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
项目概况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2日 08:3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
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33000
最高限价(元):153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533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请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价明细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履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8:35(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8:35(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放西路16号)8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 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5.设定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
联系方式:0432-6204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9、1010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432)62048505、63688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军、张治雪、闫明洋
电 话:(0432)62048505、63688356
初审: 王晓华
复审: 刘怡彤
终审: 张力维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114.3K
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zip110.5K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3日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委托,就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1.竞争性磋商内容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2.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报价明细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分期付款,按月支付。4.验收:采购人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各类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6.成交方应及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负责交付前的一切费用。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7.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7.2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8.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8.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8:35,编制、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8.4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8.4.1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8.4.2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8.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8.4.4竞争性磋商当日,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所参与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系统开启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4.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如遇见CA故障无法解密可联系客服,政采云客服:95763),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磋商、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磋商、评审时间。8.4.6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并进行CA签章确认,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未完成CA签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最后报价、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提交最后报价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0元。10.集中采购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科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5、63688356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9、1010室(解放西路16号)联系人:李国军、张治雪、闫明洋11.采购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斌0432-62049295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受理电话:0432-62049198磋商文件供应商必须详细地阅读和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并据此填报响应文件。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需的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起草、组织磋商工作、组织签订合同。2.2采购人: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作为主体,负责参与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及评审;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同时负责项目验收。2.3磋商小组:采购人代表负责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4.供应商其他相关要求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5设定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磋商委托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7.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主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语言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1)磋商邀请函(按文件规定格式);(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按文件规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文件规定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按文件规定格式);(5)一次报价明细表;(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响应文件附件:包括供应商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以及与磋商和评审相关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申明。1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23-2025年)其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的证明材料。12.磋商报价12.1报价币制为人民币;12.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户需求的要求,对照报价明细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服务内容为完成本次服务所涉及的全部服务(另有规定除外);12.3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53.3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12.4采购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2.6如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为准。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文件的签署及提交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规定填写磋商邀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表。13.2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3.3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及磋商人签字。13.4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用生成最终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密钥进行解密。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5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15.磋商及评审15.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5.2评审专家“盲抽”。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类别和人员数量,于开标当日在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15.3采购项目“盲评”。评审活动开始前,电子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按投标(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在隐蔽供应商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评审,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5.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5.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成交及终止16.1采购中心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网签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质疑与投诉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l.gov.cn/ggzy/jlsggzy/)“通知公告”栏中“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受理流程及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同时应当在采购合同(附件)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19.合同变更处理说明若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应由购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书。20.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综合评分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采用综合打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满分为100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对于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将按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对其报价给予x%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y%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及相关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将按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磋商小组打分最高为8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应为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供应商:(盖章)日期:磋商响应函致: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磋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同意如下: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我们如成交后,严格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时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开始依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如果成交签约后,我们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同意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罚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谋取成交;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成交后也不向采购人行贿;自觉遵守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工作纪律,不以任何方式干涉竞争性磋商工作正常进行;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本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天内有效。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单位代表姓名(签字)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按照招标文件内投标方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确定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按照招标文件内投标方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确定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如承接企业非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无需填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无固定格式要求,如非监狱企业,本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基本账户)账号(基本账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乙方在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中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甲方职责1.负责该工作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管工作。2.依据合同支付服务费。3.负责对乙方整体工作的评价,有权对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有对该项目工作全过程的实施与管理的职责。2.乙方严格按工作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3.乙方负责开展专业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自行管理的基础上,接受甲方的监管。4.乙方负责对甲方监管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三、服务费确定金额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确定金额: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四、验收:1.甲方应当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采购需求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作为项目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内容。五、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日期及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1年。七、其他事项1.合同履行地: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吉林市。2.附件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3.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未履约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本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12日8:3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53.3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采购需求:购置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请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价明细表)。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履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www.zcygov.cn方式:免费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3月12日8:35(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5、开启2026年3月12日8:35(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5.设定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八、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联系方式:张斌0432-62049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9、1010室(解放西路16号)联系方式:(0432)62048505、636883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国军、张治雪、闫明洋电话:(0432)62048505、63688356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3日\n注意:\n1.本行不可删除。\n2.序号自行输入,1、2、3、4.....,若存在层级关系,请从序号进行区分,例如:1 1.1 1.1.1 注意,最后一位为数字,不要输入任何符号;序号最多可输入4个层级。\n3.类型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商务或技术。\n4.评分标准是指该评审项的具体评审标准,最多输入2000个字(含符号)。\n5.分值权重(下限):最多保留6位小数,父级的分值权重须等于各子级分值权重之和。\n6.分值权重(上限):最多保留6位小数,父级的分值权重须等于各子级分值权重之和。分值上限之和不能超过100分。\n7.评审明细:是指该评分标准所对应的具体评分点名称,若有多个,请以中文 ; 隔开。若本身的文案中有分号,请用其他符号替代,否则会被系统拆分为多个评审明细。\n\n序号\n* 类型\n* 评分标准\n* 分值权重(上限)\n* 打分方法\n评审明细\n\n1\n商务\n磋商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每提供一项类似的单位食堂承包业绩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无合同违约现象,运营中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合同履约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发票)。\n10\n客观分\n投标人业绩\n\n2\n商务\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有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n评审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是所属磋商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n3\n客观分\n人员技术证书1\n\n3\n商务\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有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n评审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是所属磋商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n5\n客观分\n人员技术证书2\n\n4\n商务\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食品安全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有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n评审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是所属磋商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n1\n客观分\n人员技术证书3\n\n5\n商务\n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有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n评审依据:上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是所属磋商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n1\n客观分\n人员技术证书4\n\n6\n商务\n磋商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五项认证有效材料的,每项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n15\n客观分\n体系认证\n\n7\n商务\n要求本地化服务,磋商供应商提供能够进行本地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承诺函得3分。\n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n3\n客观分\n项目本地化服务\n\n8\n商务\n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1月1日至今)雇主责任险财会往来凭证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n磋商供应商提供往来凭证复印件,(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财会往来凭证原件进行核验,如无法提供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n2\n客观分\n具有相应的雇主责任险\n\n9\n技术\n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情况、市场竞争力、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否有利于杜绝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等内容。\n赋分:\n市场竞争力强、经营情况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得4分,5分;\n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情况较好、规章制度建设较完善得2分,3分;\n市场竞争力一般、经营情况一般、规章制度建设一般得1分;\n无市场竞争力、经营情况差、无规章制度建设不得分。\n5\n主观分\n企业实力及信誉\n\n10\n技术\n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内容是否具体、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具体的违约承诺内容,赋分。\n承诺具体、可行性强得4分,5分;\n承诺较具体、可行性较强得2分,3分;\n承诺不具体、可行性一般得1分;\n承诺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服务质量承诺\n\n11\n技术\n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团队管理方案、岗位责任、人员分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及培训计划。\n赋分:\n方案、计划、制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5分;\n方案、计划、制度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2,3分;\n方案、计划、制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分;\n方案、计划、制度合理性弱、可行性弱不得分;\n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人员配置及培训\n\n12\n技术\n磋商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并针对项目的难点和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可行性服务措施,合理配套措施,机构设置与运作流程(具有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措施、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健全等。\n赋分:\n方案合理性强、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强、配套措施全面、机构设置运行流程合理操作性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得4分,5分;\n方案合理性较强、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强、配套措施较全面、机构设置运行流程合理操作性较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2分,3分;\n方案合理性一般、措施针对性可行性一般、配套措施一般、机构设置运行流程合理操作性一般、安全措施管理制度一般得1分;\n方案合理性差、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差、配套措施差、机构设置运行流程合理操作性差、安全措施管理制度不全不得分;\n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项目服务\n\n13\n技术\n磋商供应商制定团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案,有具体的措施和承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n赋分:\n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强5分、4分;\n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3分、2分;\n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1分;\n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弱不得分;\n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成本控制\n\n14\n技术\n磋商供应商有可行制度及方案,内容详细明确,环境控制严格,针对性强。 \n赋分:\n方案详细明确、针对性强5分、4分;\n方案较详细明确、针对性较强3分、2分;方案不太详细明确、针对性一般1分;方案不详细、针对性弱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日常卫生、消毒保障\n\n15\n技术\n磋商供应商有紧急供餐、临时加餐保障方案,内容详细且周全,目标明确且可操作性强。 \n赋分:\n方案详细明确、操作性强得4分,5分;\n方案较详细明确、操作性较强得2分,3分;\n方案不太详细明确、操作性一般得1分;\n方案不明确、操作性弱不得分;\n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紧急供餐、临时加餐保障\n\n16\n技术\n磋商供应商有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n赋分:\n内容详细,应急响应程序合理,各流程责任人落实到位,目标清晰明确,针对性强,源头的可追溯性强得4分,5分;\n内容较详细,应急响应程序较合理,各流程责任人较落实到位,目标较清晰明确,针对性较强,源头的可追溯性较强2分,3分; \n内容不太详细,应急响应程序不太合理,各流程责任人不太落实到位,目标不太清晰明确,针对性一般,源头的可追溯性一般1分;\n内容不详细,应急响应程序差,各流程责任人不落实到位,目标不清晰明确,针对性差,源头的可追溯性弱;\n不提供不得分。\n5\n主观分\n突发事件应急保障\n\n\n\n一次报价明细表\n\n序号\n服务项目名称\n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n单位\n数量\n单价(元)\n合计(元)\n备注\n\n1\n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餐饮服务\n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n项\n1\n\n\n\n\n报价总价(大写)\n\n小写\n\n\n注:1、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n\n 2、服务期1年。\n\n 供应商(公章):\n\n法定代表人(名章):\n\n\n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3日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委托,就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1.竞争性磋商内容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2.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报价明细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分期付款,按月支付。4.验收:采购人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各类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6.成交方应及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负责交付前的一切费用。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7.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7.2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8.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8.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8:35,编制、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8.4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8.4.1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8.4.2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8.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8.4.4竞争性磋商当日,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所参与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系统开启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4.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如遇见CA故障无法解密可联系客服,政采云客服:95763),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磋商、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磋商、评审时间。8.4.6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并进行CA签章确认,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未完成CA签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最后报价、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提交最后报价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0元。10.集中采购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科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5、63688356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9、1010室(解放西路16号)联系人:李国军、张治雪、闫明洋11.采购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斌0432-62049295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受理电话:0432-62049198磋商文件供应商必须详细地阅读和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并据此填报响应文件。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需的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起草、组织磋商工作、组织签订合同。2.2采购人: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作为主体,负责参与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及评审;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同时负责项目验收。2.3磋商小组:采购人代表负责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书。4.供应商其他相关要求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5设定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磋商委托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7.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主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语言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1)磋商邀请函(按文件规定格式);(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按文件规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文件规定格式);(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按文件规定格式);(5)一次报价明细表;(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响应文件附件:包括供应商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以及与磋商和评审相关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申明。1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23-2025年)其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的证明材料。12.磋商报价12.1报价币制为人民币;12.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户需求的要求,对照报价明细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服务内容为完成本次服务所涉及的全部服务(另有规定除外);12.3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53.3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12.4采购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2.6如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为准。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文件的签署及提交13.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规定填写磋商邀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表。13.2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文件,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文件:(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3.3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及磋商人签字。13.4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用生成最终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密钥进行解密。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5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15.磋商及评审15.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5.2评审专家“盲抽”。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类别和人员数量,于开标当日在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15.3采购项目“盲评”。评审活动开始前,电子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按投标(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在隐蔽供应商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评审,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5.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5.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成交及终止16.1采购中心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网签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质疑与投诉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l.gov.cn/ggzy/jlsggzy/)“通知公告”栏中“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受理流程及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同时应当在采购合同(附件)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19.合同变更处理说明若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应由购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书。20.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综合评分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采用综合打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满分为100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对于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将按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对其报价给予x%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y%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及相关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将按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磋商小组打分最高为8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应为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项目名称: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供应商:(盖章)日期:磋商响应函致: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磋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同意如下: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我们如成交后,严格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时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开始依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如果成交签约后,我们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同意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罚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谋取成交;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成交后也不向采购人行贿;自觉遵守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工作纪律,不以任何方式干涉竞争性磋商工作正常进行;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本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天内有效。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单位代表姓名(签字)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按照招标文件内投标方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确定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按照招标文件内投标方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确定的所属行业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如承接企业非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无需填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无固定格式要求,如非监狱企业,本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基本账户)账号(基本账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乙方在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餐饮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中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295号-J2026ZCY015),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甲方职责1.负责该工作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管工作。2.依据合同支付服务费。3.负责对乙方整体工作的评价,有权对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有对该项目工作全过程的实施与管理的职责。2.乙方严格按工作标准和要求实施工作。3.乙方负责开展专业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自行管理的基础上,接受甲方的监管。4.乙方负责对甲方监管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三、服务费确定金额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确定金额: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四、验收:1.甲方应当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采购需求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作为项目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内容。五、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日期及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1年。七、其他事项1.合同履行地: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吉林市。2.附件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3.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未履约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本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心楼、市法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的餐饮服务团队,总预算为153.3万元,日均早午服务总就餐人次在850—900人次之间,服务期限为一年。二、磋商供应商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五证合一)。2、企业能够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23-2025年)其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3、企业3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记录(需提供法定单位的书面证明)。4、企业有为类似单位提供餐饮团队服务的经历(提供相应合同文件)。5、投标人有正规经营场所并实际运营(能提供相应的文件及图片)。6、企业具有按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团队的能力。7、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执行情况记录。8、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期间无不良征信记录。9、企业正常为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必要的保险险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具体内容及要求1、企业需按照采购人统一制定的食谱,按时向干部职工提供安全、优质、卫生的早餐和午餐用餐服务,就餐形式为自助餐或桌餐或盒餐。开餐时间:早餐:7:30—8:20,午餐:11:20—12:102、企业需按相应的就餐人员规模和标准提供服务。早午餐日均就餐人员规模:市住建局184人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49人次、同心楼57人次、市法律服务中心207人次、市城市管理局258人次,目前日均就餐合计在850-900人次之间。主副食标准:早餐:主食,粥2样、面食4种、鸡蛋、豆浆;副食,六种小咸菜、两种炝拌菜、两种热菜。午餐:主食,米饭、面食3种、每周一三五粥一种、二四面条一种以小碗形式分装;副食,五种热菜,其中一种以小碗形式分装,一种清汤、四种炝拌菜、两种小咸菜。就餐餐厅分类:大餐厅、小餐厅和回族餐厅,其中小餐厅和回族餐厅需要按相应要求提供副食制作。3、企业只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团队,设备设施、原材料、日常耗材以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提供。4、采购人派管理员(兼库管员)负责日常食材等日常用品的出入库管理、报账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5、企业必须做好服务团队中主副食、服务员、杂务人员配备工作,力求合理高效并确保人员稳定,若做必要的更换需上报采购人备案同意。6、服务团队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餐饮行业资质和健康要求,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每3个月核查一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一经发现立即调整并上报采购人。7、发生流行性疾病期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团队人员的防护与监测,及时做出反应。8、出现紧急供餐、临时加餐时,能够及时提供相应保障。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10、具体标准(1)清洁工作a、对餐厨用具、桌椅、餐厅定期按标准化流程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用餐环境整洁,无污渍,保持餐厅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厨房内的清洁和物品摆放符合标准化规范要求。对排风、灶面、地面、下水道等设备设施列为日常清洁任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卫生大扫除,不留死角。b、食品储存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生、熟、冷、热食品按要求分开储存。c、严格把控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d、接受采购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检查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采购人每月出具工作鉴定,明确服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时限和要求,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追究企业责任,并解除合同)。(2)人员要求a、企业需按照具体要求配备各食堂服务人员数量并具有专业资质;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方能上岗。b、企业具有健全应急管理措施,完善的从业人员日常检查管理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调整。c、企业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整洁、朴素,除必要企业标志外,不得佩戴具有广告性内容等相关标志)。d、企业需为服务人员提供工装,其他消耗性劳保用品由采购人提供。(3)其他要求a、企业需具备完备且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以公示方式接受采购人监督。b、能够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c、企业能够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杜绝发生因食物加工不当、餐具不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如若出现问题依规追究相关责任。d、企业对其配备的工作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必要保险;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培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