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外科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 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 一次性活检针 输尿管支架 输尿管支架及附件 非血管腔道导丝 J型医用导管套件 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 泌尿导丝招标公告(丽江市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一年期内按照采购人采购计划在规定期限内供货到位。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w.html(壹证通客服热线:0871-67276028

)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政采云),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云南福建CA、云南壹证通云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室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南亚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0205378093727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
(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
(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
(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
(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3.其他事项: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账号:250202501920013680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
地址:丽江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888-515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方式:齐应林(17587041505)
项目联系人:杨韵琪、齐应林、何雨倩、杨依冉、凡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韵琪、齐应林、何雨倩、杨依冉、凡星
电话:齐应林(17587041505)

附件信息:

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2026.02.09稿.docx518.1K

招标公告(三次).docx27.5K

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招标文件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二月招 标 文 件部门:招标六部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编制:杨韵琪校核:叶勇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批准:总工办项目编号: LJZC2026-G1-00055-YNZZ-0021日期:2026.02.09版次:第一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02.项目基本情况103.联合体10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05.费用承担116.现场考察117.开标前答疑会118.询问119.质疑1110.投诉12二、招标文件1211.招标文件编制依据12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3三、投标文件131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315.语言文字1316.计量单位1417.投标文件的组成141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9.投标有效期1420.投标保证金1421.投标文件的编制1422.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15四、投标1523.投标文件的加密1524.投标文件的提交15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五、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526.开标15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627.资格审查1628.评标16七、投标无效及废标之情形17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73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7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7八、中标结果1832.中标人的确定1833.中标通知书1834.签订合同1835.履约保证金18九、其他事项1936.采购代理服务费19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20合同条款前附表2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0▲一、开标一览表31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32▲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33▲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36▲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37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38三、商务文件部分39▲(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0▲(三)投标函41▲(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2(五)分项报价明细表43(五)所投产品具体情况表45(六)投标人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报价材料49(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0(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2(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十)商务条款偏离表54(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55(十二)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55(十三)售后服务方案55(十四)类似项目业绩55(十五)其它商务资料55四、技术文件部分56(一)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56(二)服务方案及承诺56(三)仓储能力及管理水平56(四)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56(五)其他技术资料56第五章采购需求56一、项目基本信息58二、商务要求59第六章资格审查65资格审查前附表65一、资格审查65二、资格审查报告66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7评标方法前附表67一、评标方法72二、评审标准721.符合性评审标准7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72三、评标程序721.符合性评审722.详细评审7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734.评标结果74四、其它741.关于中小企业74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753.关于监狱企业76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65.其他7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2.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3.预算金额:100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4.最高限价:100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5.采购需求: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一年期内按照采购人采购计划在规定期限内供货到位。序号医用耗材名称单位是否进口1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套否2封堵取石导管根否3一次性活检针支否4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支否5输尿管支架套否6输尿管支架及附件套否7非血管腔道导丝条否8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支否9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根否10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套否11泌尿导丝根否12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支否13输尿管支架管支否14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套是15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套是16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枚否17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把否18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个否19导丝(直头)根是20导丝(弯头)根是21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根否22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根否23输尿管导引鞘(12/14Fr)根否24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根否25扩张管型剥皮鞘根否26导引针根否27肾穿刺导丝个否28肾造瘘管支否29膀胱造瘘套件套否30输尿管支架(排石支架)套否31医用手术薄膜片否32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根否33输尿管导管套否34无张力尿道悬吊带支否35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套否36盆底修补网把否37密封帽套否38尿动力管根否39输尿导管套件套否40取石球囊导管根否41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支否42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根否43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根否注:▲(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在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格的基础上>1%(不包含1%,须为1以上的整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无价格的,则参照云南省医用耗材申报系统价格按以上下浮率结算,协议期内如遇平台价格变动,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也应按平台变动价格及时调整,同时提供价格调整的相关证明材料。(3)本次招标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而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7.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8.交货期: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8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9.质保期(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部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招标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w.html(壹证通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政采云),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云南福建CA、云南壹证通云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完成后,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响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经过CA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开标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账号:250202501920013680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888-51553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联系方式:0871-68101522、68100544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韵琪、齐应林、何雨倩、杨依冉、凡星、阮云川、叶勇电话:齐应林(175870415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2.1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 LJZC2026-G1-00055-YNZZ-0021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2.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无6.1现场考察不组织 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8.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 项目采购”学习。8.3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0.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 LJZC2026-G1-00055-YNZZ-0021保证金按规定金额、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交纳至: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南亚支行账号:30205378093727保证金缴纳说明:1、网银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交纳凭证(须注明项目编号);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在转账后投标人持有效付款凭证(原件)至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2、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21.3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份数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以此处要求为准。22.1投标报价(1)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标的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货物内容所需的人工成本(食宿费、交通费等)、货物的出厂价、配套货物、货物运输、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利润、税金、验收、清洗液、质控品、校准液、超出要求质保期的产品退换货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3)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2.2报价货币人民币23.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4.4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28.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8.5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5.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具体要求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采购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代管,待协议期满后,如无违约事项,则全额退还。如存在违约情况,则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开具的独立保函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履约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止,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六个月内根据履约情况无息退还。若本项目提前终止,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前终止之日。36.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5%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7.2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评审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招标文件中引用某一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或要求,只是为了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范围的技术规格,未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意思,投标人所投内容的技术标准可优于或相当于此采购范围的技术要求。(3)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7.3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在关联标书环节时须将整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含封面)的标书关联至“商务技术部分”,并签字盖章。2、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3.为保障项目合同备案顺利进行,投标人在办理政采云账号的时候,应尽量办理正式账号。4. 特别说明:4.1供货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丽江市对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有权按政策规定执行。(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4.2为加强医院精细化的物流管理,采购方实行物流SPD管理,供应商有义务积极支持医院SPD的推行和实施,并积极满足甲方SPD物流管理要求。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3.1.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有同类资质并根据联合协议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基本情况,仅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开标前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开标前答疑会。8.询问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8.3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质疑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9.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同询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10.投诉10.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编制依据11.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采购标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12.2根据本章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1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和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4.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4.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函。15.语言文字1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6.计量单位16.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7.投标文件的组成17.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8.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9.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0.投标保证金2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0.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投标文件的编制21.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在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指定位置签名或签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21.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1.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名或签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21.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1.5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的内容(但不限于):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1.6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22.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2.1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报价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23.投标文件的加密23.1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提交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4.3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5.2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26.开标26.1开标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6.2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会在政采云系统显示,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26.4如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疑义,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6.5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止在政采云平台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2)解密完成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签名确认;(3)开标会议结束。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2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28.评标28.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8.3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8.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8.5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6评标过程的保密28.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七、投标无效及废标之情形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中标结果32.中标人的确定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2.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6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履约保证金35.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九、其他事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6.1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5%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下浮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6.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1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交货期:按需供货,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8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采购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代管,待协议期满后,如无违约事项,则全额退还。如存在违约情况,则全额扣除。2. 按月支付货款:成交单位根据采购方每月实际耗材消耗数量和财务制度相关要求,按月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60日历天内完成付款。3验收方式:甲方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内容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标准:1.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盒订单数量、冷链运输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2.甲方验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据。3.验收费用:验收、退换货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4▲质保期(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免费更换。2.对因甲方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乙方负责更换,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处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维修和更换服务。3.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的,若更换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5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政府采购合同书(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甲方(采购人)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邮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分管领导(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乙方(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售后联系人(签字):乙方户名:乙方开户行:乙方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预算总价:甲乙双方根据丽江市人民医院委托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的“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该项目成交单位。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供货内容及价格如下表:耗材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位有效期单价…………二、供货期:2026年01月23日起开始计一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采购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价(见附件一),评价分未达到90分的给予警告,并要求一个月内整改,整改期满后评价仍未达到9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三、货款结算及支付:1.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采购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代管,待协议期满后,如无违约事项,则全额退还。如存在违约情况,则全额扣除;2.按月支付货款:成交单位根据采购方每月实际耗材消耗数量和财务制度相关要求,按月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60日历天内完成付款。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合法经营资质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产品方可进入医院使用;2.甲方有义务将产品的结构、性能、用途及使用中和使用后的注意事项向患者说明,以争取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3.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试剂耗材后,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及时办理退换货,保证甲方临床需要。4.甲方在确认乙方货物合格后办理出入库等相关手续,并在60日历天付款期限付款。每月的上旬为上月的对账时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相关部门对账,因对账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所报计划必须详细、真实、及时,并经双方核实确认。6.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科室要求,有权拒收,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7.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不符合相关运输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8.本协议供货期内乙方所供应的试剂耗材不仅限于供货目录内清单中的耗材,若需增加耗材现由乙方出具报价单,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供货,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复印件(加盖章)、相关的授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章),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出入境检疫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等有效证件。乙方应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所销售的产品的合法性。2.乙方须保证产品货源的合法性、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甲方财产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保证货源的可追溯性,在协议期内不得更改企业名称。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资质内容的,须及时书面照会甲方,并保证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甲方利益的损害。4.乙方按甲方计划提供的试剂材料,正常情况下按照十五天备货周期进行备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正常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5.乙方提供的耗材必须保证与所响应设备匹配兼容,若出现无法匹配兼容的情况,成交人需保证更换产品,直到达到采购人的使用效果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6.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7.乙方提供的产品,到货时有效期必须保证在有效期一半以上。库存耗材在有效期前3个月可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更换。8.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试剂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试剂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9.乙方承担所提供耗材因质量、包装等原因退换货产生的各种费用。10.乙方应提供符合财务付款要求的所有合法票据。11.为加强医院精细化的物流管理,甲方实行物流SPD管理,乙方有义务积极支持医院SPD的推行和实施,并积极满足甲方SPD物流管理要求。六、售后承诺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产品可根据科室需求进行型号更换,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由于试剂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由乙方公司积极配合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试剂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1.评价监督对协议期实行半年配送评价制度(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争议的解决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协议的解除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2个星期通知对方。2.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期限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4.评价为一般的投标人给予警告,并安排三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后评价任未达到满意或非常满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评价为较差或差的投标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5.如上级相关部门对采购政策、方式等进行调整或甲方调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内容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但甲方应在终止前一个月通知乙方。6.由于乙方在协议期内出现违纪或违规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力终止协议。7.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八、验收及验收标准1.医院应在收到供应商交付耗材后2日内进行验收,由双方验收人员确认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外观等情况,所供耗材与供应配送合同、配送清单一致的,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不一致的应当场通知供应商进行更换,并在验收单据中进行说明。2.验收时,医院有权当面拒收破损或不符合供应配送合同约定的耗材,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3.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4.医院或上级部门有权定期不定期抽查(抽检)供应商供应配送的耗材,若发现耗材质量不达标的,医院有权退货,由供应商进行更换,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因供应商所供应配送的耗材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其他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3.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万元)100.00万元单价下浮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交货期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8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元)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1.此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2.结算单价=单价限价x(1-投标优惠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前述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信用查询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①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招标人);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按后附“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进行编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3、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以上材料应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4)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我方郑重声明如下:1.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的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情况: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名称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本单位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3、属于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的其他兄弟单位情况:其他兄弟单位名称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对该单位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中内容,若无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话: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注: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三)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交货(或交付使用),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医用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是否进口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备注1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套2封堵取石导管根3一次性活检针支4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支5输尿管支架套6输尿管支架及附件套7非血管腔道导丝条8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支9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根10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套11泌尿导丝根12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支13输尿管支架管支14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套15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套16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枚17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把18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个19导丝(直头)根20导丝(弯头)根21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根22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根23输尿管导引鞘(12/14Fr)根24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根25扩张管型剥皮鞘根26导引针根27肾穿刺导丝个28肾造瘘管支29膀胱造瘘套件套30输尿管支架(排石支架)套31医用手术薄膜片32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根33输尿管导管套34无张力尿道悬吊带支35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套36盆底修补网把37密封帽套38尿动力管根39输尿导管套件套40取石球囊导管根41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支42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根43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根下浮率(%) %注:1、所有产品只能报一个下浮率。供应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2、以上报价包含运输、验收、税费、清洗液、质控品、校准液等所有费用。3、若出现以上目录内医用耗材名称与投标人提供耗材名称不一致时,以中标投标人申报的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的名称为准,但必须保证所提供耗材功能的完整性。4、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丽江市对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对集采试剂涉及的清洗液、质控品、校准液等按投标人进货单价进行采购(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所投产品具体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耗材名称是否为进口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若为医疗器械,请填写(一类/二类/三类)产品制造商/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名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有效期限或备案日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是否变更一类二类/三类备注(请将各产品证书所在页码标注)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注凭证(或备案信息)备案日期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注凭证(或备案信息)是否变更二类(或三类)医疗械注册证有效期二类(或三类)医疗械注册证是否变更1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2封堵取石导管3一次性活检针4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5输尿管支架6输尿管支架及附件7非血管腔道导丝8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9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10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11泌尿导丝12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13输尿管支架管14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15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16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17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18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19导丝(直头、弯头)20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21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22输尿管导引鞘(12/14Fr)23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24扩张管型剥皮鞘25导引针26肾穿刺导丝27肾造瘘管28膀胱造瘘套件29输尿管支架(商品名:排石支架)30医用手术薄膜31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32输尿管导管33无张力尿道悬吊带34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35盆底修补网36密封帽37尿动力管38输尿导管套件39取石球囊导管40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41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42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具体情况表”中的每个耗材填写,详细耗材《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耗材目录),不得缺项漏项。2.相关证书材料可放在资格要求部分,但需在备注项内标识清楚具体所在页码。(六)投标人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报价材料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此部分格式、内容自定)(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不符合或不享受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需填写及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③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④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信息。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商务条款偏离表请对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主要商务条件(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付款方式、验收方式、验收标准、质保期(有效期)、违约责任)等要求,请认真填写该表。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格填写说明:1、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2、“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3、勾选示例:(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综合实力、相关证书、资信状况、企业文化、企业团队素质等)(十二)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十三)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四)类似项目业绩(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十五)其它商务资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如有,格式内容自拟)四、技术文件部分(一)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彩页资料(采购需求中有标注的以标注要求为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若出现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彩页资料等技术证明文件中,同一技术参数或指标互相矛盾,视为该项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三)仓储能力及管理水平(格式自拟)(四)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格式自拟)(五)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如有,格式内容自拟)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2.本章各项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耗材目录序号医用耗材名称单位是否进口是否为核产品1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套否否2封堵取石导管根否否3一次性活检针支否否4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支否否5输尿管支架套否否6输尿管支架及附件套否否7非血管腔道导丝条否否8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支否否9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根否否10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套否否11泌尿导丝根否否12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支否否13输尿管支架管支否否14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套是否15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套是否16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枚否否17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把否否18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个否否19导丝(直头)根是否20导丝(弯头)根是否21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根否否22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根否否23输尿管导引鞘(12/14Fr)根否否24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根否否25扩张管型剥皮鞘根否否26导引针根否否27肾穿刺导丝个否否28肾造瘘管支否否29膀胱造瘘套件套否否30输尿管支架(排石支架)套否否31医用手术薄膜片否否32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根否否33输尿管导管套否否34无张力尿道悬吊带支否否35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套否否36盆底修补网把否否37密封帽套否否38尿动力管根否否39输尿导管套件套否是40取石球囊导管根否否41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支否否42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根否否43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根否否▲(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在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格的基础上>20%(不包含20%,须为20以上的整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无价格的,则参照云南省医用耗材申报系统价格按以上下浮率结算,协议期内如遇平台价格变动,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也应按平台变动价格及时调整,同时提供价格调整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纠纷。说明:注:1.若出现以上目录内医用耗材名称与中标供应商提供耗材名称不一致时,以中标供应商申报的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的名称为准,但必须保证所提供耗材功能的完整性。5.以上列举为常用耗材目录,若采购方需要采购目录外的产品时,供应商仍需以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最低挂网价格下浮率进行结算。二、商务要求1.供货时限要求: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8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相关的质检报告等信息参与投标,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医保报销目录,并提供相应医保编码。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及时提供手术专用工具等相关伴随服务,保障临床手术的顺利开展。4.投标人提供的耗材必需保证与采购方临床使用要求,若出现无法满足使用的情况,中标人需保证更换产品,直到达到采购人的使用效果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质保期(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6.供货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丽江市对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有权按政策规定执行。(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7.为加强医院精细化的物流管理,采购方实行物流SPD管理,供应商有义务积极支持医院SPD的推行和实施,并积极满足甲方SPD物流管理要求8.服务质量考核:采购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价(见附件一),评价分未达到90分的给予警告,并要求一个月内整改,整改期满后评价仍未达到9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附注: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工业封堵取石导管工业一次性活检针工业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工业输尿管支架工业输尿管支架及附件工业非血管腔道导丝工业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工业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工业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工业泌尿导丝工业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工业输尿管支架管工业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工业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工业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工业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工业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工业导丝(直头、弯头)工业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工业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工业输尿管导引鞘(12/14Fr)工业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工业扩张管型剥皮鞘工业导引针工业肾穿刺导丝工业肾造瘘管工业膀胱造瘘套件工业输尿管支架(商品名:排石支架)工业医用手术薄膜工业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工业输尿管导管工业无张力尿道悬吊带工业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工业盆底修补网工业密封帽工业尿动力管工业输尿导管套件工业取石球囊导管工业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工业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工业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工业附件一:供应商满意度评价表丽江市人民医院供应商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部门供应商提供耗材产品质量和使用方面1、产品(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等)符合协议约定内容,出现产品不符合协议约定内容,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2、产品合格证、效期等质量符合协议要求出现质量不符合协议要求,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3、产品运输过程无短、缺、损现象验收时每发现一次短、缺、损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4、配送数量与订单相符、批号统一未按要求配送到位的,每批次货物与批号不一致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5、产品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出现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服务评价方面1、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关指导及培训未按协议要求进行培训、指导,出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2、应急事件中,供应商与医院、科室的配合程度出现问题不配合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3、与使用科室工作沟通、对接及时沟通工作不及时有拖沓、推诿情况的,出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4、及时供货、按需备货未及时供货,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5、所供货物符合相关规范,退换货及时未及时退换货,出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评分合计:对产品、服务及供应商的意见或建议 评价人:年月日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3.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二、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总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9.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1项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名或签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签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它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30分;商务部分F2:32分;技术部分F3:47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说明: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即(1-下浮率)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2)若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均由小微型企业承接,请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所有货物均由小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商务部分得分F2(满分35分)1)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5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品质量标准承诺;②服务质量(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完善;④原材料与供应商管理;⑤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缺乏针对性,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累计计分,满分15分。2)售后服务方案评审(满分12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服务目标、服务内容;②服务团队、服务流程;③服务保障措施;④服务承诺等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缺乏针对性,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5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4项内容每项3分,累计计分,满分12分。3)类似业绩评审(满分8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过程中的类似案例的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满分8分。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1.类似业绩指:耗材采购类业绩。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5)技术部分得分F3(满分35分)1)服务方案及承诺评审(满分1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正常配送、紧急配送、物流延伸、其他增值服务以及管理措施进行打分。(1)充分结合项目特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具体的集中配送管理及措施方案。配送时间客观合理,能够完全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科学严谨;且针对配送过程中各潜在风险点有可行的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针对紧急手术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全面、可行,且能在医院库房设立产品库存齐全,满足临床手术需要的;提供强有力保障医院临床手术的其他增值服务以及管理措施,得15分;(2)能够结合项目特征,提供有一定针对性的具体配送方案。配送时间基本客观合理,能够基本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较为严谨;针对配送过程中部分风险点有可行的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的;针对紧急手术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基本可行,能在医院库房设立产品库存,满足临床手术需要的;提供较强保障医院临床手术的其他增值服务以及管理措施,得12分;(3)能够基本结合项目特征,提供有一定针对性的配送方案。配送时间基本客观,能够保障项目基本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基本全面;针对少量风险点有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但没有对应作出承诺的;针对紧急手术有应急预案,但应急预案片面,不具操作性,能在医院库房设立产品,满足临床手术需要的;提供管理措施,能保障医院临床手术的,得9分;(4)能够基本结合项目特征,提供配送方案。配送时间基本能够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基本全面;针对少量风险点有操作建议和解决方案,但没有对应作出承诺的;针对紧急手术没有应急预案,不具操作性,能在医院库房设立产品,保障医院临床手术的,得6分;(5)不能充分结合项目特征,仅提供基本的配送管理及措施方案。送货时间可能影响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较简略,且没有对应作出承诺;对应急预案完全没有描述的;不提供管理措施,不能保障医院临床手术的,得3分。(5)未提供服务方案及承诺的,该项不得分。2)运输设备及仓储能力、管理水平评审(满分8分)1.运输设备:投标人配备相关运输车辆及设备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2.仓储能力:投标人具备仓储能力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仓库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及仓库图片等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3.仓储管理水平:投标企业仓库管理规范,全面实现现代化仓储,且具有实现现代化仓储所需的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实现现代化仓储所需的设施设备购买或租赁的发票或收据及图片等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3)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评审(满分12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交货时间(日期或时间段);②交货地点;③运输方式;④验收方式等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强,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4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缺乏针对性,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的,该项不得分。注:以上4项内容每项3分,累计计分,满分12分。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采购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二、评审标准1.符合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二、评审标准”第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详细评审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二、评审标准”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汇总F1、F2、F3得分即为评标总得分。2.2商务部分(F2)和技术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评标结果4.1本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其它1.关于中小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价格扣除优惠幅度以评标办法中明确为准。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监狱企业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其他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6-G1-00055-YNZZ-0021;2.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3.预算金额:100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4.最高限价:100万元(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5.采购需求:丽江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医用耗材采购,一年期内按照采购人采购计划在规定期限内供货到位。序号医用耗材名称单位是否进口1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装置)套否2封堵取石导管根否3一次性活检针支否4一次性使用泌尿道导丝支否5输尿管支架套否6输尿管支架及附件套否7非血管腔道导丝条否8J型医用导管套件(输尿管支架套件)支否9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导丝根否10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套否11泌尿导丝根否12一次性使用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支否13输尿管支架管支否14输尿管支架(放置1年)套是15输尿管支架(放置半年)套是16输尿管支架管(普通支架)枚否17输尿管支架管(单层防逆流)把否18一次性使用非血管腔道亲水导丝个否19导丝(直头)根是20导丝(弯头)根是21输尿管扩张球囊导管根否22封堵拦截导管(螺旋式)根否23输尿管导引鞘(12/14Fr)根否24输尿管导引鞘(10/12Fr、11/13Fr)根否25扩张管型剥皮鞘根否26导引针根否27肾穿刺导丝个否28肾造瘘管支否29膀胱造瘘套件套否30输尿管支架(排石支架)套否31医用手术薄膜片否32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胆道网篮型)根否33输尿管导管套否34无张力尿道悬吊带支否35耻骨上膀胱造瘘套件套否36盆底修补网把否37密封帽套否38尿动力管根否39输尿导管套件套否40取石球囊导管根否41一次性等离子双极电极支否42超脉冲等离子电切环(粗环)根否43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根否注:▲(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在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格的基础上>1%(不包含1%,须为1以上的整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最新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耗材采购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无价格的,则参照云南省医用耗材申报系统价格按以上下浮率结算,协议期内如遇平台价格变动,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也应按平台变动价格及时调整,同时提供价格调整的相关证明材料。(3)本次招标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而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一年;7.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8.交货期:按需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8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9.质保期(有效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可进行更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部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招标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w.html(壹证通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政采云),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云南福建CA、云南壹证通云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完成后,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响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经过CA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开标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账号:250202501920013680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888-51553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联系方式:0871-68101522、68100544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韵琪、齐应林、何雨倩、杨依冉、凡星、阮云川、叶勇电话:齐应林(175870415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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