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窗口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



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14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AFZ00248
项目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6.32万元
最高限价:286.32万元
采购需求: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等一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00至2026年02月27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1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1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BFAFZ00248采购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6BFAFZ002482.项目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286.32万元4.最高限价:286.32万元5.采购需求: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等一项,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7.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2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1页共74页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联系人:王朝宪话:0551-626013172.采购代理机构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话:0551-66223922、662239233.电子交易系统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话:0551-68150413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第2页共74页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3页共7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7.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2.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4.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6.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1.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1.3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1.4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25.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3家25.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7.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28.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4)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1.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2.1代理费用(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第6页共74页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5.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6其他内容36.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36.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6.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6.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36.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6.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36.5解释权(2)同一章节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6.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任一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6.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36.7其他补充说明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10页共74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第11页共74页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第12页共74页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如存在委托生产制造模式,则该产品应获得委托方作为生产者(制造商)、被委托方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厂)的CCC认证证书。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第13页共74页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制作第14页共74页14.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4.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15.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第15页共74页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7.开标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7.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无须现场进行开标。17.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7.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第16页共74页18.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原则上15分钟内,具体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9.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9.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第17页共74页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投标无效20.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20.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并通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第18页共74页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第19页共74页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1.5同时符合21.3和21.4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22.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3.保密要求23.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第20页共74页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5.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5.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7.中标结果公告2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第21页共74页(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7.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29.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履约保证金30.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第22页共74页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代理费用32.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5.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第23页共74页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页共74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40%合同款(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项目验收合格、经采购人审批后支付60%合同款。2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安徽“单一窗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贸易领域“放管服”改革部署,解决企业多部门申第25页共74页报等问题,自上而下建立的国际贸易“一站式、全免费、全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一个平台、一次提交、一键办结”,促进贸易的便利化。目前,安徽“单一窗口”已完成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全部功能的落地应用,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可办理海关、商务、交通、税务等25大类923项服务,服务用户35000余家,累计申报量4200多万票。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智慧口岸建设发展,实现口岸进出口业务场景创新及服务升级,赋能安徽外向型经济发展,省政府口岸办启动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对安徽“单一窗口”本地特色功能应用进行系统性升级,新建和完善了18个应用场景(水运服务、空运服务、陆运服务、口岸管理数据运行中心、口岸监管场所协同监管系统、国际贸易碳足迹、仓储服务、关务协同、仓储联网监管、企业辅助核查核销、重点企业服务专栏、金融保险服务、RCEP专业服务、跨境电商、数字贸易、基础支撑平台、移动端、通关工具)。项目拟招一家中标人,承接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和本地特色功能运行服务,加强功能推广宣传和培训,做好客服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徽“单一窗口”为企服务工作质效。三、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1.业务运行工作。(1)完成国家口岸办、省口岸办部署的“单一窗口”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等)应用率100%。(2)完成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和全部地方特色功能宣传推广、政策讲解、应用培训等。(3)落实国家“单一窗口”对接银行、保险、港口、民航、铁路等相关行业机构工作要求。(4)推进监管证件通过“单一窗口”网上申报、申领、办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5)完成国家口岸办、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省政府口岸办举办的“单一窗口”相关培训工作。(6)完成国家口岸办和省政府口岸办开展的网络、数据等安全检查相关工第26页共74页作。(7)定期向省政府口岸办汇报“单一窗口”业务数据统计、客服服务、宣传推广培训、安全管理、业务拓展等情况,并按时报送书面工作总结。2.协调对接工作。(1)对安徽“单一窗口”项目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项目总体运行服务方案,细化形成各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制定“单一窗口”业务功能推广培训计划,同时定期开展对本项目员工的业务培训。(3)监督、检查、指导本项目员工工作,定期召开项目成员会议,对本项目各岗位进行考核。(4)负责整个项目干系人(客户、团队成员、业务管理部门等)之间联络协调工作。3.客服保障工作。(1)落实QQ、微信、远程支持等在线客服。(2)落实95198短号热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客服。(3)完成窗口服务、上门服务等线下客服服务工作。(4)熟练掌握运用“单一窗口”工单系统,及时汇总提交企业反馈的问题。(5)与国家“单一窗口”服务团队保持沟通联络,落实标准版最新维护、功能上线,应用更改等通知要求等。(6)根据企业反馈、服务回访、热线咨询等情况,制定客户服务方案。(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建立运行服务团队,划分团队人员工作职责,并对人员情况及分工进行明确。(2)中标人需要建立有效的运行服务机制,包含协调机制和沟通机制。(3)中标人需要建立故障处理机制,详细说明服务时间、行为规范、问题记录规范。(4)中标人需要建立应急方案机制,详细说明突发情况处理流程和规范、应急预案实施的基本流程,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策略。(5)中标人需要建立保密管理机制,详细说明保密管理内容、工作流程、第27页共74页责任划分、处理方式等。(6)中标人基于现有系统的设备、软件和场所等基础上提供相关的运行服务保障。(7)中标人需要提供7×24小时运行服务保障。(三)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确保安徽“单一窗口”始终安全、稳定、健康运行作为基本服务质量标准,提供信息化平台运行服务行业中上标准水平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质效。开展相关线上线下培训30次以上,关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100篇以上,发布公告、政策、新闻、通知等630条以上,宣传视频制作、相关ppt内容制作55次以上,设计相关文案、图片、视频2200次以上。(四)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投标人须确定2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安排各项事务,协调服务团队资源,并直接与采购人进行服务对接,协调安排处理采购人的各项运行服务需求。2.工作人员配备。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1名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2人、宣传推广专员4人、行政人员1人、媒体运营编辑人员2人、客服经理1人、客服专员8人、培训专员2人、美工1人)。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行及服务费、劳务费、人力成本、场地办公及电费、95198服务热线运行及托管费、培训费、复印费、文件制作费、网络接入及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等。五、其他要求第28页共74页1.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及时响应,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赴采购人工作地点协助开展工作。2.中标人项目服务团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服务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3.本项目中形成的文章、图片、视频等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第29页共74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条,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文件雷同性查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5投标文件雷同性查询任一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第32页共74页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4详细审查2.4.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4.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服务总体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总体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方案较为全面详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3)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0-5分服务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服务方案情0-15分第33页共74页方案况,进行综合评审:1.业务运行工作方案(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方案较为全面详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3)方案全面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得1分;(4)方案未提供或者方案不可行得0分。2.协调对接工作方案(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方案较为全面详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3)方案全面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3.客服服务保障方案(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方案较为全面详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3)方案全面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运行服务流程和责任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服务流程和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运行服务流程细则(1)运行服务流程细则明确清晰,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2)运行服务流程细则较为明确,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2分;0-9分第34页共74页(3)运行服务流程细则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2.平台与监管部门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1)业务流程清晰完备、责任划分清楚明确,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2)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较为明确的,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2分;(3)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3.平台与水运、航空、铁路等口岸(场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金融与保险机构、物流企业等业务对接流程和责任划分(1)业务对接流程清晰完备、责任划分清楚明确,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2)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较为明确的,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2分;(3)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运行服务管理体系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服务管理体系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明确运行服务沟通协调机制;(1)运行服务沟通协调机制完整详细,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分;(2)运行服务沟通协调机制基本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2分;(3)运行服务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全面,整体有待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2.故障处理及日常检查机制:0-9分第35页共74页(1)故障处理及日常检查机制完整详细,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分;(2)故障处理及日常检查机制基本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2分;(3)故障处理及日常检查机制不够全面,整体有待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3.系统安全管理保障机制:(1)系统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完整详细,能够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分;(2)系统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基本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2分;(3)系统安全管理保障机制不够全面,整体有待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应急响应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相应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阐述的内容完整详细,应急响应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阐述的内容基本准确,应急响应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3)应急响应方案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0-5分保密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保密管理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阐述的内容完整详细,保密管理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5分;2.阐述的内容基本准确,保密管理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3分;0-5分第36页共74页3.保密管理方案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服务承诺响应1.投标人提供服务能力与保障承诺的,得3分。2.投标人提供履约与风险保障承诺的,得2分。3投标人提供数据保密承诺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0-7分投标人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SPCA),且:(1)等级达到5级的,得3分;(2)等级达到4级的,得2分;(3)等级达到3级或以下的,不得分。注:第1项满分3分,仅以投标人提供的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2.投标人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的:(1)一级的,得2分;(2)二级的,得1分;(3)三级或以下的,不得分。注:第3项满分2分,仅以投标人提供的最高级别证书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4.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类证书的,得2分。注:(1)第1-4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10分第37页共74页(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数据治理管理体系认证;(3)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4)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认证得2分,满分1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0-10分投标人业绩1.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运行维护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3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服务业绩,且该项目业绩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2位项目经理中任意一人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注:(1)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2)针对上述第2项业绩,同一业绩中同时包含拟为本项目配备的2位项目经理的,仅计分一次;(3)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的扫描件;0-15分第38页共74页②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③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上述材料中均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4.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39页共74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BFAFZ00248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0页共74页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维护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同招标文件规定;1.2.3服务质量: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40%合同款(乙方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项目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批后支付60%合同款;第41页共74页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前30日向甲方提供对应付款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履约保证金1.6.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5%,支付方式可选择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如乙方以保函方式提供履约担保,收受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函担保的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担保的范围同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至项目验收合格。1.6.2乙方提供的保函须载明为乙方本项目履约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续的担保,且当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金时,保函开具方予以无条件见索即付。1.7验收要求项目服务期满前,乙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根据剩余服务时间出具服务质量承诺书,甲方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从该领域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至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验收,验收报告经全体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按采购合同支付款项。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需求标准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项数量占应提供对应服务项数量比例计算,最高限额为此应提供服务项的总成本价格(通过已实际提供服务项的平均成本计算);全部服务项的违约金计算总数额达到本合同总第42页共74页价的5%时,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8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②种方式解决:第43页共74页①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②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44页共74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第45页共74页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第46页共74页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第47页共74页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8页共7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窗口运行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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