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杭州富阳新登小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6)



工程名称
富春智造园·新登微创园三期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杭州富阳新登小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A3301110200530425001211
公告登记日期
2026年2月13日

开标时间
2026/3/11 9:00:00

 

 

报名地点

 

监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温家楠
招标联系电话
13157141315

所属地区
富阳区
工程分类
房屋建筑

代理公司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潘晓丹
代理联系电话
15268855098

是否联合体投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

法定代表人
陈自立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共和街55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13300
本期概算(万元)
162.8199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甲级 或者具备 综合  综合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其它

监理 公平审查表

图纸

图纸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修订

招标文件

A3301110200530425001211(1)

图纸

图纸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招标文件名称富春智造园·新登微创园三期工程监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7-330111-04-01-462503标段名称富春智造园·新登微创园三期工程监理招标人杭州富阳新登小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温家楠13157141315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潘晓丹15268855098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1排斤、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是口否2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优先采购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口否3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通过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备案程序;是口否回4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是口否5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是口否6将经营者在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得的奖项荣誉、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因素,或者根据商品、要素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7L费老投标(响应)产品的广地以县关异性评审标准;是口否回8LmV成们贝、大Tr二攵力餐构小,i应立门行业协会商会取有其地个机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劢和惩音公血址no人1头机标务件,中标条件,自时一二质日目体占和平际需要无大上兴收威和兹盖公益证明等作为勿示件;是口否回9成指定定的专利、商标、牌、立供应商或者检验检认证机构伴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口否10设署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要水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等;是口否11在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水投标人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贡人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是口否12对仅雪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包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D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口否13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者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14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是口否1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口否16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是口否16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是口否17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是口否回18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口否19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20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规收取保证金唯一形式缴纳;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是口否回21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回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无(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在违反相关标准时填写)是口否回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审查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那桶时间:226年2月6日单位盖章: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四年五月富春智造园·新登微创园三期工程监理监理项目(招标编号:A3301110200530425001211)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邀请招标)招标人:杭州富阳新登小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富阳新登小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共和街55号联系人:温家楠联系电话:13157141315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财富中心A座802室联系人:潘晓丹联系电话:15268855098电子邮箱:/1.1.4项目名称富春智造园·新登微创园三期工程监理1.1.5建设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845个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订及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于2026年03月01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其他:/。联系方式:潘晓丹联系人:15268855098。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招标人将在2026年03月04日20: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2.2.3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5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3.1.1资格审查材料的其他投标资料:/;□3.1.2资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3技术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4商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宜200页以内。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与招标文件修订版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修订版为准。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万元;☑其他:121.9902万元;参照参照浙价服[2007]126号文件之相关规定实行(暂按建安工程7920.1359万元计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度调整系数×0.8=(120.8+(181.0-120.8)/(8000-5000)×(7920.1359-5000))×1.0×0.85×1.0×0.8=121.9902万元。最终按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作为计算基数,结合中标下浮率调整监理费,按实结算。并根据浙价服[2007]126号文件之相关规定计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后期结算时不做调整。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2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转账形式的应从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保证金帐户:201000066919719000001开户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单”,并以扫描件形式放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材料模块内供评审,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3.其他: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截止时间同3.4.1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重要提醒:①投标人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前请认真阅读《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使用手册》http://bzj.jyi.com/Desktop/WorkBook.html;②投标人需提前到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一楼农商银行保证金专用窗口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③保证金到账后,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认单”以扫描件形式放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材料模块内供评审;④以中心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的保证金缴存确认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缴存到账的最终依据。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该证明以扫描件形式放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材料模块内供评审,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项目投标责任。原件扫描件与其他证明材扫描件一起上传。采用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线查询线上保函状态并跳到保函平台进行办理,出函成功后网上投标页面会出现同步状态。若有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建易公司(软件公司):0571-85085468。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5.拟派项目总监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6.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系统核验,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书);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10.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1.《投标诚信函》;12.否决投标情形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资料;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3.其他:/4、评标定标办法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评标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其他/。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V3.3.0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三)其他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其他:。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00:00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个月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时间前到达以下地点参加答辩:。□(三)将数据存储设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开标室(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A座4楼。)。递交数据存储设备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四)未接到投标邀请书单位的投标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开标室(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A座4楼。)。(三)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其他:/。5.2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相应方法的系数☑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方法二: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4.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5.其他:/。□开标特别说明:(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三级及以下工程可采用技术通过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6.4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综合评估法适用)□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1~3个)7.1.1☑定标委员会(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共5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7.1.2□面询、答辩(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答辩,并出具面询、答辩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答辩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监理人员)。7.1.3☑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评定分离法适用)☑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等☑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包括企业信用情况,企业各类荣誉(企业近五年;项目获奖情况)等;☑监理大纲:☑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评标报告:□质询或(和)考察报告:考察、质询:☑不开展□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包括评审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7.1.4☑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选择其一)☑票决法☑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票决价格法;□票决抽定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其他情形:/。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其他情形:/。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2、3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单”,并以扫描件形式放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材料模块内供评审,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7)“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含项目总监)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10.1否决投标的情形□(8)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9)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含“有效的营业执照”、“总监资格证书”、“在建合同承诺书(如有)”、“投标诚信函”“行政处罚汇总表”)缺失的;(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5)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6)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9)拟派项目总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本项目项目总监到位率不少于80%,即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10)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质量专监__1_人、安全专监__1_人);(13)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实质性材料中对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响应的(如有);(注: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勾选项“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为实质性响应资料。若勾选,在招标文件修订版的修改内容中需亮色标注并清晰写出需求,并与项目团队的评审打分要求相区别,招标人需求不清晰的不得否决投标。)(14)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16)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不少于80%,即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3、监理大纲评审□(1)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分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①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②监理大纲中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④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⑤检测仪器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2)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分法和评定分离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默认为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单位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①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方面:;□②监理大纲中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方面:;□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④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⑤检测仪器和工具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方面:;□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有关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的内容如下: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给与答复;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形式等详见前附表2.2.1和2.2.2。(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2异议与投诉(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4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保的说明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0.5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监理费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四)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5特别说明14.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五)总监的资格审查特别说明1.总监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人员签到情况对总监资格进行审查。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一个项目总监可承担一个甲级资质或二个乙级资质(丙级)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和实际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将按照下表对总监可承接项目资格进行判定:10.5情况中标加锁项目(个数)10.5甲级乙(丙)级1122拟派总监在建项目个数超出表中所示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为总监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2.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监理项目,均默认为一类项目,对应企业资质等级为甲级。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非甲级监理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能够体现该监理项目资质等级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结合《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进行判定。(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七)其他:☑1、本项目需要工程渣土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本次中标的监理企业须协助招标人及施工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2022】39号)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杭建工通知【2022】60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2022】7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备案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分包、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车辆装载、车辆冲洗、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和消纳处置等措施,做好工程渣土出土处置台账;进度款支付时,及时审核电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处罚,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2、住宅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应针对通病防治措施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按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采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招标人应对监理单位在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3、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号)、《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综法〔2025〕32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及富阳区相关规定执行;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号)、《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综法〔2025〕32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及富阳区相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八)其他需说明事项:/。特别提醒:1、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三)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五)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六)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七)答辩评审;(八)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九)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十)完成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评审细则(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三)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监理大纲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监理大纲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如招标人未设置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条款的,默认为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四)质询(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质询。(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关注平台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五)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50分,若不设置监理业绩分8分的,监理业绩分数分配到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1)监理人员(10分):(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是否合理;(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2)质量控制(10分):(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2-2)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分):(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5)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6)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2.监理大纲评审分计算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或未按要求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六)资信、业绩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相关内容,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中如未如实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被投诉且被查实的,将被加倍扣分)。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分,招标人不设置监理业绩分的,该分数分配到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1)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4万㎡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如业绩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承担工作为工程监理);本项最高得3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交易发包备案资料)②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上述证明资料需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若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得分。】(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同类业绩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2)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以总监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4万㎡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如业绩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承担工作为工程监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上述证明资料需反映出项目特征、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建筑面积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若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以上材料必须体现总监姓名且总监姓名必须一致,不体现或体现姓名不一致或总监变更的均不得分。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得分。】(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同类业绩不得设置业绩数量要求。)(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①、拟派项目总监获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初始时间至开标之日时间计算为准,换证或注册单位变更的提供原注册证书复制件)10年以上(含10年)的得1分;5年(含5年)-10年(不含10年)的得0.5分;5年(不含)以下的得0.2分;其余不得分。取最高分,得分不累加,此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制件,年限计算以开标当天为准。如有延续注册或换证的,则须提供原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制件。】②、拟派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制件,身份证复制件】③、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符合《监理人员基本配置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一分。【证明材料:证书复制件,身份证复制件、社会保险证明(若拟派人员为本单位退休返聘的,须提供退休证及退休返聘证明)】【证明资料:相关证书复制件均需加盖公章及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监理班子成员基本配置要求表序号配置岗位人数配置专业及资格要求到岗阶段到岗率1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全过程参照富建设〔2018〕13号执行2质量专监1具有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全过程3安全专监1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施工安全管理专业)全过程4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具有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全过程5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具有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全过程6监理员1具有房建专业监理员证书全过程。3.企业信用(≤4分)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工程监理企业按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的按0分计取。本办法中涉及联合体项目的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低的单位的等级计取):□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0分,C级的得2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分;☑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元以下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5分,C级的得3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分。(七)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建安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低至企业无信用等级时仍少于15家的则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计入计算范围),计算精度保留到元。☑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保留两位小数)。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C1×A1)+(C2×A2)+…(Cn×An)评标基准价=——————————————————A1+A2+…An□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B×(1-A)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5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价m>5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报价评分(此项38分)(1)评分范围: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或相应分数;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八)答辩评审(8分,若不设置答辩,可将分值分配至报价评审中;招标人也可在定标环节设置答辩评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答辩。优7.5-8.0,良7.0-7.5(不含7.5),一般6.5-7.0(不含7.0),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为投标人的答辩得分。未参加答辩的,得0分。1.答辩人(入围确定):□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且资信评分+报价评分之和排名前名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细流程和要求见评标办法后的“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资信和报价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知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知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答辩人应在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不得主动澄清其他事项。4.答辩地点:;陈述和答辩时间:;5.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注意: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诚信函”中填报真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总监或其他监理人员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诚信函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九)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纲评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总和。(十)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数量和推荐方法详见前附表,候选人不标明排序。2.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3家,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予以推荐。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则全部进入推荐名单。3.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投标人数量>3家的,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服务大纲与报价评审,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N家(N由招标人在3至5之间取值,在前附表相应条款勾选)予以推荐。4.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的,资信分较高者排名在前,资信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依据以上原则结合当地相关文件补充细则)。二、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第三节异议及投诉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及定标结果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四、招标人的特殊要求1、条款:特殊要求内容:/五、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其中协议书、通用条件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相应部分,专用条件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的专用条件格式、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等,由招标人补充提供。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施工中标价:***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专用条件;3.通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注册资格证编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六、期限本合同自施工开工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工期+365天完成。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及附件;(5)专用条件及附件;(6)通用条件;(7)监理规范;(8)其他。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监理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围护、人防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图纸修改及额外增加的工程内容。2.1.2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一般工作内容:(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2质量控制工作内容:(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3造价控制工作内容:(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4进度控制工作内容:(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6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7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55)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8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9其他:/。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法规: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方案、初步设计二合一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规范;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协议);8)经过委托人认可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9)建设单位的有关指示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情形:1)监理人员的能力不足,配备结构不合理,难以胜任所负职责;2)现场管理人员不能严格履行职责;3)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损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廉洁性时;4)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人员发生合伙经营关系时;5)到位率达不到合同约定及监理人承诺的。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现场文明施工及监理规范规定所要求内容;监理人具有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的建议权。如无紧急状况,任何工程延期及金额变更均需请示委托人。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合同约定权利。但行使权利涉及到施工合同价款变更和工期调整时,监理人需要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须经委托人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后一周内,提供监理规划,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监理月报,按委托人要求定期提交监理总结。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若提供则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合同终止后3天内现场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超过七天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阶段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10%中间付款□每月支付一次;□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他:□按服务期比例;□按人员投入;☑其他:(1)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4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2)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8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60%;(3)为确保完成监理服务范围内工程,监理服务期随施工期延长而相应顺延,监理服务酬金不予调整;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监理服务酬金在结算审定后一次性调整,监理过程中不予调整。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累计付至98.5%最后付款监理缺陷服务期满14天内付清余款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履约担保(除招标文件明确无需缴纳外)后生效。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另选中标单位。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及数量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6.2.3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支付。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30日内扣回。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富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期限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期限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期限直至竣工验收合格。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9.补充条款9.1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期满后7天内退还履约担保。9.2减量化工作要求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9.3人员管理9.3.1人员管理:项目施工中标价≥1000万元1)根据富建设[2018]252号、富建设[2021]75号文件精神,委托人对中标监理班子实行考勤。项目总监每月出勤天数规定:每月不得少于24天(其他监理人员出勤天数每月不得少于24天)。总监、监理员不得同时调休,双休日保证以上人员有一人在现场。若实际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第一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二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第三次不到位起,每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2)中标后,中标人监理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的,接替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对应的相关要求和承诺,并在经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且每次变更总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30000元/人次,变更其他人员10000元/人次。若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标准为:变更总监理工程师100000元/人次,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变更其他人员20000元/人次,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9.3.2人员管理:400万元≤项目施工中标价<1000万元1)根据富建设[2018]252号、富建设[2021]75号文件精神,委托人对中标监理班子实行考勤。项目总监每月出勤天数规定:每月不得少于24天(其他监理人员出勤天数每月不得少于24天)。总监、监理员不得同时调休,双休日保证以上人员有一人在现场。若实际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第一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二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第三次不到位起,每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2)中标后,中标人监理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的,接替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对应的相关要求和承诺,并在经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且每次变更总监理工程师20000元/人次,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10000元/人次,变更其他人员5000元/人次。若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标准为:变更总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30000元/人次,变更其他人员10000元/人次,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9.3.3人员管理:项目施工中标价<400万元1)根据富建设[2018]252号、富建设[2021]75号文件精神,委托人对中标监理班子实行考勤。项目总监每月出勤天数规定:每月不得少于24天(其他监理人员出勤天数每月不得少于24天)。总监、监理员不得同时调休,双休日保证以上人员有一人在现场。若实际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第一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第三次不到位起,每次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9.4、质量管理1)监理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资料管理。若监理人未及时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要求进行验收及进场复验,或者对见证取样弄虚作假,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10000-20000元整。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应实行监理旁站制度,若委托人(含质监站、建设局、纪委等)检查过程中,发现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无监理人员旁站监理,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整。3)监理人对施工质量监管不利,未能及时指出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规范施工,或监理人未严格按照合同、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验收,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却同意施工方进行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0元,同时委托人保留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技术复核未使用投标承诺仪器设备进行复核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5)委托人(含质监站、建设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等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地质量检查时,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每次。6)委托人日常工程质量督查,发现质量问题严重,监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委托人采取停工整改等措施,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每次。9.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在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监理督查不到位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20000元。2)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时,需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管。若监督检查不到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上报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20000-100000元。9.6、造价管理1)监理人需按时、如实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若发生故意拖延审批或审签情况与实际完成严重不符的,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次。2)监理人必须及时、准确的核查现场签证、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委托人发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监理人必须对联系单及时进行签证,如事后补签或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次。3)监理人必须对签证单、联系单作出实质性审核,关于签证单必须明确签证原因、部位、工程量及初审价格;关于联系单必须明确原先设计要求、变更原因、调整做法及调整造价等。下列签复意见,均视为未作实质性审核,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第一次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次,二次及以上则监理人支付违约金10000-20000元/次。①仅签名或盖章,没有审核意见;②审签意见简单敷衍,如“情况属实,请建设单位审核”等;③涉及隐蔽工程内容,未提供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不能如实反映实际施工情况的。9.7、进度管理1)除了不可抗力、政策处理及委托单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施工过程中,因监理人监管不当或发现进度滞缓未及时向委托人反应并采取措施,造成阶段性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1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2)因施工单位原因实际进度延后施工进度计划工序达3道及以上的,监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视情况严重程度,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9.8、信息管理1)监理人未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周报、月报、会议纪要等报表报告,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检查一次。2)委托人对工程进行不定时抽检,发现监理填报工程资料混乱、缺失,或不及时以及填报工程资料与施工现场实测数据不相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第一次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第二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20000元。3)所有涉及隐蔽的工程需全部留有影像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9.9廉政管理1)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吃拿卡要、营私舞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除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外,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如发现监理人有与施工方(或生产厂家)合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代好的现象,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监理人赔偿委托人损失,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理人在工程变更审核中未规范、如实审签,与承包人合谋弄虚作假,伪造资料,虚报数量,视为监理人违约,视情况严重程度,监理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9.10以上补充条款中,涉及监理失职处罚同时按《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考评管理办法》对监理人进行考核。由于以上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赔偿,视情况严重程度,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9.11监理标准服务收费(结算监理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度调整系数×(1-投标下浮率)【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本项目结算审定价合计金额为基数,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确定;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度调整系数、投标下浮率根据投标确定】。(1)监理酬金: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单位中标价****万元计算,监理标准服务收费为:****万元。(2)监理合同价根据施工中标价按实调整,最终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按实调整。廉政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项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项目安全责任目标1、杜绝各类死亡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2、因工伤残事故频率不超过2‰;严控各类消防、治安、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纠纷闹事等突发事件的发生;3、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8%以上;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建设检查达标率100%;争创省、市标化工地;二、甲方责任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2、指导帮助乙方适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每季组织1-2次的专项安全检查,减少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4、督促乙方对施工单位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消防治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三、乙方责任1、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开工令。2、监理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专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3、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求,组成项目监理班子,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4、监理单位应委派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装卸等重要施工环节要有旁站记录。5、对危及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在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该职责的记入监理记录。6、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7、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8、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评价材料列入竣工验收资料。四、其它1、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作为乙方经济责任书的主要考评内容之一。2、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交工验收时自行失效。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四年五月使用指南一、总体要求1.适用范围。在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2.公平竞争。招标人应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七个不准”,引导和促进公平竞争。(1)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2)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3)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4)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5)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6)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7)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3.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由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4.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5.建设项目使用本范本时,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纸质及电子招投标文件获取(下载)和递交(上传)地址、投标保证金账户等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6.政府采购工程应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的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等条款中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有关约定。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8.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9.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的时间节点,充分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10.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运用。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2.项目建设规模。应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概算,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中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3.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招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括号内的代理内容应删除。7.招标人应合理规划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分阶段(标段)招标的,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应体现本次招标内容。8.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因以下原因,监理单位可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1)工程因故停工3个月及以上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2)从中标单位离职的(需提供变更或取消注册证明)。(3)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三条原因无法延续注册的。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与原总监理工程师同等条件。(二)本次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内容。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2.估算(或概算)造价。应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本次招标范围的估算(或概算)造价,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本次招标估算(或概算)造价的,应根据经批准的估算(或概算)详细文件汇总计算。3.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及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条件设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执业资格。4.业绩要求。招标人需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不得超过1个,工程业绩设置的指标条件原则上不超过2个。设置的业绩指标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的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如上述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招标人可根据业绩的具体要求,按照宜少不宜多的原则从上述证明材料范围中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明确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认定顺序。5.在建工程。招标人若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允许在建项目的个数和相关条件(在建项目所在地区、工程等级、查询网站等)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拟定。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一个项目总监只可承担一个甲级资质或二个乙级资质(丙级)项目。6.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可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必提供外证或自证材料,可由招标人在定标前查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网上下载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的规定,应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网上传输提交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还应明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2.条款号1.3.1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条款号1.3.2计划监理服务期。服务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应当允许投标人提出优于服务期的投标承诺。4.条款号1.4.1-2.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5.条款号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本栏是示范文本特别增加的内容,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6.条款号6.1.1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按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规定。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7.条款号6.3评标办法。示范文本提供了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招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8.条款号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列入本栏;凡未列入此栏内容的要求,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人通过补充文件增加、删除或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9.条款号10.5特别说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5条。四、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宜用于技术较为简单的三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工程等级划分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为准。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宜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五、合同文本部分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六、注解和说明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节投标人须知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名称)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若分标段,写标段名称;若不分标段,删除空格)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2.2本次招标范围:(尽可能详细说明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要求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2.7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投标截止之日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上按规定对应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投标截止日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获取的等级相对应分数分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1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信用中国网查询);3.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其他:。6.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地 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邮 箱:邮 箱: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电话:年月日□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工程名称)监理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若分标段,写标段名称;若不分标段,删除空格)的工程监理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2.2本次招标范围:(尽可能详细说明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要求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2.7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投标截止之日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上按规定对应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投标截止日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获取的等级相对应分数分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1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信用中国网查询);3.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每日上午___时至___时,下午___时至__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详细地址)获取纸质招标文件。□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元,售后不退。若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需邮寄,则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元。□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其他:。6.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地 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邮 箱:邮 箱: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电话:年月日注: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3.2计划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于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格后审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目必须选此项提疑)□其他:。联系方式:联系人:。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5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3.1.1资格审查材料的其他投标资料:;□3.1.2资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3技术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4商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宜200页以内。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与招标文件修订版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修订版为准。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万元;□其他:万元;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转账形式的应从基本账户转出;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帐户:。开户银行:。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