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 操作员站操作台 班长操作台 打印机操作台招标公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HHWT033533

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2-13 11:53:03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2-20 09:30:00

公告附件

询价文件-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docx

合同-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docx

技术规范书-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

标段/包编号

HHWT033533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2-13 11:53:0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2-20 09:3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6-02-20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2-13 11:53:03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2-20 09:3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联系人

罗丹棋

联系电话

0660-3408822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询价文件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请报价单位根据项目技术规范书(另附)及下列条件报价(报价需注明增值税税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项目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2、报价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承包资质证书、不转包承诺函、业绩资料、报价表、商务及技术偏差声明函。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暂定1个月内开展工程。其中,乙方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完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30天内完成供货,要求7天内完成操作台的更换工作。如有变化按照甲方最后要求执行。具体开工时间最终由甲方通知为准。5、报价方式: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提交(上传)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报价文件及与之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电子版(可为Word或Excel格式)报价文件。(一)报价方式1.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按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证为准。具体费用构成见附件1《合同价格表》。2.合同暂定总价为:*元,大写:*元整。税率:设备费*%、安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合同总价按甲方签证工程量与对应项目合同单价结算,具体费用构成见附件1《合同价格表》。合同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卸装费、机械费、工机具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临建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费、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等其他施工措施费、利润、税费、不可预见费、工程包干费及保险、风险、协调费等有关费用。(2)报价截止时间:以商务网为准。6、结算及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7、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法。8、采购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9、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孙红武电话:13828988560商务联系人:罗丹棋电话:0660-340882210、报价说明(1)报价表应根据报价单位自身的情况、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条件及以上报价说明完成,该报价不得低于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成本。(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及授权代表签章。(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的单位均为:元(人民币)。(4)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报价错误的修正询价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当单价与工作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以工作量为准,除非询价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且无须经过报价单位的确认同意。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询价文件相比有漏项或缺项,询价小组将按照所有报价单位中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该单位的报价总价中予以评审。11、报价截止时间:以商务网为准。1.报价表部分1-1报价总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项目类别含税合计(元)税率备注1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设备费* *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详见表1-2分项报价表。施工费* * %2安全生产管理费\* * %1.按本表序号1-施工费的合计金额*2.5%计算。(设备费不计入安全生产管理费范畴)2.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保障合同项目安全生产的投入,结算方式按合同条款要求。3含税合计* 序号1+序号2的总和,含设备、安装、安全生产费用。1.含税合计:* 元,大写:* 元整(其中:设备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安装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安全生产管理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2.税率:设备费* %、安装费* %、安全生产管理费*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表2-1设备费分项报价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备注设备费(含操作台设计、供货一体)1操作员站操作台10米*** %定制2班长操作台8米*** %3打印机操作台2台*** %4含税合计*表2-2施工费分项报价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备注施工费(含旧设备更换、新设备安装运输)1安装费1项***%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足量线缆和辅材消耗品等,以及项目所需人工搬运费、设备安装等一切费用。2运输费1项***%3含税合计表3-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符合标准单位数量预算费用要求1护目镜国标个4(暂定)*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2耳塞国标对4(暂定)*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3手套国标双4(暂定)* 高空作业人员配置4安全帽国标顶4(暂定)*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5绝缘鞋国标对4(暂定)* ……如有,请补充6合计(含税)* 税率:* %注:1、总报价,系采购人支付给报价单位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合同实施过程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3、如果报价单位认为没有某项不发生费用的,可以在“合价”处填写“0”,但如果“合价”处不为“0”的,报价单位必须详细列出分项报价等内容。若无内容或不填写“0”的,则视为漏报,按漏报进行评审价格的处理。4、报价表中,如果出现:(1)单价与数量乘积不等于合价,或(2)合价的累计值不等于报价总价;将以最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报价单位需承担价格不符、报价计算错误引起的任何可能的不利后果)。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及签字:联系电话:2.商务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商务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询价文件条款号询价文件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表格空白的,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无偏差。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及签字:联系电话:3.技术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询价文件条款号询价文件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表格空白的,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无偏差。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及签字:联系电话:4.业绩情况业绩情况与本次招标工作内容/标的类似的业绩序号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与合同完成日期用户评价备注(用户联系方式)已完成业绩1……正在执行业绩1……说明:须附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项目实施情况说明等资料)。5.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类证明证件6.不转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报价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项目名称)的报价,如我方有幸能够承接本项目,我方承诺:不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合同总价10%的处罚。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承诺人名称及公章:日期:年月日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尤其是投标单位有特别的优势,或是对《技术协议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响应,请详细列明。1.投标/报价须知有异常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或按招标要求处理文件审查备注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4信用排查情况,如招标有需要请提5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7有/无技术偏差,是否盖章 8有/无商务偏差,是否盖章 9提供的其他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10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签字不得有下列情形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8.报价单位信息表(用于后期合同签署)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商务联系人:2电话:3技术联系人:4电话:5法定代表人:6邮箱地址: 7公司传真:8公司邮编:9公司通讯地址:10统一代码:11开户银行:12联行号:13户名:14账号:用于结算汇款,务必确认与后期开发票账户一致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合同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2026年03月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合同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承接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就此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并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输煤控制室3.工作内容:乙方需要为甲方输煤控制室内提供操作员站、班长控制台提供操作台、桌。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协议书》。第二条工程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暂定1个月内开展工程。其中,乙方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完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30天内完成供货,要求7天内完成操作台的更换工作。如有变化按照甲方最后要求执行。具体开工时间最终由甲方通知为准。第三条合同组成下列文件(如有)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补充协议;(2)本合同;(3)合同附件;(4)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5)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上述所列文件顺序在前者优先适用。第四条合同价格1.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元,大写:*元整。税率:设备费*%、安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合同总价按甲方签证工程量与对应项目合同单价结算,具体费用构成见附件1《合同价格表》。2.本工程乙方式为包工包料。价格包人工、包材料(包含需要更换的备件等)、包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具体费用构成见附件1《合同价格表》。合同价格已包含乙方进行本工程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生产投入费、人工费、设备材料费、设计费、建安费、安装调试验收费、卸装费、机械费、工具费、运输费、施工用水电气费、劳动保护费、临建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文明施工费、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等其他施工措施费、利润、税费、不可预见费、工程包干费及保险、风险、协调费等有关费用。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合同规定外,乙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核算工程量和相应价款。预计项目费用即将超过合同暂定总价时,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责任部门及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在未得到甲方相关部门允许之前不得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对超出暂定总价部分不予结算。4.合同结算以附件1合同价格表上单价为准。对于合同中未约定项目,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责任部门及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在未得到甲方相关部门允许之前不得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对超出附件1合同价格表的项目不予结算。5.若因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税率调整,且乙方所报税率在该文件调整范围之内的,甲方将按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中所含税费,并以合同结算的方式支付实际合同费用,即合同总价按如下方式调整:合同最终价格=原合同实际工程结算总价÷(1+原合同税率)×(1+按政策调整后税率)。第五条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按合同固定单价及实际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2.合同工程费用支付方式:验收款:合同验收款为合同工程结算费用的97%。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提交甲方完工结算报告。经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工程费用的97%。质保金:①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工程结算费用的3%,质保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1年。②在工程质保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申请到期应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30天内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甲方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乙方。若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相关合同款约定要求延长质保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③乙方向甲方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后,其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合同工程负有的保修义务仍然存在,甲方保留在保修期内对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追索的权利。安全生产费(*元)支付计划如下:①支付安排首次支付: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50%安全生产费用(*元),乙方需开具对应额度的收款收据,甲方审核后支付。后续支付:当累计实际费用超过总额的50%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向甲方提供截至申请时全部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的相关凭证,并向甲方开具截止申请时的全额发票(含首次支付金额),经甲方审核验收后支付,甲方支付至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00%后不再支付。未使用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未使用部分不再支付;如乙方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总额50%的,项目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实际支出的相关凭证,经甲方审核验收后,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由甲方在项目结算时,从项目费用中予以核减相应款项。②验收与凭证凭证要求:乙方需提供安全投入项目、采购合同/订单、发票、入库单等实际支出凭证。核实确认:甲方项目执行部门核实实际投入凭证。费用承诺:乙方不得以费用不足为由减少安全投入。发票开具:乙方需单独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约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其他要求按技术协议书执行。乙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应专款专用,乙方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并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需要经过甲方审批。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1.本合同工程施工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2.如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到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且无权要求因此产生的任何增加费用或工期顺延。如工程质量低劣,且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3.乙方采购配件的约定:(1)本工程所需配件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乙方采购的配件必须保证质量,所更换备件需提供生产合格证明。(2)采购的配件到货后,要求提供针对该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格证明,按规定需送检测试的,必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3)不管任何时候如发现乙方所供配件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10%的违约考核。第七条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标准》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同时本项目还应当符合本合同、招投标文件、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中双方约定的质量条件。上述标准未明确规定,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甲方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2.乙方应及时供货并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施工规范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3.乙方进入甲方电厂现场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自行负责承担本合同项目工作时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5.本合同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及关键性工作项目不得分包,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分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则需特别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其它工作项目,乙方在分包前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如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当转包、分包行为并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0%的经济考核,同时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义务。6.属高空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且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高空作业资质。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部分项目无法及时施工影响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将该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并按所产生费用的1.2倍在本合同总价中扣除。8.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外修理设备受到损坏,乙方应按原样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9.乙方需充分考虑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检查、停工整顿等等因素导致的停工、窝工的情况。由于上述情况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均不予认可。10.双方共同遵守甲方《项目管理》标准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除甲方直接责任外,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承担。11.乙方负责来往运输及路途上的存储保管,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1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周围环境,避免水、大气和噪音污染,避免因其施工方法不当造成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3.在乙方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第九条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施工、制作或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派人到现场免费更换或维修(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原因除外)。第十条违约责任设备及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违约考核按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中考核条款及甲方有关管理标准执行。因乙方严重违约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方“灰名单”或“黑名单”。无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凡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应由乙方承当相应责任。如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追索。第11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国家政策性调整;(2)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合同解除若甲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无法有力实施合同,或乙方工程进度滞后计划进度7天以上,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和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其他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3.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6.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内容乙方已完成知悉与确认。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合同价格表2、技术协议书3、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承诺书4、项目保廉责任书5、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同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 2026年 月 日商务联系人:罗丹棋电话:0660-3408822技术联系人:孙红武电话:13828988560邮编:516623(邮寄、开票)公司地址、电话: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0660-3408608统一代码:91441500760618188Q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尾分行账号:705557737111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公司通讯地址:* 统一代码:* 开户银行:* 联行号:* 户名:& 账号:* 附件1:合同价格表1-1报价总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项目类别含税合计(元)税率备注1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设备费* *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详见表1-2分项报价表。施工费* * %2安全生产管理费\* * %1.按本表序号1-施工费的合计金额*2.5%计算。(设备费不计入安全生产管理费范畴)2.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保障合同项目安全生产的投入,结算方式按合同条款要求。3含税合计* 序号1+序号2的总和,含设备、安装、安全生产费用。1.含税合计:* 元,大写:* 元整(其中:设备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安装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安全生产管理费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2.税率:设备费* %、安装费* %、安全生产管理费*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表2-1设备费分项报价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备注设备费(含操作台设计、供货一体)1操作员站操作台10米*** %定制2班长操作台8米*** %3打印机操作台2台*** %4含税合计*表2-2施工费分项报价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备注施工费(含旧设备更换、新设备安装运输)1安装费1项***%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足量线缆和辅材消耗品等,以及项目所需人工搬运费、设备安装等一切费用。2运输费1项***%3含税合计表3-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符合标准单位数量预算费用要求1护目镜国标个4*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2耳塞国标对4*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3手套国标双4* 高空作业人员配置4安全帽国标顶4* 从业人员人均配置5绝缘鞋国标对4* ……如有,请补充6合计(含税)* 税率:* %附件2:技术协议书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它提出了设备规范、性能、结构、施工范围、安装、调试和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1.5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6本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完工后必需通过招标方验收合格。2.工程概况2.1设备现状我厂输煤控制室的操作台运行已超20年,随着#5、#6机组的扩建,控制室需要进行相应的升级。目前控制台已经不满足机组管控要求。需要为输煤控制室提供一套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人性化设计的集中控制操作台。该操作台是输煤系统运行监控、设备操作、数据处理和应急指挥的核心人机交互平台,其性能直接关系到输煤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2.2工程内容本工程需要为操作员站、班长控制台提供操作台、桌。操作台美观、大方、便于操作,操作台采用桌式结构,主操作台面下层采用不低于20mm抗倍特板,台面上层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杜邦可丽耐(耐火等级甲级,提供检测报告)。主体框架结构应采用厚度1.5mm以上不锈钢,前端面板支撑臂采用厚度为2.0以上不锈钢。操作台的总体设计,包括:尺寸、颜色、规格、结构、材料等将在投标方出效果图后,经过招标方确定,并最终经招标方认可后进行采购。每个操作台内配工业级10位防雷电插排。招标方在工程设计阶段对操作台方案的颜色、尺寸、规格、结构、材料等方面的修改不发生商务变化。投标方还应提供安放打印机设备的机架。操作台和打印机机架满足机组集中控制室整体布置的要求。所有工作台应由阻燃、防静电材质制成,并具有足够的强度。所有板材需通过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的检测,甲醛释放未检出,符合最高级Enf级要求;(需提供相关带有CNAS、CMA认证的检测报告)。集控室:操作员站与班长控制台整体布置为U型布置,中间为操作员站,两侧为班长控制台。操作员站整体长度为10米,每侧班长控制台整体长度为4米,整个U型布置总体长度为18米。本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在投标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踏勘或咨询,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踏勘或咨询,但所有投标书均被认为实地考察或咨询后编写的,由于了解不充分造成的偏差,后果完全由投标人负责。3.工程规范3.1总的要求3.1.1本项目工程为包工包料,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施工和调试等服务。该工程所有涉及到方案设计、设计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货、施工方案、设备的安装、调试、用户培训和相应的工程配合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3.1.2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包含主要的设备材料清单、选型、系统结构和施工范围,以便招标方确定是否合理。3.1.3产品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3.2技术要求3.2.1基础说明产品生产加工可能存在一定误差,相关参数未注明公差范围的,参照以下范围:a.金属、木质材质厚度公差±5%标称尺寸,亚克力材质厚度公差±8%标称尺寸;b.零件线性尺寸公差参照中等m级公差表(GB/T1804-2000);c.整体装配尺寸公差±1%标称尺寸;d.使用螺栓螺母等标准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3.2.2主体框架1)为确保钢度及方正性,满足工程的受力强度要求,主体框架结构应使用厚度1.5mm以上不锈钢,其中前端面板支撑臂应采用厚度为2.0mm(公差±0.2mm)矩形管切割加工,采用激光切管工艺加工。钣金的厚度检测应通过通过GB/T13668-2015《钢制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需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2)控制台所使用的不锈钢其便面喷涂层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外观质量: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挂、缩孔、起泡、裂纹、漏底、杂质等缺陷。②.耐腐蚀性:涂层应按GB/T10125-2021中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NSS)方法进行测试,经150小时连续喷雾后,涂层应满足耐腐蚀等级不低于9级,9级表示腐蚀面积占比≤0.1%。③.附着力:涂层的附着力应符合相关标准(如GB/T9286-2021《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的0级或1级要求。3)确保主体框架内部有足够的设备存储空间和设备散热空间,操作台内部宽度要不小于590mm;4)操作台深度不小于1200mm,提供不小于580mm的腿部空间和纵向610mm桌面操作应用空间,工作台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40mm;5)主体框架下部应采用可调整水平的固定脚支撑,其支撑脚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开模制造加工,满足控制台整体平整性和工程的受力强度要求;6)所有钣金配件均做R圆角处理,外表面使用静电吸塑工艺,整体结构稳固防腐,耐划伤;7)控制台整体依据GB4943.1-2022方法进行接地电阻检测,通过AC输入插座的地脚到最远端测试电阻值,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最大限值不得超过0.1Ω(需提供带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3.2.3台面结构1)主操作台面采用不低于20mm抗倍特板,表面贴厚度不小于12mm的杜邦可丽耐。2)物理性能应符合GB/T36340-2018《人工晶体装饰装修工程用实体面材》或同等标准中对台面类板材的要求。耐热性与耐燃性: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GB8624-2012中的B1级(难燃材料),或EN13501-1:2018中的B-s2,d0级(需提供检测报告)。外观与工艺:板材色泽均匀,无气泡、杂质。接缝处需进行专业无缝拼接处理,打磨抛光后应与板面平齐、光滑,无明显接痕。3)面板后侧应采用T型封边或者PVC封边,采用PVC封边应添加防护配件,方便线路通过及灰尘阻挡;所有封边应与桌面材质无缝粘接,保证整体外观协调统一;4)如现有布线线槽无法避免显示器电源、信号,电话线,鼠标线等额外走线从台面外明线走线时,台面应能支持额外开孔,以便这些走线的穿过。5)控制台桌面表面最大集中载荷应不小于360Kg;6)控制台所使用的防火板饰面刨花板抗菌性能应符合JC/T2039-2010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抗(细)菌率99%以上,抗霉菌性能达到0级,具有SGS检测认证。(需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3.2.4面板支撑面板下部应有钣金支臂支撑,应采用厚度不低于2.0mm的不锈钢,面板中间位置应根据模块大小增加相应的矩形管梁支撑,表面应采用耐磨静电喷粉。3.2.5前后门板1)框架前后门板应使用厚度不低于1.5mm的不锈钢,门板表面应采用静电喷塑工艺,涂层厚度按照GB/T4957-2003,最小局部膜厚应≥55μm;2)连接铰链应使用高档五金件,应具有质轻,手感好,开关门噪音小等优点,保证其100000次无障碍开启,铰链经100h中性盐雾测试后性能评级达10级水准(需提供带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同时铰链安装方式应可实现快速安装和拆卸。3.2.6侧板1)为保证整体美观和协调,在每组控制台两端部应配置两块侧板。2)侧板整体外观造型应采用方倒圆造型,材质应为不低于1.5mm的不锈钢。3.3供货规范3.3.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3.3.2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3.3.3供货清单(以下设备清册包括但不限于,需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对设备型号、数量补充完善)序号设备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列举单位数量品牌备注1操作员站操作台定制米102班长操作台米83打印机操作台台23.3.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要求设备全新,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无破损,随货提供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资质要求4.1投标方资质要求详见询价文件。5.技术标准5.1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5.2本技术协议中的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所有设备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要求。5.3引用标准5.3.1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均为截止到招标方发出本技术规范书之日的最新版本。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考的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投保方应向招标方指明。投标方也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方确认。5.3.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配套件以及安装调试将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GB/T7269-2008《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形式和基本尺寸》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条件》GB/T3047.1-1995《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13547-1992《工作空间人体尺寸》GB/T16251-2023《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理》YD5083-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ANSI/BIFMAX5.5-2021《办公家具美国国家标准》Greenguard《室内空气质量认证》GB/T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6.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6.1工程质量保证6.1.1工程质量保证:项目验收后一年。6.1.2产品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6.1.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有质保期:本次供货中的任何设备在运行一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将免费修理或更换。若在保质期后或在保质期中因招标方保管或使用不当使设备损坏,投标方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这过程所需的维修费用由招标方承担。6.2工期投标方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完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30天内完成供货,要求7天内完成操作台的更换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6.3安健环要求6.3.1本工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安全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走错间隔、噪音。施工工程中容易发生物体挤压、触电等风险。6.3.2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1)调试人员进入现场需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办理入厂手续,应服从招标方在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2)整个作业过程要符合红海湾发电公司的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方配备足够的PPE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3)进入工程师站、电子间等重要场所应按要求进行登记,并执行监护制度;4)未经允许调试人员不得触碰其它无关设备;5)项目现场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6.3.3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工器具配置最低要求6.3.3.1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兼职安全员人数1资质要求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管理机构(应急局、安监局或住建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要求工作经验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电力工程试验安全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工作基本技能要求1.熟悉现代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熟练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框架;2.熟悉国家相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办法;3.熟悉电厂试验要求及相关安全专业知识。4.熟练心肺复苏法。所需培训安健环管理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能力要求1.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2.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或限制工作的缺陷或疾病。职业要求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挌守职业道德情操。6.3.3.2本工程承包单位现场人员不得少于4人。详细要求见下表:本次施工各岗位人员素质及数量表序号岗位及工种姓名技能等级或职称人员数量从事工作年限1项目经理12年以上2安全员(兼)13工作负责人14施工人员22年以上合计46.3.3.3本工程承包单位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病症,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12个月内),年龄在50岁及以下。特殊工种(焊工、起重工、电工、登高作业等)工人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6.3.3.4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配置最低要求序号PPE物品名称符合标准单位数量1护目镜国标个42耳塞国标对43手套国标双44安全帽国标顶45绝缘鞋国标对46.3.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管理要求6.3.4.1本项目提取合同金额的2.5%安全生产费用作专项费用投入安全生产使用,该费用支出范围主要如下:6.3.4.1.1安防设备、设施改造和维护支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生产作业场所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3)配备、维护、保养防台防汛物资支出。6.3.4.1.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如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的支出。6.3.4.1.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3.4.1.4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3.4.2投标方使用该费用采购的设备、设施以及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物资只能用于本项目,建立物资台账,接受招标方的检查、监督管理。6.3.4.3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需凭符合上述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投入的项目、所采购物资的合同或订单、发票、入库单等凭证,所发生的投入应真实,与市场的价格相符,不得弄虚作假,按实际发生金额验收、结算、付款。如与实际严重不符的,不予支付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考核。6.3.4.4投标方应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本安全生产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发生金额不足2%,则合同结束后不予支付;如发生安全生产费用超过2%后,投标方不得因此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够为由减少或不再投入费用满足现场安全生产。6.3.5.5项目安全生产费用预计投入情况(请投标方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序号风险安全防护用品(措施)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预算费用风险栏由投标方评估填写,主要风险有高处坠落、窒息、中毒、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等。6.3.6工程对环保要求及保障措施:1)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2)每天结束工作后应清理垃圾,分类丢弃到指定地点;3)项目结束过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分工界限7.1招标方的工作7.1.1协助投标方办理入厂手续,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7.1.2负责确认投标方的所有资料和技术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的技术文件才能作为正式的文件。7.1.3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投标方的技术培训工作,并监督培训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7.1.4对投标方的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1.5配合投标方调试试验。7.1.6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并按项目进展情况和投标方人员保持沟通。7.1.7监督投标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7.2投标方的工作7.2.1按照本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完成项目工作。7.2.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招标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遵守招标方制定的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服从招标方的调度、任务和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内容。7.2.3投标方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设计改造系统的方案。7.2.4委派技术人员至招标方处针对改造系统进行技术培训。7.2.5按照招标文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清单。7.2.6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样本。7.2.7投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调试器材、工具和人员。7.2.8投标方负责升级改造后的调试试验工作。7.2.9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因投标方策划不周、管理不善引起停工整改,所需费用和工期由投标方负责。7.2.10投标方应规范管理,规范用工。因违反相关法规、条例,如非法用工、缺乏相关资质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7.2.11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7.2.12投标方在进入招标方现场作业区时,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工作、生产场所行为与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投标方人员如因违反招标方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2.13在项目开展工作过程中,凡由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机组跳闸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8.竣工资料8.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8.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8.3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8.4对招标方交予的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保密,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等的任何改造或改动,事先由电厂有关部门提出设备改进申请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改造后投标方要整理出完整的资料交招标方审核存档。8.5投标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做为竣工资料: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项目实施成果报告;③相关材质的检验报告。9.工程验收9.1投标方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项目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方。9.2投标方必须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招标方将根据验收方案对系统每个部分进行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10.投标附件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协议书和招标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投标方设计和提供的施工图应符合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208-93)的规定。投标方必须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0.1投标方提供电厂集控中心整体装修、改造的相关业绩证明;10.2投标方项目人员资质清单(参加本工程技术骨干人员的姓名、从业年限、专业职称、健康状况等);10.3项目技术方案;10.4项目设计方案的专题报告;10.5项目供货清单;10.6项目工期计划安排表;10.7项目安全健康环境保障措施10.7.1项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评估分析10.7.2项目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和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其他11.1招标方优化试验应按具体工期时间内完成(见6.2工期),如无法响应招标方优化试验工期则视为无效投标。11.2投标方技术服务11.2.1投标方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优化后系统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日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附件3: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书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书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发包人)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我方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2.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3.我方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5.我方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所聘请民工的用工管理。6.我方在民工进场后5日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7.我方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凡我方承接的本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承诺人:&(盖章)附件4:项目保廉责任书项目保廉责任书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地址:汕尾电厂合同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广东能源集团的规章制度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特订立本保廉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物资采购等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收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项目合同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相关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六)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协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项目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求,不准有以下行为:(1)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给予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将认定乙方为“不合格供应商(承包方)”;(这是高压线,不得触碰)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单位:&(盖章)(盖章)附件5: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经或即将形成【原材料/设备/货物/服务】的采购供应关系,为了进行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过程中,乙方及其雇员所接触到的所有的与甲方建设、甲方业务、甲方经营等等相关的任何信息,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乙方不允许对涉及到甲方有关的社会舆情提供任何信息,或者发表任何意见。2、乙方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甲方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其他乙方负有的保密信息包括在甲方处所获悉的关于甲方生产经营的任何信息、甲方日常电力生产的信息、甲方设施设备的信息等。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项目之外使用或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在甲方处获得的任何信息,不论商业秘密或信息是口头、书面、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4、当甲方提出收回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5、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甲方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实验室、办公室、发电机组等工作环境。6、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如在甲方场地进行工作,乙方及乙方雇员不得随意对甲方场地内的任何区域或场景进行拍照或录像,更不得将所拍摄的照片或录像,通过任何媒体渠道发至公共网络媒体。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损失严重且无法计算的,按照乙方与甲方的合同金额的30%起计算。7、如果乙方的雇员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甲方公司现场办公的,则乙方应当保证其前述雇员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乙方雇员在甲方的一切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8、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重新评估认定乙方的地位;(2)终止双方的合作;(3)要求赔偿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在先通知。9、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信息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合同金额1%,违约金不抵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基于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的雇员、代表、顾问或其他因乙方披露而知悉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10、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乙方获取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后的3年内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1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有效印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附件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总则1.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工程合同名称(或合同号):*,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生产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1.3乙方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1.4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与合同一致。2.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安全的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1.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2.1.3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2.1.4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2.1.5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2.1.6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2.1.7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1.8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2.1.9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乙方。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2.2.1接受甲方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2.2.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名单。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有效证书,报甲方备案。2.2.3工程开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长期施工,乙方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2.2.4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定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落实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2.5每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从业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2.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2.2.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到甲方安全监察分部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按甲方工作管理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手续。2.2.8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甲方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不得进入与所承接外包工程无关的区域。2.2.9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乙方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乙方必须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不文明施工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13)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2.2.10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2.2.11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2.12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2.2.13严禁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2.2.14乙方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2.2.1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2.16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项目施工的人员同期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2.17乙方应熟悉甲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2.2.18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考核,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3.因甲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3.1乙方应定期通过甲方安全监察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3.2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项目经理、安全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人员安排和告知,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3.3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甲方按章停止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4.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4.1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制定的《外包工程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2乙方安全管理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管理性违章1.1出现转包行为A1.2出现违法分包行为: (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合同中未 有约定,又未征得发包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进行分包;(3)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 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度分包A1.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A1.4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A1.5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A1.6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A1.7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A1.8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以及不符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从业人员A1.9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现场从事高危、高风险作业A1.10存在贿赂、威胁、恐吓发包单位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B1.1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1.13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B1.14实际进场人员不满足合同要求B1.1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B1.1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B1.17未按规定学习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要求B1.18不按时参加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有关会议或培训活动,也未履行请假手续B1.19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B1.20未按要求每天开展班前会、班后会B1.21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B1.22未按期完成各类隐患整改,也未及时反馈B2指挥性违章2.1未按要求执行“三不开工 ”(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 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的规定A2.2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处作业A2.3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未制定防滑、防坠落等安全措施A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A2.5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B2.6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7未按规定设置专用仓库存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8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通风条件较差C2.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灯具C2.10未按规定编制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台账C2.11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没有粘贴 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C2.12仓库、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区、油务区、动火作业区及重要设备旁,未按要求配置 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或消防器材、设施过期、失效C2.13施工器材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C2.14施工场所地面敷设或放置容易使人拌跌的物件时,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C2.15未按规定对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C2.16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C2.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C2.18施工结束后,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C2.19不遵守发包单位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堪,未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 洁卫生工作C2.20杂物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占用防火间距C2.21未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C2.22不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 质量标准、ISO14000 环境标准和 OHSMS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及 NOSA 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废弃物管理要求,未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未按 发包单位要求进行处理C3装置性违章3.1大中型施工机械或特种设备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A3.2搭设荷载超过 270kg/m2 或特殊用途的脚手架未履行专业设计和审核手续A3.3在无人员立足点的场所从事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双重保护措施A3.4在应架设水平扶绳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架设水平扶绳或架设的水平扶绳不符合要求A3.5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A3.6起重机械制动、限位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A3.7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A3.8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安全措施A3.9发包单位已发出的停止使用通知单上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前继续安排使用B3.1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B3.11脚手架钢管、扣件未按要求送检B3.12射线检查场所围栏、警告标志不全B3.13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B3.1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B3.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B3.16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B3.17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 36VB3.18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B3.19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B3.20配电盘、 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1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2配电箱、端子箱、 电气设备电缆套管存在脱落现象B3.23配电箱、端子箱等底部电缆孔洞未封堵或封堵不严B3.24设备或机械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善B3.24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容器等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C3.26攀登用的脚钉或爬梯不牢固C3.27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C3.28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C3.29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及施工用材料堆放堵塞脚手通道C3.30移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C3.3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 ”功能C4.2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2《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基础违章1.1未办理入厂证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入厂区A1.2故意转借、涂改、伪造入厂证A1.3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A1.4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闯入重要生产区域A1.5未经业主方允许而擅自操作重要生产设备设施A1.6未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擅自开工A1.7无票(操作票、工作票、动火票)作业A1.8擅自变更“两票 ”安全隔离措施A1.9擅自扩大工作票作业范围A1.10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而继续作业A1.11酒后上岗作业A1.12在重点防火区域吸烟A1.13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A1.14态度恶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A1.15贿赂、威胁、恐吓有关人员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6以各种理由不在安全交底记录上签字A1.17偷窃企业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A1.18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负责人更变手续B1.19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的情况下继续作业B1.20持过期入厂证出入厂区C2高空作业2.1在栏杆上、管道上或架构的横梁上未采取安全措施站立或行走A2.2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B2.3应搭设脚手架的高处作业场所未搭设脚手架即进行高处作业B2.4从已经验收合格或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上擅自拆除脚手杆或脚手板B2.5将梯子架设在脚手架或不稳固的物体上使用B2.6在没有特殊防护措施情况下,当风力达到或超过 6 级时,仍然进行露天高处作业B2.7梯子上作业可以将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的没有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梯子上B2.8高空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带B2.9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等未正确使用安全带B2.10将脚手杆或脚手板直接搭设在管道或栏杆上使用C2.11在应使用攀登自锁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使用自锁器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绳C2.12在应使用速差自控器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速差自控器C2.13高处作业场所材料、工具等放置不牢固造成高空落物C2.14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上或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废弃物品C2.15高处作业场所的高处落物范围边缘,未采取设置临时围栏及警告标志或设监护人的措施C2.16应使用绝缘梯的工作使用金属梯作业C2.17高空作业时间超过一周没有挂安全网,或者安全网挂设不牢固、安全网上的杂物当天未及时清理C2.18安全网挂设后未经过冲击试验验收就投入使用C2.19安全网投入使用后未定期检查C2.20拆除安全网的构件、人跳进或把物品投入安全网内、大量焊接火星或其他火星落入安全网内、在 安全网内或下方堆积物品C2.21使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点C2.22拆除脚手架时直接将拆下的脚手板、脚手杆或剩余的材料等直接向地面抛掷D2.23应使用工具袋的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工具袋D2.24脚手架上的存在单脚手板或脚手板两端不绑扎或形成探头板D2.25搭设脚手架未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爬梯D2.26在脚手架上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下以直接攀爬脚手架的方式上下脚手架D2.27在脚手架上随意架设或乱拉电源线D2.28在金属梯上进行电焊作业或在梯子上长时间作业D2.29高处明火作业,火花(焊渣)飞溅范围内防火措施、防止设备损坏措施、防止烫伤人员的措施不 落实D2.30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平台或通道处有低于 2 米的影响人员通行的脚手架的横杆D2.31脚手架搭设使用未经检查保养的管材、扣件和其它配件D2.32移动式梯子摆放的坡度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垂直摆放D2.33站在 2 米以上的梯子作业时无人扶梯D2.34踩在梯子顶部两个踏板上作业D2.35施工人员擅自挪动或变更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等情况D2.36屋面坡度大于 25 度未采取防滑措施的情况D2.37光线不足情况下开展高空作业的情况D3电焊作业3.1在重点防火部位或禁止动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手续A3.2擅自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A3.3擅自在带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A3.4擅自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作业A3.5擅自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或仓储空间上进行焊接作业A3.6擅自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A3.7擅自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水平距离小于 10 米的范围内进行焊接作业A3.8在容器或管道内进行焊接作业时采用氧气进行通风A3.9烧焊作业前,没有做好现场可燃物的检测、清理C3.10氧气、乙炔瓶阀门、皮管漏气C3.1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使用减压器C3.12将氧气瓶、氧气带、乙炔瓶、乙炔带放置在在热体上或紧靠热体处C3.13使用中的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C3.14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瓶同车运输,不正确装卸、码放,缺少瓶帽及橡胶圈C3.15将氧气带或乙炔带与电源线或电焊线混合敷设C3.16焊机外壳未可靠接地C3.17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作业时,焊工未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作业或未穿橡胶绝缘鞋C3.18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C3.19氧气、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足 5 米或氧气、乙炔瓶放置位置距离明火作业点不足 10 米D3.20露天放置或使用的氧气、乙炔瓶无遮挡阳光照射措施D3.21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没有采取防止雨淋的措施D3.22进行焊接作业时没有采取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的措施D3.23焊接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前未按规定检查现场是否留下火种D3.24焊工未按规定穿着焊工服、绝缘鞋或未按规定使用面罩、防护眼镜、焊工手套等D3.25随意向焊接作业现场丢弃焊条或焊条头D3.26电焊机接线不规范D3.27电焊线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超过 5mD3.28将电焊线(包括一、二次线)、氧气、乙炔带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 上D3.29延长电焊线时未按规定使用延长电焊线的快速接头D3.30库存及现场放置的氧气、乙炔瓶缺少防震橡胶圈D3.31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未垂直固定放置D3.32氧气、乙炔管的两端与减压器和焊枪之间未用金属卡子或铅丝绑扎牢固D3.33焊接作业地点存放的氧气瓶数量超过两个或乙炔瓶数量超过两个D3.34电焊机性能较差,接线端子屏蔽罩不规范D3.35电焊机二次线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起来作为导线D3.36风力超过 5 级时,仍然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D3.37风力在 5 级以下 3 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未搭设挡风屏防范火星飞溅D3.38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未切断电源D4施工用电4.1直接将电线头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B4.2未经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擅自拉设施工临时用电B4.3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锯割B4.4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电线C4.5施工电源箱或配电箱内的电气回路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布置C4.6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未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C4.7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以及固定用电设备的外壳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电阻合格的接地线C4.8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或保险管使用C4.9电源线、各种开关及用电设备有绝缘破损、带电部分外露的现象C4.10将电源线敷设在热体上或直接绑挂在金属件上C4.11施工照明的金属支架未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C4.12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C4.13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内的电源闸刀或开关未按规定标明被控制的电气设备名称或负荷名称D4.14电缆、电源线未经专用的进出线孔处进出电源盘柜D4.15电源箱或配电箱箱门未可靠关闭D4.16将施工电缆、电源线直接敷设在道路或经常有人通行或作业区域的地面上D4.17现场直埋式电缆埋入地下深度不足 0.7 米或地面未设置明显的电缆走向的标志D4.18露天使用的施工电源箱或施工配电箱不具备防雨淋功能D4.19使用木质电源箱或电源箱不具备防火功能D4.20容器内部施工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及安全照明D4.21室外施工照明未采用防雨灯具D4.22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停电的用电设备未采取停电措施D4.23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未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最大弧垂:室内大于 2.5 米、室外大于 4 米、跨 越道路大于 6 米)D4.24施工电源箱无专业人员巡查、维护:电源箱外壳未粘贴其姓名和维护者电话号码,电源箱使用后 未及时上锁D5工器具使用5.1将起重葫芦挂在管道上或未经荷重计算的结构上使用B5.2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出检验周期的安全用具、电动工具、登高用具或起重工机具C5.3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垫上C5.4在金属容器内部、金属构架或潮湿区域使用电动工具时未设专人监护或电源开关超出监护人伸手 可及范围C5.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不配备满足漏电保护要求且动作正常的漏电保护器C5.6无人监护下的千斤顶承受荷重或千斤顶长时间承受荷重C5.7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C5.8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并同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C5.9在高处作业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未采取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C5.10使用砂轮、切割片、无齿锯片的侧面研磨工件或直接用手握着小型工件进行研磨C5.11使用无齿锯或手持式切割机切割材料时,未将被切割材料卡设牢固C5.12更换使用中的电动工具的配件时未采取停电措施C5.13攀登在金属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C5.14使用电动工具或使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或部件时,不戴护目镜C5.15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不够时,未采用专用的延长导线线轴联接延长电源线C5.16休息、下班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未及时切断电动工具电源开关C5.17在同一开关或插座同时接两台及以上电动工具C5.18移动电动工具时,使用人员提着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工具的转动或转动部分C5.19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超出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范围D5.20安全用具、绝缘用具使用后未按规定放回原处D6动火作业6.1一级、二级动火作业,在次日动火前没有重新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B6.2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没有连续或至少每隔 2-4 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 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B6.3明火作业区域的易燃及可燃物品不及时清理或遮挡C6.4施工区域内乱堆乱放油桶C6.5动火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配备的灭火器材数量不足C6.6氧气、乙炔气瓶仓库无标识、混放,未配备灭火器材C6.7高处动火没有采取防火花溅落措施,或没有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D7起重作业7.1未经许可,工作人员擅自拆除起重机械的保护或限位装置A7.2使用起重机械的吊钩升降人员或使用非载人提升机升降人员A7.3风力在六级或六级以上仍进行吊装作业A7.4重大起吊作业事先未进行安全交底B7.5使用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B7.6在没有可靠支撑的情况下,用起重设备将重物悬吊在空中进行焊接,或人员在重物下方从事其他 工作B7.7利用管道悬挂起重设备或重物B7.8使用带病的起重机械或超负荷使用起重机械B7.9使用磨损的卡环或断股的钢丝绳超过标准规定的B7.10重大起吊作业未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过审批就进行起吊作业。B7.11往运转中的卷扬机滑车上套钢丝绳、修理或调整转动部分、用木棍制动滚筒、校正滚筒上的钢丝 绳等。C7.12使用汽车吊不支好支腿或支腿下未按规定垫好枕木C7.13起重作业场所在起吊时,未采取设置警示围栏或设专人监护等防止落物伤人措施C7.14被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C7.15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室时,起重设备仍然悬吊重物C7.16起吊重物时,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C7.17起吊埋入地下或重量不明的重物C7.18正在起吊重物的起重机械,吊臂或重物下方有人员继续作业或穿行C7.19将起重重物放置在未经荷重计算的平台或盖板上C7.20遇有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楚工作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仍然进行起重作业C7.21起吊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或未使用专用吊篮C7.22起重机械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野蛮作业,没有经过稳定的过渡阶段而直接变更运转方向C7.23使用中的起重机械遇有停电或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未及时切断起重机械的电源C7.24汽车吊或混凝土泵车支腿未收起行驶C7.25起重搬运未设专人指挥C7.26起重设备使用前不对行走装置、限位装置进行必要的试验D7.27使用卷扬机前未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并对卷扬机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D7.28起重机械未按规定配备灭火装置,操作室内未铺绝缘垫或存放易燃品D8受限空间作业8.1进入受限空间内测量数据前,未先对内强制通风 15 分钟排除浊气A8.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检测氧气、二氧化碳、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含量A8.3专职监护人员中途撤离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造成监护真空A8.4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受限空间作业A8.5在容器、油箱、管道等处工作时,用氧气吹扫设备和用氧气吹风B8.6在金属容器内、设备内等受限空间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B8.7未对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交底B8.8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未在出入口处安装强制通风设施C8.9受限空间出入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C8.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C8.11受限空间出入口处未设专职监护人员C8.12未严格登记人员和机具出入受限空间基本信息C8.13受限空间内部温度超过 40℃时仍进行作业C8.14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 12VC8.15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站在绝缘板上时未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C8.16工作中断期间,未封闭有限空间人孔门或出入口C8.17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要求漏电起跳电流小于 30mA),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C8.18未做到至少每隔 2 个小时检测一次;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分钟的,未重新进行检测分析C8.19进入有限空间,未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事故预想C8.20作业人员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D8.21工作结束后,监护人未清点当班人数D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区域作业9.1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库房内吸烟或有任何引起明火的行为A9.2随意将危险品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B9.3使用危险品的作业人员不清楚危险品的风险及使用步骤D9.4作业人员未根据 MSDS 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D9.5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D10生产区域交通安全10.1驾驶证照手续不齐全的机动车辆A10.2无驾照人员驾驶机动车辆A10.3酒后、疲劳驾驶机动车辆A10.4驾驶拼装车或报废等带病车辆A10.5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特种车辆A10.6机动车辆出入厂区拒不接受检查A10.7机动车辆客货混装C10.8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超速行驶C10.9机动车辆超载行驶C10.10机动车辆载物应绑扎的未绑扎C10.11装载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辆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C10.12机动车辆逆向行驶C10.13驾驶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车辆进入生产现场C10.14厂区内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运输车、工程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C10.15机动车辆装载粉末状、液滴状货物因未封盖严密导致货物散落、滴漏D10.16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位置D11其他行为11.1个人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A11.2未经许可,违规从设备上接取检修、施工电源B11.3未经许可,未经申请违规使用消防水C11.4未经许可,未经批准,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C11.5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未及时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设置的临时围栏不能 有效的防止人员坠落D11.6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或拆除施工场所的安全设施或安全警告标志D1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D11.8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D11.9施工作业结束时,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D11.10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D11.11进入施工现场不穿劳保鞋D11.12进入施工现场穿短袖衣服或未按规定着装D11.13在厂区禁烟场所吸烟D11.14机组大小修材料搬运时未对电梯轿厢加装防护板D11.15佩戴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者失效D11.16使用未经设计验收的不合格自制工器具D11.17未落实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工作要求D11.18没有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D4.3乙方发生A类违章时,一次扣12分,考核5000-10000元;发生B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6分,考核3000-5000元;发生C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3分,考核1000-3000元;发生D类违章行为时,一次扣1分,考核100-1000元。5.其他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本安全管理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即生效。有效期与本项目的合同有效期一致。承包商入厂流程指引(安.扫一扫二维码打开或分享给好友t-腾讯文档-可多人实时在线编辑,权限安全可控附:承包商入厂流程指引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红海湾发电公司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名称: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编号:HHW-PJ-B-26-020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1.总则12.工程概况13.工程规范24.资质要求65.技术标准66.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77.分工界限118.竣工资料129.工程验收1210.投标附件1311.其他13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它提出了设备规范、性能、结构、施工范围、安装、调试和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1.5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6本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等,工程完工后必需通过招标方验收合格。2.工程概况2.1设备现状我厂输煤控制室的操作台运行已超20年,随着#5、#6机组的扩建,控制室需要进行相应的升级。目前控制台已经不满足机组管控要求。需要为输煤控制室提供一套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人性化设计的集中控制操作台。该操作台是输煤系统运行监控、设备操作、数据处理和应急指挥的核心人机交互平台,其性能直接关系到输煤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2.2工程内容本工程需要为操作员站、班长控制台提供操作台、桌。操作台美观、大方、便于操作,操作台采用桌式结构,主操作台面下层采用不低于20mm抗倍特板,台面上层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杜邦可丽耐(耐火等级甲级,提供检测报告)。主体框架结构应采用厚度1.5mm以上不锈钢,前端面板支撑臂采用厚度为2.0以上不锈钢。操作台的总体设计,包括:尺寸、颜色、规格、结构、材料等将在投标方出效果图后,经过招标方确定,并最终经招标方认可后进行采购。每个操作台内配工业级10位防雷电插排。招标方在工程设计阶段对操作台方案的颜色、尺寸、规格、结构、材料等方面的修改不发生商务变化。投标方还应提供安放打印机设备的机架。操作台和打印机机架满足机组集中控制室整体布置的要求。所有工作台应由阻燃、防静电材质制成,并具有足够的强度。所有板材需通过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的检测,甲醛释放未检出,符合最高级Enf级要求;(需提供相关带有CNAS、CMA认证的检测报告)。集控室:操作员站与班长控制台整体布置为U型布置,中间为操作员站,两侧为班长控制台。操作员站整体长度为10米,每侧班长控制台整体长度为4米,整个U型布置总体长度为18米。本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在投标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踏勘或咨询,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踏勘或咨询,但所有投标书均被认为实地考察或咨询后编写的,由于了解不充分造成的偏差,后果完全由投标人负责。3.工程规范3.1总的要求3.1.1本项目工程为包工包料,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施工和调试等服务。该工程所有涉及到方案设计、设计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货、施工方案、设备的安装、调试、用户培训和相应的工程配合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3.1.2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包含主要的设备材料清单、选型、系统结构和施工范围,以便招标方确定是否合理。3.1.3产品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3.2技术要求3.2.1基础说明产品生产加工可能存在一定误差,相关参数未注明公差范围的,参照以下范围:a.金属、木质材质厚度公差±5%标称尺寸,亚克力材质厚度公差±8%标称尺寸;b.零件线性尺寸公差参照中等m级公差表(GB/T1804-2000);c.整体装配尺寸公差±1%标称尺寸;d.使用螺栓螺母等标准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3.2.2主体框架1)为确保钢度及方正性,满足工程的受力强度要求,主体框架结构应使用厚度1.5mm以上不锈钢,其中前端面板支撑臂应采用厚度为2.0mm(公差±0.2mm)矩形管切割加工,采用激光切管工艺加工。钣金的厚度检测应通过通过GB/T13668-2015《钢制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需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2)控制台所使用的不锈钢其便面喷涂层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外观质量: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挂、缩孔、起泡、裂纹、漏底、杂质等缺陷。②.耐腐蚀性:涂层应按GB/T10125-2021中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NSS)方法进行测试,经150小时连续喷雾后,涂层应满足耐腐蚀等级不低于9级,9级表示腐蚀面积占比≤0.1%。③.附着力:涂层的附着力应符合相关标准(如GB/T9286-2021《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的0级或1级要求。3)确保主体框架内部有足够的设备存储空间和设备散热空间,操作台内部宽度要不小于590mm;4)操作台深度不小于1200mm,提供不小于580mm的腿部空间和纵向610mm桌面操作应用空间,工作台面到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40mm;5)主体框架下部应采用可调整水平的固定脚支撑,其支撑脚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开模制造加工,满足控制台整体平整性和工程的受力强度要求;6)所有钣金配件均做R圆角处理,外表面使用静电吸塑工艺,整体结构稳固防腐,耐划伤;7)控制台整体依据GB4943.1-2022方法进行接地电阻检测,通过AC输入插座的地脚到最远端测试电阻值,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最大限值不得超过0.1Ω(需提供带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3.2.3台面结构1)主操作台面采用不低于20mm抗倍特板,表面贴厚度不小于12mm的杜邦可丽耐。2)物理性能应符合GB/T36340-2018《人工晶体装饰装修工程用实体面材》或同等标准中对台面类板材的要求。耐热性与耐燃性: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GB8624-2012中的B1级(难燃材料),或EN13501-1:2018中的B-s2,d0级(需提供检测报告)。外观与工艺:板材色泽均匀,无气泡、杂质。接缝处需进行专业无缝拼接处理,打磨抛光后应与板面平齐、光滑,无明显接痕。3)面板后侧应采用T型封边或者PVC封边,采用PVC封边应添加防护配件,方便线路通过及灰尘阻挡;所有封边应与桌面材质无缝粘接,保证整体外观协调统一;4)如现有布线线槽无法避免显示器电源、信号,电话线,鼠标线等额外走线从台面外明线走线时,台面应能支持额外开孔,以便这些走线的穿过。5)控制台桌面表面最大集中载荷应不小于360Kg;6)控制台所使用的防火板饰面刨花板抗菌性能应符合JC/T2039-2010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抗(细)菌率99%以上,抗霉菌性能达到0级,具有SGS检测认证。(需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3.2.4面板支撑面板下部应有钣金支臂支撑,应采用厚度不低于2.0mm的不锈钢,面板中间位置应根据模块大小增加相应的矩形管梁支撑,表面应采用耐磨静电喷粉。3.2.5前后门板1)框架前后门板应使用厚度不低于1.5mm的不锈钢,门板表面应采用静电喷塑工艺,涂层厚度按照GB/T4957-2003,最小局部膜厚应≥55μm;2)连接铰链应使用高档五金件,应具有质轻,手感好,开关门噪音小等优点,保证其100000次无障碍开启,铰链经100h中性盐雾测试后性能评级达10级水准(需提供带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同时铰链安装方式应可实现快速安装和拆卸。3.2.6侧板1)为保证整体美观和协调,在每组控制台两端部应配置两块侧板。2)侧板整体外观造型应采用方倒圆造型,材质应为不低于1.5mm的不锈钢。3.3供货规范3.3.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3.3.2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3.3.3供货清单(以下设备清册包括但不限于,需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对设备型号、数量补充完善)序号设备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列举单位数量品牌备注1操作员站操作台定制米102班长操作台米83打印机操作台台23.3.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要求设备全新,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无破损,随货提供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4.资质要求4.1投标方资质要求详见询价文件。5.技术标准5.1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5.2本技术协议中的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所有设备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要求。5.3引用标准5.3.1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均为截止到招标方发出本技术规范书之日的最新版本。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考的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投保方应向招标方指明。投标方也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方确认。5.3.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配套件以及安装调试将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GB/T7269-2008《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形式和基本尺寸》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条件》GB/T3047.1-1995《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13547-1992《工作空间人体尺寸》GB/T16251-2023《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理》YD5083-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ANSI/BIFMAX5.5-2021《办公家具美国国家标准》Greenguard《室内空气质量认证》GB/T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6.质量保证和安健环要求6.1工程质量保证6.1.1工程质量保证:项目验收后一年。6.1.2产品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6.1.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有质保期:本次供货中的任何设备在运行一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将免费修理或更换。若在保质期后或在保质期中因招标方保管或使用不当使设备损坏,投标方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这过程所需的维修费用由招标方承担。6.2工期投标方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完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30天内完成供货,要求7天内完成操作台的更换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6.3安健环要求6.3.1本工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安全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走错间隔、噪音。施工工程中容易发生物体挤压、触电等风险。6.3.2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1)调试人员进入现场需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办理入厂手续,应服从招标方在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2)整个作业过程要符合红海湾发电公司的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方配备足够的PPE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3)进入工程师站、电子间等重要场所应按要求进行登记,并执行监护制度;4)未经允许调试人员不得触碰其它无关设备;5)项目现场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6.3.3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工器具配置最低要求6.3.3.1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兼职安全员人数1资质要求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管理机构(应急局、安监局或住建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要求工作经验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电力工程试验安全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工作基本技能要求1.熟悉现代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熟练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框架;2.熟悉国家相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办法;3.熟悉电厂试验要求及相关安全专业知识。4.熟练心肺复苏法。所需培训安健环管理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能力要求1.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2.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或限制工作的缺陷或疾病。职业要求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挌守职业道德情操。6.3.3.2本工程承包单位现场人员不得少于4人。详细要求见下表:本次施工各岗位人员素质及数量表序号岗位及工种姓名技能等级或职称人员数量从事工作年限1项目经理12年以上2安全员(兼)13工作负责人14施工人员22年以上合计46.3.3.3本工程承包单位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病症,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12个月内),年龄在50岁及以下。特殊工种(焊工、起重工、电工、登高作业等)工人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6.3.3.4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配置最低要求序号PPE物品名称符合标准单位数量1护目镜国标个42耳塞国标对43手套国标双44安全帽国标顶45绝缘鞋国标对46.3.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管理要求6.3.4.1本项目提取合同金额的2.5%安全生产费用作专项费用投入安全生产使用,该费用支出范围主要如下:6.3.4.1.1安防设备、设施改造和维护支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生产作业场所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3)配备、维护、保养防台防汛物资支出。6.3.4.1.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如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的支出。6.3.4.1.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3.4.1.4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3.4.2投标方使用该费用采购的设备、设施以及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物资只能用于本项目,建立物资台账,接受招标方的检查、监督管理。6.3.4.3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需凭符合上述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投入的项目、所采购物资的合同或订单、发票、入库单等凭证,所发生的投入应真实,与市场的价格相符,不得弄虚作假,按实际发生金额验收、结算、付款。如与实际严重不符的,不予支付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考核。6.3.4.4投标方应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本安全生产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发生金额不足2%,则合同结束后不予支付;如发生安全生产费用超过2%后,投标方不得因此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够为由减少或不再投入费用满足现场安全生产。6.3.5.5项目安全生产费用预计投入情况(请投标方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序号风险安全防护用品(措施)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预算费用风险栏由投标方评估填写,主要风险有高处坠落、窒息、中毒、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等。6.3.6工程对环保要求及保障措施:1)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2)每天结束工作后应清理垃圾,分类丢弃到指定地点;3)项目结束过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分工界限7.1招标方的工作7.1.1协助投标方办理入厂手续,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7.1.2负责确认投标方的所有资料和技术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的技术文件才能作为正式的文件。7.1.3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投标方的技术培训工作,并监督培训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7.1.4对投标方的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1.5配合投标方调试试验。7.1.6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并按项目进展情况和投标方人员保持沟通。7.1.7监督投标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7.2投标方的工作7.2.1按照本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完成项目工作。7.2.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招标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遵守招标方制定的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服从招标方的调度、任务和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内容。7.2.3投标方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设计改造系统的方案。7.2.4委派技术人员至招标方处针对改造系统进行技术培训。7.2.5按照招标文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清单。7.2.6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样本。7.2.7投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调试器材、工具和人员。7.2.8投标方负责升级改造后的调试试验工作。7.2.9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因投标方策划不周、管理不善引起停工整改,所需费用和工期由投标方负责。7.2.10投标方应规范管理,规范用工。因违反相关法规、条例,如非法用工、缺乏相关资质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7.2.11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7.2.12投标方在进入招标方现场作业区时,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工作、生产场所行为与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投标方人员如因违反招标方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2.13在项目开展工作过程中,凡由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机组跳闸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8.竣工资料8.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8.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8.3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8.4对招标方交予的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保密,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等的任何改造或改动,事先由电厂有关部门提出设备改进申请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改造后投标方要整理出完整的资料交招标方审核存档。8.5投标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做为竣工资料:①项目实施方案;②项目实施成果报告;③相关材质的检验报告。9.工程验收9.1投标方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项目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方。9.2投标方必须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招标方将根据验收方案对系统每个部分进行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10.投标附件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协议书和招标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投标方设计和提供的施工图应符合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208-93)的规定。投标方必须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0.1投标方提供电厂集控中心整体装修、改造的相关业绩证明;10.2投标方项目人员资质清单(参加本工程技术骨干人员的姓名、从业年限、专业职称、健康状况等);10.3项目技术方案;10.4项目设计方案的专题报告;10.5项目供货清单;10.6项目工期计划安排表;10.7项目安全健康环境保障措施10.7.1项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评估分析10.7.2项目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和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其他11.1招标方优化试验应按具体工期时间内完成(见6.2工期),如无法响应招标方优化试验工期则视为无效投标。11.2投标方技术服务11.2.1投标方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优化后系统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日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总则1.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项目,工程合同名称(或合同号):,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生产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1.3乙方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甲方则认为乙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1.4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与合同一致。2.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安全的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1.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2.1.3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2.1.4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2.1.5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2.1.6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2.1.7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1.8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2.1.9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广东能源集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告知乙方。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2.2.1接受甲方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2.2.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名单。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有效证书,报甲方备案。2.2.3工程开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长期施工,乙方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2.2.4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定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落实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2.5每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从业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2.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2.2.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到甲方安全监察分部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按甲方工作管理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手续。2.2.8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甲方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不得进入与所承接外包工程无关的区域。2.2.9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乙方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乙方必须付给甲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不文明施工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13)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2.2.10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2.2.11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2.12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2.2.13严禁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2.2.14乙方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2.2.1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2.16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项目施工的人员同期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2.17乙方应熟悉甲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2.2.18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考核,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3.因甲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3.1乙方应定期通过甲方安全监察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3.2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项目经理、安全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人员安排和告知,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3.3若乙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甲方按章停止乙方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4.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4.1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制定的《外包工程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2乙方安全管理违章按照性质分为A类违章、B类违章、C类违章、D类违章,具体分类如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表1: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违章分类标准考核项目违章等级1管理性违章1.1出现转包行为A1.2出现违法分包行为:(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工程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征得发包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进行分包;(3)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度分包。A1.3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A1.4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A1.5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A1.6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A1.7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A1.8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以及不符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从业人员A1.9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生产现场从事高危、高风险作业A1.10存在贿赂、威胁、恐吓发包单位降低违章考核标准或免于考核A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B1.1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1.13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B1.14实际进场人员不满足合同要求B1.1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B1.1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B1.17未按规定学习传达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要求B1.18不按时参加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有关会议或培训活动,也未履行请假手续B1.19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B1.20未按要求每天开展班前会、班后会B1.21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B1.22未按期完成各类隐患整改,也未及时反馈B2指挥性违章2.1未按要求执行“三不开工”(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的规定A2.2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处作业A2.3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未制定防滑、防坠落等安全措施A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A2.5上下层交叉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B2.6未按规定装运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7未按规定设置专用仓库存储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C2.8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通风条件较差C2.9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灯具C2.10未按规定编制强腐蚀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台账C2.11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没有粘贴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C2.12仓库、宿舍、施工现场、办公区、油务区、动火作业区及重要设备旁,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或消防器材、设施过期、失效C2.13施工器材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C2.14施工场所地面敷设或放置容易使人拌跌的物件时,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C2.15未按规定对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设置临时围栏及安全警告标志C2.16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揭开的井、坑、孔、洞、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原状C2.17施工结束后,施工场所拆除的楼梯、平台、步道及其栏杆未及时恢复原状C2.18施工结束后,现场的各种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未及时拆除或收回C2.19不遵守发包单位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堪,未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C2.20杂物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占用防火间距C2.21未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C2.22不遵守甲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废弃物管理要求,未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未按发包单位要求进行处理C3装置性违章3.1大中型施工机械或特种设备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A3.2搭设荷载超过270kg/m2或特殊用途的脚手架未履行专业设计和审核手续A3.3在无人员立足点的场所从事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双重保护措施A3.4在应架设水平扶绳的高处作业场所作业,未架设水平扶绳或架设的水平扶绳不符合要求A3.5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A3.6起重机械制动、限位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A3.7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A3.8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安全措施A3.9发包单位已发出的停止使用通知单上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前继续安排使用B3.1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B3.11脚手架钢管、扣件未按要求送检B3.12射线检查场所围栏、警告标志不全B3.13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B3.1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B3.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B3.16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B3.17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B3.18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B3.19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B3.20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1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设施B3.22配电箱、端子箱、电气设备电缆套管存在脱落现象B3.23配电箱、端子箱等底部电缆孔洞未封堵或封堵不严B3.24设备或机械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善B3.24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容器等有限空间内部作业照明不足C3.26攀登用的脚钉或爬梯不牢固C3.27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C3.28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C3.29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及施工用材料堆放堵塞脚手通道C3.30移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C3.3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C4.2乙方从业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输煤控制室操作台改造 操作员站操作台 班长操作台 打印机操作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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