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养护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
项目名称
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
建设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编号
A3301100140100340001291
公告登记日期
2026年2月11日
开标时间
2026/3/11 9:30:00
报名地点
监管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柳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0571-88729352
所属地区
余杭区
项目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沈彦斌
代理联系电话
0571-86235827
是否联合体投标
否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余杭区未来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
冯鹏飞
联系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本期概算(万元)
1598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值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访问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访问方法
互联网访问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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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pdf
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稿招标文件)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doc
招标公告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招标条件: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根据余政办【2022】7号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养护费用估算1598万元,养护地点: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养护范围为:文一西路(城东路-西湖区界)、景兴路(东莲街-文二西路)、聚橙路(众成街-文二西路);养护内容为:市政设施巡查、道路及人行道、沟渠、雨水管网设施、桥涵隧道、公交站台等设施维护维修、承担管养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养护标准参照最新文件,采用一级市政养护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2本次招标的养护期为:2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5浙江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浙江省内企业无需提供);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投标方式: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凤新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100米瑞鸿大厦6楼)。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戚良明联系电话:0571-88729352联系电话:0571-862358272026年2月日余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2020年版)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二〇二〇年四月余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招标编号:A3301100140100340001291)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2月13日备案部门:余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招标编号:A3301100140100340001291)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2月13日备案部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招标人要求26第四章评标办法2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1.1.1.第一章招标公告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A3301100140100340001291)1、招标条件: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根据余政办【2022】7号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养护费用估算1598万元,养护地点: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养护范围为:文一西路(城东路-西湖区界)、景兴路(东莲街-文二西路)、聚橙路(众成街-文二西路);养护内容为:市政设施巡查、道路及人行道、沟渠、雨水管网设施、桥涵隧道、公交站台等设施维护维修、承担管养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养护标准参照最新文件,采用一级市政养护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2本次招标的养护期为:2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5浙江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浙江省内企业无需提供);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投标方式: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凤新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100米瑞鸿大厦6楼)。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戚良明联系电话:0571-88729352联系电话:0571-862358272026年2月13日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0571-8872935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联系人:戚良明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1.1.4项目名称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1.1.5养护地点、范围和内容养护地点: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养护范围为:文一西路(城东路-西湖区界)、景兴路(东莲街-文二西路)、聚橙路(众成街-文二西路);养护内容为:市政设施巡查、道路及人行道、沟渠、雨水管网设施、桥涵隧道、公交站台等设施维护维修、承担管养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养护标准参照最新文件,采用一级市政养护标准执行。1.1.6养护费用估算1598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养护期限2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于2026年2月28日17时00分前提疑材料在上述时间前发送至289427596@qq.com邮箱,提疑材料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571-86235827 联系人:戚良明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2026年3月3日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businessInfo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商务标;3.1.2资信技术标;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按实际工作内容和招标文件明确的结算编制约定进行编制并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核结算价的90%(即下浮10%)按实结算。风险控制价:按实际工作内容和招标文件明确的结算编制约定进行编制并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核结算价的83%(即下浮17%)按实结算。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采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7.3(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各正本一份,副本陆份。2、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中标后甲方有权审核相关原件,如弄虚作假则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3.7.3(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装订牢固,建议采用胶装。4.1.1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整个投标文件分为两个部分:“①商务标的正本、副本、②资信技术标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资信技术标”;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2封套上还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或资信技术标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2.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或密封的;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标明“商务标”或“资信技术标”的密封袋在拆封后与包封内的实际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视资信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5.2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标”的密封袋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第一阶段开标完毕。(四)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标”的密封袋,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有)、投标报价等内容(当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报价与小写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5.4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余杭区专栏。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定标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7.4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等。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2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10.3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65%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帐号:8110801012202411396。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其他约定本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同一家单位可以同时参加六个标段的投标,该投标单位若成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应自动放弃后开标段的中标权利并不再被推荐为后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养护地点、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养护费用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养护期限1.3.1养护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企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资信技术部分一并递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次招标项目承包费用的支付。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4)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的缴纳、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8)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盖章或签字要求:须盖章或签字的地方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可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人要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技术标两部分文件组成。3.1.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1.1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采用);3.1.1.2投标函(详见格式);3.1.1.3投标承诺书(详见格式);3.1.1.4投标担保缴纳凭证复制件(本项目不采用);3.1.1.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3.1.2资信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3.1.2.2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3.1.2.3评分响应表(详见格式);3.1.2.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格式);3.1.2.5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见须知条款第3.5条款);3.1.2.6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详见格式);3.1.2.7养护服务承诺(详见格式)3.1.2.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详见格式);3.1.2.9项目管理班子情况表(详见格式);3.1.2.10投入本项目的养护设备一览表(详见格式);3.1.2.11养护方案;3.1.2.12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特殊要求。3.1.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5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和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制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浙江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招标公告中对企业信息录入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显示投标企业信息的网页复制件。3.5.2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4其他特殊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7.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养护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其他相关要求(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还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被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一、养护内容和要求:养护地点: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养护范围为:文一西路(城东路-西湖区界)、景兴路(东莲街-文二西路)、聚橙路(众成街-文二西路);养护内容为:市政设施巡查、道路及人行道、沟渠、雨水管网设施、桥涵隧道、公交站台等设施维护维修、承担管养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养护标准参照最新文件,采用一级市政养护标准执行。2、余杭区区属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一标)汇总表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点养护面积(㎡)1文一西路城东路-西湖区界542514.67 2景兴路东莲街-文二西路72440.09 3聚橙路众成街-文二西路111164.53 小计726119.29 注:新增道路和未交接的道路具体以实际移交时间纳入养护范围内,并按实结算费用,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合同涉及的各项风险责任。2、养护期限:2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后累计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598万元)。3、养护工作内容要求:包括市政设施巡查、道路及人行道、沟渠、雨水管网设施、桥涵隧道、公交站台等设施维护维修、承担管养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养护标准参照最新文件,采用一级市政养护标准执行。具体如下:3.1养护范围内每条道路日常巡查,破损道路、侧石、人行道等维修及养护;3.2养护范围内的市政雨水管道、雨水检查井等设施养护、市政排水管及窨井淤泥清理、外运及管道CCTV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检查井检修、雨水管道的疏通、井盖缺失、破损窨井盖及防坠网的更换、安装及养护;并制作雨水管道详细档案;3.3桥涵隧道日常巡查及设施的养护;3.4养护区域内的防洪排涝、防雪抗冻等应急处置工作;3.5委托方委托的其它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3.6委托方委托的宣传工作任务。4、本项目人员和设备要求:4.1本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道路养护管理人员1人;管道养护管理人员1人;其他作业人员安排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道路、管道养护:不少于2班组,每班组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8人;巡查人员不少于5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电工1人;宣传负责人1人;B证及以上驾驶员2人),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统一穿着工作制服。注:如有活动、节假日、高温抗旱、抗台风、抗暴雨、抗雪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根据上级部门指示,配合相关工作,增派一支应急处置队伍,由委托方指派满足突发事件需求。人员要求配置表:序号拟任分工数量职称学历社保1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本科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道路养护管理人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本科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管道养护管理人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本科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其他作业人员4.1道路、管道养护人员8人//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2巡查人员5人//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3施工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高中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4质检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高中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5安全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高中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6材料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高中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7资料员1人中级职称及以上高中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8电工1人电工证/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宣传负责人1人/本科及以上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6驾驶员(防汛排涝特种车辆)2人B证及以上驾驶执照/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2本项目机械设备配置:在本项目内的设备包括铣刨机、压路机、摊铺机、挖掘机、巡查车、沥青保温车、沥青灌缝机、沥青再生修补车、雨污水管道专用高压冲洗设备(或车)、工程抢修车、管道CCTV摄像检测设备、抽水水泵、橡皮艇、无人机等按作业需求配备。设备要求配置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要求备注1铣刨机(大)≥1台作业宽度≥900mm2铣刨机(小)≥1台作业宽度<900mm3压路机≥2台4摊铺机≥1台5挖掘机≥1台6巡查车≥6辆机动车≥2辆,两轮电动车≥4辆7沥青保温车≥1辆8沥青灌缝机≥1台9沥青再生修补车≥1辆10工程抢修车≥1辆11抽水水泵(大)≥2台功率≥200m³/小时12抽水水泵(小)≥2台功率<200m³/小时13雨污水管道专用高压冲洗设备(或车)≥1台14管道CCTV摄像检测设 备≥2台15橡皮艇≥1台4人座及以上橡皮艇16无人机≥2台续航时间≥20分钟,续航里程≥10km以上设备和养护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①、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养护设备和人员自行配备到位并用于服务本项目,设备设施根据委托方要求做好统一的标识标记,不得在中标区块以外与其他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云上坦途知慧化巡检、沥青路面抽样检查(含平整度等)、“四新”工艺运用等相关工作。③、中标后须提供1000个阻水沙袋,施工围挡、指示牌、爆闪灯等施工维护设施10套运送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存放(按委托方提供统一样式配备),相应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内。④、增派一支应急处置队伍由委托方指派满足突发事件需求。5、养护管理要求:5.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道路设施养护所需的相应资质、养护业绩及本标段养护范围内的固定办公与仓库场所。5.2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各项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制度完备,执行有效。5.3养护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每月有养护工作完整的书面记录和相应台帐。5.4具有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恰当的使用。5.5养护人员等应持证上岗。并有专用工作服装。5.6安全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5.7路面、桥梁栏杆、排水沟盖板等材料、设施、设备无破损,一旦发现应及时修复与调换;修补(复)及调整时材料应与原材料、质量相同。同时,应定时对养护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和维修,木构件一年油漆两次。6、养护质量标准:6.1根据杭州市相关文件及余城管【2020】50号文件要求,市政养护标准规定如下:一级市政养护标准:①车行道无坑洞、无坑洼、无沉降、无裂缝、无网裂、无积水、无拥包、无车辙、无翻浆、无修复处飞料啃边等,重点保障道路平整度高差不大于5mm,其他道路平整度高差不大于7mm,快速路和主干路:标准差δ值≤1.5mm。次干路和支路:标准差δ值≤2.4mm;人行道无缺失、无破损、无松动,人行道板铺砌平整,牢固稳定,裂缝长度小于1m或宽度小于5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0mm或面积小于1㎡;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1。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5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0.1㎡;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0.1㎡;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15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2㎡(积水深度3cm以上);检查井无缺失、无破损、无沉降。重点保障道路平整度高差不大于5mm,其他道路平整度高差不大于7mm;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③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畅通,积泥深度不超过1/5管径;检查井安全防护网设置到位。④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④消除桥头跳车现象,桥梁伸缩缝、桥台接坡不存在的跳车、异响等,通过桥头路面接顺、路基加固、轻质材料换填等措施,桥头路面无大于0.5%的纵坡坡差。同时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所提的Ⅰ等养护道路、《城市道路防沉降检查井盖和雨水口技术管理规范》(DB3301T0213-2017)、《城镇道路检查井新建及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省住建厅2022年1号公告)的技术要求。服务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或标准的从其规定。6.2中标方在日常巡检、经常性检查和常规的定期检测、定期维护中,发现设施有明显破损、设备有隐患,应立即进行保养;大面积维修,方案需报委托方审核后实施;对道路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载重量增长的需要及结构严重损坏,需恢复或提高技术等级,从而提高其运行能力的加固、改扩建工程,中标方应专题上报,并经委托方审定后申请立项。6.3中标方应建立一路一档,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将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技术状况评价等相关数据及时、准确报送至委托方。6.4针对配套管线、管沟、无产权单位窨井发生下沉、坍塌等情况,对于产权明确的管线、窨井问题(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等),及时报告委托方同时必须通知相应产权单位自行维护、处理;一时无法确定产权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无产权单位窨井发生下沉、坍塌等情况,中标方应做好临时维护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委托方。6.5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对辖区一线道路养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上岗人员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遇意外伤亡交通事故发生应及时上报。养护人员须穿反光背心,作业车辆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7、其他要求:7.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相关设备系统安装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7.2养护期限内,明确承包人只有养护权,没有管理权,市政道路设施管理由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权管理。7.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在养护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人会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万一出现安全事故,发包人有义务帮助承包人协调解决。7.4施工养护期间,对于原市政道路设施存在的问题,承包人负有担负调查、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方案的义务,具体更换或维修由发包人统一安排。7.5在养护期限内产生的各种费用(运输、装卸、堆放、场地租用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7.6中标人必须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文明的教育交底工作,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尤其是道路安全隐患(比如道路坑洞、井盖缺失或破损)的排查工作,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负责做好赔偿等事宜。7.7本养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中的内容,也作为本工程招标的特殊条款,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中标后养护管理的考核标准,施工养护期内,招标人有权修改、完善、提升养护考核细则,更新的养护细则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7.8在养护期限内市政养护巡查(包含巡查、问题整改、闭环等工作),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办公,平时交通工具视具体情况而定,鼓励非机动车或步行为主,及时发现问题,涉及安全事宜,应立即采取措施,清除安全隐患,事后及时报告,若巡查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款2000元。7.9养护人员需统一服装,并有相应上岗证,在道路上养护时,需做好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维护,如有需要须经交警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7.10道路养护单位中标后必须配备100米以上的移动标准标志牌,尺寸为1.5m*1.2m。7.11市政道路养护单位必须重视养护工程质量,各分项工程质量(比如砼、水稳、沥青砼路面等)必须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相关规定,施工过程必须做好相应的试块,并送专业实验室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经过相关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须返工处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12若市政道路砼、水稳、沥青砼路面存在外观欠佳、平整度差、表面松散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返工处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13为缩短沥青路面修补的时间,保持道路安全畅通和城市整洁美观,要求沥青路面修补在基层保养合格后或接到业主要求后,当天完成沥青路面修补。7.14在养护过程中,发包人若在该区域有新接收的市政道路设施,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养护,养护工作量按实计算。7.15在养护过程中根据市级相关要求,完成城市道路三色管理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按实结算,并纳入结算审计。7.16具体在养护合同中予以明确。8、养护单位应根据委托方需求做好相关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8.1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市风貌,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积极正确做好市政养护的宣传工作,对于好的市政养护管理方法,技术先进、实用的市政养护工艺,推送相关媒介;8.2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的执行及委托方要求的其他宣传配合工作。8.3配合采购人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信访、数字城管案件,对存在问题不推诿扯皮,尽快落实解决。对相关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及时完成城市道路环境考核相关任务。二、招标人的考核标准、考核管理办法: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按委托方的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技术标准执行,由委托方对修复管理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考核分为90分,对修复管理考核分数达不到90分的,每低0.1分扣10000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抄告的问题每个扣5000元;区级监管部门日常抄告的问题每个扣1000元;数字城管返工案卷每件扣1000元,数字城管延期案卷每件500元;因养护责任问题,每约谈养护单位1次,扣除养护款5000元;产生养护单位有责相关事件,视情扣除养护款5000-20000元;如有二次抄告问题或有责投诉,加倍处罚;另市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等问题进行书面通报的,每次扣10000元。2、警告退出办法2.1警告。在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3)市领导或市、区监管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4)养管抄告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5)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2.2退出。在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并抄报行业主管部门:(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养护人数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道路综合管养任务的。(2)同一合同标段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3)当季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分数达不到90分的。考核评分表(满分10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发生市级监管部门抄告问题的每次扣1分,区级监管部门抄告问题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整改的加倍扣分。102因养护不工作到位,接到市级信访投诉问题的每次扣1分,区级信访投诉问题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整改的加倍扣分。103业主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较为明显破损问题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修复的加倍扣分。104未按时完成数字城管派遣案件的每个扣 1 分(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期或缓办的除外),发生返工件的每次扣 1 分。105未按照市政车行道养护规范进行修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6未按要求执行巡查制度,养护班组或人员或设备配备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7遭遇台风、暴雨、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人员或设备未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应急处置工作消极怠慢的加倍扣分;因主观原因处置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季考核评定不给与合格。108每月随机行进台账资料检查,不规范、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109施工现场安全维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服装不统一,未按要求文明施工的每次扣1分。1010未按投标文件其他条款履行承若的每次扣一分。10注:在养护期间,具体考核方法或扣款方法以市区最新考核办法或扣款方法为准。三、养护费用的结算标准和支付方式:(一)、养护费用的结算标准:1、结算编制约定:①、以实际工作量为基础,按《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8版)》(优先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的先后顺序套用定额(上述定额中均没有的按市场价),结合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的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包含影像资料),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各专业工程分别编制,管理费、利润均按其所属类工程的中值费率计取;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应配套文件规定的中值费率计取(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和标化工地增加费不予计取),规费(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口径)、税金按现行相应政策规定计取,风险费不予计取。②、材料、人工价格按照实际发生月份所颁布的《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优先适用市正刊相应信息价和工程所在地相应信息价);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按市场价计入,但应明确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系列、等级等。③、不考虑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④、如有弃土、建筑垃圾、泥浆等需外运处置的运距均按25公里计算并不予调整,上述运距所计算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土方渣土处置费等。2、结算由养护单位负责编制,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最终以审核结算价作为实际养护费用。(二)、养护费用的支付方式:1、养护费按自然季度进行支付,中标方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养护结算书送至委托方审核,并由委托方委托相关专业审核单位进行审计。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每季度考核为依据支付当季养护费。2、养护费用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审计核减资金占送审结算造价的5%之内,审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超过5%以上部分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四、如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方下达的任务书,或收到任务书后无正当理由三日内未动工的。2、工程完工但还在养护期内而擅自交付使用的。3、工程完工经委托方验收后认定为不合格,但中标单位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五、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若中标人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委托方提供服务。2、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中标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2.1重做:由中标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2解除合同。2.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资信技术评审(三)商务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等要求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四)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资信技术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同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6、投标文件载明的养护期限、养护质量标准、人员、机械设备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其中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1资信部分评分细则统一进行打分,得出各投标人的资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后取所有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技术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附件1资信部分评分细则(满分57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范围一、企业综合实力1、ISO系列认证:投标人通过ISO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1个认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①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②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0-62、资质等级: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证书,否则不得分。0-3二、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道路养护业绩,有1个得2分,补充合同不单独计分,最高得8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①相应合同、②该项目所在地政府交易网站上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表),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0-8三、工作场所承诺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正式进场前,为本项目设置养护基地和办公场所,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承诺书格式可参考第六章相应内容。0-3四、管理人员能力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①相应证书、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5年8月-2026年1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32、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齐全,符合或优于《人员要求配置表》的得7分,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①相应证书、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5年8月-2026年1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7五、企业能投入本项目的养护设备情况1、市政养护机械设备保障(16分)。投标单位配备:①铣刨机[大(作业宽度≥900mm)、小(作业宽度<900mm)各1台]共2台、②压路机2台、③摊铺机1台、④挖掘机1台、⑤巡查车(机动车≥2辆,两轮电动车≥4辆)6辆、⑥沥青保温车1辆、⑦沥青灌缝机1台、⑧沥青再生修补车1辆,每项得2分,最多得16分;2 、管道养护设备保障(4分)。投标单位配备:①雨污水管道专用高压冲洗设备(或车)1台、②管道CCTV摄像检测设备2台,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3 、应急抢险设备保障(5分)。投标单位能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①大功率抽水水泵(功率≥200m³/小时)每台得 1.5分,最高得3分;②具有小功率抽水水泵(功率<200m³/小时)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5分。4、其他设备(2分),投标单位需配备:①4人座及以上橡皮艇1台、②无人机2台(续航里程≥10km,续航时间≥20分钟),每项得1分,最高2分。注:1、自有养护设备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①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否则不得分;②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否则不得分。2、租赁养护设备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①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养护期),否则不得分;②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养护期),否则不得分。0-27附件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满分33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范围一、养护方案整体情况内容编写的完整性情况以及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2分、2.5分、3分、3.5分、4分)。0-4二、养护方案具体内容情况1、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2、进场作业人员具体安排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4、针对养护质量标准的具体工作描述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2分、2.5分、3分、3.5分、4分)。0-45、养护巡查机制是否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6、台帐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7、突发事故、应急抢修的处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2分、2.5分、3分、3.5分、4分)。0-48、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处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9、合理化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分值(0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0-3注:以上内容缺项得0。评委会成员个人技术分偏离所有评委会成员打分平均值30%的,由评标组长组织对评分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委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技术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四、商务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同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养护期限明显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投标函中招标人、项目名称等关键内容错误或大写报价无法进行宣读的;8、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二)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1、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时(大于或等于三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得出平均值(保留到0.00%,四舍五入);再对不高于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计算二次平均值(保留到0.00%,四舍五入);以二次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2、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二家、一家或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评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3、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4、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以此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3×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6×100。五、推荐中标候选人1、各投标单位总分=资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先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送达顺序抽顺序号和对应球号,再由招标人抽中签号。3、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余杭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示范合同委托方:承包方: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养护的具体地点、具体范围:。2、具体养护工作内容要求:。第二条服务期限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为本工程预算控制总价金额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中标价为按实际工作内容和合同明确的结算编制约定进行编制并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核结算价的%。结算由乙方负责编制,招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最终以审核结算价作为实际养护费用。2、结算编制约定:①、以实际工作量为基础,按《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8版)》(优先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的先后顺序套用定额(上述定额中均没有的按市场价),结合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的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包含影像资料),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各专业工程分别编制,管理费、利润均按其所属类工程的中值费率计取;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应配套文件规定的中值费率计取(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和标化工地增加费不予计取),规费(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口径)、税金按现行相应政策规定计取,风险费不予计取。②、材料、人工价格按照实际发生月份所颁布的《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优先适用市正刊相应信息价和工程所在地相应信息价);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按市场价计入,但应明确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系列、等级等。③不考虑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④、如有弃土、建筑垃圾、泥浆等需外运处置的运距均按25公里计算并不予调整,上述运距所计算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土方渣土处置费等。4、支付方式:养护费按自然季度进行支付,乙方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养护结算书送至甲方审核,并由甲方委托相关专业审核单位进行审计。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每季度考核为依据支付当季养护费。第四条履约担保条款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年养护经费%的履约担保元整(¥元),在合同期满30天内,经甲方考核合格后退还(不计息)。如在合同期内,乙方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乙方如未按时交纳履约担保,甲方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对占用或利用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置广告、管线、标志等以及在道路保护区域范围内进行施工等进行审批。2、对乙方日常养护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季度、年度考核。3、甲方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以评价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应考核分数拨付养护经费。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保合同范围内人行道平整、无破损,附属设施无破损,一旦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与调换;修复与调换材料应与原有材料、质量相同,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维护,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2、乙方应按合同附表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道路养护工等,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确保配备两个班组以上的现场养护人员。严格执行每日巡查制度,每月有修复工作完整的影像记录、书面记录和相应台帐。3、按时完成市级、区级监管部门抄告问题的整改工作,处置时限要求: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问题,经监管单位同意后采取临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根据养护计划编制养护方案,并应在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下月的计划。乙方在大面积维修项目计划一个月内,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预算,经甲方批复后组织施工,项目完成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决算资料。5、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养护作业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养护操作中涉及的有关审批及协调手续由乙方办理,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而导致各种罚款和责任,则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应做好养护范围内台风、暴雨、冰冻等恶劣天气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乙方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突击队,切实按照《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预案》、《杭州市防汛抗台应急抢险预案》、《杭州市抗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相关预案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防汛、抗台、抗雪防冻及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材料“三落实”,并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及时反映情况,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若发生非养护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或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或临时应急措施,并通知甲方和相关部门。7、乙方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信访件、12345及110联动平台交办事项,保证办结率和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8%以上。8、乙方应保证项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道路养护工,应事书面先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养护期间应保证一定的机具设备,不得另作他用。9、乙方应配合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值班及养护保障工作。10、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有责任发现并及时制止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免遭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做好调查工作,并督促责任方做好修复、赔偿工作。第七条养护质量标准1、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道路养护规范》(DB3301/T0012-2013)等新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2、乙方在日常巡检、经常性检查和常规的定期检测、定期维护中,发现设施有明显破损、设备有隐患,应及时进行保养或大面积维修报甲方审核后实施。对道路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载重量增长的需要及结构严重损坏,需恢复或提高技术等级,从而提高其运行能力的加固、改扩建工程,乙方应专题上报,并经甲方审定后申请立项。3、乙方应以一条路为单位建立养护档案,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尤其是及时将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技术状况评价等相关数据及时、准确报送至甲方。4、针对配套管线、管沟、无产权单位窨井发生下沉、坍塌等情况,对于产权明确的管线、窨井问题(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等),及时报告甲方同时必须通知相应产权单位自行维护、处理;一时无法确定产权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无产权单位窨井发生下沉、坍塌等情况,乙方应做好临时维护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同时及时报告甲方。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1、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应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执行。2、合同期间,甲乙方应签订《养护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详见附件)。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养护工作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责任事故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3、为保障道路交通通畅,养护单位需优化养护方案,错峰施工。第九条考核办法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按甲方的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技术标准执行,由甲方对修复管理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考核分为90分,对修复管理考核分数达不到90分的,每低0.1分扣10000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抄告的问题每个扣5000元;区级监管部门日常抄告的问题每个扣1000元;数字城管返工案卷每件扣1000元,数字城管延期案卷每件500元;因养护责任问题,每约谈养护单位1次,扣除养护款5000元;产生养护单位有责相关事件,视情扣除养护款5000-20000元;如有二次抄告问题或有责投诉,加倍处罚;另市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等问题进行书面通报的,每次扣10000元。2、警告退出办法2.1警告。在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3)市领导或市、区监管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4)养管抄告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5)管理混乱,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2.2退出。在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合同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并抄报行业主管部门:(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养护人数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道路综合管养任务的。(2)同一合同标段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3)当季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分数达不到90分的。考核评分表(满分10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发生市级监管部门抄告问题的每次扣1分,区级监管部门抄告问题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整改的加倍扣分。102因养护不工作到位,接到市级信访投诉问题的每次扣1分,区级信访投诉问题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整改的加倍扣分。103业主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较为明显破损问题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修复的加倍扣分。104未按时完成数字城管派遣案件的每个扣 1 分(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期或缓办的除外),发生返工件的每次扣 1 分。105未按照市政车行道养护规范进行修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6未按要求执行巡查制度,养护班组或人员或设备配备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7遭遇台风、暴雨、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人员或设备未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应急处置工作消极怠慢的加倍扣分;因主观原因处置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季考核评定不给与合格。108每月随机行进台账资料检查,不规范、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109施工现场安全维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服装不统一,未按要求文明施工的每次扣1分。1010未按投标文件其他条款履行承若的每次扣一分。10注:在养护期内具体考核方法或扣款方法以市区最新考核办法或扣款方法为准。第十条免责条款(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约定)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如:停电、道路中断、战争、台风、洪水、地震等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作用的时间。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60天,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履行问题。第十一条其他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养护任务,不得向他人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部分工作,在报请甲方同意后,委托他人实施的,乙方对分包人的所有行为负全责。2、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工程保险;若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及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5、合同执行中涉及资金和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签书面补充协议主管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章有关条文执行。8、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附件一养护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乙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施工,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施工管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养护项目安全施工的管理力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特制订本协议书。一、责任范围责任范围:二、责任内容(一)甲方责任:1、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2、如涉及开挖,甲方应当提供周边地下管线、光缆等设施详细竣工图纸,组织相关管线单位(如电力、电信、移动、燃气、交警等单位)开关于管道抢修位置地下相关管线布置的协调会。3、若施工过程中,需甲方出面协调工作,甲乙应予以配合。(二)乙方责任:1、要对工程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率达100%。2、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任务,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4、实施养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有效的安全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若夜间作业,还应加设安全警示灯。在道路畅通、车速较快的道路上作业,应扩大作业区前后的安全维护范围。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6、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穿安全防护服和佩戴安全帽。7、施工期间要保护好地下管线、光缆等设施,杜绝野蛮施工,如损坏地下设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8、若发生工程建设施工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引发的一切费用。三、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盖章:甲方代表:日期:乙方盖章:乙方代表:日期:(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采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作为联合体代表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开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若中标,本协议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实际工作内容和招标文件明确的结算编制约定进行编制并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核结算价的%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养护工作,并承担任何工作缺陷所引起责任,养护服务期年。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养护期限内开展养护工作。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价或其他任何投标约束。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贵方的招标编号为(填写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标处理,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人员及投入养护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养护项目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评分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一资信部分1详见第几页2…………二技术部分1详见第几页2…………注:评分响应表主要用于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务,签署上述养护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上述养护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企业资质经营范围备注后附: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等材料复制件,浙江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招标公告中对企业信息录入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显示投标企业信息的网页复制件。2、ISO系列证书等复制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合同价合同签订时间相应合同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管理年限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情况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合同价合同签订时间相应合同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项目管理班子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现场承担岗位12345678910111213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投入本项目的养护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相关指标(如功率等)设备情况(自有或租用)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出示)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养护服务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贵方的(填写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在中标后针对本养护项目作以下承诺:1、承诺在中标后正式进场前,为本项目设置养护基地和办公场所,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养护设备和人员自行配备到位并用于服务本项目,设备设施根据委托方要求做好统一的标识标记,不得在中标区块以外与其他承包的服务区域共用。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云上坦途知慧化巡检、沥青路面抽样检查(含平整度等)、“四新”工艺运用等相关工作。4、中标后须提供1000个阻水沙袋,施工围挡、指示牌、爆闪灯等施工维护设施10套运送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存放(按委托方提供统一样式配备),相应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内。5、增派一支应急处置队伍由委托方指派满足突发事件需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