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招标公告(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2026)
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311号-CGXM2026229900001214
项目名称: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3615
最高限价(元):6836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68361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3(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4(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5(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洮北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采购活动。本项目执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响应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采购。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白城市
联系方式:0436-3258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新兴路39楼2单元一楼门市
联系方式:0436-360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畅
电 话:0436-3607778
初审:苏畅
复审:苏畅
终审:苏畅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检察院(终).docx125.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0: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1:30:00下午:13:30 至 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洮北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
¥68.361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畅
项目联系电话
0436-3607778
采购单位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白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6-3258737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白城市新兴路39楼2单元一楼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6-3607778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1499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311号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6第四章合同条款....................22第五章技术需求....................39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49第一章招标公告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1499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311号项目名称: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83615.00元服务要求:服务商需按本采购需求提供合格的检察辅助服务,确保各岗位工作有序开展,满足采购单位日常检察工作辅助需求,严格遵守检察系统相关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3(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4(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5(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启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具体注册及下载文件方法请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3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采购活动。本项目执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响应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采购。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地址:白城市联系人:李明亮联系方式:175043679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白城市新兴路39楼2单元一楼门市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0436-36077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2.1“采购人”是指:项目采购单位,合同的需方。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3.1应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证明其资格满足招标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人所参与项目必须要在网上提交质疑程序,供应商应将纸质版质疑材料与网上提交质疑程序在同一工作日内进行,如出现日期不一致时,以两者中最后日期为准),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6.2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先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4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的相关资料非中文文本无效)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请投标人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2、投标函3、投标报价一览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7、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9、售后服务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2、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8.1.2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8.1.3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1)“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样本、彩色图片和数据等;(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的正负偏差和例外,不可完全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8.1.4“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报价9.1报价原则: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全称: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白城市工商银行海明支行账号:0805221209001081517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0.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0.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0.6投标保证金将以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退还。10.7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5)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6)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方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响应招标文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12.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及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2.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评审前准备12.5.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12.5.2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5.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2.6其他说明12.6.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12.6.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2.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2.6.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将拒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3.3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0.7条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14、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将拒收。四、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开始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5.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15.3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5.4按照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5.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5.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5.7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评标17.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物,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9、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9.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产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否则无效。19.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五、中标与合同20、中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0.2采购代理机构应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0.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出示中标服务费的缴纳凭证,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1、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21.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2、签订合同22.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2.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保密和披露23.1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3.2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书的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如投标人所参与项目必须要在网上提交质疑程序,供应商应将纸质版质疑材料与网上提交质疑程序在同一工作日内进行,如出现日期不一致时,以两者中最后日期为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4.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5、中标服务费25.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和服务类按采购成交金额的1.5%收取。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3.1符合性审查。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1.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3.1.1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可以提供承诺书)信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存在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内附有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 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详细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部分(10分)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10-02商务部分(22分)企业业绩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似或类似项目经验,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2分。 投标文件内附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文件不齐全不得分。12-0优惠条件供应商提出对采购人有利的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5-0服务承诺评标小组横向对比各家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实质性承诺项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5-0技术部分(68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①服务内容具体实施方案、②服务人员入离职管理方案、③服务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方案、④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纳管理方案、⑤服务人员招募实施方案、⑥其他配套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2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2-0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①人员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方案、②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4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进度计划安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①整体实施进度方案、②服务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4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规章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规章制度(包括:①业务管理制度、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④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2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矛盾及纠纷处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矛盾及纠纷处理(包括:①设立专门的小组处理矛盾及纠纷、②设立专门的法务人员化解矛盾及纠纷、③矛盾及纠纷的处理具体措施、④矛盾及纠纷的应急处理;)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2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工伤事故处理保障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伤事故处理保障(包括:①工伤处理的时效性、②工伤处理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4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①总则、②机构设置及职责、③应急响应具体时间及措施、④后期处置和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2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保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制度(包括:①人员管理、②文件与资料管理、③保密监督与检查机制、④责任追究与惩处措施;)进行评审:各分项内容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小项扣2分;每小项存在以下错误(①阐述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②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冲突;③存在简单描述、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0存在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凭空编造、抄袭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文字表述、数据错误、名称错误、专业术语错误、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等。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1.3.2.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价格扣除:(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2)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4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名。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推荐顺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范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合同约定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内,乙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此部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作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1.服务商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配备符合各岗位要求的专业人员,人员需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从业信用记录,确保人员稳定性,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在岗人员,如需更换,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拟更换人员资质材料,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2.服务商需加强对在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定期开展岗位技能、规章制度、保密纪律等相关培训,确保人员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及服务商自身的各项规章制度。3.所有在岗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检察工作秘密、案件信息、内部文件及采购单位相关敏感信息,若发生泄密行为,由服务商及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法律后果。4.服务商需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服务不中断、质量不下降,接到采购单位反馈的问题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整改。5.服务期间,在岗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考勤、办公秩序等相关规定,服从采购单位的合理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各项辅助工作任务。三、各岗位具体服务需求(一)司机岗位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相应驾驶资质,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日常出车需求。2.安全驾驶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安全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3.车辆维护要求:爱惜采购单位车辆,注重车辆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清洁);出车前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发现异常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检查存油量,存油不足一格时立即加油,不得临时加油。4.车辆故障处理: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立即检修,自身无法检修的,立即报告采购单位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所需经费等),未经采购单位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5.车辆停放与管理:出车在外或归来时,需选择合规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离开车辆时,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将钥匙及行驶证交予采购单位办公室人员,严禁私自用车。6.工作纪律要求:晚间注重休息,保障驾驶状态;对乘车人热情、礼貌,文明用语,不随便插嘴;上班时间未被派出车时,需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意乱窜其他办公室;确需离开办公室的,需告知办公室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归来后,立即到办公室报到;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办公室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7.事故处理要求: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需现场处理的,立即报警等候处理,严禁逃离现场;因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二)文职岗位1.资质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以上标准,熟练运用检察业务系统;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保密意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相关文职工作经验者优先。2.接待与咨询:接听并转接办公电话,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规范处理信访登记与初步咨询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3.文件与邮件管理:负责采购单位公文、信件、邮件的收发与分送,规范管理报刊杂志订阅工作,确保各类文件、邮件传递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延误。4.文件处理与归档:执行传真件收发及文件扫描归档工作,规范整理各类文件资料,确保文件归档有序、查阅便捷,做好文件保密工作。5.办公环境与设施管理:负责维护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办公场所;管理会议室使用,做好会议室设备调试、布置工作,保障会议顺利开展。6.办公用品管理:保管办公用品仓库,严格执行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合理管控办公用品消耗,及时补充所需办公用品,确保办公需求。7.档案管理: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保管与更新,完善电子与纸质档案双轨制,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安全,严禁档案泄露或损毁。8.文书起草:协助起草行政通知、会议纪要等基础性文书材料,确保文书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语言严谨,符合采购单位工作要求。9.案件辅助工作:协助检察官整理卷宗材料,完成证据分类、编码、装订工作;参与案件讨论会议,负责会议录音转写与纪要整理工作;跟进案件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人诉讼时效与程序节点,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序。10.文件流转:承担采购单位各部门间文件流转中转工作,建立文件流转跟踪反馈机制,确保文件流转高效、无遗漏。11.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及采购单位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案件信息、内部文件及敏感信息,做好各类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三)新媒体岗位1.资质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新媒体运营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社会化媒体平台运营规则;具备良好的文字编辑、内容创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VR、AR、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了解法治宣传相关知识者优先。2.平台运营与维护:负责采购单位社会化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抖音等)的日常运营推广工作,包括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维护、管理及用户互动,提升平台影响力和关注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3.法治宣传内容创作:结合社会热点事件、重大案件及检察工作重点,及时编辑、发布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4.宣传形式创新:积极运用VR、AR、短视频、图文海报等新媒体技术手段,优化宣传内容呈现形式,增强宣传内容的生动性、趣味性和吸引力,提升宣传效果。5.专栏运营与互动:负责微信公众号专栏写作、内容采编工作,及时回复用户留言、私信,开展用户互动活动,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提升用户粘性。6.内容优化与更新:收集、研究网络热点及新媒体行业动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新媒体特性,对各运营平台内容进行实时调整和更新,确保内容时效性、针对性。7.数据分析与优化:跟踪各新媒体平台内容传播效果,定期完成数据分析报告,总结运营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优化方案,持续提升运营质量和宣传效果。8.保密要求: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检察工作秘密、案件信息、内部文件及未公开的工作进展,所有发布内容需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格式1:投标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投标,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总价为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见标书总价合计大写小写注:1、供应商报价按总价报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所有直至完成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等一切费用。2、本表格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然后再将此开标一览表打印二份签字和加盖印章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开标时唱标使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见标书总价合计大写小写注:1、供应商报价按总价报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所有直至完成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等一切费用。2、本表格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然后再将此开标一览表打印二份签字和加盖印章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开标时唱标使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投标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供应商数量单位综合单价总价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格式5: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本次投标中及后续合同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电话:格式6: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做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转帐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服务要求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投标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情况是否 偏离备注注:报价文件的投标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内容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没有偏离注明“无偏离”。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详见第七章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1投标保证金:0.5万元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应保持有效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4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标准。5售后服务要求: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没有偏离可注明“无偏离”;若上述条款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技术部分服务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格式10:售后服务格式内容自拟格式11:投标人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1年 万元 20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格式12:其他优惠条件格式13: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近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6、提供近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7、提供近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10、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材料)格式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察辅助、司机送达、新媒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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