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康复器材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2159
预算金额:2136711.0000
采购品目: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李卓苗
项目负责人:李卓苗

项目概况

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6-0175
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36,71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136,71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电动卧式两用车(高拉扩胸)、四人站立架(定制)等,详见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36,711.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全部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至 2026年0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
联系方式:3123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2886646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苗(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2886646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2月1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21302).zip

采购需求.docx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法定代表人:吴雪媛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联系人:黄冬弟联系方式:02031238053受托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田胜利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联系人:李卓苗联系方式:288664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代理协议。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一)项目内容: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复器材采购项目(详见委托人填写的采购计划及项目详细资料)(二)采购预算:2136711元人民币(以发出的采购公告中的预算金额为准)(三)委托目的:确定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委托范围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一)编制、发布、解释采购文件;(二)在法定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三)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四)组织开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五)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关的义务。(二)执行回避制度。(三)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为采购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采购所必需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等),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准确性。如有特殊采购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五)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审定受托人拟定的采购文件和更正或澄清通知。(七)配合受托人开展采购工作,组织现场考察活动,协助召开答疑会、论证会。(八)派员参加开标、评审会议。(九)根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人。(十)若采购项目出现废标情形,授权受托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十一)依据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将合同备案。委托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十三)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十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妥善保存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十五)委托人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受托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所列收费标准计算。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向受托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委托人有义务协助追缴。(十六)委托人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第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二)执行回避制度。(三)接收委托人提供的采购项目资料。(四)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采购文件,交由委托人确认。(五)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六)根据采购项目需要主持召集答疑会。(七)组织开标和评审。(八)向委托人发出《关于确认采购评审结果的函》,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投标人/未成交供应商。(九)若采购项目出现废标情形,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保存项目的采购文件。(十一)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十二)解答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协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十三)受托人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第五条委托人和受托人编制采购文件共同遵守下列约定(一)采购文件表述的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家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完全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二)采购文件表述的采购需求不得列入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不得列入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它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第六条违约责任(一)采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尤其是向供应商泄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采购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二)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其他条款(一)本协议执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采购项目完成(签订采购合同)为止。(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联系人:黄冬弟联系人:李卓苗日期:2026年|月6日日期:2026年1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器材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