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永康市公安局2026)
永康市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概况
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784261100010000009-DTCG-YK2026-010
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36000
最高限价(元):43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4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投标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_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_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址: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02759
质疑联系人:谢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758986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9927759
质疑联系人:吕雨霏
质疑联系方式:188699277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_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doc857.6K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rar7.1M
供应商操作指南.pdf2.1M
(定稿)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doc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rar
供应商操作指南.pdf
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TCG-YK2026-010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服务买卖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TCG-YK2026-010二、采购计划文号:临[2026]435号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1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1项43.6万元详见第四章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二)特定条件:无(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七、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八、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收件人: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琳,联系方式:18869927759,收件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2)采用邮件方式递交,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37129594@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03月06日14: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九、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十、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6.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18869927759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公安局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579-87102759质疑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13758986895地址: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徐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传真:0579-87171293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208室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简介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3、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4、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永康招商银行:陈豪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线上)永康农商银行:陈中升联系电话15158900186/578260(线上)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0579-87576758(线下)保函合作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2.第二章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3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4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2.为发挥信用体系在履约保证金减免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倡采购人减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8转包禁止转包分包不得分包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11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获取状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状态。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联系人:/,联系方式:/。16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对接、拆除、修复、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技术指导、售后、设计费、专利费(著作权)、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2.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18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19开标地点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20评分办法综合评分21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22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示期满后,如无有效质疑和投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员 300⼈以下或营业收⼊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 100⼈及以上,且营业收⼊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员 10⼈及以上,且营业收⼊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员 10⼈以下或营业收⼊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政策扶持。□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25信用记录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7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注:下文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二)定义2.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永康市公安局。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设备、软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辅助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培训、技术服务、及其它类似服务。2.6需方:即永康市公安局,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2.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3.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五)质疑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5.3质疑函受理: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同时接受以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递交到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函。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联系人:吕雨霏,联系电话:18866927795。二、招标文件的说明(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供货、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开标和评标须知(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商务要求(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3本文件中打“▲”号的条款视作强制要求或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料,不允许有负偏离或缺失,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该投标将导致无效。“★”号的条款为相对重要的要求、条件或资料,如有负偏离或缺失,则有可能被扣较多技术分。(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构提出疑义或质疑提出。如有需要向采购人提出疑义或质疑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2.2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2.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编制要求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二)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构成3.1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4.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2投标人选择邮寄或直接送达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2)U盘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5.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5.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格式见附件);5.5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5.6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5.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及需要说明的资料。5.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资格标中不能出现报价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六)拟供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技术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6.1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6.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6.3技术响应表;6.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6.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6.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6.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6.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6.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6.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6.13证明响应内容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响应内容主要服务性质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与商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若有偏离的均应在规范偏离表中提出。(3)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说明。投标人在阐述上述内容时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与商务要求中指出的要求、规范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规范,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6.1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6.1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技术商务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七)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报价文件)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7.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连带内容、关联内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7.3填写报价一览表时应注意下列几点:(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各部分的具体情况制定资源配置及分项报价表,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7.4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7.5投标人特别要求的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投标人如不填写,将被视为已汇总到投标总价之中。7.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7.7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八)在线演示(如有)8.1如招标文件中设有演示环节,则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系统)嵌入的第三方视频会议系统在线向专家进行讲解、演示、答疑。8.2演示开始时间由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以在线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故各投标人应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并随时关注。8.3演示时供应商应自备电脑、摄像头、耳麦等演示所必备的硬件及演示内容。由于自身设备原因无法正常完成在线演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投标有效期9.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9.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十)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十一)提交投标文件11.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1.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收件人: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琳,联系方式:18869927759,收件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2)采用邮件方式递交,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37129594@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11.4逾期传输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一)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代表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三)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3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11)不同投标人被政采云系统识别为硬件设备或IP地址相同;12)不同投标人被政采云系统识别为投标行为异常,即两家投标人累计超过30次以上共同投标,且其中一家中标率为0%;13)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14)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除3.3条款以外,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6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7开启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9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10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1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四)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多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六)串通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七)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八)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授予合同9.1中标条件9.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9.1.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9.1.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9.2中标通知9.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9.3中标无效9.3.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9.3.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十)签订合同10.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1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10.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十一)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五、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中标服务费(一)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及方式1.1依据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之规定,中标人应向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1.2中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备注100以下1.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5000.8%七、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一、总则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程序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六、评标细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为:无。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并编写评标报告。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5.1技术商务分(80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设置与各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 1投标人综合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技术能力(2,1,0分)、履约能力(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42投标人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正式发票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23项目组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基础上,具有:(1)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2)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近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4拟派监理服务团队(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具有以下证书:(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3)软件评测师证书;(4)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5)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一人多证只计1项,每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近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54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建设需求和内容的理解基础上,找准本项目监理的关键点(3,2,1,0分);相应的监理应对措施(3,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5监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包括用户需求分析(2,1,0分);监理主要思路(2,1,0分);针对监理服务内容的主要监理方案(2,1,0分);监理质量监督方案(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内容及方法(3,2,1,0分);质量控制具体措施(3,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进度控制目标、内容及方法(3,2,1,0分);进度控制具体措施(3,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6管控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软件具备①项目质量控制、②项目进度控制、③项目合同管理、④项目变更控制、⑤项目文档管理功能,每具备一项功能得1分,最多得5分。注:以上功能需提供功能软件流程图。57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测试设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测试设备数量满足项目需求(3,2,1,0分);设备种类匹配项目要求(3,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8监理针对合同、安全及信息管理的控制根据投标人提供本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方案(2,1,0分);安全管理方案(2,1,0分);信息管理方案(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9协助审计的相关能力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制定相应的协助审计方案(2,1,0分);预审计方案(2,1,0分);提供能力佐证(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10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监理工作准则(2,1,0分);台账及档案管理(2,1,0分);保密制度(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11沟通协调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各相关施工方沟通协调方案(3,2,1,0分);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方案(3,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612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监理需求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2,1,0分);合理化建议可落地实施(2,1,0分)由专家进行评分。45.2价格分(2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2.1评标价:在投标价基础上经政策调整过后确定的价格。评标价仅作为价格标评审的依据,不等同于中标价、合同价。5.2.2评定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5.2.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权值×1005.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中小企业参加该项目采购应当不享受报价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6、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唯一中标候选人。6.2如发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分数相同情况,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准,进行先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七、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重新评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及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1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1项43.6万元一、项目背景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为业务技术用房配套信息化设备产品的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主要系统包括:指挥大厅、110接警中心、研判会商室、侦查分中心、防控治理分中心、数字监督分中心、信息机房、设备网UPS、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车辆管理系统、巡更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照明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档案库房管理、融媒体直播间、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餐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基站设备等。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监理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以”四控三管一协调”为核心,实现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依据各项目建设合同,全面掌握信息化工程真实进度,认真核查项目各阶段交付成果,监督各承建单位承诺的建设内容、技术服务、培训和运维保障的落实;协调理顺项目参建各方的协同和配合,确保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加强文档资料管理和工程项目安全管控;协助业主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高效、安全地完成。监理方案在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相关规范及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1、建筑智能化相关规范标准(1)《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3)《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4)《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9)《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10)《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2011(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1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1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19)《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2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21)《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2008(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2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25)《防止雷电电磁冲击.第4部分:建筑物中电气和电子系统》IEC62305-4-2006(2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20162、通信行业标准(1)《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YD/T926.1-2009(2)《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32-2018(3)《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33-2018(4)《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YD/T1095-20183、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17(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4)《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维护保养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14(5)《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761-2008(6)《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46/T258-2013)(8)《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4、其它行业标准(1)《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5、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57号文)》2019年;(2)《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信安秘字〔2009〕059号;(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4)《浙江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浙综委办〔2016〕11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整合共享应用工作规范》的通知》(浙综委办〔2017〕12号);(6)《关于印发《浙江省“雪亮工程”2018年推进计划》的通知》(浙综委办〔2018〕6号);三、监理服务内容对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质量控制1、智能化施工质量的控制(1)审核设计图纸,查漏补缺,尽量避免设计缺项;(2)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的相互配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尽量避免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坚持做到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投入施工。同时做好技术文件复核工作,并明确项目质量要求,在管理系统中固化;(3)组织建设单位、使用部门、承建单位一起踏勘施工现场并对点位进行统一管理并展现;(4)做好监理旁站,主要包括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记录当日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方法。并以图文形式展现;(5)对所有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形成相应旁站资料,作为验收过程材料;(6)试运行巡检,如实记录试运行问题,特别是出现的问题必须做到闭环处理。2、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1)系统承建单位的方案审核和确认;(2)审核关键设备、系统软件选型方案,协助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选型;(3)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5)项目完成后,负责设备数量的清点,组织设备、材料整体移交;(6)跟踪系统接入情况;(7)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日常巡查。3、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1)应用软件开发的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2)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项目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和业主单位,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把关。(3)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审核。(4)对源代码、开发文件进行移交验收。4、软件应用培训的质量控制(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二)项目进度控制1、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提供较为合理,耦合度较低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分析其中的关键路径和可能面临的进度风险点;2、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3、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4、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5、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统筹分析各分项延期情况并合理处理。6、每月或相对独立的实施阶段结尾的时候,监理方就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做小结报告;(三)项目投资控制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3、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相关措施必须有针对性,且切实有效。(四)项目变更控制1、协助采购人建立变更控制委员会,建立项目配置管理体系;2、与采购人确定项目变更流程,并通知承建单位;3、对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的变更申请快速响应,了解变化,并撰写项目备忘录;4、采取量化方式评估和处理软件变更,界定变更的目标,选择冲击最小的方案,防止变更扩大化,并征得采购人批准,同时对软件价格进行审查,确保其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并作为结算的依据;5、三方确认变更后,书面向干系人公布变更信息。督促承建单位按照项目配置管理规定,调整项目相关文档;6、定期/分阶段进行项目变更风险的评估;7、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变更程序,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8、对变更执行效果进行检查;9、主持采购人与承建单位关于项目变更、索赔、有关争议而进行的谈判;10、组织收集第三方依据作为变更询价材料。(五)项目合同管理1、参与承建合同洽商过程,审核合同草案合理性,提供合理化建议;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维保不到位、工期延误等问题提出扣款相关方案;3、根据合同要求参与对应用软件的总体验收,明确各功能模块耦合变迁情况;4、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六)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1、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展现;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协助采购人整理历年项目资料;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并确保其及时有效;5、项目周报;6、监理建议书;7、监理通知;8、各种会议纪要;9、阶段性项目总结;10、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的规范化管理。(七)项目安全的管理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提供相应有效技术措施;2、组成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健全和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八)项目建设的协调1、辅助采购人协调与项目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2、辅助采购人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和问题。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1)项目现场会;2)项目监理交底会;3)项目周例会;4)项目监理协调会;5)项目专题讨论会;6)项目专家论证会;7)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8)项目问题通报会;9)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四、监理服务准则要求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不收受被成交人的任何礼金等。4、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6、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9、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10、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五、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团队所有成员均需持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上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在本项目上,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团队不少于10人,3名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按项目需要至现场服务,所有监理团队成员均需持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上岗。本次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为了保证监理团队的专业水平,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成交后拟派驻监理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确因不可抗力等客观条件需更换时应征得采购人的许可,更换人员的必须拥有拟派人员投标文件时的所有同等技术职称。该人员需获得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负。在监理工作中,如发现监理服务人员不能很好的履行监理职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场,并由成交人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监理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对不称职的监理服务人员有权提出更换,成交人不得拒绝或拖延。监理服务小组须在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按照采购人工作时间及项目进度要求,提供监理服务。监理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采购人将为监理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位,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由成交人自备。如经采购人及第三方查实,成交人及监理服务人员与被成交人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及其他徇私舞弊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服务人员或更换全体监理项目班子,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六、监理服务期服务周期应为整体项目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七、监理奖惩考核方法监理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信息系统监理师需常驻现场,业主单位指派代表负责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根据业主单位实际需求,常驻人员及车辆确保7*24小时响应,如30分钟内无法到达现场,发生一次扣5000元。监理过程中如由业主单位发现质量问题(包括人员不到位、缺岗、资料缺损、不同步、检查验收时对施工方的错误未发现而签收等),发现一次扣监理费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扣监理费2~5万元。监理工程师对应出具而未出具项目变更联系单及已出具的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每发现一份扣2000元,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累计五份及以上者,所有出现问题的联系单每一份扣5000元,以上应扣款项先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本项目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应与中标确定的人员相一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项目的核心,在不发生离职或重大伤病事故的情况下,不予以更换。如监理人员因特殊原因在监理过程中需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必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重大伤病事故必须提交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同等资质。如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监理单位应赔偿业主单位相关费用,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具体金额如下:更换项目总监的应赔偿业主单位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应赔偿业主单位1万元/人次,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的应赔偿业主单位5000元/人次。监理部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须办理请假手续,总监请假经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各专业工程师请假在5天以上的由监理部签署意见,经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总监、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请假,应至少有两人在项目现场负责日常事务。监理人员请假期满应签到销假,否则按擅自延长假期处理。监理人员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岗位或擅自延长假期,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每发生一次扣除5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发生一次扣除3000元。按规定必须旁站监理的岗位,业主单位每发现一次缺岗,扣除1000元。第五章商务条款一、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项目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3.项目终验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二、投标报价1.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监理费、保险费、劳保费、管理费、设备费、耗材费、驻场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三、合同履行时间和地点1、履约时间:以主体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履行地点:永康市。四、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2.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3.安全责任:履约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五、保密条款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安全要求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确保项目零事故,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七、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3、中标人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中标人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除应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资格审查资料说明(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联合投标协议书(附件3)(若需要);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6、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7、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6、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7);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8)。附件1投标声明书致永康市公安局:(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愿意就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项目进行投标,并就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若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的,视为我方违约,我方将自愿向采购人按项目预算金额2%支付赔偿金,并承担代理机构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备注),且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的抗辩:(1)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撤回投标的;(2)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超过规定时间的;(4)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5)出现串通投标的;(6)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其他违法违规导致被废除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授权代表签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投标承诺函作为资格标资料之一,未提供的视为无法保证投标响应和履约服务能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永康市公安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联系方式:受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方式:邮箱:传真:受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附件3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代理机构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填报。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附件6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______。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7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投标人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足额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同意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并愿意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代理公司账户信息: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1000266841259二、技术商务文件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附件9,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人情况介绍(附件10);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1);4、投标项目明细清单(附件12,含货物、服务等);5、技术响应表(附件13);6、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7、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附件14);8、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9、商务响应表(附件15);10、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11、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2、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3、案例的业绩证明(附件16);(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9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人情况介绍总体介绍本公司技术经济实力、生产与安装售后服务能力、资格、质量认证与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相类似的实际项目的介绍、业绩、货物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有关承诺等相关情况。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声明和文件(鉴定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附件1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在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3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4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5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响应情况本地化服务要求技术培训公司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6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万元)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岗位证书编号从事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完成过的项目担任职务获奖情况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投标文件页码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文件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见附件17);(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18);(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7投标函致永康市公安局:(投标人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有关活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为此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保证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3、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未经同意,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8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标项招标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1项需提供分项报价清单(如有)投标总价合计金额 大写: 小写:¥ 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审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政府采购服务买卖合同项目编号:DTCG-YK2026-010采购计划文号:临[2026]435号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要求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项合计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其他供应商履行。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其他供应商履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永康市。八、验收标准及方式验收标准:验收方式:九、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技术到达甲方现场。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安全要求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应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确保项目零事故,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保密要求1、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乙方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二、付款方式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项目(采购编号:DTCG-YK2026-010)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响应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存档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见证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注: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盖骑缝章。2.甲方、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填写。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TCG-YK2026-010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服务买卖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TCG-YK2026-010二、采购计划文号:临[2026]435号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1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1项43.6万元详见第四章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项目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二)特定条件:无(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七、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八、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收件人: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琳,联系方式:18869927759,收件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2)采用邮件方式递交,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37129594@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03月06日14: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九、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十、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6.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18869927759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会展中心办公楼五楼6501室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公安局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579-87102759质疑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13758986895地址: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徐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传真:0579-87171293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208室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简介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3、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4、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永康招商银行:陈豪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线上)永康农商银行:陈中升联系电话15158900186/578260(线上)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0579-87576758(线下)保函合作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2.第二章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3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4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2.为发挥信用体系在履约保证金减免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倡采购人减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8转包禁止转包分包不得分包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11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设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