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研究服务招标公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2026)



项目概况

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委托,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5]hzzb[GK]2025002-1、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包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1050200-临床医学研究服务
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
3(年)

供应商须为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责任;服务供应商应满足我院目前的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并能扩展以后的临床需求。
8,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

采购包2(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1050200-临床医学研究服务
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
3(年)

供应商须为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责任;服务供应商应满足我院目前的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并能扩展以后的临床需求。
7,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2 至 2026-02-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
联系方式:63198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室
联系方式:0591-83260091、13215008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笑婷
电话:0591-83260091、1321500825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相关附件: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350105]hzzb[GK]2025002-120260210001)-文件集.zip

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项⽬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和病理检查项⽬委托检测服务(⼆次)采购包:2(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以及未来新增项⽬)投标⼈(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以及未来新增项⽬2450000元「汇总引⽤」元总价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项⽬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和病理检查项⽬委托检测服务(⼆次)采购包: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以及未来新增项⽬投标⼈名称: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以及未来新增项⽬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供体检科、病理科、{供{供{供{供,总价/,应商响1PCR类项⽬、以及,体检科、病理科、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2450000数3.0000年未来新增项⽬应}应}应}应},量},应}元数,年元,元合计: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项⽬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和病理检查项⽬委托检测服务(⼆次)采购包: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投标⼈名称: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供检验科外送(不包含:{供{供{供{供,总,应商响1新增项⽬、PCR类和流,检验科外送(不包含: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2800000价/3.0000年式细胞技术项⽬)应}应}应}应},量},应}元数,年元,元合计: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备案编号:CGXM-2025-350105-00858[2025]00588项目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采购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和病理检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05-00858[2025]005882、项目编号:[350105]hzzb[GK]2025002-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邮编:350015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6319809712、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室邮编:350004联系人:林笑婷联系电话:1321500825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3.008,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5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3.007,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年元2,8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年元2,8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年元2,45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年元2,45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者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按包干价收费:采购包1包干价5.3万元整;采购包2包干价4.9万元;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431280364630。 (2)其他:(2)-1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2)-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2)-1条款规定的。 (2)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2)-2条款规定的。 (3)出现“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 (4)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5)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无效投标规定的。 (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7)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9)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 (2)-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质疑与投诉 (2)-4.1质疑 (2)-4.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4.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①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②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260091; ③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④ (2)-4.2投诉 (2)-4.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2)-5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b.本项目开标过程中解密时限均为30分钟,远程签章的操作时限为10分钟,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d.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投标人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17.1.1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1.2非本国产品17.1.2.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1.2.2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采购包2: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6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采购包2: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价格扣除规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 号)的规定,将对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72.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服务内容响应127.00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2项)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9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2.服务内容响应216.00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2项)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未标注“★”和“▲”号的技术参数(共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3.物流服务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GPS定位和温控系统、样本接收手持终端设备、样本接收箱、样本接收标准流程、运输过程中生物安全控制标准操作)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4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4.信息系统对接服务2.00否投标人提供自有实验室平台信息软件(LIS系统),可实现数据信息对接,需提供系统对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接的过程和方法、需求分析、数据传输安全性措施等)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4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5、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服务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制度、检测工作管理、质量保障措施等)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4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6.危急值处理预案3.00否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检验检查结果危急值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危急值建立、危急值结果复查、危急值应急响应等内容)的完善、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7.应急方案3.00否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整体妥善处理标本结果引起纠纷的应急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急诊应急方案、检验结果如果存在异议如何解决以及标本结果引起纠纷的应急解决方案、妥善处理投诉服务的应急方案等内容)的完善、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8.报告查询系统3.00是投标人具有多种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查询途径,每提供1种报告查询途径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报告查询途径作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9.物流冷链运输服务3.00是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冷链物流车辆的得3分。①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及侧面照片各一张(正面照片车牌号应清晰可见)、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注:以上证件所注明的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②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车辆正面及侧面照片各一张(正面照片车牌号应清晰可见)、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付款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10.专人专车运送标本3.00是投标人承诺提供专人专车每周一至周六按固定时间上门科室派送报告及收取标本服务的得3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不符的不得分。11.人员配置3.00是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选派的团队人员具备检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名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套用集团及关联企业资料不得分。)12.信息系统安全3.00是为确保信息安全,投标人需具有检测实验室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备证,具有三级或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评测报告的得3分;具有二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评测报告的得2分;具有一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评测报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复印件【注:以上备案凭证所注明的被测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13.客服热线2.00是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承诺具有400或者800服务热线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8.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业绩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得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该业绩项目的满意度文件或验收合同文件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与“满意度评价”不得重复得分。2.满意度评价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满意度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用户满意度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以及盖有用户相关印章的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提供不全或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与“业绩”不得重复得分。3.医学体系认证3.00是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和通过认可项目清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4.室间质评3.00是投标人具备2024年相关临床检验中心出具合格的室间质评证书(质评需含肿瘤标志物、内分泌、抗凝蛋白检测、抗核抗体、感染性血清标志物)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5、标本物流的时效性3.00是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生物样本运输的安全性,根据在接到采购人标本后,针对样本运输到投标人实验室的时效性进行评分,若运输到投标人实验室的时间300分钟的得3分;300分钟400分钟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以及运输定位图证明(统一以17:00--18:00任一时间点从采购人地址出发,抵达投标人实验室地址的"地图驾车导航时长【驾车模式】截图"),否则不得分。6、报告出具时间3.00是为了保证检验报告及时出具,自样品受理完成后,24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3分;自样品受理完成后,24 小时至48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2分;自样品受理完成后,48 小时至72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不得分。异常低价审查项目描述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价格扣除规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 号)的规定,将对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9.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服务内容响应127.00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2项)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9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2.服务内容响应214.00是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2项)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未标注“★”和“▲”号的技术参数(共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75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3.物流服务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GPS定位和温控系统、样本接收手持终端设备、样本接收箱、样本接收标准流程、运输过程中生物安全控制标准操作)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4.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服务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制度、检测工作管理、质量保障措施等)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5.远程会诊服务方案2.00否投标人提供具备远程会诊系统基础上,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疑难病例远程会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处理措施、专家分类),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6.危急值处理预案3.00否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检验检查结果危急值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危急值建立、危急值结果复查、危急值应急响应等内容)的完善、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7.应急方案3.00否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整体妥善处理标本结果引起纠纷的应急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急诊应急方案、检验结果如果存在异议如何解决以及标本结果引起纠纷的应急解决方案、妥善处理投诉服务的应急方案等内容)的完善、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8.信息系统对接服务3.00否投标人提供自有实验室平台信息软件(LIS系统),可实现数据信息对接,需提供系统对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接的过程和方法、需求分析、数据传输安全性措施等)由评委进行评分: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5分;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要点有缺漏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9.物流冷链运输服务3.00是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冷链物流车辆的得3分。①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及侧面照片各一张(正面照片车牌号应清晰可见)、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注:以上证件为供应商,否则不予认可】;②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车辆正面及侧面照片各一张(正面照片车牌号应清晰可见)、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付款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10.报告查询系统3.00是投标人具有多种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查询途径,每提供1种报告查询途径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报告查询途径作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11.病理专家团队3.00是病理属于诊断的金标准,投标人具备病理专业副高级(副主任)及以上职称1名人员得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可多点执业,但至少有两名专家主要执业机构在投标人单位)的佐证材料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与“12.临床基因技术团队”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12.临床基因技术团队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实验室人员进行评分,投标人具备1名基因扩增技术的中级(主管检验师)及以上检验人员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得1分,满分3分。提供相应的基因扩增技术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本项与“11.团队检测人员”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13.客服热线1.00是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承诺具有400或者800服务热线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1.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业绩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得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该业绩项目的满意度文件或验收合同文件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与“满意度评价”不得重复得分。2.满意度评价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满意度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用户满意度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以及盖有用户相关印章的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提供不全或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与“业绩”不得重复得分。3.医学体系认证3.00是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和通过认可项目清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4.室间质评3.00是投标人具备国家或者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出具的2024年的室间质评证书。质评需含肿瘤标志物、特殊蛋白、核酸检测、内分泌、全血铅、全血五元素、抗核抗体、感染性血清标志物,叶酸代谢基因、维生素D2+D3检测的得3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标本物流的时效性3.00是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生物样本运输的安全性,根据在接到采购人标本后,针对样本运输到投标人实验室的时效性进行评分,若运输到投标人实验室的时间300分钟的得3分;300分钟400分钟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以及运输定位图证明(统一以17:00--18:00任一时间点从采购人地址出发,抵达投标人实验室地址的"地图驾车导航时长【驾车模式】截图"),否则不得分。6、报告出具时间3.00是为了保证检验报告及时出具,自样品受理完成后,24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3分;自样品受理完成后,24 小时至 48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2分;自样品受理完成后,48 小时至72 小时内出具完整、合规的检验报告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不得分。7.计量认证3.00是采购人有职业健康体检与中毒诊断如铅、汞等检测需求,为确保检测结果公信力,以上两个项目的检测投标人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异常低价审查项目描述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报价:1.1本项目的检测项目单价限价是根据最新的政府指导价(即福州市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也即医院现在的实际收费价格)执行。1.2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总价除以采购预算金额结果为折算系数,折算系数乘以检测项目单价限价为各检测项目的结算价格(以“元”为单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检测项目适用同样折算系数。投标人报价作为本次采购过程的评标依据,合同执行金额以预算金额为上限,据实结算。折算系数计算具体公式:合同包1折算系数=投标人投标总价÷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100%(如投标报价为280万元,则折算系数为:280万元÷800万元×100%=35.00%);折算系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35.00%)。合同包2折算系数=投标人投标总价÷采购预算金额(700万元)×100%(如投标报价为245万元,则折算系数为:245万元÷700万元×100%=35.00%);折算系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35.00%)。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折扣率范围≤35.00%,投标人报价不在折扣率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价,即投标人电子后台合同包1报价金额>2800000元的,视为无效投标;合同包2报价金额>2450000元的,视为无效投标。1.3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的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的合同1采购金额预估280万元;合同2采购金额预估245万元。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未满,采购人实际检测项目折扣后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采购人将按照所检测项目的物价单价、实际检测数量及成交的折扣进行最终结算。2、外包项目(项目及方法学根据医院需求变动)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价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3、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合同包1及合同包2均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或合同包2的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为合同包1或合同包2其中一个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即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合同包1或合同包2的其中一个包),按合同包1至2的顺序,若投标人为合同包1或合同包2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可以参与另一合同包的评分,但不再推荐为另一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同意本条款规定(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品目号1-1:检验科外送(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1、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分装与运输,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时间,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复核。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对标本进行处理,若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处理标本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检测使用的医疗设备和检测试剂等为合格产品,且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的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检测使用相应耗材,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对采购人送检标本的患者信息保密,应及时将检验结果报告给采购人,不得私自将结果发放给未经采购人授权的无关人员,若因投标人对信息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6、外送清单为采购人的外送标本明细清单,投标人需要承诺有能力承接所有项目。7、投标人需要承诺采购人,若后续的服务和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以对项目的外送检验服务进行调整,以切实满足采购人的医疗服务需求。▲8、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标本离开检验科以后,保证标本运输安全。投标人承诺标本在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标本检验质量出现影响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9、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对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测报告承担责任。★10、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所委托检验项目若后期物价有变动,须按最新的福建省物价执行。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投标人与采购人的对账,双方对账结果出现出入的情况下,应以采购人的信息系统为准。投标人承诺不以自身信息系统为准,应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12、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对检查结果异议时,应免费进行复查。▲13、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采购人如遇紧急情况,可能存在临时需要补送检验标本的情况,投标人将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标本的接收和补送工作。14、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外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提供定期出版更新的《检验项目册》,并就该《检验项目册》对采购人的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16、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须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相关信息)、使用设备、检测方法等。▲17、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无条件接受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延伸检查。▲18、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为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投标人需要与采购人进行LIS对接。投标人承诺产生的接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承诺协助为采购人进行疾病统计。附件清单:检验科外送项目附件清单:(不包含:新增项目、PCR类和流式细胞技术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1,3)-β-D-葡聚糖224小时尿蛋白定量324小时尿醛固酮425羟基维生素D525-羟基维生素D2+D363-甲氧基酪胺7Ⅲ型前胶原肽8A型流感病毒IgM抗体9B型流感病毒IgM抗体10C肽11EB病毒核抗体IgG测定12EB病毒衣壳抗体IgG测定13EB病毒衣壳抗体IgM测定14EB病毒衣壳抗原IgA抗体检测15EB病毒早期抗体IgM测定16EB病毒早期抗原IgA抗体检测17IgG血型(抗A)抗体效价18IgG血型(抗B)抗体效价19IV型胶原20N端骨钙素21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22β2微球蛋白23β-胶原特殊系列24百日咳杆菌核酸检测25半乳甘露聚糖26补体327补体428餐后半小时C肽29餐后半小时胰岛素30餐后二小时C肽31餐后二小时胰岛素32餐后三小时C肽33餐后三小时胰岛素34餐后一小时C肽35餐后一小时胰岛素36层粘连蛋白37肠道病毒71型IgM抗体38雌二醇39促黄体生成素40促肾上腺皮质激素41单纯疱疹病毒Ⅰ型抗体IgG定量测定42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抗体IgG定量测定43单纯疱疹病毒II型抗体IgM44单纯疱疹病毒I型抗体IgM45蛋白C46蛋白S47丁型肝炎病毒抗体IgG48丁型肝炎病毒抗体IgM49丁型肝炎病毒抗原50多种病原体检测51肺炎衣原体IgM抗体52肺炎支原体IgM抗体53风疹病毒抗体IgG(定量)54风疹病毒抗体IgM(定量)55睾酮56弓形体抗体IgG(定量)57弓形体抗体IgM(定量)58骨源性碱性磷酸酶59胱抑素C60混合组过敏原20项61肌红蛋白62甲型肝炎病毒抗体IgG63甲型肝炎病毒抗体IgM64甲氧基去甲肾上腺素65甲氧基肾上腺素66甲状腺球蛋白67甲状腺素测定68甲状腺微粒抗体69碱性磷酸酶70降钙素71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72巨细胞病毒抗体IgG(定量)73巨细胞病毒抗体IgM(定量)74抗Jo-1抗体75抗nRNP/Sm抗体76抗Scl-70抗体77抗Sm抗体78抗SS-A抗体79抗SS-A抗体52KD80抗SS-B抗体81抗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82抗肝肾微粒体抗体-1型抗体83抗肝细胞溶质抗原1型84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85抗核抗体8项86抗核抗体检测87抗核抗体全套10项88抗环瓜氨酸肽抗体(CCP)89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90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91抗角蛋白抗体92抗结核分枝杆菌抗体93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94抗链球菌溶血素O95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检测96抗缪勒氏管激素97抗平滑肌抗体98抗肾小球基底膜IgG抗体99抗双链DNA抗体100抗线粒体抗体101抗线粒体抗体2型抗体IgG102抗心磷脂抗体103抗胰岛素抗体104抗胰岛细胞抗体105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106柯萨奇B组病毒IgM抗体107空腹C肽108空腹胰岛素109狼疮抗凝物筛查110类风湿因子111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112卵泡刺激素113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114抗梅毒螺旋体抗体115泌乳素116免疫球蛋白A117免疫球蛋白G118免疫球蛋白M119免疫球蛋白轻链κ120尿β2-微球蛋白121尿本-周蛋白定性检测122尿儿茶酚胺123尿肌酐124尿免疫球蛋白G125尿免疫球蛋白轻链κ126尿免疫球蛋白轻链κ/λ127尿免疫球蛋白轻链λ128尿皮质醇组合129尿醛固酮130尿视黄醇结合蛋白131尿微量白蛋白132尿转铁蛋白133皮质醇134曲霉菌抗体IgG(QM-IgG)135去甲肾上腺素测定136全段甲状旁腺激素137全血钙138全血镁139全血铅140全血铁141全血铜142全血锌143醛固酮(立位)144醛固酮(卧位)145人附睾分泌蛋白146人呼吸道合胞病毒IgM抗体147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148神经元特异烯醇化酶149肾上腺素测定150肾素-L(立位)151肾素活性-立位152肾素活性-卧位153生长激素154嗜肺军团菌IgM抗体155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IgG156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IgM157他克莫司158糖链抗原125(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59糖链抗原19-9(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60糖链抗原72-4(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61糖链抗原242(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62铁蛋白163同型半胱氨酸164铜蓝蛋白165透明质酸166维生素A167维生素B1168维生素B12169维生素B2170维生素B9171维生素E172维生素B12173胃蛋白酶原I174胃蛋白酶原II175胃蛋白酶原比值176胃泌素177胃泌素释放肽前体178戊型肝炎病毒抗体IgM179细胞角蛋白19片段180细菌药敏试验181腺病毒IgM抗体182腺苷脱氨酶183血儿茶酚胺184血儿茶酚胺6项185血管紧张素Ⅱ-立位186血管紧张素Ⅱ-卧位187血管紧张素I188血红蛋白电泳189血浆多巴胺含量测定190血培养及鉴定191血清蛋白电泳测定192血清特异性生长因子193血清铁194血清脂肪酶测定195血清药物浓度检测196烟曲霉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197叶酸198一般细菌培养+鉴定199衣原体检测200胰岛素20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202胰岛素自身抗体203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定量)204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定性)205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定量)206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定性)20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定量)208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定性)209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定量)210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定性)211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定量)212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定性)213幽门螺杆菌抗体214游离甲状腺素测定215孕酮216真菌培养及鉴定217真菌药敏试验218支原体培养及药敏219脂蛋白a220转铁蛋白221总IgE222总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TPINP)223总胆汁酸224总铁结合力采购包2:品目号2-1: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1、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分装与运输,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时间,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复核。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对标本进行处理,若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处理标本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检测使用的医疗设备和检测试剂等为合格产品,且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的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检测使用相应耗材,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对采购人送检标本的患者信息保密,应及时将检验结果报告给采购人,不得私自将结果发放给未经采购人授权的无关人员,若因投标人对信息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6、外送清单为采购人的外送标本明细清单,投标人需要承诺有能力承接所有项目。7、投标人需要承诺采购人,若后续的服务和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以对项目的外送检验服务进行调整,以切实满足采购人的医疗服务需求。▲8、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标本离开检验科以后,保证标本运输安全。投标人承诺标本在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标本检验质量出现影响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9、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对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测报告承担责任。★10、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所委托检验项目若后期物价有变动,须按最新的福建省物价执行。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投标人与采购人的对账,双方对账结果出现出入的情况下,应以采购人的信息系统为准。投标人承诺不以自身信息系统为准,应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12、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对检查结果异议时,应免费进行复查。▲13、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采购人如遇紧急情况,可能存在临时需要补送检验标本的情况,投标人将会临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标本的接收和补送工作。14、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外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须提供定期出版更新的《检验项目册》,并就该《检验项目册》对采购人的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16、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须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相关信息)、使用设备、检测方法等。▲17、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无条件接受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延伸检查。▲18、投标人需承诺采购人,为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投标人需要与采购人进行LIS对接。投标人承诺产生的接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9、投标人承诺协助为采购人进行疾病统计。附件清单:体检科、病理科、PCR类项目、以及未来新增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病理诊断(含活组织检病理诊断、手术标本病理诊断)2免疫组化325羟维生素D测定425羟维生素D2+D3检测5B族链球菌核酸测定(直肠/阴道)6HLA-B27人类白细胞抗原B277TCT液基细胞学薄片检测8α-L岩藻糖苷酶活性9β2微球蛋白测定(β2-MG)10癌胚抗原(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1鼻咽癌EB病毒抗体测定12丙肝病毒RNA测定13丙型肝炎抗体测定14补体315补体416餐后1小时C肽17餐后1小时血糖18餐后1小时胰岛素19餐后2小时C肽20餐后2小时血糖21餐后2小时胰岛素22餐后3小时C肽23餐后3小时血糖24餐后3小时胰岛素25餐后半小时C肽26餐后半小时血糖27餐后半小时胰岛素28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29促甲状腺激素测定(TSH)30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测定31单纯疱疹病毒II型(HSV-2)DNA测定32单纯疱疹病毒I型(HSV-1)DNA测定33胆碱酯酶测定34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35肺癌两项36肝癌三项37肝功能常规(12项)38肝纤维四项39肛拭培养(沙门/志贺)40高尔基体蛋白73(GP73)检测41高灵敏度乙型肝炎病毒DNA检测42睾酮测定(TTE)43骨标志物三项44胱抑素45过敏原混合组46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肺炎支原体)47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呼吸道合胞病毒)48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呼吸道腺病毒)49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甲型流感病毒)50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人鼻病毒)51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乙型流感病毒)52肌酐53甲肝病毒IGM抗体54甲胎蛋白(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55甲型肝炎抗体IgM测定56甲状腺功能3项57甲状腺功能5项58甲状腺功能六项59甲状腺功能全套7项60甲状腺球蛋白61甲状腺素(T4)测定62结核分枝杆菌脱氧核糖核酸测定(TB-DNA)63结核分枝菌脱氧核糖酸测定(TBDNA)64解尿支原体核酸测定(UU-DNA)65巨细胞病毒(CMV)DNA测定66巨细胞病毒IGM定量检测67巨细胞病毒抗体IGG定量检测68抗0+类风湿因子69抗核抗体70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测定71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0-Ab)72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73抗甲状腺微粒抗体(TMAb)测定74抗链球菌溶血素0测定(AS0)75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测定76抗子宫内膜抗体测定(EmAb)77空腹C肽78空腹血糖79空腹胰岛素80类风湿因子81淋球菌核酸测定(NG-DNA)82淋球菌涂片检查83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化学发光法)84梅毒TRUST85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TPPA)86免疫球蛋白IGA定量测定87免疫球蛋白IGg定量测定88免疫球蛋白IGM定量测定89男性肿瘤标志物6项90尿敏感肾功能7项91尿素92尿微量白蛋白测定93尿微量白蛋白肌酐比94女性肿瘤5项(AFP,CEA,CA199,CA15-3,CA125)95皮质醇测定96前列腺肿瘤2项(TPSA,FPSA)97全段甲状旁腺激素测定(IPTH)98人附睾蛋白4检测(HE4)99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定量测定100人乳头瘤病毒分型全套检测(23型)101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测定102沙眼衣原体核酸测定(CT-DNA)103上呼吸道EB病毒抗体四项104糖化血红蛋白105糖链抗原125(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06糖链抗原19-9(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07糖链抗原15-3(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08糖链抗原242109糖链抗原50110微量元素5项111糖尿病三项112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113铁蛋白测定(FER)114同型半胱氨酸115糖链抗原测定(CA72-4)(化学发光法)116胃蛋白酶原(PG)测定117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118胃幽门螺旋杆菌抗体(HP-Ab)119戊肝病毒IGT抗体120细胞角蛋白19片段121性激素全套6项122血清脂肪酶测定123叶酸基因检测(MTHFR)124重金属检测(汞、铅等)125乙肝表面抗体定量测定126乙肝表面抗原定量测定127乙肝病毒DNA测定128乙肝二对半(定性)129异常凝血酶原130游离甲状腺(FT4)测定131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132游离三碘腺甲状腺原氨酸(FT3)测定133孕酮测定(PGN)134支原体培养及药敏135脂蛋白a测定(LP(a))136总胆汁酸测定137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具备验收条件。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6★合同支付方式1、进度款,分36期,按月按实结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方式:无8★其他根据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每月实际检验项目按标准收费单价*折扣*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的费用。(注:本项与“商务要求”中第6项“合同支付方式”不一致时,以本项为准。)采购包2: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3年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具备验收条件。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6★合同支付方式1、进度款,分36期,按月按实结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方式:无8★其他根据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每月实际检验项目按标准收费单价*折扣*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的费用。(注:本项与“商务要求”中第6项“合同支付方式”不一致时,以本项为准。)其他商务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均适用:9、验收要求9.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9.2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质量标准与要求验收;9.3采购方组织验收。10、分包/转包违约责任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0.2.1签定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10.2.2中标人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10.2.3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10.2.4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10.2.5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10.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10.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将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1、诉讼相关费用承担若因中标人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2、违约终止合同12.1采购人因自身业务布局调整等客观原因,有权提前与中标供应商协商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2.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到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将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2.3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12.3.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拒绝提供服务的;12.3.2中标人出现3次以上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2.3.3中标人无故拒绝履行合同;违约金直接从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医学研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