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招标公告(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2026)
项目编号
L3206930324000004
项目名称
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
标段编号
L3206930324000004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类型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已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2025〕37号和通开发行审〔2025〕77号核准。招标人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
2.1.2 建设规模:1、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总蒸发量150t/h),含锅炉上料系统及炉后烟气处理等辅机系统;2、新建一套抽背式汽轮机、异步电机双驱动空压机系统(含压缩空压后处理及空压机级间余热回收系统)。
2.1.3 总工期要求: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具备供应蒸汽和压缩空气能力,正式投运后180天(日历天)内完成性能测试及竣工验收。
2.1.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配合办理、施工图设计(含建设项目中需要执行“三同时”的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以及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专篇及验收报告的编制与评审)、工程施工、设备成套、培训、性能测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性能测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1)和(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
3.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③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④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4.1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
(3)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
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合同及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发生变更,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
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担任施工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项中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中担任设计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项中设计资质的要求,招标人不限制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来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
地址: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联系人:
王斌
联系人:
李晓鸥
电话:
0513-83593021
电话:
0513-89010636
2026年2月10日
附: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同时具备: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提供)
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5
拟派施工负责人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施工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6
拟派设计负责人
(1)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设计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7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 (3)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 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合同及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发生变更,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 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9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有效的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10
诚信承诺书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11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有效的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12
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
投标保证金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14
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意事项:①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③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④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可参加后续评审。
2、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设计方案: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2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2.1 技术标
2.1.1设计方案评审(35分,暗标)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1.1
设计方案(35分)
1.总平面布局(7分)
1、总平面布置完整、科学合理,运行、检修方便; 2、厂区管线及对外接口清晰、完整;3、锅炉房设备布置合理、方便运行、检修。 横向比较优5-7分、良3-5分、一般1-3分
2.热力系统方案(8分)
1、热力系统设计先进、合理、方案具体; 2、工艺流程合理; 3、设备选型充分体现节约投资、锅炉效率高、能耗低。 横向比较优6-8分、良4-6分、一般1-4分
3.项目总体设计指标(9分)
1、烟气排放为环保指标必须满足(标态下(标态:273K,101.325kPa,干基,6%O2),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粉尘不大于5mg/Nm3,NOx不大于20mg/Nm3),否则视为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2、锅炉额定工况下辅机(含上、下料系统)用电量比较;(2分) 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 3、锅炉效率比较;(3分) 横向比较优2-3分、良1-2分、一般0.5-1分 4、汽轮机额定工况汽耗比较(2分); 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 5、空压机能耗比较(2分); 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
4.汽电双驱系统方案(4分)
1、汽电双驱系统设备布置合理 2、设备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横向比较优3-4分、良2-3分、一般0.5-2分
5.烟气环保处理方案 (3分)
烟气环保处理设计方案合理,满足烟气排放环保指标(标态下(标态:273K,101.325kPa,干基,6%O2),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粉尘不大于5mg/Nm3,NOx不大于 20mg/Nm3)。 横向比较优2-3分、良1-2分、一般0.5-1分
6.仪器与控制自动化方案(2分)
科学设计自动化系统调节运行方式,仪控系统先进、自动化 程度高、运行调节灵活、设备可靠、投资节约,和一期工程衔接好 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
7.结构方案(2分)
锅炉房建筑、结构、抗震、 施工等设计科学、合理、详细。其他主要生产建(构)筑物 满足生产、运行、检修要求,布局科学、功能清晰 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
注:1、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暗标要求:设计文件无需制作封面,设计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上传至系统的文件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 ,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0分计。
2.1.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7分,暗标)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1.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4.设备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5.项目工期管理(1分)
对项目工期进行科学管理,工期安排合理(0.7-1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暗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无需制作封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上传至系统的文件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各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 ,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0分计。
2.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3月12日11时00分前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开标室签到处进行签到并参加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为书面暗标。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拟定,题目数量为2题。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答辩得分取答辩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各投标人的差异酌情在1.4分-2分之间打分,答辩内容完全不符合的按0分计。
2.2综合标
2.2.1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满足项目管理需求(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得1分。提供工程总承包主要管理人员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对应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
2.2.2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1.3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除投标人资格评审提供的业绩以外: (1)①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0.25分。 ②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0.2分。 ③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项目的有一个得0.18分。 (2)①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生物质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0.5分。 ②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生物质发电)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0.4分。 ③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生物质发电)施工项目的有一个得0.35分。 注:①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算,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③本项最多接受4个业绩,同一项目仅计一次得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除投标人资格评审提供的业绩以外: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余热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热电联产或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有一个得1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余热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热电联产或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有一个得0.8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余热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热电联产或生物质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有一个得0.7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本项最多接受2个业绩,本项累计不超过2分。
注: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 ③合同及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发生变更,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⑤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⑥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评审业绩以外的工程业绩作为加分业绩,且同一个工程业绩不重复加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2.3经济标(5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
(2)确定投标人评标价: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为评标价。
(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平均值A下浮 3%、3.5%、4%、4.5%(开标时招标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6分,每下浮1%扣0.1分,偏离不足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与偏离率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选取前7家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7家时,全部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四、评标标准
4.1评标准备
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4.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2初步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4.2.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4.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4.2.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4.2.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5) 投标人资质条件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0)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1) 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2)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3)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4)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5) 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9)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0)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1) 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5)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
27)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的;
28) 不满足烟气排放环保指标的(标态下(标态:273K,101.325kPa,干基,6%O2),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粉尘不大于5mg/Nm3,NOx不大于 20mg/Nm3)。
29)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0) 根据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1) 不符合第三章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
4.4详细评审
4.4.1按本章第2.3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4.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2.2、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4.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五、评标结果公示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信息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且公示期不包含连续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因投诉或质疑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不进行替补。
六、定标
1、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定标标准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技术标及综合标评审情况(含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及答辩情况等);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价、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
(3)投标报价合理性;
(4)企业规模、企业荣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纳税情况、企业管理水平;
(5)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投标人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备注:投标单位须将与定标标准有关的材料(如为证明材料的,须为有效的原件的扫描件)按规定上传至投标系统。
4.定标方法:票决法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定标委员会人数半数的,方可被确认为中标人。低于定标委员会人数半数的,应当剔除得票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票决,直至票决出符合票数要求的中标人。
5.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进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
6.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及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7.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递交定标评审资料
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将定标所需纸质资料1份(即完整的投标文件1份,包含: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综合标文件、经济标文件及定标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递交地点: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注:投标人须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打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封箱)内提交(可以合并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封箱)内),封袋(封箱)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封箱)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纸质投标文件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附件:
图纸及相关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及招标文件发布前审查合格承诺书.pdf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3206930324000004001001招标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0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此次提交备案通过的招标文件纸质版本,与最终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发布的电子版本完全一致,如有不同,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责任追究。日期:2026年2月10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2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5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已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2025〕37号和通开发行审〔2025〕77号核准。招标人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2.1.2建设规模:1、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总蒸发量150t/h),含锅炉上料系统及炉后烟气处理等辅机系统;2、新建一套抽背式汽轮机、异步电机双驱动空压机系统(含压缩空压后处理及空压机级间余热回收系统)。2.1.3总工期要求: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具备供应蒸汽和压缩空气能力,正式投运后180天(日历天)内完成性能测试及竣工验收。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配合办理、施工图设计(含建设项目中需要执行“三同时”的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以及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专篇及验收报告的编制与评审)、工程施工、设备成套、培训、性能测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性能测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1)和(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3.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满足下列条件: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③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④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3.4.1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业绩。(2)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3)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4.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合同及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发生变更,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担任施工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项中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中担任设计任务的必须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项中设计资质的要求,招标人不限制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来担任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联系人:王斌联系人:李晓鸥电话:0513-83593021电话:0513-890106362026年2月1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513-8359302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栋单元6楼联系人:李晓鸥电话:0513-89010636电子邮箱:1229813286@qq.com1.1.4工程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1.1.5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1.1.6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自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12.4.1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见招标公告1.5.2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标不补偿1.9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分包不允许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1日17时之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3月6日17时之前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设备材料、建安费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资格审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须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须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诚信承诺书;远程开标承诺书;□√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2、技术标2.1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暗标)。注:系统中对应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2.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注:系统中对应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3、综合标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和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4、经济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因系统中格式限制,上传到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模块中)工程总承包报价(因系统中格式限制,上传到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模块中)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因系统中格式限制,上传到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模块中)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因系统中格式限制,上传到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模块中)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1-4项须加盖公章的材料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可以上传到至“其他材料”模块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须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须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资审及综合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无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如有);联合体协议(如有);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注: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可使用牵头人CA锁报名,联合体成员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其他材料”节点上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注: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额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①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②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采用非现金形式的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所附格式,否则不予认可)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网银、电汇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2)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条。(3)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银行转账、网银、电汇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发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设计方案、主设备性能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具体要求。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肆份纸质投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一份)以供招标办、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解密: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评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4)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7)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30分钟,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或9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6.3.1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1、资格审查后以详细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选取前7家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7家时,全部作为中标候选人。3、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7.1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转账或网银,须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保证金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完成缴纳或办理。履约担保采用保函等形式,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合同附件。□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26年3月1日17时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因系统限制,ca系统中工期一律按300天填写,该工期仅作系统填写使用,实际工期以招标公告要求的“2027年2月28日前必须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具备供应蒸汽和压缩空气能力,正式投运后180天(日历天)内完成性能测试及竣工验收”为准。(2)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依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合格的。(9)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0)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无设计成果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根据踏勘现场的结果自行制定相应的措施。(2)施工用水、电:现场内施工用水、电(含水源、电源、管线接入)由发包人提供,工业水免费提供,电费按0.40元/kWh核算,并最终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含可利旧设备)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内容及技术规格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参考工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2投标报价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和投标报价。3.2.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为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机械设备,材料,劳务,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有关材料和构件场内外二次搬运费,垃圾的清理外运所有费(含渣土证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费用,避雷装置连接,遮封装饰,测试费用,设置防撞设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及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工序施工前应提前预见施工图纸与现行规范有出入或不详之处,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现行规范有出入或不详之处,已完成部分施工费用及对该部分的拆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予以签证,工期也不可顺延。若影响其他单位的验收而发生的补偿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3.2.4投标报价还须考虑的费用(1)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a.施工现场外临时用道路、便道的修建费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b.本工程渣土清运所有费(含渣土证费用);c.本工程所涉及的高压线防护费用;d.解决施工现场周边群众干扰的费用;e.现场地下高压电缆沟安全保护费用;f.拆迁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费用。(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地面及地上地下河道、沟渠须进行清杂(杂草、树木、建筑垃圾、地基、场地、道路等)、清淤(挖、运)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达到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现场条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已明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3)招标人推荐材料/设备品牌范围的,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内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及规格的响应性承诺。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范围表见技术规范书。项目实施阶段,总承包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也可推荐与招标文件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同档次的备选设备品牌,该备选设备需全面满足本项目的整体技术及功能要求,且其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性、运行可靠性、环保合规指标等核心维度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标准,备选设备品牌及产品方案须提交业主审核确认,经批准后方可纳入本项目应用,价格不作调整。(4)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5)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6)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7)与本工程相关各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必须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设计并报价,如有漏项,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9)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用等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0)余土外运,道路、管道范围地表的渣土外运及运距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计入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11)现场所开挖的土方若需外运借地临时堆置,所发生外运、堆置、倒运费用均包含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12)中标人施工过程中若使用业主设施,须征得业主及招标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13)中标人在施工中应注意与相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产生不利影响,相关措施费用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一次性包死,若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出现位移、裂缝、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14)本项目的消防材料、设备、器械必须及时送专业部门检测,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测;消防工程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消防、防雷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根据要求如有须选用备案产品的,必须选用。)(15)本工程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施工过程中被环保等部门通报或处罚,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6)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摄像头,并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并计入报价,中标后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该费用一次性包定,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施工单位的监控情况必须刻盘保存。(17)中标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相关费用(含渣土清运及办证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场建筑垃圾外运,妥善外运至政府规定的处置点,不得乱倒乱弃。若发生因乱倒乱弃而产生的通报,处罚由施工单位(总包)承担相关责任。清理标准须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临时道路由承包人破除后外运,破除后不高于原来的室外地坪标高,并经业主方和监理方认可。(18)场地内的施工排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19)中标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对材料、设备、器械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同时须确保材料、设备、器械一次性通过检测。否则由此引起误工、返工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20)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中标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一线品牌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招标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招标人对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重新采购,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施工时中标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21)施工用电挂表计量,中标单位向业主单位按实缴纳电费。(22)中标单位需提供业主单位至现场及项目手续办理的交通便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23)农民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需满足市、区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24)投标人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须进行清杂(杂草、树木、建筑垃圾、地基、场地、道路等)、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达到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技术图纸、现场条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该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2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投标人应足额计取,不得更改费率。竣工结算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根据《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规定足额计取,不得更改费率;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规定足额计取,不得更改费率。(26)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及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合同条款与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的内容为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4.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3.4.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非现金形式包含银行保函(采用非现金形式的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所附格式,否则不予认可)。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4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账户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主体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②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③如有问题请与现场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1839/18951132107。④银行人员联系电话:0513-68091307杨会计(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⑤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⑥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4.5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①银行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②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③办理银行保函的手续费用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未按照要求提供的,核查时作废标处理。银行保函格式详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3.4.6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4.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3.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发起退还。3.4.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起退还。3.4.10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3.4.11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4.1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招标人可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或可以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可以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或要求其补缴投标保证金:3.4.12.1放弃中标项目的;3.4.1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4.12.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3.4.12.4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4.12.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招标人可以据此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4.13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给招标人财务部门,并将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可以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3.4.14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3.4.15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590018393.5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定标文件)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一份)以供招标办、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定标方案见评标办法,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7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详细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3.0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开标会议”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交易指引中的“系统帮助”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解密指令后半小时内完成。投标人解密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3.0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zfcg.nantong.gov.cn/。本工程提供三个品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泰新点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张建彬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7625213828,QQ:960616741或座机:0513-59001839。广联达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袁志旭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3405712121,QQ:76623819或手机:15996198366。九稳宝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储晶晶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38627129181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一律使用鸿雁系统进行远程交互,若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系统内投标人签到表中登记的电话、QQ等单线联系。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若投标人在10分钟内既没有在系统中响应远程交互,也无法通过电话、QQ等与其取得联系,由投标人自负后果。11、为进一步强化提升服务质效,树立全国领先的不见面交易品牌,即日起就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开始试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凡参与不见面交易的用户,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订阅号,公众号作为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的信息发布源,主要提供项目交易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适时发布不见面交易有关的舆论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成果,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报告,开展调查问卷和用户评价,助力提升南通不见面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12、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13、订阅号名称“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附件1远程开标会议标前解说词(用于设备测试)尊敬的投标人:欢迎您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方式进行,为切实保障您的权益,保证开标会议顺利完成,建议您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选择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配备功能齐备的软、硬件设施。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遵守招标人的指令,响应有关的操作要求:(1)选择相对密闭、安静的环境参与远程开标。由于投标人交互期间的交织影响,要求投标人选择空间较为紧凑的密闭环境进行投标。(2)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随时需要实时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您建立联系),您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3)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您自身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您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诚实、守信参加开标会议。除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诚实、守信参与投标活动以外,远程参加开标会议需要您更加注重投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您的不当动作和失范行为将被全程保留并可能成为不良记录的依据。在开评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您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也可以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处理。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携手努力完成此次开、评标会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说明:投标人进群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将能收听到该解说词,解说词将以单曲循环的方式反复播放,并且在招标文件中全文公布该解说词内容,提醒潜在投标人进行设备检测,以确保开标过程中不发生技术故障。如有反馈无法接收解说词的,排查后属于管理端原因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处理。附件2(签字盖章后列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EPEHE北新点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oint.com.cn)电话:0512-58188000传真:0512-58132373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引中的“系统帮助”自行下载、查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1、资格符合性评审:(1)形式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3可证位须提供)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5拟派施工负责人(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3)投标人与施工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6拟派设计负责人(1)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设计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3)投标人与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7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业绩。(2)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3)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7投标人业绩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上注明的验收日期为准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设计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试运行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试运行质量验收文件。试运行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合同及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发生变更,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②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提供建设单位(部门)盖章证明或盖章签字完整的竣工图,否则不予认可。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9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有效的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10诚信承诺书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10诚信承诺书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11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有效的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3投标保证金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14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意事项:①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③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④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可参加后续评审。2、详细评审:分值构成设计方案: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2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3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2.1技术标2.1.1设计方案评审(35分,暗标)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1.1设计方案(35分)1.总平面布局(7分)1、总平面布置完整、科学合理,运行、检修方便;2.1.1设计方案(35分)1.总平面布局(7分)2、厂区管线及对外接口清晰、完整;3、锅炉房设备布置合理、方便运行、检修。横向比较优5-7分、良3-5分、一般1-3分2.热力系统方案(8分)1、热力系统设计先进、合理、方案具体;2、工艺流程合理;3、设备选型充分体现节约投资、锅炉效率高、能耗低。横向比较优6-8分、良4-6分、一般1-4分3.项目总体设计指标(9分)1、烟气排放为环保指标必须满足(标态下(标态:273K,101.325kPa,干基,6%O2),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粉尘不大于5mg/Nm3,NOx不大于20mg/Nm3),否则视为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作无效标处理。2、锅炉额定工况下辅机(含上、下料系统)用电量比较;(2分)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3、锅炉效率比较;(3分)横向比较优2-3分、良1-2分、一般0.5-1分4、汽轮机额定工况汽耗比较(2分);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5、空压机能耗比较(2分);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4.汽电双驱系统方案(4分)1、汽电双驱系统设备布置合理2、设备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横向比较优3-4分、良2-3分、一般0.5-2分5.烟气环保处理方案(3分)烟气环保处理设计方案合理,满足烟气排放环保指标(标态下(标态:273K,101.325kPa,干基,6%O2),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粉尘不大于5mg/Nm3,NOx不大于20mg/Nm3)。横向比较优2-3分、良1-2分、一般0.5-1分6.仪器与控制自动化方案(2分)科学设计自动化系统调节运行方式,仪控系统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调节灵活、设备可靠、投资节约,和一期工程衔接好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7.结构方案(2分)锅炉房建筑、结构、抗震、施工等设计科学、合理、详细。其他主要生产建(构)筑物满足生产、运行、检修要求,布局科学、功能清晰横向比较优1.5-2分、良1-1.5分、一般0.5-1分注:1、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2、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暗标要求:设计文件无需制作封面,设计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上传至系统的文件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0分计。2.1.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7分,暗标)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1.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4.设备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5.项目工期管理(1分)对项目工期进行科学管理,工期安排合理(0.7-1分)。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2.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暗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无需制作封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上传至系统的文件名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各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0分计。2.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3月12日11时00分前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开标室签到处进行签到并参加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为书面暗标。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拟定,题目数量为2题。(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3)答辩得分取答辩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4)根据各投标人的差异酌情在1.4分-2分之间打分,答辩内容完全不符合的按0分计。2.2综合标2.2.1项目管理机构(3分)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2.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满足项目管理需求(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得1分。提供工程总承包主要管理人员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对应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2.2.2工程业绩(3分)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1.3工程业绩(3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除投标人资格评审提供的业绩以外:(1)①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定蒸发量75T/h及以上锅炉的电力工程(燃煤发电或垃圾发电或余热发电或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0.25分。②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含额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业西生八工八平公正的招投标活动政务诚信环境,树业诚实、111一T单位在支业中P民上H,,.口ta【人1147人士I厂11下承诺:L411T责十大口7ih.11日17174/化人品十和国招标投标法》《办自小小承D//T法律法规和规音,白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H首。9不招标代机构或者投标人串通,不接受购赂取有狱取他不正来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仃寿化付光1寸调亚救保字招标活动宓,在招标过程中不与投标人进仃切冏饮到,开标前不泄露标底。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应尽职责和义务。4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按信用管理规定记入违诺信用记录,同时在相关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相关处理。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加公章):招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学或盖章):时间2026年2月10日南通开发区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友市刖审查合格承诺书项目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第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发布日期2026年2月10日招标人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斌0513-83593021招标代理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鸥0513-8901063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审核意见:我单位已组织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审查、修改和完善,该文件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条款情形,符合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办人:王法定代表人:T招标单位:签章羊2026年2月培目公司招标代理意见:求。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签章2020年2月10日我单位已结合项目特点,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编制该招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和完善,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条款情形,符合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生物质锅炉节能减排技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