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工程招标公告(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6)
项目概况
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
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青稞包衣良种45000公斤,青稞配方肥36吨;油菜包衣良种2000公斤,油菜配方肥20吨,微生物菌剂1600千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A座11楼11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4、注:供应商务必在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海晏县
联系方式:0970-883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A座11楼1112室
联系方式:0971-3826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971-3826885
附件信息:
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磋商文件.docx160.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采购人: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2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9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90000元最高限价:49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49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参数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交货地点: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流程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五、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4、注:供应商务必在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70-8836999联系地址:海晏县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A座11楼1112室项目联系人:肖女士电话:0971-38268853.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海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0-863402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2.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采购人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490000元最高限价49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本项目不分包各包要求/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2.2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报价要求1、供应商其磋商报价应当明确完整,磋商报价不完整存在缺漏项或磋商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2、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磋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5000元收款单位: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银行账号:105 050 555 800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1提交方式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9.2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0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1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15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合同中约定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中约定收款单位: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银行账号:105 050 555 800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16合同签订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工作。1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转账(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19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箱发送邮件或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A座11楼1112室电话:0971-382688520其他事项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本次项目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线上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数字证书: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4、注:供应商务必在2026年02月28日14点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采购。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此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磋商费用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5.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8.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如有);8.2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8.4磋商报价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5报价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磋商保证金采用前附表规定转账方式的,由供应商直接转入“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9.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目录(3)磋商函(4)首次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规格响应表(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10)供应商承诺函(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2)资格证明材料(13)财务状况证明(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6)磋商保证金(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9)供货方案(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12.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邮箱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14.3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5.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15.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5磋商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磋商程序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1)-(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的;(6)交货期、响应有效期最终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完全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限价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2.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如有)(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分项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7.2.2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17.6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8.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办法:类别项目满 分分 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报价分3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供应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技术水平50分技术参数20技术参数(20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注: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5分,技术参数分值若扣完或负偏离所扣分值超出技术参数分值,按无效投标处理;节能和环保3节能和环保(3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1.5分,满分1.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1.5分,满分1.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项目管理及技术实施方案271、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该项目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总体安排②项目进度保障计划与措施③实施团队④货物数量⑤质量保证措施,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 满分15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不得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2、供货及配送方案(1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交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包括①备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货品、订货及有关货物的质量检查工作内容)、②进度计划安排及运输方案(运输路线、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③搬运措施、④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 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不得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履约能力5分类 似业 绩5提供自202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15分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15售后服务计划及应对措施(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计划及应对措施,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方案、②质保期内外的保障服务、③故障响应时间、④质保期说明、⑤售后服务团队及售后服务专职人员等方面。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5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不得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或内容不足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工作依据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方案及措施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等。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1.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询问与质疑2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2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2.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政府采购政策2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3.1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23.2价格评审优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3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3.4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3.5本项目是否为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对《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换数据电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补正,视同默认原文相关内容。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本项目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为:/%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十一、磋商活动终止24.终止情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12、处罚25.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5.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5.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5.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5.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5.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6.串通投标的情形26.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RX-2026-003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财政备案审批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相关规定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待约定的质量保证期1年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拨付,不计利息。2、乙方交付所有产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并全部耕种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瑞翔竞磋(货物)2026-003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目录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附件2:目录所在页码附件3:磋商函所在页码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附件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附件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所在页码附件8: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所在页码附件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所在页码附件10: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附件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附件12: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附件13:财务状况证明所在页码附件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附件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附件16: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附件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附件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附件19:供货方案所在页码附件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附件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附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交货期承诺及其他:注:本项目磋商报价按总价金额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金额: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磋商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3.分项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2.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内容的,按无效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0: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活动,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维护市场秩序。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3: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报告和截图。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的,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提供的格式为准。附件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供应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元)调整因素最后报价(元)交货期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注:1.本项目磋商报价按总价金额报价2.最后报价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签字、盖章。供应商需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19:供货方案(其他内容格式自拟)附件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名称”指该项目拟供货物的名称。3.供应商或生产商所属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采购最高限价,响应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要求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3.2、质保期:1年3.3、服务地点:海晏县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指定地点3.4、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第四款付款方式3.5、本项目规定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二)技术参数物资种类具体型号数量参数备注青稞包衣良种昆仑18号9000公斤1.符合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种子颗粒饱满。2.纯度≥99%;3.净度>99%;4.发芽率≥85%;5.水分含量≤13%。6.含种子包衣(包衣剂有效成分含量27.2%氟环菌咯菌腈噻虫嗪,用量30毫升/亩)北青13号15750公斤北青15号20250公斤油菜包衣良种青油21号750公斤1.符合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种子颗粒饱满;2.纯度:≥95%;3.净度:≥ 98%;4.水份含量:≤13%;5.发芽率:≥85%;6.含种子包衣(包衣剂有效成分含量略菌腈25克/升,噻虫嗪30%,用量20毫升/亩)北油4号1250公斤青稞配方肥掺混肥料36000公斤1.总含量:35%,其中氮≥17%、磷≥13%、钾≥5%;2.规格:50公斤/袋油菜配方肥掺混肥料20000公斤1.总含量45%,其中氮≥15%、磷≥15%、钾≥15%;2.规格:50公斤/袋微生物菌剂1600千克1.有效活菌数≥5.0亿/克;2.规格:1千克/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种子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