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2026)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5200092388400H-20260211-000001-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5203-17-01-634861
投资项目名称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揭阳市揭东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向上申报地**府专项债券及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初勘、详勘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项目施工期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科技大道与玉都大道平交,沿着科技大道向北跨越榕江北河,经潭前蔡村、下寮村、大寮村、彬美村、军埔村等,终点止于揭阳市柏兴加油站附近,路线全长约6.05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为41.5~60m,其中跨榕江北河桥宽35.5m。
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科技大道与玉都大道平交,沿着科技大道向北跨越榕江北河,经潭前蔡村、下寮村、大寮村、彬美村、军埔村等,终点止于揭阳市柏兴加油站附近,路线全长约6.05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为41.5~60m,其中跨榕江北河桥宽35.5m。项目估算总投资139611.43万元,其中:工程费69789.16万元。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3507.81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8.94万元(含钻探费、测量费、物探费),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38.87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5.广东省以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单位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招标人
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地址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城西西四街四巷20号
招标人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0663-326405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岐南路45号(中正招标)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663-8490199
招标监督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326195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文件.pdf
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式:接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截止时间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东发改投审〔2025〕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通过向上申报地**府专项债券及区级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区。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科技大道与玉都大道平交,沿着科技大道向北跨越榕江北河,经潭前蔡村、下寮村、大寮村、彬美村、军埔村等,终点止于揭阳市柏兴加油站附近,路线全长约6.05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为41.5~60m,其中跨榕江北河桥宽35.5m。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07.81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8.94万元(含钻探费、测量费、物探费),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38.87万元。2.4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和概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2.5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初勘、详勘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项目施工期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勘察设计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2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5广东省以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7投标单位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于2026年02月12日发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6日自行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登录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投标模块-领取招标文件功能菜单”中领取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在“投标模块-投标登记功能菜单”中进行登记,填写投标登记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资料,错过时间后果自负)。5.2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本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登录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始解密后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6.3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城西西四街四巷20号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663-326405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岐南路45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663-8490199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2026年02月12日附件: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城西西四街四巷20号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663-326405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岐南路45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663-84901991.1.4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区1.1.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科技大道与玉都大道平交,沿着科技大道向北跨越榕江北河,经潭前蔡村、下寮村、大寮村、彬美村、军埔村等,终点止于揭阳市柏兴加油站附近,路线全长约6.05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为41.5~60m,其中跨榕江北河桥宽35.5m。1.1.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39611.43万元,其中:工程费69789.16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通过向上申报地**府专项债券及区级财政统筹解决,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包含并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初勘、详勘及必要的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项目施工期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勘察设计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接受分包的第三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或其他书面形式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报投标报价和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各项不得超过各项最高投标限价。如投标报价与3.2.3报价方式下浮率不一致,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具体结算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07.81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8.94万元(含钻探费、测量费、物探费),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38.87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超过相应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总价和各分项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20%以上(含20%)且没有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或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汇款、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形式。2、缴纳截止时间: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3、投标保证金额度:人民币壹拾万元整。4、收取方式:(1)如采用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担保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投标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应等于或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担保3.4.1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否者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串通投标的;(5)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需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签字或盖章;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盖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按要求各方共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要求各方分别盖章,其他资料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名称可表示为:(牵头人)XXXX公司(成员)XXXX公司。3.7.3(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4.1.2封套上写明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上传至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但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5.2开标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设定的开标程序进行,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按规定加密和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唱标结束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人,不足3人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推荐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0需要补充的其它说明: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或远程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按规定时间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并在唱标结束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开标记录。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点击投标模块下的“投标询问/质疑”功能菜单);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等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系统的要求,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服务指南-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4.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补交3份与电子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给招标人。5.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中标单位须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8)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技术文件(技术方案);(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不适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3.5.4“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如有要求)。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合同工期及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合同工期及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按电子交易平台格式)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勘察设计工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即可。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具体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本为准。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模板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办法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20分技术方案:40分投标报价:4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有效投标总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计算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A(20)勘察设计业绩(10分)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业绩,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业绩每个得2.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业绩每个得2.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如上述资料未能明确总投资金额,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A(20)项目负责人(5分)1、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条件下,具有市政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具有市政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5分。2、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条件下,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5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并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专业人员配备(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情况(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除外):1.拟派桥梁专业负责人:具有路桥或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3.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的得1分;4.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1分;5.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①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②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并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原造价工程师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B(40分)对招标项目背景的理解及与上位规划的衔接(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背景及政策文件理解正确,内容全面,充分研读上位规划,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B(40分)对现状的理解与分析总结(5分)对现状场地进行多元化分析研究,并提出总结与思考。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总体规划理念及目标定位(5分)根据项目的特点提出合适的目标定位及发展目标,给出规划策略。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详细设计及专项设计(15分)详细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并附有方案效果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专项设计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内容全面程度,包括设计总说明书、设计图纸、造价控制等方面内容,且文字表达清晰、重点和难点把握到位。优得[12,15]分;良得[6,12)分;一般得(0,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分)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勘察设计进度提出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且措施全面、具体、科学、保障有力。优得[2.4,3]分;良得[1.2,2.4)分;一般得(0,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3分)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等提出控制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具体、科学、保障有力。优得[2.4,3]分;良得[1.2,2.4)分;一般得(0,1.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投资控制措施(4分)提出有效、合理、可实施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优得[3.2,4]分;良得[1.6,3.2)分;一般得(0,1.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技术得分为各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取算术平均值。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C(40分)投标报价得分(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总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E2;其中E1=0.3;E2=0.2;评标基准价见2.2.2;偏差率见2.2.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合同条款一、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勘察设计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二、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三、勘察费付款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暂定合同金额总额的15%作为预付款15%第二次付款勘察人完成《初步勘察》所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成果文件,在通过区发改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勘察费暂定合同金额总额20%(含预付款)5%第三次付款勘察人提交《详细勘察》并经审查通过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复确认的区财政局核定勘察费的70%第四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金批复并到账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复确认的区财政局核定勘察费的100%尾款。四、勘察费结算方式:(1)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费计取参考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相关收费标准。(2)工程结算:勘察测量费按2002年收费标准以实物工作量×审核折扣率×(1-中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不得超过区发改局批复的概算所列费用金额。五、设计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合同暂定价款总额的15%作为预付款。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所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通过区发改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合同暂定价款总额的30%(含预付款)。3、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复确认的核定设计费的60%。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金批复并到账后15天内,支付尾款。注:各阶段支付设计人必须提供等价合法票据给发包人作为支付凭证。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由于相关部门审核等不确定因素,发包人迟延支付设计费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支付。六、设计费结算方式:(1)该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费计取参考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2)工程结算:工程设计费按2002年收费标准计算后×审核折扣率×(1-中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不得超过区发改局批复的概算所列费用金额。工程设计采用限额设计方式(初步设计限额按可研批准的工程费、施工图设计限额按概算批准的建安工程费)。注:上述主要条款,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签订时不作修改。GF—2015—0209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勘察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家级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北延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特征:。4.估算总投资:。二、勘察设计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一)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勘察范围和阶段: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配合等阶段,包含钻探、工程测量和综合管线物探等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2.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3.工作量:按实。(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三、勘察设计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计划完成工作日期:,。勘察设计工期为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具体工程勘察设计工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五、合同价款1.签约暂定合同价:元(大写:):勘察费(含钻探费、测量费和物探费)签约暂定合同价元(大写:),勘察费中标下浮率:%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签约合同价:元(大写:),设计费中标下浮率:%。2.合同价款形式:勘察费结算方式:(1)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费计取参考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相关收费标准。(2)工程结算:勘察测量费按2002年收费标准以实物工作量×审核折扣率×(1-中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不得超过区发改局批复的概算所列费用金额。设计费结算方式(1)该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费计取参考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2)工程结算:工程设计费按2002年收费标准计算后×审核折扣率×(1-中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不得超过区发改局批复的概算所列费用金额。工程设计采用限额设计方式(初步设计限额按可研批准的工程费、施工图设计限额按概算批准的建安工程费)。六、发包人代表与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发包人代表:,。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七、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技术标准和要求;(7)与本项目相关的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设计依据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3.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九、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勘察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印章)勘察设计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16—020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15—0209)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勘察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按通用条款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组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优先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1.3.2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1.4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1.5联络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1.7保密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2条发包人2.2发包人义务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2.3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第3条勘察人3.1勘察人权利3.1.2关于分包的约定:应征得发包人同意3.3勘察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第4条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按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5条成果资料5.2成果份数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八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____份。5.4成果验收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勘察代表委派、技术交底、质量问题处理、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变更设计各方技术交流、质量复查等。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7条合同价格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本工程勘察费按实结算7.1.2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7.3进度款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暂定合同金额总额的15%作为预付款15%第二次付款勘察人完成《初步勘察》所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成果文件,在通过区发改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勘察费暂定合同金额总额20%(含预付款)5%第三次付款勘察人提交《详细勘察》并经审查通过后,资金批复到账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复确认的区财政局核定勘察费的70%第四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金批复并到账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复确认的区财政局核定勘察费的100%尾款。注:1、各阶段支付勘察人必须提供等价合法票据给发包人作为支付凭证。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由于相关部门审核等不确定因素,发包人迟延支付勘察费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支付。7.4费用结算工程勘察:(1)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费计取参考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相关收费标准。(2)工程结算:勘察测量费按2002年收费标准以实物工作量×审核折扣率×(1-中标下浮率)结算;最终不得超过区发改局批复的概算所列费用金额。第8条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1.1变更范围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8.1.2变更确认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9条知识产权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按通用条款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责任与保险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第14条违约14.2勘察人违约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2)勘察人因勘察失误、缺陷导致相关变更累计金额达到施工合同价的5%(含)-10%(不含)的,应酌情扣减勘察费,扣减额度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导致相关变更累计金额达到施工合同价的10%(含)-30%(不含)的,服务费扣减额度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0%;导致相关变更累计金额达到施工合同价30%(含)-50%(不含)的,服务费扣减额度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0%;导致相关变更累计金额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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