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起重设备 单梁起重机 更换导绳器 钢丝绳 电动葫芦招标公告(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
询价单号
XJ202602111133050976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6-02-17T18: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2-25T13:00
采购商名称:八钢设备工程部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C7067202
单梁起重机(雅矿修理用)
起重设备附件;型号规格:LD-5T
1.0
set
2026-03-16
更换导绳器、更换重锤限位、钢丝绳修复 陈正渊/13565701058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雅满苏镇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 2、报价要求: 不含税单价;含来回运输运费。 3、合同执行周期:不超12月 4、交货期要求: 备件交货期:满足技术协议,需现场技术交流,面签技术协议; 5、验收要求: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等于或大于2/3的保证期进行验收;部分关键的资材备件需供方出具原厂质检证明和检定合格证。 6、结算付款: 1)账龄100天,账龄计算:以ERP系统正式报账并形成应付账款时点为起点,计100天为终点;终点时间在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期间的账款,作为当月到期支付账款;每月15日~28日期间支付当月到期账款的20%-50%。 2)货款按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通宝等方式支付。 7、质量保证金: 非八钢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定标后将退还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中标:原则上按照同品牌比价格,同价格比质量的原则推荐预中标人,经评审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 9、废标:有以下情况的均视为废标, (1)需要签订技术协议而未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的; (2)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的; (3)发现有围标、陪标行为的; (4)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 (5)不响应八钢付款方式,而要求的付款方式没有通过评审通过的; (6)不能按照公开询价要求提供有效资质及证明文件的; (7)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 (8)经评标评审未通过的; 10、标的物其他要求: 报价时注明到货期及商标。 11、其他交付要求: 合同中注明的交货期略有延长,中标接到询单后尽快生产。随货携带送货单、预到货通知单、质保单等。 12、其他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万元
六、报名要求: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标 2. 投标人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6.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应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8. 投标人与宝武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所有招标人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9.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或法院对投标人作出行贿犯罪判决日已距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及以上的;或,投标人未在澄清中拒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回执的。 10. 宝武集团钢铁企业或其它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同类货物供货(修复)业绩(要求提供有效合同)。 1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的贸易商。 12. 签订技术协议请先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后报名才能审核通过,贸易商需签订三方协议。现场负责人: 。 13.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完整有效的公司资质及相关资料,与宝武集团或八钢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往来合同,或其他大中型钢铁企业的业务往来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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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导绳器导绳器牢固可靠绳槽适配、运行平顺更换限位限位紧固牢靠限位开合正常钢丝绳修复钢丝绳缠绕修复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变形等缺陷修复更换1、乙方对维修完毕的电动葫芦做相应的测试;2、乙方将测试完毕且运行正常的电动葫芦交付甲方验收。·五、检验及验收关键指标:1、电动葫芦能够正常运行;2、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六、质量保证(双方协同):电动葫芦质保期内,实施质量三包,质保期3个月。七、其它事项1、乙方须在自协议签订后90天内修复后,交予甲方,否则考核200元,每延误一天追加考核200元。2、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同等与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甲方: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山东亚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责任人一委1责任人:日期:日期雅矿公司备件修复技术协议项目名称:CD-5T电动葫芦维修甲方(项目单位):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供应商):一、备件使用工况条件及故障描述:电动葫芦导绳器、限位、钢丝绳故障,无法保证正常生产。二、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行车、电动葫芦能够正常开启并稳定运行。三、主要修复工序及工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起重设备 单梁起重机 更换导绳器 钢丝绳 电动葫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