同级医院标准双方商议确定,如发生模块删除则对应减去删除模块涉及的合同金额并签订备忘录,对于删除模块涉及的合同金额甲方不再进行支付。如进行已实施项目的变更,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友好协商变更金额。8.2项目建设期内,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7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出书面回应的则默认同意变更。8.3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变更协议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8.4甲乙方亦可友好商议签订变更协议进行书面变更,可不需经过8.2、8.3的流程和步骤。第九条项目交付时限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到甲方现场,协同甲方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本合同内软件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依照验收细则所列验收条款开展验收工作。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年,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__%。第十条验收细则10.1项目总体验收要求:项目整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的软件(模块)的安装、调试、培训、上线及二次开发等工作,试运行开始时间为上线确认单签署时间),全部系统签署上线确认单后3个月且达验收条件后,经使用方各模块使用单位及部门初验签字后,可由乙方提出申请进行项目总体验收(验收文档需完备),验收人员由甲方相关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结果甲方、乙方人员签字认可,双方存档。验收相关资料由乙方整理(至少一式叁份)并装订成册移交甲方进行管理。具体为:各阶段验收前需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进行初验,如初验不通过则乙方需针对存在事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和相关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材料(如:乙方提供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系统概要设计方案》《功能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系统维护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报告》、已完成的客户化情况等。招标文件履行文件及合同履行情况、工作人员操作培训相关材料、相关科室软件功能使用意见及建议、软件功能二次开发需求相关材料、应移交甲方的其它资料等),经甲方初审达到预期目标后,邀请相关专家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资料由乙方整理(至少一式叁份)并装订成册移交甲方进行管理。10.2验收标准:(1)参考国家、省州县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应履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相关情况,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文档。如出现验收不通过情况,乙方应于30日内完成所有事项整改方可再次申请验收。(2)在项目整体验收前甲方通过考核表对乙方进行测评(运维及实施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处理及时性、人员服务能力等),科室及信息部门使用平均满意度低于80%,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和进行项目验收,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满意度测评,平均满意度≥80%,方可申请项目整体验收。第十一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1.1费用11.1.1本合同所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本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11.2项目增减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甲乙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因项目出现增减的,项目验收的期限根据项目实际增加或者减少情况对应延长或者缩减。11.3支付方式11.3.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由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分摊支付。11.3.2甲方将以银行转帐或汇款等方式向乙方支付。11.3.3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和扣款情形外,甲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本合同款项:所有软件上线完成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在项目整体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作为项目验收款。以上所述合同金额如发生变更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的以实际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为准。11.4履约保证金11.4.1履约保证金缴纳:乙方向甲方通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11.4.2履约保证金退回:验收合格且履约完毕后的30个日历天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保密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受损失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第十三条违约处理及赔偿13.1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信赖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13.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依据合同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的,每迟延一日,乙方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项目建设期限迟延时间超过60日或者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经甲方三次书面催告后乙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者因乙方进度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或者出现迟延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乙方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项目的项目款;同时,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7日后终止。13.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0.5%,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13.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软件知识产权明晰,不存在任何纠纷;若发生上述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13.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7个日历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13.6双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因本合同一项或多项违约累计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13.7免责条款:13.7.1乙方对甲方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非乙方软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数据恢复或调整;如乙方未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的需追究乙方责任,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培训记录为准。13.8除以上条款外,如出现以下情形,乙方需依照具体情况或对照因事故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必要时需承担法律责任:(1)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数据混乱或数据丢失或网络安全事件的。(2)因乙方产品存在设计缺陷、BUG等引起甲方系统中断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3)因乙方项目维护不及时、未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处理问题造成甲方系统运行异常或产生经济损失的。(4)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而引起甲方损失的。13.9在本项目使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违反医疗行业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经查实后,甲乙双方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13.10本合同所涉全部项目,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及书面确认不得转包、分包给其他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4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第十五条诉讼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违约,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合同附件(附件1.本项目的考核细则、附件2:保密协议、附件3:廉政合同)及下述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中以招标文件效力最高:(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4)技术规格(5)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6)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7)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招标服务方壹份;附件1、本项目的考核细则本项目实施及运维期间在乙方提起项目整体验收前甲方通过考核表对乙方进行测评(运维及实施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处理及时性、人员服务能力等),科室及信息部门使用平均满意度低于80%,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和进行项目验收,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满意度测评,平均满意度≥80%,方可申请项目整体验收。满意度调查分为使用单位或部门(权重60%)和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管理中心(权重40%)两部分,信息管理中心不参与使用科室满意度调查。(甲方对满意度测评表有修订权)。表一:信息系统运维(实施)工程师考核表-使用单位或部门(试行)序号考核内容评分备注1工作态度 15 分2日常问题处理及时性 30 分3用户需求完成率及时效性 30 分软件功能修改调整完成情况4沟通能力 10 分5业务能力和水平 15 分总分合计表二:信息系统运维(实施)工程师考核表-信息管理中心(试行)序号考核内容评分备注1工作态度 15 分2日常问题处理及时性 20 分3用户需求完成率及时效性20分软件功能修改调整完成情况4系统运行稳定性 15 分5沟通能力 15 分6技术及业务能力 15 分总分合计附件2、保密协议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楚雄市人民医院乙方:鉴于:1、甲乙双方正在实施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定义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1、技术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信息,包括软件技术、数据、管理文件等;2、人事信息:包括涉及甲方的人事档案、薪酬、及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信息;3、甲方运行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业务运行的各种信息,甲方经营方向、经营决策、定价政策以及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项目方案等;4、财务信息:包括涉及甲方的各项财务报表、成本及预算报告、员工工资等;5、患者信息:包括涉及甲方门诊、住院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计划、病历信息、费用信息、处方等;6、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规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第二条:保密义务根据第一条定义的保密信息,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4、不得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保密信息。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6、乙方向甲方提供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的保密密级及知悉保密信息的范围,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若乙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将甲方的保密资料归还甲方,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如果乙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第三条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乙方任何有关甲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乙方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乙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第四条知识产权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第五条违约和赔偿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及时通知甲方。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甲方名誉、经济损失等,同时违反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与责任方协商确定。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第六条保密信息的归还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甲方送交给乙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电子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乙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甲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甲方。第七条协议有效期:自甲方第一次向乙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起直至该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如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依照国家主管机关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相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一方违约,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招标服务方壹份。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附件3、廉政合同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商务活动廉政合同甲方:楚雄市人民医院乙方: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商业活动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保双方商务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顺利履行《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业务,防止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要求,签订本合同。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配合对方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的执行。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有意向参与该项业务的其他单位。3、乙方单位及人员不得向甲方单位及人员提供(或给予、赠送)、甲方单位及人员(含配偶、子女、亲属)不得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代金券、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报销费用、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好处费、介绍费等对双方公平、公正开展商务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事宜。4、一旦发现双方相关人员在商务活动中出现本合同规定不得发生的情形,双方均有权向对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同时终止双方该项业务。5、如违反本合同规定,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6、本合同作为双方《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的从合同一并签订,双方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招标服务方壹份。甲方:楚雄市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资格性审查部分格式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公司名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司性质注册资本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成立时间经营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 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人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本表后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注:以上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且须在有效期内,需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格式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②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楚雄市人民医院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方在近三年承接的项目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方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②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只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即可。若为失信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格式1-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格式1-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二、符合性审查部分格式2-1投标报价一览表编号项 目主要内容1投标总报价(元)小写:大写:2项目负责人3质量承诺4合同履行期限5其他承诺首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首次服务期服务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内,首次服务期满后每年服务费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 %。6备 注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报价为综合总报价,该报价包含人工、安装调试、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代理费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格式2-2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采购活动,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同意如下:1、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报价如下:人民币(大写)(¥)。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服务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1)我方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保证将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承担相关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格式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审查。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注:“响应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3、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4、本表可扩展。格式2-6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注明“本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加盖公章。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请注明“本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并加盖公章。三、技术商务部分格式3-1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填写无偏离,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3-2述标人员的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格式3-3演示承诺函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3-4项目团队1.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备注注:本表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及证书情况一 般 情 况姓名专业出生日期学历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职称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段中任职拟承担的主要任务工 作 经 历时间所在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中所任职务注:本表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实施负责人资历表及证书情况一 般 情 况姓名专业出生日期学历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职称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段中任职拟承担的主要任务工 作 经 历时间所在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中所任职务注:本表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3-5项目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的评审因素,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格式3-6类似业绩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合同金额备注1234567……注: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请按评标办法提供,未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格式3-7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的评审因素,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格式3-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技术商务资料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结合楚雄市紧密医共体的实际需求,使用成熟的软件产品来建设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医共体使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医共体使用)、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医共体使用)、住院药学监护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满足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下属各成员单位系统使用需求。二、使用范围标注“医共体使用”的系统模块供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使用。标注“楚雄市人民医院单独使用”的系统模块供楚雄市人民医院使用。三、预算金额140万元。四、建设目标1.提升楚雄市医共体药事管理水平与患者用药安全,建设统一、高效、智能、协同的审方中心系统;2.实现区域内处方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和合理用药管理,构建“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事管理平台,有效提升处方审核质量与效率,缩短审核时长、提高处方合格率;3.实现药品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全方位优化药学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药事管理效率,有效控制不合理用药成本,推动医共体药事管理工作规范化、智能化发展。五、模块清单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模块清单系统名称包含模块备注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系统审查医共体使用药师审方干预系统区域用药数据监控药师审方干预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区域共享档案处方点评系统药品指标分析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系统电子药历系统住院药学监护系统临床药师工作站楚雄市人民医院单独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智能监测系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管理功能要求集采药品智能管控系统集采药品管控功能要求六、详细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1.支持区域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实现资源共享。2.支持在同一个维护系统中对医共体内的信息进行整体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实现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员应能设置用户的系统功能使用权限,实现功能权限分级管理;药学人员应能按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单个医疗机构管理系统规则,实现同质化或差异化管理。3.支持与楚雄市人民医院及楚雄市中医医院院内合理用药系统及审方系统对接且保持与原系统数据规则一致。4.要求区域审方系统中处方医嘱审查平均响应时间小于0.5秒的。5.要求区域审方系统中处方医嘱审查并发数支持不小于300并发用户。二、具体模块要求序号子项详细要求(一)区域用药数据监控功能要求1处方审核1.1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系统审查出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的发生情况,应能按照问题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统计。2药师审方2.1系统应能监控区域、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干预情况,应能追踪干预效果,实现当日动态监测。3处方点评3.1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出院点评率与合格率。4用药指标4.1系统应能监控各医疗机构用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微生物送检率、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中药处方比例、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5可视化大屏5.1系统应支持可视化大屏展示 (二)区域共享档案功能要求6共享档案6.1系统应提供区域患者共享档案,包括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个人信息、健康摘要、医嘱、检验、检查等信息(三)系统审查功能要求7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7.1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处方审查、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重复成分、重复治疗)审查、适应症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监测指标审查、越权用药审查、围术期用药审查,并提示医生。8药品信息提示功能8.1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9质子泵抑制药专项管控9.1医生开具质子泵抑制剂药品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提供评估单专项统计分析。9.2系统可评估患者病生状态,若存在应激性溃疡风险,提供质子泵抑制剂用药建议。9.3围术期不合理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时,系统可警示医生。10协定方专项管控10.1系统提供医院中药协定方证型适宜性审查。11经验性用药专项管控11.1系统提供抗肿瘤药物过敏反应预处理用药合理性审查。12抗菌药物专项管控12.1医生开具预防用抗菌药物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评估单区分非手术预防用药和手术预防用药。12.2系统提供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审查。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必须有用药指征,否则系统将予以警示。13审查提示屏蔽功能▲13.1系统应能对剂量、给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体外注射剂配伍、配伍浓度、禁忌症、不良反应、儿童用药、老人用药、成人用药、性别用药、妊娠期用药、哺乳期用药、药物过敏、重复用药等审查项目进行审查提示屏蔽,支持分门诊、住院、急诊屏蔽,屏蔽后不再对相同问题进行提示。14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医院专家知识库)14.1系统可以提供多种自定义方式:(1)基于系统审查数据自定义方式,节省药师工作量;(2)可完全由用户新建审查规则包括审查要素和审查逻辑。14.2用户可自定义药品警示、拦截规则,被拦截的问题处方必须返回修改,否则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用户可设置已执行的长期医嘱是否拦截。14.3规则复制功能:系统支持将其它药品已有的自定义规则分模块复制到被选择的药品上。▲14.4豁免对象:可根据药品、医生、科室等条件设置特定对象不参与某些模块审查,并可按照模块查看对各种豁免情况的统计。14.5自定义规则查询:可查询药品、科室以及各模块的自定义规则。 15统计分析功能15.1问题处方(医嘱)保存、查询,以及不合理问题统计分析。15.2用药理由统计16区域合理用药审查16.1支持结合多个机构的历史处方做审查,结合病人在不同机构的过敏信息进行药物过敏审查。16.2支持区域内共用一套审查规则,无需各机构分别制定审查规则。(四)药师审方干预功能要求17审方时机和过程17.1系统可以为药师提供专门的审方工作平台,帮助门诊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诊处方实时审查、住院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先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医嘱),再由药师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以与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紧密型医共体审方 紧密型医共体审方中心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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