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压缩式垃圾车 小型高压冲洗车 厨余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2026)
项目概况
籍田街道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6000006
项目名称:籍田街道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号:51018826210200008124[2026]00018;
2、预算金额:1762000.00元/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籍田街道东街46号
联系方式:028-85691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9-1-1401号
联系方式:028-873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87320789
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服务内容:(1)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无害化处置,包含场镇和农村、主要道路、中转点(桶点)的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2)对籍田街道场镇农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但不限于花卉、菜帮菜叶、茶渣、瓜皮果核等),定时定点采用厨余垃圾车清运至指定地点。(3)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运。2、服务范围: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二、服务要求1、作业时间(1)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单位、营业场所、公共场所每日收运至少两次;临街店铺、其他道路(区域)原则上每日不少于一次。第一次收运当日07:30时前完成,第二次收运当日23:00时前完成,上述时间安排可根据天府新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具体调整。服务期内,采购人确定的重点地段适当增加收运次数,收运过程中无散装垃圾及垃圾落地、撒漏现象;服务期内,供应商需保证垃圾桶维护保养完好率至少达90%。(2)垃圾运输实行错峰作业。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作业原则上在每日05:30—23:00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时段(07:30—9:30,17:00—19:00)。确需其他时段作业的应避免扰民。2、作业方式(1)生活垃圾收运完毕后,应及时打扫、冲洗、消毒,做到清洗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定期按采购人要求喷洒药物,保持转运站(房、点)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和保护。(2)垃圾收集应定人、定车、定时、定线路逐个点位进行。及时公布分类收集运输路线图、收集时间表等相关流程。(3)作业人员收集时,应做到文明操作,减少噪声,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撒落、积存和污水,做到车走桶点净。(4)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5)供应商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管理责任人按要求重新分拣;管理责任人不分拣的,供应商可以拒绝收运其交付的生活垃圾,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处理。3、作业标准生活垃圾收运应做到分类密闭转运,日产日清。收运作业时需规范操作和流程合理,不得破袋翻拣、野蛮装卸、混转混运,收集压缩装置严格按照使用规范操作,避免人为损坏;转运装填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转运现场,确保清洁无味。垃圾运输车辆整洁干净、箱体外无吊挂垃圾、无滴漏,接水槽干净、无积存垃圾,集水箱中渗滤液应在转运站点和处置场(厂)规范排放。作业质量要求符合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规则(修订)》的通知(川天环城发﹝2025﹞82号)(详见附件1)。三、工作要求1、垃圾清运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工作服、安全背心(帽)上岗,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做到着装整洁。夜间作业时,环卫工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服务人员服装、装备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磋商报价中。2、作业期间应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收集时做到文明操作,减少噪声,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撒落、积存和污水,做到车走桶点净;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3、如遇上级文件更新要求,参照文件执行。四、其他要求1、本年度新增或减少清运点位都必须完成清运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以内,不作调整。2、特殊情况(迎检、参观、考察)按采购人具体要求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还需及时组建应急服务小组,确保应急保障时人员和设备机具及时到位使用。3、各垃圾车需按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将清运垃圾送往指定垃圾无害化处置,不得乱倾倒。★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生活垃圾清运专职安全员,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5101/T3—2018)标准实施分类运输,明确要求必须采用密闭运输的大中型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关于统一规范成都市环卫作业机动车、小型机具自编号及外观涂装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环卫作业机动车、小型机具自编号及外观涂装导则〉的通知》(成城函〔2020〕1379号)、《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标准图集》对车辆进行涂装,车门应喷印单位名称。5、为避免新区后续构建生活垃圾投收运处一体化工作冲突,合同期内,如新区收运政策发生变化,包括未获得下一年预算批复、采购需求取消、划分区域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经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采购人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6、供应商必须将环卫安全生产作业作为环卫工作的重点。供应商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采购人随时对环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采购人将供应商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纳入信用体系监管。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城市管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进行累计记分管理。8、供应商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作为环卫作业的必要工作。要建立完善分类运输体系,配足配强分类运输车辆,喷涂统一的运输车辆标识,防止“前分后混”,并确保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转运生活垃圾,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拋冒滴漏”。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垃圾分类有新的相关行业政策要求,以行业最新要求执行。9、供应商需最大程度减少人工使用和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同时,环卫作业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适时标准要求,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10、环卫作业要执行智慧环卫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相关内容。供应商企业需按适时标准要求,及时录入环卫作业人员、设施设备等相关信息,实现环卫作业监管“一平台、一张网、一条链”。★11、如果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出现新的作业标准或考核标准相关文件,须按照最新文件执行。附件1.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规则(修订)》的通知(川天环城发﹝2025﹞82号)五、人员工资要求★(1)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保五项基本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从业人员月基本工资参照《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工作通知》文件执行。(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对环卫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提高环卫工人安全防范意识。★(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履行服务期间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5〕15号)、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成城函〔2025〕1259号)、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专户。★(4)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六、清运作业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供应商清运作业服务质量的检查和考核由业主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采购人应当支付供应商环卫作业报务实际应得经费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和细则见《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如遇上级文件更新要求,参照文件执行。★七、机具配置包一:序号机具数量备注1压缩式垃圾车2辆2台总质量≧16吨 ,2可回收物收运车/有害垃圾收集车1辆3小型高压冲洗车1辆4厨余垃圾清运车1辆机具要求:作业车辆智慧化前端感知设备(至少包含卫星定位、称重系统、影像采集系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和后期维护,感知系统数据能够纳入市、区环卫固废平台统一监管。注: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车辆相关证明材料:①自有的机动车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发票,非机动车需提供购置发票;②租赁的机动车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非机动车需提有效期内的供租赁合同及购置发票;③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15日内并于签订合同前把所用于本项目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核验(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均可。④机具车辆配置中,仅存在名称称谓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不影响其有效性。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承诺以下内容:“我公司若中标(成交),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机具、车辆在外观和功能上满足市交管部门及市城管委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八、人员配置序号人员岗位数量备注1项目经理1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作业人员驾驶员3人提供符合与驾驶车辆相匹配的驾驶证复印件。3辅工3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计7人本项目其余作业人员可根据作业车辆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注:(1)驾驶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参与作业运输。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行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中标(成交)后,驾驶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驾驶证)。(2)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15日内并于签订合同前把所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核验(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需提供服务人员的安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的相关承诺(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压缩式垃圾车 小型高压冲洗车 厨余垃圾清运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