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6)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602000003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60018
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56.09万元;
最高限价:256.0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
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26年3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联系方式:0534-2236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晶实商务中心C座4楼
联系方式:15666001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666001912
附件:采购需求.pdf招标文件——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pdf
发布人: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2日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人: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相关文件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计划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导引及综合窗口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现场引导、网络指导、窗口咨询、接件、收件、告知、材料转运、帮办代办等工作,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相应承接主体1家。预算金额:256.09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6.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6.1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7.1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行业现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2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7.3服务效率:满足采购人要求。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三、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联系方式:0534-2236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晶实商务中心C座4楼联系方式:15666001912…顶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03“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招标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期:2026年2月12日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资格审查七、评标步骤和要求八、确定中标九、签订合同十、履约保证金十一、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二、其他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602000003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600182.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256.09万元;4.最高限价:256.09万元;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26年3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系统提交。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联系方式:0534-2236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晶实商务中心C座4楼联系方式:156660019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电话:15666001912—2—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发布。九、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十、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及投标: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综合业务]、《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流程的通知》(中心网站一通知公告)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主体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已办理完成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交易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一下载中心);若投标人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联系人:林科长联系电话:0534-223670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晶实商务中心C座4楼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5666001912电子邮箱:zgdzhj777@163.com3招标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二次)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7投标资料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工具编制。包括以下各部分:封面:1、投标文件封面商务部分:2、投标书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7投标资料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份证明书(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注册日期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2025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月份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2025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份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②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均可(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对于仅提供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投标人须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查询本单位在上述要求时间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投标人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判定是否可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后附);注:①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均以上述要求的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若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②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③以上证件,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原则上如原件为彩色,则上传的扫描件也应为彩色扫描(扫描件的大小是否与原件一致,不作为废标条款,但须确保真实有效、内容完整、清晰可辨)。5、商务评审的相关材料如有业绩(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奖项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此处填写商务部分业绩加分项及相关资信证书类及第三章涉及的相关扫描件)报价部分:7、开标一览表8、分项报价表技术部分:9、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此处内容与技术部分评分点对应)服务部分:10、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此处内容与服务部分评分点对应)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10澄清修改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注: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投标10澄清修改人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DZTF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13递交投标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解密时间:30分钟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5、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行业可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17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资格预审2.□√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3)确定中标人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实施本项目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1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9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不单独列支,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20付款途径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2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和发票支付至合同21付款方式额的50%为预付款,剩余合同金额4个月内付清。22服务期2026年度。2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最高限价256.09万元25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标日;3、查询环节: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其投标无效。26报价错误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7报价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条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填报的总价,应包含所有服务成本费、设备材料费、人员费,可能发生的人员使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服务、利润、税金、验收费及其他一切不27报价说明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任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3、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未全面了解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无效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无异议并理解和接受所有内容;5、投标人无故不得延期交付,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由此为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9其他1、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中标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站上与中标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绩、资质、证书、人员等),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中标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议;2、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3、(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29其他起7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于质疑或投诉书,投标人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质疑或投诉书。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之日起即为受理。(4)投标人质疑函和投诉书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gov.cn/index.ht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投诉。(6)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时通过“不见面标大厅”直接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标现场的任何异议;5、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人中标后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及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均应与投标人上传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12—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法定名称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2.6“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1.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7对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分为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7.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3章项目“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5—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投标文件由封面、开标一览表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2项的规定。9.3.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9.3.1.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9.3.1.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9.3.1.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0.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分析表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16—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保证金12.1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文件的制作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DZTF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13.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3.3投标文件因编制混乱、响应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1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5.2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1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6.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6.3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17.开标17.1采购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同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17.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3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17—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7.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六、资格审查18.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3采购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8.3.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3.2采购人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8.4采购人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18.4.1适用承诺制的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4.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七、评标步骤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中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偏离22.1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19—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任意一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4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适用的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八、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29.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九、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十、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一、质疑32.质疑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3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22—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相关文件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计划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导引及综合窗口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现场引导、网络指导、窗口咨询、接件、收件、告知、材料转运、帮办代办等工作,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相应承接主体1家。二、基本要求1.需要配备“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岗位45个,且达到可以投入工作岗位的要求。2.服务内容2.1解答咨询。前台窗口负责解答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问题咨询。工作人员应认真倾听、准确了解需求。对能解答的问题,应耐心完整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联系后台审批部门处置: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指引到相关窗口。2.2接件收件。前台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参照审批部门制作的业务手册,根据办事情形、审查要点等进行收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补件要求;符合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程序和要求。2.3信息录入。前台窗口将申请材料信息录入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同步推送给后台审批部门。对于纸质材料,前台窗口应当进行电子化处理。前台窗口应注意严格保护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4材料流转。前台窗口及时向审批部门沟通、反馈信息。线上材料通过综合受理系统同步发送后台审批部门;线下材料流转应明确交接联络人、交接时段、交接手续等,分类整理并制作移交清单,确保及时高效移交给审批部门。2.5投标人应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严格窗口规范、服务礼仪、公共安全等内容的培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培训方案和教—23—材,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建立窗口工作的奖惩考核机制和人员能力评级等制度,有效激发窗口人员创新工作、提升服务的内生动力。三、整体要求1.人员服务要求1.1以热情、诚挚的态度,优质、过硬的业务能力服务于公众。1.2通过配置服务人员彻底消除大厅与窗口之间的“真空地带”,做好服务于公众的取号系统使用指导、大厅引导、业务咨询等相关服务。1.3不但要理解公众及办事窗口提出的要求,还要力求预知公众和办事窗口潜在的要求。1.4维护大厅正常的办事秩序。1.5入职前开展基础培训,明确工作性质,达到初步筛选的目的。1.6遵章守法,遵守相关规定,1.7投标人需承诺对服务人员开展必要的法制教育工作,保证其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1.8投标人服务人员应统一着工服(中标人负责配备),统一佩带证件。2.所有“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人员均需为服务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与“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与管理、工资发放、保险公积金缴纳、伤亡理赔、工装定制、岗位培训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3.为确保服务项目质量稳定性,服务商要充分考虑工资标准、保险等政策调整的风险,当相关政策做出调整时,要执行相关工资标准、保险等政策,但招标人不予另外支付,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采购人负责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5.投标人负责项目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意外问题处置。承担所有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6.投标人保证服务人员能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不得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及责任纠纷。7.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采购人有选择服务人员的权力,在认为服务人员达不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人员更换至合格为止。相关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期内不得进行更换。8.投标人应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记录、考核,对于特殊问题或即发问题要随时汇报。四、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24—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服务规范完成采购人交予的工作,基本素质、业务技能、服务态度等须满足采购人的有关要求。具体考核标准及奖惩规定如下:(一)工作质量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要求项目服务人员全部到岗,服务人员到位率满足93%,不满足条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人员缺岗期间扣除相应费用。2、投标人服务人员故意损坏采购人提供的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二)加强服务质量管理1、投标人对其服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2、投标人服务人员应正确使用甲方为工作所准备的设备和工具;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全部移交甲方所提供的物品(正常使用与自然损耗除外)及合作期间的全部资料。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连续性;乙方若要调动、辞退有关服务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备案,应确保服务人员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工作地点,对于因乙方服务人员的擅自离岗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对于乙方服务人员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及时安排新服务人员员到岗跟班学习,新服务人员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需求。5.投标人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配置。6.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7.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出现一次经确认后予以退回。(三)合同期满,投标人应积极做好交接工作。(四)除以上条款外,还应完全遵守和执行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其他工作要求和规定,不得影响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形象。五、投标人服务期限服务期:2026年度,合同到期后,视情况续签服务合同。期间中标投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投标人负责。六、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具体由采购人指定。2.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及请休假,需由采购人批准同意,并有权在服务人员工作过程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投标人调整其工作岗位。3.中标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相关—25—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妥善完成工作。4.采购人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对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人工作制度或出现重大过错的人员,采购人有权退回,成交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换、退回并承担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人员。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投标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七、说明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投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路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26—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财务状况报告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5服务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二、详细评审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①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否则不得分。②业绩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否则不得分。10技术部分(50分)整体方案整体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可行性高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成本费用测算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成本构成、费用测算进行打分,成本构成、费用测算全面细致合理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服务措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拟定服务措施,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窗口岗位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详尽合理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的员工培训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培训次数安排合理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服务部分(30分)应急保障方案应急工作预案、接管保证措施,措施详细全面、切合可行的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服务部分(30分)人员配备根据项目规范、特点制定人员配备方案(含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的人数和职责;其他拟派工作人员设置;分工、年龄、专业、学历等),拟派人员数量充足,各岗位职责、分工安排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经验丰富等描述内容进行打分,最高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服务承诺、服务保障等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制、服务承诺、服务方案等是否完善、能否充分保障项目需求等进行综合评分,详尽合理得10分,阐述内容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完善、欠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10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合计100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响应无效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1、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2、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3、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实质性不响应的;—29—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1、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2、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30—第五章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内容为准)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合同编号:采购人: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31—采购人(全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购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32—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3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4—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5—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36—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8—二、开标一览表文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投标报价(金额)小写:大写:服务期限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9—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4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4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特别说明: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授权代理人。2.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4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44—7.财务状况报告—45—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招标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6—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7—四、商务部分10.投标书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或自然人投标的,请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