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6)


招标公告
(编号:浙江智拓2026-02-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
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为一年
,采购预算
23
万元,详见采购
需求。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6年3月3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采用现场递交的,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的(采用EMS或顺丰等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石露菲;工作电话:19941068622(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
开标地点: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1499460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邵王斌
工作电话:13588595910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露菲
工作电话:19941068622
代理机构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

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doc (301.5 KB)

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6-02-03)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合同(参考)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编号:浙江智拓2026-02-0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采购预算23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26年3月3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采用现场递交的,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的(采用EMS或顺丰等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石露菲;工作电话:19941068622(拒收到付)。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开标地点: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11、其他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1499460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十二、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邵王斌工作电话:13588595910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代理机构联系人:石露菲工作电话:19941068622代理机构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九日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绿源村2026年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包括人工工资、车辆设备、耗材、运输、清洁、税金及中标单位的考核扣款费用等一切费用),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采购共分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9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时应提供资料本项目无须提供原件资料。相关资料均以复印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供应商必须保证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资料。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3现场演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4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19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缴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通过中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凭证,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5办公室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22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23开标地点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艮塔东路176号)24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其他特别提醒: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5%)+(超出100万部分*0.8%)。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采购代理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最高限价15000元。2.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6.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招标人澄清。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标公告发布后10天内退还。1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无息退还。15.3投标保证金均以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方式退还,恕不退还现金。保证金不计息。15.4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5.5如投标人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诸暨市店口镇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9)招标人泄露有意向参加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10)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1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7.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6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18.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技术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18.1.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18.1.8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18.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19.2供应商逾期提交(邮寄)投标文件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3开标会在采购单位现场监督下由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主持。20.开标程序20.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清点投标文件。20.2主持人当众宣读最高限价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3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0.4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20.5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20.6开标会议结束。1.1.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2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3.评标程序2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2实质审查与比较23.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澄清说明采用扫描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1499460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5.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评标办法。26.1本项目评标办法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标的择定最低报价者为预中标人。26.2如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7.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2.六、定标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8.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29.中标通知29.1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2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及时发布,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书面通知。29.3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30.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1.重新招标31.1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1.2若投标方案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废标。1.3.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32.3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公司、招标办各备案一份。32.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服务承诺的保证。33.2履约保证金须单独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33.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4.合同备案中标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至采购单位和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1.4.八、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店口镇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店口镇范围内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序号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个月2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6个月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个月4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个月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6个月6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1年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1年8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年9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年10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1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2年13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2年14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2年15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2年16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2年1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3年18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3年19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3年20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年2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5年22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5年23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5年24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5年25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酌情处理1.5.九、监督和解释35.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的监督。3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涉及店口镇绿源村两个自然村(西山村、良戈舍)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招标,但不包含办公大楼及文化礼堂的保洁。本项目需若干垃圾分类清运员、卫生保洁清扫员,西山片含进仓员若干。二、工作内容1.保洁区域:上庄(新大路及义乌塘)--村室--下庄--魏家(包含塘峰路)--大地塔(至水泥厂)--山后--山塘;良戈舍水泥厂(含牛眠岭水库)--马坞(洞桥头)。包含绿源村所有道路及支路(含小路、泥路等)路面及两旁、水塘(包括水面)、水沟、溪渠、河流、公厕、菜场清扫,花坛除草、路两旁绿化带苗木修剪及清理、公墓苗木修剪及清理,公墓道路和阶梯及道地、路两旁打杀草药水(包含药水款)及杂草清理,乱堆乱放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死角等(所有水面包含垃圾及漂浮物)清扫,西山公墓、靠老山公墓及马坞公墓卫生保洁(鞭炮、杂草、垃圾等及时清理)。2.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工业垃圾等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3.绿源村区域实行全天10小时保洁(6:00-16:00),保洁时段保洁人员必须在各自保洁区域内巡回保洁,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普扫1次,第一次普扫要在上午8:3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要在16:00前完成。区域内清洗工作包括地面、墙面清洗,下水道冲洗,每月各一次。4.公共厕所实行专人保洁,必须实行全天10小时(6:30-16:30)保洁、清扫、冲洗。保洁人员上墙公示。5.村内(包括菜场)排水沟内整洁,无积水,无积存淤泥、污物,无蝇蛆滋生,消灭四害,定期投放灭鼠、灭蝇、灭蟑、灭蚊药物,基本无蝇蛆,孑孓滋生。6.垃圾分类运行:专职垃圾分类收集员至少2人,清扫员至少4人,进仓员1人,男女不限,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并配备垃圾分类专用全新电动车至少2辆,破损修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员和清扫员不得为同一人。绿源村区域实行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对绿源村区域垃圾实行分类巡回收集,进行二次分拣,并做好垃圾分类进仓工作。要求中标单位对绿源村区域的住户做好垃圾分类上门宣传、分类指导、分类收集工作,并保证质量做好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堆肥垃圾的分类投放、清运、记录。7.绿源村设立专职管理员1人,负责辖区内所有环境卫生工作。8.市级、镇级突击检查所拍照片,由承包者对该处照片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上传电脑、手机软件端进行照片上报(任务包括房前屋后清理、垃圾乱堆放、小广告张贴,三线,污水管维修等),所有照片必须符合市镇级整改要求,退回照片继续整改,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完成。9.绿化修剪一年3次,不足三次年终扣除第四季度工资3000元。三、安全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落实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如遇到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概不负责。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平时工作中要文明操作、优质服务,不要把污水、零星垃圾溅到行人身上。3.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电瓶车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平时要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如遇车辆损坏修理和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概不负责。四、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中标后要及时与村办好交接手续,保证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正常运行;2.中标单位在履约期内做好本职工作,交接时把翻斗车、畚斗按时交接给下一位保洁员,不做好本职工作及不及时交接者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检查验收由采购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检查不合格的,从相关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期限内多次检查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收集不合格、因垃圾清运不及时被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次曝光的、经查实有清运人员焚烧垃圾的,采购单位将与中标单位终止合同,没收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主管部门要求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将上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暂停或禁止一定期限内诸暨市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扫作业和清运等业务招投标资格。4.中标单位及时将车辆、人员和办公场地落实到位,采购单位将按相关要求予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给予15天补充期,补充期结束后再次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5.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要求配合做好验收工作。6.合同期间,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车辆事故等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7.在合同期内因上级政府政策变动须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费用即月即结。8.中标单位配备的车辆必须牌证齐全、车况良好、封闭,垃圾清运车辆和设备不得承接其他任何运输业务。扫帚、畚斗、保洁服、保洁帽、手套等保洁工具按时发放。9.未尽事项详见签订的合同。五、卫生保洁清运服务承诺★采购文件提出的卫生保洁清运服务要求是最低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洁服务承诺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附后)六、违约责任1.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擅自终止合同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投标资格。2.中标单位取得承包资格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作违约,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3.中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欲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作违约,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4.中标单位工作达不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若中标单位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仍达不到要求的,除作出相应处罚外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5.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列明的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履行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及保洁服务费。七、采购单位监督考核要求合同签订后,镇政府环境卫生办公室采取每月1次定期检查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合同期内如遇店口镇政府对环境卫生考核政策调整,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绿源村两委会也要采取不定期检查,结合镇政府的每月考核通报进行考评,出台《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如下:1.发现人员配置不到位、收集保洁设施不到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的,每例扣罚500元。2.对同一地段连续三次以上检查不符合要求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必须调整相应的保洁清运员,不调整的每月扣除1000元。3.辖区内垃圾实行上门收集,只在菜场区域放置适量大垃圾桶,其他需要放置大垃圾桶的地方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所有垃圾桶内垃圾必须至少每日二清,凡发现未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00元;垃圾桶内垃圾满溢的,主要道路沿线,每处扣100元,其余每处扣50元;未将垃圾桶周边杂物或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00元;因保洁人员保洁后未清扫造成的垃圾桶边散存垃圾的,每处扣50元;收集车辆密封运载,在收集途中,跑冒滴漏的,每次扣100元。4.凡因保洁员随意乱倒或焚烧垃圾,造成垃圾站房、垃圾桶污损的,每处扣500元。大垃圾桶保证有盖无洞,且桶身保持清洁,桶内做到垃圾分类,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0元。5.环境卫生保洁不按时或时长未到,每次扣100元,保洁工作清扫不干净,每次扣100元。公共厕所保洁不及时、不干净,每次扣100元。6.垃圾分类上门收集漏收的,扣50元/户/天,垃圾收集混装混收的发现一次扣200元。7.中标单位保证车辆每天上路收集、保洁,如发现垃圾未及时清理,且车辆无故障不上路收集的,每辆次扣100元。8.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每次扣500元。9.对上述督查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加倍扣罚。10.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中标单位应服从采购单位统一安排和调度,未按要求和标准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00-1000元。11.因保洁、收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0-500元;绿源村两委会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每例扣200-500元;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例扣500-1000元;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例视情扣1000-2000元。履约期间被市级通报批评、曝光次数2次以上的,终止合同。12.对市级各类检查组明察暗访反馈的扣分情况,每处加倍扣罚。扣分内容如有重复,同一情形不累计,往高靠扣。13.中标单位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4.检查期间,不服从采购单位工作安排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5.中标单位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发生的,经村两委会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6.公墓卫生必须及时清理,绿源村两委会日常巡查以及村民反映未及时清理(鞭炮、杂草、垃圾等),每次扣500-1000元。17.考核奖惩:人居环境考核排位镇前五的,奖3000元/月;排名在6-10位的,奖2000元/月;排名在11-20位的,不扣不奖;排名在21-35位的,扣2000元/月;排名在36-40位的,扣5000元/月。每月人居环境查到问题的由承包方负责整改(包括乱堆乱放),不及时整改每次扣1000元;镇、村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的,需承包方及时整改,不整改每次扣500元。镇、村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如人居环境考核连续三次扣款,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本考核细则未尽事宜,由诸暨市绿源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具体事项以合同为准。八、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单位不能按期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有权废标,重新组织招标。年终考核排位在全镇末五位的,暂停该单位次年在本村投标资格。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缴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通过中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凭证,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5办公室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十、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承包费为按《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计分后扣除应扣款项后的金额,采购单位按季度将承包费用拨付给中标单位。2.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成本上涨或降低,采购单位对价格一律不作调整。3.中标单位存在重大过失或工作不到位,经采购单位二次提出整改,仍不改正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十一、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包括人工工资、车辆设备、耗材、运输、清洁、税金及中标单位的考核扣款费用等一切费用),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附件:保洁服务承诺表我公司针对本项目自愿做出如下承诺:我公司保证在中标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按时落实车辆、人员、办公场地,提供优质服务。如果我公司不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废标,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注:★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实质性承诺内容,凡与本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为准。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服务单位):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20——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供货要求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乙方还需对甲方用户作使用培训。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注:所有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3.乙方不得将采购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如本合同采购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面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和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实或认可,并报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采购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变。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乙方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保证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四、产品验收产品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在货到后天内验收完毕,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具体按照《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五、付款方式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即元;在正常运行个月后的天内再支付%,即元;剩余的%(可作为产品质保金),在年月日前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无息)。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通过乙方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凭证,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5办公室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七、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且事先须向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审核备案。八、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的违约金给乙方。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十、其他约定事项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招标办各备案一份。采购单位供货单位合同备案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工作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工作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备案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备案日期: 年 月 日注:该合同模板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部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相应调整。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外包装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二、内包装封面格式正本/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71.8.三、投标函(格式)致: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浙江智拓202*-**-**)有关要求,(投标人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9.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诸暨市(招标项目)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1.10.五、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标的内容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 人民币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承诺书(格式)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招标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店口镇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5)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26)诸暨市店口镇项目交易监管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记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1、质疑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七、技术偏离表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4、此表置于标书中。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清运及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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