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化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2026)



关于公开征集越秀区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服务合作方的公告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不同供给主体的优势,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水平,根据《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现就公开征集越秀区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服务合作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部分区域的日常运营管理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提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影响力与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便民化发展,保障辖区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以文化助力基层治理,打造有温度、有特色的街道文化生态,助力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二、运营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强化政治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完善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二)坚持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参与。坚持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属性,在保障供给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体系,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
(三)坚持建管并重,维护文化安全。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不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委托运营及方式
(一)合作模式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1家专业机构,负责项目合作运营与管理。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大塘街道提供运营场所,合作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保障场馆定期免费开放并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公益性服务需求前提下,合作机构可开展科技类服务、精品演出、专业艺术培训、高端展览、研学体验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相关收费项目需按程序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收费内容占比不超过总服务内容的1/3,并在场馆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规范。
(二)运营场所
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位于文德北路74号5、6层的场所,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三)运营期限
合作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一签。合作期满,若合作机构年度考核优异、达成预设运营目标,经区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可优先续约;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四)考核评价
大塘街道办事处负责业务指导,制定运营质量监督评价及退出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开展上一年度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合作遴选、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条件
(一)主体及能力要求
1.依法成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文化服务及公共空间运营管理经验,深入理解公共文化服务内涵,热爱公共文化事业;
3.具备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供给、活动执行、创意设计、新媒体推广等专业人才队伍及必要技术条件;
4.拥有较强的场馆运营维护、经营管理、沟通协调、群众服务、应急处置等能力,配备足额专业运营管理人员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5.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运营规范要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面向社区服务对象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2.预留指定时间段保障街道、社区活动开展,每年提供一定数量公益学位;
3.接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对管理不善、组织不力、考核不合格、未达到承诺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或依规清退。
4.鼓励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
(三)禁止情形
承接主体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委托主体调查核实,取消其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承接主体资格,解除运营合同,同时报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力量运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意识形态言论、服务或活动的;
2.存在不符合资质要求、弄虚作假、冒领或挪用、侵占财政/服务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管理运营任务的;
4.违背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有关规定,进行高收费或另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5.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因舆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以委托主体/公共文化设施名义贷款、提供担保,或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所运营的资产的;
8.擅自改变场地、设施的功能及用途或擅自开展任何本合同委托内容以外的服务的;
9.擅自转包的;
10.承接主体年度考核不及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良好以下,满意度低的;
11.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承诺函》;
4.其他材料:
4.1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4.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3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4.4专项信用报告或企业信用状况截图;
4.5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
4.6机构相关业绩资料;
5.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需完整密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文德路74号大塘街党群服务中心7楼(文化站);
(三)资料提交: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3份),并密封完整;
(四)联系电话:020-83350541。
六、评审方式
街道办事处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并召开评审会议,对参加遴选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结合行业资质、管理经验、运营方案、团队构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入围机构将在越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1.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项目服务要求
2.申报材料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9日

附件1: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项目服务要求.doc
附件2:申报材料.doc

附件1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项目服务要求根据《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越秀区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会化运营需包括以下内容:一、场馆管理1.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开放时间与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应当错开,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2.做好开放服务、环境维护。各项设施、设备、器材可用,环境整洁舒适有文化氛围;3.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管理制度、服务项目、预约和咨询电话、功能室分布、每周活动安排等信息公开应全面详细;4.工作档案规范齐全,做好档案留存;5.人员配备不少于5个。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1.全年举办文艺演出、展览、培训、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不少于15次;2.提供全民艺术普及门类不少于3种;3.线下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0.5次,线上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1次;4.提供公用上网设备不少于3台;5.文旅志愿服务队每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30人次;6.全年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5天;7.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团队,鼓励群众开展文化创作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作品展示与传播;8.协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挖掘区域非遗文化资源;9.结合街道文化特色,挖掘、培育独具特色的街道文化品牌,开展品牌文化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10.助力街道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引进优质文化企业;11.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服务;12.服务满意度评价不少于90%。三、日常维护与管理合作机构需负责合作区域内的日常运营管理、人员配备、场地与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水电及保洁安保服务、互联网网络及信息化设备系统维保等费用,为社区长者及居民提供适配的公共文化服务,并开展运营风险评估与项目测算,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工主体责任。合作机构因服务项目开展确需对场地进行优化提升的,须事先征得街道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其中涉及场地不可移动设施设备、装修改造等固定部分或形成添附的,均归街道所有,未经街道同意,合作机构合作期满后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对场地整体环境造成损坏或不良影响。因服务项目开展所购置的各类可移动或拆卸的必要设备,其所有权归购置方所有。四、工作要求1.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营造轻松舒适的环境氛围;2.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接受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保障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内文献资料、设施设备等各类资产及网络、软件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4.如遇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做好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情节严重的可报警处理;5.做好各项公共文化服务的归档工作,按月度或季度提交至相关部门。附件21.1.1.11.1.1.2.申报材料1.1.1.31.1.1.41.1.1.5项目申报表项目单位信息1.项目申报单位名称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万元)4.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类型(单选)□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社会团体 □其他5.主营业务6.公司业绩项目信息1.利用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项目策划方案和运营方案概述(项目策划方案和运营方案概述不超过500字,并附详细方案)3.项目计划投资(万元)4.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不超过500字)法人代表(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座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电话: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填表日期:1.1.1.61.1.1.7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内容: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运营所需经验及相关资源情况、单位财务情况以及拟利用建筑空间信息(包括楼层部位、文化内涵、利用方向等)。编制要点:说明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申请单位在行业内的地位及过往成功的运营案例。二、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必要性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对大塘街道文化交流体验、公益服务等的促进作用及重要意义。编制要点:说明项目与政策引导方向是否契合,重点介绍项目运营管理与政策法规的符合度。可行性主要内容:建筑空间条件、项目资金条件、项目可持续运营保障、运营相关资源及经验等。编制要点:列明申请单位的注册资本、企业规模、年营业额、盈利能力、专业人才配备等证明企业实力的内容。三、场地规划方案主要内容:项目空间利用方向、各楼层功能定位、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有偿服务内容)、项目规模等内容。编制要点:综合考虑大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分区布局,合理规划微改造方向,活化旧有空间,使场地功能优化使用。四、项目运营方案主要内容:项目运营理念、运营主体、运营模式、运营目标、运营组织构架、运营服务内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内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收费项目内容、经营性服务内容)、运营机制、运营服务保障等。编制要点:说明项目运营的具体产品内容、提供哪些服务,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哪些项目、具体内容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营性服务包括哪些项目、每个项目收费范围;成本核算涵盖日常运营成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项目成本、人工成本等项目实施的全部成本。五、日常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基础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和维护的责任人、日常养护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安排等。编制要点:日常维护、监测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落实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现场秩序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六、项目绩效分析主要内容:项目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分析。社会效益主要包括项目服务面向人群、接待人次、社会影响力及公众评价等。编制要点:所有绩效指标必须是可量化、可考核的。七、项目风险管理主要内容:项目运营风险分析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应对措施等。编制要点:主要包括项目运营资金风险、“一老一少”服务过程安全管理风险等,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八、结论评价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总结陈述。承诺函大塘街道:我公司(个人)作为本次征集项目的供应商,根据公告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2.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委托运营管理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中无违反合同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且通过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征集公告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征集公告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征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1.1.1.8其他材料(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不足2年或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上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2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3)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料(加盖公章);(5)机构相关业绩资料(加盖公章);(6)可证明机构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机构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化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