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
[襄城县]XZ【2026】004号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1-411025-04-01-584916,招标人为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xuch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XZ【2026】004号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襄城县。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000.05m2(约15.00亩)。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6137.28m2,以及室外管网、道路停车场等室外工程。本项目新建88个机动车停车位和88个机动车充电桩。
2.5 项目总投资:约2493.91万元。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 招标控制价:工程概算价的85%。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10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11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份提交财务审计报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l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五楼
联系人:李扬
电 话:19837495506
l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晓峰
项目组其他成员:高小娟 张迪迪
地 址:襄城县八七路与汝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郑晓峰
电 话:15936301855
l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4-8519778
2026年02月1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1.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1.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6.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3 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6.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6.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7.评标依据
7.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附件:
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pdf
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招标文件18¥项目编号:XZ【2026】004号51招标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二二六年二月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Z【2026】004号招标人: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BPC)(评定分离)招标人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审查结果1.未招标已开工建设或者未招标已签订施工合同.有口无回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有口无回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有口无回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有口无回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有口无回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7.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有口无回9.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有口无回10.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有口无回11.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有口无回12.是否违反《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要求是口否回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招标单位盖章:2026年02月11日1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招标人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审查结果1.未招标已开工建设或者未招标已签订施工合同。有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有无7.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有无9.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有无10.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有无11.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有无12.是否违反《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要求。是否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招标单位盖章:2026年02月1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办法(票决法)一、定标依据二、定标原则三、组建定标委员会四、定标过程1.定标核查2.定标会议五、重新定标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报告审查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结果公示7.6履约保证金(无要求)7.7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1-411025-04-01-584916,招标人为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xuchang.gov.c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2项目编号:XZ【2026】004号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襄城县。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000.05m2(约15.00亩)。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6137.28m2,以及室外管网、道路停车场等室外工程。本项目新建88个机动车停车位和88个机动车充电桩。2.5项目总投资:约2493.91万元。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2.8招标控制价:工程概算价的85%。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2.10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11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3业绩要求:/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份提交财务审计报表);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2—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3—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8.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9.联系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地联系人:李扬电话:19837495506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晓峰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址: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五楼项目组其他成员:高小娟地联系人:郑晓峰电话:15936301855张迪迪址:襄城县八七路与汝河路交叉口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374-85197782026年02月11日—4—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1.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1.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文件制作(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4.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5—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6.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6.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6.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6.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7.评标依据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7.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6—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文博中心五楼联系人:李扬联系方式:1983749550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市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襄城县八七路与汝河路交叉口项目负责人:郑晓峰项目组其他成员:高小娟张迪迪联系人:郑晓峰联系方式:159363018551.1.4招标项目名称襄城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1.1.5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000.05m2(约15.00亩)。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6137.28m2,以及室外管网、道路停车场等室外工程。本项目新建88个机动车停车位和88个机动车充电桩。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30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招标公告□同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招标公告□同投标邀请书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1.3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离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我的项目”—“新增异议”。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澄清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如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方式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概算价的85%。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予拒绝。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2023、2024年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份提交财务审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02月0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证书证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签字或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按要求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附签字盖章后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制作,并经过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ggzy.xuchang.gov.cn)加密上传。5.2(6)信用信息查询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3.5信誉要求”的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采用不标明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1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10家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12(含12家)-15家(含15家),评标委员会推荐11家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16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推荐12家为中标候选人。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4.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2)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4.2(2)定标方式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核查随机法☑票决法7.4.2(2)定标方式□集体议事法□其他方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4.2(3)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价格因素:商务报价高低;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2024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主要包括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团队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评标报告;核查报告;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5.1中标通知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期限:不少于3日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期限:8.1重新招标(3)☑评定分离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其他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是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项目。10.2项目参与各方信息/10.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具体要求:。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措施(1)智能建造☑无要求□有要求智能建造的要求:关于智能建造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绿色建筑☑无要求□有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材要求:关于绿色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装配式建筑要求☑无□装配式比例:关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支持创新要求☑无□创新要求:关于支持创新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无□具体要求:(6)需要落实的其他招标投标政策☑无10.5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具体要求:10.6远程异地评标☑否□是,具体要求:10.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涉及□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9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算标准: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374-8519778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招标人参考《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明确相关要求。10.13.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要求:/10.13.2投标文件的拒收1、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10.13.3特别提示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若有),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或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存在差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投标总价已经包含了为完成图纸对应工程总量的全部工程价款,即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竣工结算不再调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导致中标工程竣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5、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从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6.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标投标文件。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3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6.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人需提前熟悉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及《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8、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需确保用于解密的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15—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9、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提出异议,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0、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投标(响应)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11、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雷同(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16—定标办法(票决法)一、定标依据1.本项目招标文件;2.本项目评标报告;3.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的通知》(豫建市〔2025〕146号);5.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二、定标原则定标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三、组建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定标委员会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四、定标过程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程序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在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若不能按上述期限完成定标工作,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1.定标核查序号核查内容核查方法1信用信息定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若其被列入有效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消1信用信息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履约能力核查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合规情况,以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有效性、社保缴纳真实性等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3是否采取考察□是,考察内容:☑否4是否采取质询□是,质询内容:☑否5其他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所载资料进行核查,并结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的查询结果予以核实。经定标委员会核查确认,若中标候选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核查标准和方法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2.定标会议通过定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会议,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定标因素如下:序号定标因素具体内容备注1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评标报告中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2定标核查情况招标人定标核查记录3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报价高低4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2024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5企业信誉主要包括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6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7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8考察报告(如有)/9质询报告(如有)/10其他/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情况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五、重新定标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剩余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也可以重新招标。—19—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20—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13)投标人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16)被发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17)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18)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19)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21—内的;(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商务标组成:(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联合体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6)资格审查资料;(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其它材料。3.1.1.2技术标组成:(1)设计实施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4—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单位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计业绩应附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施工业绩应附中标(直接发包、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5—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6—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若有)。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询相关信息。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27—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作为评标专家的;(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报告审查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28—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2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下列程序进行:(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结果公示7.5.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7.5.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29—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4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中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许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依次点击“进入项目”“合同签署”,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合同公告栏。7.7.5合同依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原则上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全本),合同公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应与交易文件一致。7.7.6中标候选人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第7.5款(评定分离项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见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情况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联合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技术标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不存在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异常低价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不存在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投标人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其他要求(1)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雷同(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的,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表决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同时写出串(围)标行为认定报告并签字。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40分商务标:60分2.2.4(1)技术标(总分40分)评分因素分值参考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2分技术标的完整性,与招标文件的符合程度。(0-2)设计实施方案设计实施方案2分设计实施方案(含设计理念、工程特点、设计重点与难点及绿色节能、环保设计)总体科学、合理、创新、可行。(0.5-2)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4分组织机构形式,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创优规划、克服质量通病采取的措施。(1-4)设计进度4分设计进度计划及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1-4)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1-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1-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分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1-3)工期保证措施3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3)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1.5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2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1)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1分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每一项(0-0.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2分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每一项(0-0.25)。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2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1-2)处理风险管理措施2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2)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0。2.2.4(2)商务标(总分60分)(1)投标报价(满分30分)1、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方法: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其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5家以下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4、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2)企业业绩(满分20分)1、设计业绩:企业2023年02月0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4分,满分8分;投标文件中应附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2、施工业绩:企业2023年02月0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含联合体业绩)的得6分,满分12分;投标文件中应附中标(直接发包、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优惠承诺(满分10分)优惠承诺与工程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合理性及详实程度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和是否排序”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没有出现对招标人不利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的偏差。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3.2.3投标人得分=A+B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1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10家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12(含12家)-15家(含15家),评标委员会推荐11家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16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推荐12家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评标报告应按《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注: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签订合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九、订立地点月日订立。本合同在十、合同生效订立。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十一、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