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东湖中学2026)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HZC202602009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2026020097
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长期服务/货物类项目: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要求。(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本项目t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t否。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4:30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用“自行采购--罗湖自行采购--报名响应”功能点报名或上传报名文件。 本项目电子报名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2026年02月11日 19:00至2026年02月25日14:3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得方法: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登录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官网(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供应商注册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注册”。
2.招标文件答疑事项: 2026 年02月 24日0 点 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 2026年02月24日0点0 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函要求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提出质疑要求截止时间前。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2223347。)
3.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湖中学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心安路1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755-2578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755-82201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工
电话:0755-82223347
九、附件(可选)
招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docx
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LHZC2026020097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无价格)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承诺书》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无价格)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序号评分项权重(%)1技术部分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质量保证方案10(一)评分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蔬菜类2.鲜肉类3.乳制品类4.水果类5.粮油类6.辅食类7.干货杂货类8.调配料类9.豆制品类10.洗洁用品类;提供以上10点内容得5分,缺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二)评分依据: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一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2安全措施保障方案10(一)评分内容:考察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食材的来源;2、食材的加工;3、学生餐的包装;4、学生餐的储存;5、学生餐的运输。提供以上5点内容得5分,缺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般。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末提供。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 分;评价为差不得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3应急预案10(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水电突发应急预案;2、交通物流应急预案;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评分依据:提供以上4点内容得4分,缺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评审:(1)应急预案内容非常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非常强,可操作性非常强,评价为优,加6分;(2)应急预案内容比较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评价为良,加4分;(3)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全面及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价为中,加2分;(4)应急预案不具备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价为差,不加分。4配送服务方案10(一)评分内容:考察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日常管理组织;2、物流配送方案;3、配送规章制度。提供以上3点内容得3分,缺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般。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末提供。评价为优得7分;评价为良得4分;评价为中得1 分;评价为差不得分。如评审为差,评审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10(一)评分内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1、为本项目配备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2、为本项目配备中式烹调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3、为本项目配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同时满足多项不重复计分。以上3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二)证明文件:1.涉及人员社保的,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涉及人员证书的:提供该人员相关证书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如证书无法提供查询截图,则需提供人社部门(或发证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网站公示查询)。若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发证的,还需提供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正常截图(https://chinanpo.mca.gov.cn)。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备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一)评分内容:考察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学校配餐项目且具有履约评价且评价为优或满意或最高评价的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为10分。注: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合同仅按1个计算。(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签订时间、双方签章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2.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项目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体系认证7(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体系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6、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7、履约能力达标能力测评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认证证书需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有效的截图(http://cx.cnca.cn),原件备查。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配送中心场所面积情况5(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场所面积进行评分:1.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5分;2.3000平方米≤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3分;3.1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1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配送中心产权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2.提供配送中心车间照片及内景图片。3.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4配送时间5(一)评分内容:为保障配餐的食品安全性及时效性:根据投标人配送场所学校距离情况进行评分: 1.配送时间≤30分钟的,得5分;2.30分钟<配送时间≤50分钟的,得3分;3.50分钟<配送时间≤60分钟的,得1分;4.60分钟<配送时间的,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配送场所为起点、采购人地点为终点,提供自驾导航路线(正常无拥堵情况下)时间的地图截图(非直线距离)(提供百度或高德地图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5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1辆自有或租赁厢式车辆的,每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5分:(二)证明文件:(1)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和车头、车身完整正面和侧面图片(含车牌号码)、车辆登记证书,所有权人为投标人。(2)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 【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车辆登记证书、车头及车身完整正侧面图片(含车牌号码),租赁方为投标人。备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6食品安全责任保险5(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 (1)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得5分;(2)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得3分;(3)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得1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二)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食品安全保险购买时间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且投标截止日包含于上述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必须为投标人。备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7单次最大供餐人数5(1)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体现的单次最大供餐人数进行评分。1、单次最大供餐人数10000人(不含)得5分;2、单次最大供餐人数7000人(不含)-10000人(含)得3分;3、单次最大供餐人数3000份(不含)-7000份(含)得2分;4、单次最大供餐人数3000份(含)以下得1分;未体现单次最大供餐人数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需体现单次最大供餐人数;备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8配餐菜谱3(一)评分内容:配餐企业要保证营养配餐且多样化,每周向学生家长公布本周菜谱。【周末公布下周菜谱】1、连续4周菜谱不重样的,得3分;2、连续3周菜谱不重样的,得2分;3、连续2周菜谱不重样的,得1分;(二)评分依据: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餐菜谱进行评分。备注: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9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作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法定查询渠道之一。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2026)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要求。(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否。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官网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东湖中学3.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5.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有义务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备注:本表“通用条款序号”按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中的条款号编写,如条款号为第3.1条,则称为“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3.1项”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自定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限额(元)1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1700000.00本项目2-7月份约250名学生用餐,9-1月份约500名学生用餐最终以学生自愿报名和实际配餐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所报单价价格为20元/餐)。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二、服务需求明细序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配餐服务项目1.0项三、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不是长期服务项目。2★本项目固定报价为170万元。3★安全生产承诺书我司承诺经营期间从未出现以下内容: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 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4)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投标供应商:日期: 年 月 日注: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即投标无效条款),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四、技术要求(一)服务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不是长期服务项目。(二)服务地点: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三)其他服务内容:为解决学校学生午餐配送问题,学校拟择优选择符合资质和服务要求的餐饮服务经营商为本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用餐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用餐人数核定:采购单位提前向中标供应商告知就餐人数,供应商协助做好就餐人数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并作为结算服务费用的依据,一份交中标供应商。因举办学校活动等原因临时增加就餐人数或加餐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登记实际就餐人数。项目服务要求:1.配送方式只接受热链配送,不接受冷鲜配送2.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配餐业务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并由其负责全部后果或法律责任。3.中标供应商要立足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并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监督及合理建议。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4.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食材用料的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供应商必须采纳采购单位的合理意见,定期提前一周提供下周的教职工菜谱供采购单位审核和参考,做到口味适宜,营养俱全。5.人员配置:中标供应商在供餐现场应按学校要求配备服务人员。6.设备配置:中标供应商应有配送分餐专间、送餐专车、冷藏设施、干货仓库等设施设备。7.采购单位为就餐免费提供场地、用电和用水,配置基本设备,如保温器具、冰柜、消毒柜、就餐桌椅等。8.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每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正餐每餐必须有肉、蛋、面、菜蔬,并保证原材料新鲜。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在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下,提供应急简餐。配合学校突发需求,提供临时用餐服务。9.中标供应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中标供应商经营不当造成采购单位教职工、学生严重抱怨或给采购单位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日常考核情况终止服务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原材料采购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有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食用油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2.中标供应商的所有的食材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向采购单位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查。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档案。安全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复印件交采购单位存档),杜绝有传染疾病人员进入工作场地。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我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规范,搞好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如因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或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3.因采购单位无法提供配餐加工场地,所以供应商须有自营的配餐加工间完成配餐制作的全过程,并由专职司机定时送至学校。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2)中标供应商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3)中标供应商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4)中标供应商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5)中标供应商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6)中标供应商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中标供应商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7)中标供应商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8)中标供应商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9)中标供应商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10)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11)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安全生产承诺书,未按照样式及要求提供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承诺书格式如下:★安全生产承诺书我司承诺经营期间从未出现以下内容: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4)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投标供应商:日期:年月日五、项目商务要求1.付款期限和方式:配餐价格一经确定,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餐费预付的方式收取。可先收取不低于一个月的预付费。1.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报名就餐学生家长先预支付1个月的餐费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之后按月份预支付并由银行做资金监管。1.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收款信息和收款方式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应协助将中标供应商收款信息通知学生和家长。2.关于验收2.由采购人及家委会组织进行验收。3.违约责任3.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论采购人是否选择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均应向采购人支付已收款项总额3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应书面(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通知中标供应商:(1)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媒体负面报道、被食品监管部门等政府机构处罚等),包括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时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2)中标供应商采购的各类食品、调味品等,采购渠道不合法或者货源存在质量隐患或者采购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经营风险,采购人或家委会有理由认为中标供应商无法保质保量履约的;(4)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企业经营资质或者相关许可证件被行政机关降级或暂扣或吊销的或者行政处罚的;(5)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提供服务,经采购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6)学校抽查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整改的;(7)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购买的食品安全保险额度不足1000万元的;(8)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重要的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9)将配餐服务转包、分包的;(10)擅自改变食谱的;(11)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情形。4.保密义务4.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5.争议解决方法: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5.2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6.其他6.1若在本项目合同期间,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疫情影响或上级部门下公文)造成无法如期履行合同或部分服务内容无法履行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投标报价7.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7.2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7.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4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本项目固定报价为170万元。六、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5、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澄清、说明、补正或者错误的修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电邮提交(邮箱:szexlhfgs@szexgrp.com)等便捷方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投标文件扫描成.pdf同时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注意:投标供应商上传至“报名方案”、“报名附件”的投标文件内容需一致,上传不一致的,以“报名方案”的投标文件为准。)温馨提示:以下内容请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重点关注,避免因格式问题出现失误,进而导致投标无效。以下内容属于常见失误情形:1.《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分项报价清单》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式及要求填写;2.《投标承诺书》中的抬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名称、日期填写错误;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未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受托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授权委托日期填写错误,未附受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投标文件组成:一、关键信息(1)开标一览表(2)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6)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二、技术服务部分(1)质量保证方案(2)安全措施保障方案(3)应急预案(4)配送服务方案(5)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三、综合实力部分(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体系认证(3)配送中心场所面积情况(4)配送时间(5)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6)食品安全责任保险(7)单次最大供餐人数(8)配餐菜谱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一、关键信息(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备注(可选填)大写:小写:(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LHZC2026020097的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澄清公告、答疑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后,我方完全认可贵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承诺:9.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10.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11.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12.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14.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15.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6.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7.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8.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9.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20.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1.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22.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响应)供应商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26年深圳市东湖中学太安校区校外配餐服务项目LHZC2026020097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1.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2.投标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上述人员社保缴纳不满一个月的,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是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四)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证明文件备注:1、如本项目没有设置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该部分无需填写。2、如本项目设置了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或出现负偏离的,应答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3、如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可不用填写《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六)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事项:我(委托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受托人/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我均认可。除非委托方书面提前撤销,本授权委托书至委托事项完成之前持续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本证明书须提供受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方为有效;2、如是受托人(代理人)参与投标,则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如是受托人(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承诺书》的委托代理人与《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代理人)必须一致。二、技术服务部分一、质量保证方案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安全措施保障方案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三、应急预案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四、配送服务方案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五、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三、综合实力部分一、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履约评价情况备注二、体系认证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三、配送中心场所面积情况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四、配送时间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五、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七、单次最大供餐人数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八、配餐菜谱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详询采购单位)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1.招标说明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罗湖区自行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采购,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2.定义采购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日期”指公历日;2.2“采购文件”指采购文件;2.3“应答文件”指投标文件;2.4“成交”指中标;2.5“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6“网上投标”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并遵循相应的技术要求,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行为;2.7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8除特别声明外,本采购文件所称的网站均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网址: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3.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首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涉及的投标供应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涉及的投标供应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有关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含实物样品)有关的费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答疑、质疑5.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5.2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形式提交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5.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提出质疑要求截止时间前提出质疑,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3.1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其在质疑或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证明利益受损的事实根据,实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3.2收文单位、地点收文单位: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2223347。5.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统一答复为准。5.5如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招标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会;5.6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供应商资格的理由。第二章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组成6.1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在招标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的方式)统一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2采购文件共分为关键信息和采购文件正文。6.3投标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缺失应在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之前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采购文件的澄清7.1投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前,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提交。不论是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采购系统中发布的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澄清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采购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7.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8.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采购系统中发布的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8.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的文件为准;8.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保证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写应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三章应答文件9.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9.1投标供应商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应答文件,应以中文为准;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应答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注意: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1.应答文件格式如采购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货币12.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第四章开标13.开标13.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应答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14.评标会议14.1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4.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14.3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采购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15.独立评标及评标程序15.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应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16.应答文件初审16.1应答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6.2应答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信息”中的《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6.3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17.澄清有关问题17.1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7.2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7.3对于应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18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18.错误的修正应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8.1应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应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8.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7条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评标信息》部分。20.定标20.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20.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20.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20.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符合法定情形时,依法顺次替补;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20.2.1评定分离是指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五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20.2.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可以参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20.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并经采购单位定标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网站(https://lh.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2541896。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中标人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五章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深交易〔2020〕123号文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一)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类别金额(万元)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100以下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三)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8000元;(四)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基本户信息: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632766021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转账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EN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外配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