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 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
[太仓]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
[0]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50001001736
项目名称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50001001736002001
标段名称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3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一、招标条件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凤镇维新村35组 2.工程规模:总投资65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1001736002001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
120.0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
5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 (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受监工程造价约5600万元, 投标人近五年内(时效为 2021 年 02月01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监理过单项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资格申请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资审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6-02-11 到 2026-02-25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58.211.58.96/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s://58.211.58.96/BidOpening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 (2)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总监须无在监工程,并且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项目总监具有自2025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须至少包含 2025年10月、11月、12月社保), 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模板中无处上传的材料可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 (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6)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 《投标保证承诺书》需上传到“投标保证承诺书”端口,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在中标后须配置驻场专监及监理员,配置人员资质数量须符合工程规模及监理备案规定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发包人对人员到岗及服务质量的考核。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合格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9)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常胜北路16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215400
招标人联系人:
许佳伟
代理联系人:
陈雪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512-53371378
代理联系电话:
13776182834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一、招标条件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凤镇维新村35组 2.工程规模:总投资65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1001736002001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
120.0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监理
5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 (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受监工程造价约5600万元, 投标人近五年内(时效为 2021 年 02月01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监理过单项工程造价在 3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资格申请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资审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6-02-11 到 2026-02-25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58.211.58.96/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s://58.211.58.96/BidOpening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 (2)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总监须无在监工程,并且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项目总监具有自2025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须至少包含 2025年10月、11月、12月社保), 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模板中无处上传的材料可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 (4)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6)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 《投标保证承诺书》需上传到“投标保证承诺书”端口,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在中标后须配置驻场专监及监理员,配置人员资质数量须符合工程规模及监理备案规定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发包人对人员到岗及服务质量的考核。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合格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9)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常胜北路16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215400
招标人联系人:
许佳伟
代理联系人:
陈雪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512-53371378
代理联系电话:
13776182834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 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