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 体外循环设备招标公告(中山市博爱医院2026)
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
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9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非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至 2026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线上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inde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
联系方式:0760-88776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
联系方式:13211126509、13424546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耀聪、周冠中、李娇、苗国安、何敏珊、黄斯斯、陈耀茂、李旭才、李晓娜
电话:13211126509、13424546924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6年02月13日
相关附件:
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21204).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山市博爱医院
行政区域
中山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3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耀聪、周冠中、李娇、苗国安、何敏珊、黄斯斯、陈耀茂、李旭才、李晓娜
项目联系电话
13211126509、13424546924
采购单位
中山市博爱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0-8877621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11126509、13424546924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山市博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受中山市博爱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9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3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体外循环设备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1(套)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第2页-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非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联系方式:0760-887762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页-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联系方式:13211126509、134245469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耀聪、周冠中、李娇、苗国安、何敏珊、黄斯斯、陈耀茂、李旭才、李晓娜电话:13211126509、1342454692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二)本项目各采购包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三)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四)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五)在采购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六)在采购需求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可选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必须对该标识的内容按照要求逐条进行真实应答详细描述,说明原因或偏离的相关内容。若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或未逐条描述的视为负偏离,将会影响评审得分。(七《》,)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所提及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商务条件响应表》中“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所提及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各表中“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九)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一个采购包内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的品牌少于3个的,对应采购包作废标处理。(十)其他说明1.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转包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作,不得委托或指示第三方代为履行。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视为违约,合同即时终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索赔、赔偿金、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保险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设备的生产日期必须在到货日期(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日期)6个月内,进口设备(以注册证为准)可放宽至12个月内。★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的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销售授权的供应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货物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实现与医院现有系统如HIS系统、LIS系统、PACS等系统进行对接(具体对接的需求由采购人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而定),合同总价包含设备接入医院内部系统所有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合同总价之外的一切费用。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说明★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9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2.本项目采用投标总价包干。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采购包的最终报价,报价包括了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中标供应商进行的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固定不变。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如设备系统升级,需为所有软件提供升级和版本更换,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二)保密-第5页-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三)技术文件1.中标供应商应在供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有关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中标供应商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中标供应商也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3.采购人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4.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采购人。5.所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设备价格中。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设备交付时间交付给采购人。7.到货后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供应商补齐有关文件。8.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将设备成功连接传送到采购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四)知识产权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2.中标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五)包装、装卸和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4.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六)产权与风险转移本项目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1.中标供应商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设备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设备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中标供应商转移至采购人。3.因设备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中标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七)保险中标供应商承担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中标供应商应按设备总价的110%价值为设备投保一切险、为派往采购人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设备交付前有关本项目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八)检验与测试1.项目合同条款的技术规格将说明采购人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采购人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中标供应商。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中标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和/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中标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采购人不应承担费用。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中标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第6页-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4.采购人在设备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设备在中标供应商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采购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将制造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提交采购人。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如果设备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中标供应商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九)安装1.安装和调试: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2.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3.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1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4.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项目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本项目的设备并使之达到本项目要求;5.中标供应商已对采购人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采购人索赔;6.合同总价包含设备接入医院内部系统所有费用。(十)培训1.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2.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对采购人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完全操作(中标供应商列明具体培训计划方案)。(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1.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型号。中标供应商进一步保证,提供的全部设备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采购人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人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中标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设备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设备的生产日期必须在到货日期(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日期)6个月内,进口设备(以注册证为准)可放宽至12个月内。1.2上述保证在设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1.3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服务热线:24小时/天7天/周(星期日至星期六);1.4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的全新设备,均为正货。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新机。整机保修期不少于3年,设备终身维修。如前述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间少于设备本身的质保期间,以设备本身质保期间为准。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小于十二小时,四十八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无法修复正常使用,中标人必须提供同规格、同型号、同参数的设备保证采购人使用,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1.5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中标供应商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1.6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2.质量保证期后服务2.1.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第7页-更换及维修。2.2.质保期满后,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采购人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人所需零配件。2.3.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中标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2.4.要求售后服务为生产原厂家负责,中标供应商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如供应商属中小企业为60日),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100%合同款项。2.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中标供应商凭以下资料申请款项支付:①合同复印件;②验收调试合格报告;③中标供应商开具对应款项的正规全额发票和对应款项收据。3.因采购人使用资金需要经过财务审批程序,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务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账务部门、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相关废弃物带离医院。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按本项目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方案。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项目的质量要求,致使设备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设计性能,采购人可拒收设备或解除合同。4.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或中标供应商组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5.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以上要求,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供应商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6.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中英文操作、维修手册各壹套;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主要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7.技术资料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中英文操作、维修手册各壹套;使用说明书(包含电子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主要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8.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如果有)9.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主要备品备件、易损配件、配套耗材清单及单价(含价格清单)。-第8页-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94400201000383****户名:中山市博爱医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支票提交方式:线下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方式:线下提交说明:1、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1,涉及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易损件等需填列报价,且承诺至少在保修期内不高于此价格。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涉及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易损件等,提供不涉及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及易损件的声明函。2.若所需耗材可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新招采子系统)上采购的,则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承诺函或证明函,并注明平台上的相关信息。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体外循环设备中山市辅助设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备采购项目套1.001,390,000.001,39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用途:用于临床的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的生命抢救与支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二、技术性能参数:1.离心泵系统1.1要求离心泵基座和显示屏一体化,全中文触摸显示屏,便于临床操作和患者转运;1.2▲离心泵转速范围:≤5000转/分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第9页-1.3▲离心泵流量范围:0-9.99升/分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1.4▲主机重量:≤7.5kg,适用于院内转运与急救;(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1.5具有流量监测和气泡监测功能,含动脉气泡监测传感器和静脉气泡监测传感器,双重气泡和防返流干预;1.6主机内置并能够在主机显示屏播放和显示包括预充动画以及其他操作流程的图文并茂的操作向导功能,逐步指导用户完成系统设置、连接、预充和检查;1.7▲要求离心泵具备应急手摇驱动装置,且具备LED转速显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1.8泵驱动器最大压差≥750mmHg;1.9内置两块锂电池电池,保证断电情况下,运转时间≥90分钟;1.10具有直流电源接口;1.11具备紧急模式按钮,在显示屏损坏无法显示时,可启动紧急模式,在机身显示转速,确保安全灌注;1.12机器显示界面≥4个主菜单窗口区域,可显示LPM、RPM、静脉气泡传感器和动脉气泡传感器的值;1.13离心泵头内无轴杆设计、无金属设计,保证血液接触异物受到破坏最小,保证足够流量和平稳的血流;1.14防除颤电击保护级别:CF型;1.15▲设备使用期限≥10年,提供中文说明书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机器铭牌作为证明材料;1.16▲要求为近两年内在国内新上市机型,保证设计和技术的先.进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2.ECMO配套耗材要求2.1▲能够提供完整的套包(含氧合器、离心泵头和管路的预先连接好的整体套包),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单个套包可连续使用时间≥7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12.2▲套包具有含肝素生物涂层技术;(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2.3氧合器血流量范围:0.5-7升/分钟;2.4建议的气体最大流量≥14L/min;2.5氧合器膜面积≥1.8平方米;2.6氧合器预充容量≤250ml;2.7整个套包预充容量≤590ml;2.8▲离心泵头预充容量≥30ml;(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2.9离心泵头表面积≤190平方厘米;2.10预连接管路:含生物涂层,直径3∕8英寸;2.11▲能够提供同一品牌氧合器套包、动脉插管、静脉插管及经皮穿刺套包,提供整套解决方案,无须额外组装其他品牌附件,插管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可连续使用时间≥9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厂家说明书或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佐证)-第10页-2.12能够提供同品牌儿童长效氧合器,国家药监局批准可连续使用时间≥10天(提供中文说明书为证),以便于儿科重症患者使用。3.空氧混合器3.1能精确调节进入氧合器的空气和氧气的百分比,进行氧气的匹配供给;3.2FiO2:21%-100%;3.3带氧气和空气管道。4.水箱4.1水箱容积:≤1.5升;4.2水箱温度范围:35℃-39℃。5.车架5.1车架要求不锈钢车体,可方便移动;5.2车架可安全放置离心泵、水箱、氧气瓶等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三、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ECMO一体化主机12锂离子电池13内建流量监测、气泡监测模块14空氧混合器15ECMO车架系统16ECMO水箱1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1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市博爱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2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一,质押融资说明:(一)关于中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相关规定: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人银发【2017】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中山市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联系人名单序号银行机构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客户部孙博13824726333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徐健兴13702797626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杨培鹏15900085352普惠金融事业部陈韵诗18928106880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乡村振兴普惠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罗红艳0760-22644680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朱博玮0760-88116725风险内控部庞宇宁0760-88116076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吴灵杰13143108376交通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部杨小勇13424595554中山农村商业银行普惠金融部杜保森13528137939/0760-88884181邮储银行中山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梁根元15876006469广发银行中山分行交易银行部庄焕杰0760-88862577平安银行中山分行公司管理部刘涛15902062164跨境业务部张蕾13802664960政府业务一部樊林13631131569中信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银行部(普惠金融部)陈廷忠15113386853民生银行中山分行小微金融部/普惠金融部陈毅聪0760-88799160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邓敏0760-88858067招商银行中山分行风险管理部钟娟0760-89981875公司金融事业部梁倩0760-89981269东莞银行中山分行业务部郑康辉0760-86939959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卢盈伶0760-88776952普惠业务部王淼龙13528240121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张砚珺0760-87911816公司金融部蒋华玲0760-87911803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刘永智0760-87500626风险管理部罗凯欣0760-87500513浦发银行中山分行公司业务部甘芷珺13415312386华兴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银行部梁卫明0760-88520074公司银行部邓松华0760-8852007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科技与营运部黎骏业0760-87707696创兴银行中山支行公司业务部温世冠13435737447公司业务部吕瑒13928153346)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和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网址:https://finance.gzebsc.cn)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3)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4)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5)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18其他-第14页-审慎性参考。(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详见《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中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ggzlm/info/2021/5738699.html。二,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本项目将对异常低价审查: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第15页-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第16页-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第17页-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第18页-(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第19页-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第20页-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第21页-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谭耀聪电话:13211126509传真:/邮箱:tanyaocong@gpdi.com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2栋邮编:5284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63号101室电话:0760-88266155、88266299邮编:528400传真:0760-88266215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2页--第23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24页-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第25页-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26页-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1%1.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27页-(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非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第29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签署及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2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个人名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无需提供);4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5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未超出本采购包预算或最高限价;(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没有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说明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6其他情形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7法律件规、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2.1对于投式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需登的澄清、说明或2.2评标委2.3评标委3.详细评审采购包1(清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或电话告知。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30.0分重要条款响应情况(22.0分)根据投标文件对“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重要条款(“▲”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本项目重要条款(“▲”号条款)共11条,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2分,满分为22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第30页-技术部分一般条款响应情况(8.0分)根据投标文件对“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二、技术性能参数”中的一般条款(非“★”、非“▲”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本项目非“★”、非“▲”号条款)共25条,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参数数量)/(非“★”、非“▲”号条款参数总数量)*8=非“★”、非“▲”号条款参数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15.0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进度划分、培训等)进行评审:(1)项目实施方案条理非常清晰,脉络分明,操作性强,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5分;(2)项目实施方案条理较清晰,脉络较分明,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3)项目实施方案条理一般,脉络不分明,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4)项目实施方案条理模糊,脉络混乱,操作性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及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质量保证方案(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价:(1)质量保证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得10分;(2)质量保证方案较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较合理可行,得7分;(3)质量保证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分;(4)质量保证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5.0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可行、操作性强,售后服务专业、解决问题效率高,服务响应到场时间短,零配件供应详细、合理,切合实际,完全响应并满足用户需求的,得5分;(2)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可行,售后服务较专业、解决问题效率较高,服务响应到场时间较短,零配件供应较详细、合理,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3)售后服务内容简单,解决问题效率一般,服务响应到场时间较长,零配件供应不详尽,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的得2分;(4)售后服务内容较差,解决问题效率低,影响正常工作,服务响应到场时间等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10.0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第31页-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2页-第五章合同文本中山市博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签订日期:〇二〇二六年月日根据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中山市博爱医院(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设备明细详见“合同标的”第3点的合同设备,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中山市博爱医院购置医疗设备,包括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2.完成设备安装及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3.卖方负责向买方供应下表中所列合同设备及负责安装调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注册证名称与招标名称不一致的格式如下:注册证名称(招标名称)0.000.00合计:0.00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价格明细以投标明细表为准);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卖方进行的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三、设备产地及标准1.卖方必须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买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2.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设备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设备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四、到货、安装的时间、地点1.到货及安装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2.安装时间安排如下:1)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安装。-第33页-2)验收时间:安装正常使用30天。3.合同生效,买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如果合同约定是分期付款)等义务后,卖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交付使用时间将设备运至上款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安装,并按《合同资料表》规定将到货时间提前通报买方。五、保密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六、技术文件1.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3.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4.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买方。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设备价格中。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设备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7.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8.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将合同设备免费成功连接传送到买方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七、知识产权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八、包装、装卸和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4.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九、装运单证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交给买方: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设备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2.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十、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如供应商属中小企业为60日,供应商在订立合同时,应主动提供证明材料),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即元;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即元,验收合格两年后无履约缺陷的一次性无息付清。3.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卖方凭以下资料申请款项支付:①合同复印件;②验收调试合格报告;③乙方开具对应款项的正规全额发票和对应款项收据。4.因买方使用资金需要经过财务审批程序,买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务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账务部门、支付-第34页-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买方已经按期支付。十一、产权与风险转移合同标的产权与风险转移遵守如下约定:1.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设备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设备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3.因设备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二、保险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卖方承担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按设备总价的110%价值为设备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设备交付前有关本项目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十三、检验与测试1.合同条款的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和/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4.买方在设备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设备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交货时,卖方应将制造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提交买方。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如果设备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卖方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7.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十四、伴随服务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合同资料表》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安装1.1安装和调试:卖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卖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1.2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1.3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1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1.4卖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本合同的设备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1.5卖方已对买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买方索赔;1.6合同总价包含设备接入医院内部系统所有费用。2.验收2.1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卖方负责将设备相关废弃物带离医院。-第35页-2.2卖方必须在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方案。2.3卖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致使设备未达到买方要求的设计性能,买方可拒收设备或解除合同。2.4验收工作由买方和/或卖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2.5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2.6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中英文操作、维修手册各壹套;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主要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2.7技术资料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中英文操作、维修手册各壹套;使用说明书(包含电子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主要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2.8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如果有)2.9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主要备品备件、易损配件、配套耗材清单及单价(含价格清单)。2.10列明投标设备的全套系统配置清单及单价。3.培训3.1卖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3.2卖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对买方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完全操作(卖方列明具体培训计划方案)。十五、合同转让与分包本合同卖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份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1.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型号。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设备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设备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设备的生产日期必须在到货日期(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日期)6个月内,进口设备(以注册证为准)可放宽至12个月内。1.2.上述保证在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服务热线:24小时/天7天/周(星期日至星期六);卖方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的全新设备,均为正货。合同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新机。整机保修期年,合同设备终身维修。如前述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间少于合同设备本身的质保期间,以合同设备本身质保期间为准。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小于十二小时,四十八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无法修复正常使用,中标人必须提供同规格、同型号、同参数的设备保证采购人使用,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1.3.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卖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卖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1.4.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2.质量保证期后服务2.1.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2.2.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买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买方所需零配件。2.3.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卖方-第36页-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2.4.要求售后服务为生产原厂家负责,卖方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2.5.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厂家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十七、索赔卖方对所供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存在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安装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买方退货,并将设备被拒收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设备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设备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成交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设备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设备的质保期。4.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买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十八、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十九、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将尽快作出评价,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及收取误期赔偿费。买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2.违约金按迟交设备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5‰/天计算,误期期限为5天。一旦达此限期,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支付合同价款10%违约金。此时如果买方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的,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立即支付违约金。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3.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的5‰/天计算,延迟付款期限为10天。一旦达此限期,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付违约金。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也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上述的规定计算。超过合同付款期限30天买方仍不付款,且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支付赔偿予卖方。4.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二十、合同变更1.卖方根据现场实际或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设备的,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提出变更理-第37页-由、修正方案、及变更清单,经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后实施。2.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设备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卖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3.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设备,卖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设备应承担的责任。二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1.合同自然终止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2.合同因买方便利而解除或终止。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或部份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设备,买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设备,买方可:(1)仅对部份设备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设备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份完成的设备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3.违约违规终止合同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合同:3.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设备(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3.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买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干扰买方、评委、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如果买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面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二十二、争端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为交货地人民法院。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二十三、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资料表》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以电报形式通知的,以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二十四、违约责任1.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卖方所发物资有不合规格、霉烂或不符合《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SL297—2004)等情况,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负责。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行为,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另订合同补充条款。二十五、税和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十六、合同生效-第38页-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二十七、合同构成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谈判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组成本合同的主要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二十八、其它1.全部合同设备验收完成后,卖方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结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应当及时按照结算审核意见修改资料直至通过结算审核。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结算资料的整理工作,每延误一天扣减800元。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3.除买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卖方不得部份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合同附件(1)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公司公章);(2)附件二:合同设备配置清单;(3)附件三:主要零配件耗材清单及价格。5.本合同一式叁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设备报废之日终止。6.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7.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中山市博爱医院乙方(盖章):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地址:电话:076088776210电话:传真:传真: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账号:94400201000383****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二:合同设备配置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单套/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附件三:主要零配件耗材清单及价格序号主要零配件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第3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40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41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投标保证金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一、承诺函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二十、各类证明材料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2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你方组织的“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2000-2026-00360],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第43页-(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4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5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6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7页-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48页-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49页-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山市博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受中山市博爱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6-0036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39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3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体外循环设备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1(套)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博爱医院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非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 体外循环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