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污水处理厂改造 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公告公示信息

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交易公告
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进行公告,欢迎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6QT26Z140016
2.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 
3.项目地点:望江县
4.最高限价:1130592.66元(含暂列金:53000.00元)
5.成交合同价(固定报价):968953.76元
6.项目内容: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资质、资格要求
1.参与供应商须具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交易时间、地点、规则
1.交易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  
2.交易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参与网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4.交易规则:固价抽取法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交易公告信息发布时间前,供应商已通过资质审核进入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
2.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该项目的“我要参加”,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完成“在线签到”,即默认该供应商报价(为固定报价)并参与该项目交易。
3.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可于交易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撤销”修改已填报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但交易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以该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最终填报信息为准。
4.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无须到达交易地点。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在交易时间截止时,在交易地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系统”,随机抽取一名拟成交供应商。若项目报名签到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系统将不予随机抽取。
5.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未正常参与交易的,视为弃权。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接受公告的全部需求,不得修改或撤回。
6.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本项目由项目单位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进入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单位将严格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履行相应职责,明确监管部门,遵守相关规定,对项目报件、预算控制、清单控制价编制、交易公告、异议答复、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交易成交或失败、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及环节负责。
8.如有异议和投诉,请按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拟参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投诉的,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发包人
名    称: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
联 系 人:沈总
联系方式:18075336061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 系 人:檀工
联系方式:0556-7170105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
联系方式:00556-7157030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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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交易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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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交易文件项目编号:H6QT26Z140016招标人: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交易公告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进行公告,欢迎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H6QT26Z1400162.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3.项目地点:望江县4.最高限价:1130592.66元(含暂列金:53000.00元)5.成交合同价(固定报价):968953.76元6.项目内容: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7.计划工期:60日历天二、资质、资格要求1.参与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三、交易时间、地点、规则1.交易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2.交易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参与网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4.交易规则:固价抽取法四、注意事项1.本项目交易公告信息发布时间前,供应商已通过资质审核进入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2.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该项目的“我要参加”,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完成“在线签到”,即默认该供应商报价(为固定报价)并参与该项目交易。3.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可于交易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撤销”修改已填报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但交易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以该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最终填报信息为准。4.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无须到达交易地点。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在交易时间截止时,在交易地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系统”,随机抽取一名拟成交供应商。若项目报名签到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系统将不予随机抽取。5.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未正常参与交易的,视为弃权。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接受公告的全部需求,不得修改或撤回。6.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本项目由项目单位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进入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单位将严格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履行相应职责,明确监管部门,遵守相关规定,对项目报件、预算控制、清单控制价编制、交易公告、异议答复、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交易成交或失败、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及环节负责。8.如有异议和投诉,请按望江县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拟参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投诉的,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1.发包人名称: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联系人:沈总联系方式:1807533606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联系人:檀工联系方式:0556-7170105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联系方式:00556-71570302026年2月9日交易项目需求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古港河挡土墙工程项目编号:H6QT26Z140016招标人: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投标限价:1130592.66元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付款方式(支付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综合下浮率:15%中标合同价:968953.76元一、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约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2.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施工员(或质量员)1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或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3.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中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具体特点按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配备相应岗位人员,确保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4.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岗,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5.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签订交易时所报项目经理、以及签订合同时确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6.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2、履约担保要求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提交时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开户行:徽商银行望江支行开户名称: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692601021000081478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可勒令其无条件退场,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3、安全文明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拆除改建项目承包人施工时须保证原结构和材料的完好,损坏部分承包人无条件自行恢复。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确保各类管线安全运营,确保沿线居民出行通畅,将施工给群众带来的干扰降至最低。4、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公告及项目需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施工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返工,赔偿由此可能带来的发包人的损失,包括对使用功能造成影响的损失,并承担工程总造价的2%-3%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建造师,并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3.本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5、工期要求: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以开工通知中的开工日期起算。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照交易公告及项目需求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以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向承包人报劳动力和施工机械使用计划,使用计划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进行严格考核,经考核,有效劳动力人数和机械数量达不到计划要求的,视承包人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劳动力按500元/人·天,施工机械按1000-5000元/台·天。累计出现10次(含10次)以上者,影响工程进度且不能如期完成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六、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交易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七、农民工工资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望江县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望政办秘〔2017〕84号)的规定。业主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由施工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在本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并将开户证明及时报送专户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八、材料要求:1.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对发包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选用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3.中标人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材料试验费由中标人支付。4.由承包人实施采购的工程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由承包人实施,品牌、规格等须经发包人认可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中标人采购计划应提前报发包人审定。因中标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九、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市场价、材料费及机械费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交易前书面提出,且需要同时提交异议和投诉的依据、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请求及主张。招标人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交易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结合中标综合下浮率结合进行调整。1)合同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子目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综合下浮率)进行确定;2)合同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类似子目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综合下浮率)确定;3)合同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中的计价原则规定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报送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该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综合下浮率)作为实际结算综合单价。4.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归招标人所有。5.本工程税收按承包人实际纳税额据实结算支付。6.最终结算价以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审定结果为准。7.所有工程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十、代理费用缴纳: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9689元。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名称: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000628094810300000059中标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缴纳上述费用,未按规定缴纳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十一、中标人须知:1.分包规定: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2.本工程取、弃土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承包人应综合考虑经济运距及其他可能增加成本的因素,且渣土运输必须由望江县城管执法局核准的具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承包人必须充分了解渣土公司运输行情,中标后不做调整。3.中标人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4.中标人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环境、处理好各方矛盾,并承担协调费用。5.本项目合同参照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的合同文本,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交易文件;(3)合同协议书;(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承诺函;(7)列入合同的投标辅助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供应商征集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处(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②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处(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注:委托期限到期仍未进行单位信息变更的,视为延期。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固话、手机)。-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改造 挡土墙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