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15-04-01-675636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名称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集体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大涌村(上下街),本期用地面积约9381.58m2,暂定计容面积约47189.35m2,暂定总建筑面积约65000m2,建筑最高不超33层,高度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公建配套等,具体业态待确定。

招标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测算、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目标成本、招标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及备案、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清标对数及争议解决(含工程量及价格核对)、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进度款审核、现场工程量核查确认、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见证收方、指标对比分析、索赔审核、争议谈判及合同结算等,包括过程中建立造价管理台账、提供工程相关造价信息资料,复核资料完备性,确保所有成果文件满足委托人要求。

工期(交货期)
合同服务期自咨询人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咨询人在完成合同履约的全部内容,双方款项两清且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后服务期即结束。 建设期驻场约定:(1)经面试通过的驻场负责人1人必须全过程驻场;(2)其他建设期视项目进度,根据甲方需求安排驻场。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8.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14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16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16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16 10:00:00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390656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单工
联系电话
020-8354332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90657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相关附件:

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含合同模版).doc
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已盖章.pdf
招标公告-已盖章.pdf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1.1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2.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0-3906568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单工、钟工、刘工电话:020-83543324、136314188621.1.4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形式:网上答疑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4.2.2 (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5.2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保函可为银行保函或者招标人所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认可的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保函。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有效期须符合招标人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及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0.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3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4投标文件分数及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3.2.1.总则3.2.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2.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2.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1.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3.2.12.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3.3.2.招标文件3.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4.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4.3.投标文件3.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咨询服务报价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1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5.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3.5.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5.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3.4.6.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3.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6.5.开标3.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3.6.2.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6.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7.6.评标3.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3.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7.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7.合同授予3.8.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3.8.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8.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3.8.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3.8.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8.6.7.6履约保证金7.6.1招标人需要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保函可为银行保函或者招标人所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认可的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保函。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有效期须符合招标人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如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银行保函或者未按期对银行保函续保,招标人有权暂停承包人的所有款项支付,直至招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合法有效的银行保函时止。7.6.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7.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9.8.纪律和监督3.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9.5.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3.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3.1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3.1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中的声明作为评审依据)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资信商务部分:60分服务方案部分:30分投标报价部分:10分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资信商务部分+服务方案部分+投标报价部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不在[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4.2.综合评分表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认证体系(10分)1、投标人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程造价咨询体系认证、信用评价体系认证及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1)具备上述6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0分。(2)具备上述任意5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6分。(3)具备上述任意4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4)具备上述任意3个及以下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的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10分)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水平:1、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6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总投资金额2.3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①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②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为准。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15分)1、拟派团队成员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造价类或工程技术类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最高得6分;具有造价类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3、拟派团队成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总投资金额2.3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载明为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3项要求仅可计算1次分值。企业业绩(15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总投资金额2.3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须至少同时包括施工阶段、结算阶段,须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总投资金额、工程规模等以合同列明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企业荣誉情况(5分)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情况: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得5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得1分;仅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只计1次,即按最高奖计分。投标人信誉(5分)1、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今(含2024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称号情况:(1)连续年限≥9年的得5分;(2)6年≤连续年限<9年的得3分;(3)3年≤连续年限<6年的得1分;(4)连续年限<3年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税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相关证书扫描件。2.2.4(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服务质量、方法及措施(10分)(1)有提供服务质量、方法及措施的得4分,无得0分。(2)优: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完善,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方案思路清晰,操作性强,有严格承诺严格遵守本次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的,得5-6分;良: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较完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方案思路比较清晰,操作性较强评为良,有一般承诺严格遵守本次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的,得3-4分;差: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一般,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度及操作性一般,有承诺但不明确的或无承诺的定的,得0-2分。重点难点分析(10分)(1)有提供重点难点分析的得4分,无得0分。(2)优: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清楚专业工程和工序,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难点剖析到位;造价控制技术性合理化切实可行的,得5-6分;良:基本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点,比较清楚专业工程和工序,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合理化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3-4分;差:未针对本项目特点,专业工程和工序描述不清楚,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有基本认识,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可行的,得0-2分。企业规章制度及承诺(10分)(1)有提供企业规章制度及承诺的得4分,无得0分。(2)优: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并承诺在本项目造价咨询中贯彻执行,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充分合理,有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公正诚信服务承诺,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工作进度保证措施承诺,服务响应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大小的承诺,保密承诺的,得5-6分;良:企业规章制度较完善,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较充分,有关于保证明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咨询业务,对咨询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大小的承诺书的,得3-4分;差: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没有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书或承诺书的阐述不明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2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出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不足1%时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最多扣至0分止,计算出报价得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时,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所有评分表中分值或数值范围的解释:[*,*)中方括号为含此数,圆括号为不含此分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4.3.2.评审标准4.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表;4.4.3.评标程序4.4.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4.2.3.2详细评审3.2.1具体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4.4.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4.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5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二)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三)项目规模:拟建项目位于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位于大涌村(上下街),本期用地面积约9381.58m2,暂定计容面积约47189.35m2,暂定总建筑面积约65000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公建配套等,具体业态待确定。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项目测算、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目标成本、招标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及备案、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清标对数及争议解决(含工程量及价格核对)、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进度款审核、现场工程量核查确认、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见证收方、指标对比分析、索赔审核、争议谈判及合同结算等,包括过程中建立造价管理台账、提供工程相关造价信息资料,复核资料完备性,确保所有成果文件满足委托人要求。(一)前期阶段1.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并将目标成本分解到工程项目的各部分和各阶段,协助委托人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流量预测。2.协助委托人编制合约规划及项目整体招采计划。(二)设计阶段1.根据设计各阶段(方案图、相关方案比选资料、扩初图等),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所有方案阶段测算及经济技术指标,协助委托人进行成本测算工作。根据方案测算及同类型项目的成本指标作对比,提出优化建议。委托人根据需求提供的多种比选方案,咨询人已充分考虑多种/多次方案测算导致的工作量增加,其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2.审核(含编制)设计概算及经济技术指标,判别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并负责报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如有),提出分析处理报告,参与洽谈调整、对数(包括总承包单位、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及争议处理。要求咨询人提前介入图纸准备阶段,对需要的图纸提前提出需求,并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3.审核施工图预算及指标含量分析,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报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如有),参与委托人与承包人及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的协商洽谈、对数及争议处理。4.根据审批确认的概预算不断对总成本进行相应修正,调整并更新详细的工程成本计划与资金流量预测,以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标。5.对设计方案中初步选用的材料、配置的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数据和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若被采纳可在履约评价时加分)。(三)招标阶段1.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预算)前,咨询人需对图纸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委托人提供编制人员安排表、开项清单等,如计算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及其它内容有偏差的,需如实向委托人汇报。3.编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预算)时,咨询人需配合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参考产品品牌表(其所选用的材料设备档次、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等,在编审工程量清单前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询价部分需提供报价单位出具的盖章文件(或同等力度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配合招标过程中商务部分的招标答疑、澄清工作。4.依据竞价文件、答疑纪要、中选单位报价文件等招标资料以及委托人要求编制合同。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确定中标单位后,协助委托人和中标单位洽商合同至合同签订。5.编制进场交底及商务交底文件,参加交底会,办理交底资料签收归档。(四)施工阶段1.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对于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要做出影响分析,向委托人预警。2.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月、季、年度资金计划表。3.施工合同签订后协助委托人向业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就合同承包范围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底,协助委托人向承包商进行相关制度、施工合同的交底。4.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含现场形象进度核查),进度款审核应按时完成,确保准确性、严谨性。5.当委托人提出工程变更意向时,向委托人就该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估算并作价值工程分析,协助委托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优的方案。6.工程变更完工后,及时会同承包商、监理进行三方见证收方、核实签证工程量,并形成三方签名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此外驻场咨询须督促承包商及时上报费用明细并完成与承包商的价格确认,每月向委托人汇报变更预算申报及审核情况。7.咨询人每月25日前须完成变更“一月一清”核对清单,上报委托人。8.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合同施工范围/施工界面变更调整,协助变更相关的资料收集及条款整理,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9.协助委托人处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对收到的承包商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同时收集反索赔依据,助力委托人应对商务谈判。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商务纠纷条款进行整理汇总,提供专业咨询修改意见(若被采纳可在履约评价时加分)。10.做好工作记录并建立台账,对于招标计划管理、合同、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第三方责任罚款、结算、商务索赔等分类做好资料收集及台账管理,每月30日前向委托人提交当月台账。11.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委托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12.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咨询月报,定期向委托人汇报项目成本整体情况。(五)竣工结算阶段1.咨询人应指导承包商准备合格的结算资料,协助委托人督促承包商上报结算资料。咨询人应留存一份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备案后一个月内,咨询人需完成所有过程资料(包含照片、影像)的梳理、归档,为项目结算提供参考依据。2.根据委托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发包合同的要求,审核承包商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咨询人需对承包商提供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合格的审核报告。3.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包括对数、争议解决等),且该时间包含咨询单位内部复核时间。咨询人应配合委托人做好结算送审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如有)进行初审、复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数、资料补充复核及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结果的分析等。4.咨询人根据审批版施工图、工程变更及其预算审核资料等,结合各承包合同已支付情况、奖罚、索赔、违约金及其他扣款进行结算审核,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商的有关结算争议。5.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编制工程总结算报告和项目竣工综合分析报告,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项目竣工验收(或二次改造)之日起一年内应完成整个项目的结算及后评估工作。6.按委托人要求将成果资料汇编成册(含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稿、变更文件和以上与施工单位对数双方盖章确认文件等)。三、相关服务要求(一)服务期约定:本合同服务期约定(在□内打钩)☑服务期限:根据工程施工工期,合同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建设期全部合同结算为止。□服务期限:个月。若咨询服务因工程建设需要延期,延期时间在6个月内,咨询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延期6个月后,委托人向咨询人仅补偿延期驻场费用(仅延期6个月以后部分,前6个月内免费),延期驻场费用以委托人要求驻场人实际派驻场人员考勤及相应服务单价计算,并完成建设期工程和工程服务类合同全部结算为止。(二)人员配备要求:1.整体概预结算阶段咨询人在委托人首次提供电子版整套图纸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整体设计概算编制;咨询人在委托人提供施工图预算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预算审核。在整体概预结算阶段,咨询人的概预结算土建、安装、装修、园林等专业负责人经面试合格后不允许变动(人员自身离职、委托人认为不满足服务要求进行更换除外),否则按第七款违约责任进行处罚,其余后台编制、审核人员由咨询人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及委托人时效要求进行灵活安排。咨询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需考虑重复编制/审核概预结算(含对数)的情况(整体设计在初步设计、施工图未经审查前需咨询人审核对应概预算,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再做概预算调整,相应造价咨询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考虑,委托人不另行支付)。2.过程驻场造价咨询服务驻场约定:(1)经面试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驻场;(2)概预算阶段土建、安装、装修专业各安排1人驻场;(3)其他建设期视项目进度,根据委托人需求安排驻场。咨询人需提供施工过程驻场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委派为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年以上经验,并具有),项目负责人需考虑整个建设期(不含结算服务期)常驻现场办公并每月向委托人汇报项目整体情况,相关驻场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报价中,不另计取。除此之外,咨询人还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名具有造价咨询公司工作年及以上经验且持有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驻场,土建、安装、装修专业各一名,其中土建专业咨询人委派驻场服务,联系电话及邮箱,安装专业咨询人委派驻场服务,联系电话及邮箱,装修专业委派驻场服务,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人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委托服务内容要求土建、安装、装修专业驻场人员同时驻场或部分驻场。驻场服务由咨询人自行解决食宿、交通费等,驻场服务人员手机电话需24小时开机,由委托人及负责对接人安排驻场服务人员工作,合同期间驻场服务人员不可承接其他第三方委托的工作。咨询驻场人员必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进驻办公,咨询驻场人员的全部人工费用(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等)、生活费用(交通、通讯、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咨询人自行承担。驻场服务人员需经委托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任岗,若过程中委托人发现驻场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的,委托人可提出更换驻场人员(有关资历、条件不低于原驻场人员),咨询人需无条件配合,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委托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其他不适合继续履职的情形。(三)服务时效要求:1.咨询人概、预算提交若延误,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委托人出具任务书时间及咨询人书面盖章预算书时间认定),概、预算延期违约金上限分别不超固定咨询服务费的5%。2.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时限要求:(1)方案类测算比选:测算金额<100万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1000万元≥测算金额≥100万元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算金额>1000万元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2)分项及零星工程测算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3)变更事项金额测算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4)需要现场数量见证与隐蔽工程验收按委托人需要随时到场进行见证或验收;(5)变更费用审核需在收到委托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6)项目现场施工全部完成且咨询人已退场后,若仍有变更等未办理完手续的,咨询人仍须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且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以上若有延误,则:方案测算、分项及零星工程测算编制若延误,咨询人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设计变更的测算或费用审核若延误,咨询人按¥200元/天承担违约金;现场见证及验收未按要求到场的,咨询人按¥2000元/次承担违约金。3.涉及的造价工作除上述未列明的其他任务延误,咨询人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金。4.如因委托人工期紧张、建设需要提前项目节点工期,咨询人需配合委托人按实际提前的节点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相应赶工造价咨询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四)成果质量要求:1.工作成果要求(1)招投标咨询服务1)按照委托人要求协助编制招标相关资料,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报告2)招标成果文件组成①工程量清单(含计算底稿)②招标控制价文件(含盖章)③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④主要材料明细表(含相关询价资料)⑤对合同文本相关条款提出的建议3)参与招标答疑,协助解答有关经济条款和清单的疑问(2)工程概预算编制或审核服务1)咨询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概算编制要求,编制概算报告提交委托人。概算报告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概算书(如有询价须提供询价资料)、工程量计算底稿、主要材料价格表等,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2)预算审核报告包括预算审核说明、预算审核对照表、调整计算稿等,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3)施工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按要求做好各类测算、进度款、变更等审核及归档工作,其中进度款、变更费用审核需加盖咨询项目章。2)按要求建立各类台账,对日常工作台帐进行维护,保证上述各类台帐的准确、及时、完整性。(4)竣工结算审核服务1)竣工验收后,咨询人应及时提醒承包单位提交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需核对现场实际施工范围及做法等是否与竣工图相符。2)咨询人收到结算资料后,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与施工单位对数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结算报告;若结算需送审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进行审核,需完成与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的协商洽谈、对数及争议处理。2.偏差率要求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咨询人已完成的任务进行复审(咨询人提交的定案稿与委托人复审的最终定案金额对比,如需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评审,则需与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复审的最终定案金额对比)。偏差率=(咨询人提交的金额-最终审定的金额)/咨询人提交的金额(1)由于咨询人原因导致整体概算偏差率≥8%的,每增加1%扣减固定咨询服务费的2%,按比例扣减,此项扣罚累计上限不超固定咨询服务费的10%;(2)由于咨询人原因导致单个合同预算偏差率≥5%的,每增加1%扣减固定咨询服务费的1%,按比例扣减,此项扣罚累计上限不超固定咨询服务费的10%;(3)由于咨询人原因导致单个合同结算(工程及工程服务类)偏差率≥5%的,按超出部分的5%进行处罚,此项累计最高处罚不超固定咨询服务费的10%。以上偏差率导致的咨询服务费的扣减,作为违约金直接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减。若扣减的服务费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的损失,咨询人应针对委托人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建设成本增加的损失等)的差额予以赔偿。四、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总额:(1)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暂定总价为¥元,税率为:%,税额为¥元,总建筑面积单方元/m2,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本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2)工程量计算原则:本合同采用的计算原则(在□内打钩)☑造价咨询服务费采用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包干单价结合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计算依据进行计算(若超出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进行结算),并扣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中:本合同服务期内固定咨询服务费按【中标单方-10】元/平方米计取,考核奖励金按【10】元/平方米(考核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四),驻场服务费用(含延期驻场服务费用)已综合考虑在上述费用中。□造价咨询服务费=固定咨询服务费+考核奖励金+延期驻场服务费用,其中固定咨询服务费¥元总价包干,考核奖励金¥元(考核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四),延期驻场服务费用按实际考勤人数及相应服务单价按实计算(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费服务期(若有))。本合同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现场管理费、技术文件资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服务风险金等咨询人为完成咨询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未特别注明的,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金额。(二)服务费计算与支付:(1)固定咨询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各支付节点的咨询服务费=固定咨询服务费×支付比例-当期违约金/赔偿金;序号支付节点(付款条件)支付比例备注1整体概算编制审核(含对数)完成,且提供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固定咨询服务费的30.00%如需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则完成财审后再支付2整体预算审核(含对数)完成,且提供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固定咨询服务费的15.00%如需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则完成财审后再支付3设计各阶段成本测算及招标控制价完成,且提供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固定咨询服务费的20.00%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15%;竣工验收后支付5%4本项目及合同完成结算(含对数),并且提供的正式成果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剩余固定咨询服务费如需送南沙区预算评审中心审核,则完成财审后再支付(2)考核奖励金的计算与支付考核奖励金分为施工阶段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两部分,其中:1)施工阶段履约评价(占总考核奖励金的80%)计量方式(在□内打钩)☑参考EPC总承包完成产值情况按月度进行计量:EPC总承包预算评审前,按照EPC总承包工程部分完成产值/EPC总承包工程部分合同暂定金额*总考核奖励金的80%*考核系数进行计量;EPC总承包预算评审后,按照EPC总承包工程部分完成产值/EPC总承包工程部分修正合同金额*总考核奖励金的80%*考核系数进行计量,累计3个月支付一次,每次申请进度款须附《造价咨询履约评价表》(详附件四),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可累计申请至总考核奖励金的80%。□按月度分期进行计量:施工阶段月考核奖励金=总考核奖励金的80%/服务期限*考核系数,累计3个月支付一次,每次申请进度款须附《造价咨询履约评价表》(详附件四),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可累计申请至总考核奖励金的80%。考核得分≥85分,考核系数取1;80分≤考核得分<85分,考核系数取0.9;70分≤考核得分<80分,考核系数取0.8;60分≤考核得分<70分,考核系数取0.6;考核得分<60分,考核系数取0。2)最终履约评价(占总考核奖励金的20%),结算完毕后发放。本项目完成全部工程结算后进行最终履约评价考核,最终履约评价分=(施工阶段履约评价总平均得分*60%+结算后评价分*40%)最终履约评价分≥85分,支付剩余考核奖励金的100%;80分≤最终履约评价分<85分,支付剩余考核奖励金的90%;70分≤最终履约评价分<80分,支付剩余考核奖励金的80%;60分≤最终履约评价分<70分,支付剩余考核奖励金的60%;最终履约评价分<60分,剩余考核奖励金不予再计取。(3)延期驻场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若条款四约定可计取延期驻场服务费,则延期驻场服务费按实际考勤人数及相应服务单价(详附件七报价清单)按实计算(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费服务期(若有))。(三)服务费结算:咨询服务费用最终结算按照条款四工程量计算原则进行结算,并扣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计量及支付流程按委托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且委托人每次付款前,咨询人须提供税率6%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咨询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等原因致使委托人逾期付款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咨询人未提供发票给委托人的,委托人可以顺延付款日期,且委托人无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并使用转账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合同签订时的咨询人银行账户及账号为委托人付款的唯一账户及账号。咨询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地址:账号:五、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可随时对咨询人的咨询服务成果提出质疑,要求咨询人给予解答或调整。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委托人在咨询人提供的服务中对重大问题拥有决定权。3.咨询人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咨询服务,则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费用,并要求咨询人限期改正。4.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咨询人的工作人员能力不足以充分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咨询人赔偿其全部损失。(二)委托人有下列义务: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包括提供工作方便及在咨询人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时进行必要的协调等。2.委托人应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所需的设计方案、图纸、合同、清单等相关资料。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委托人应当指派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并由委托人代表或其指派成本人员对咨询人就相关委托业务所涉及的委托人公司制度及基本流程进行审核前的培训,提高咨询审核工作的效率。六、咨询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二)咨询人的义务1.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2.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3.咨询人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咨询人应安排已依法与咨询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代表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咨询人承诺已依法为其员工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福利待遇。咨询人履约过程中,若咨询人人员出现任何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咨询人自行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侵权责任,与委托人无关。若因咨询人履约造成委托人财物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的财物损失、委托人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补偿、律师费、差旅费、仲裁费或诉讼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送达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咨询人应全额赔偿委托人。4.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5.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7、违约责任(一)如咨询人某一项工作达不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将此项工作另行委托,委托人另行委托所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如咨询人连续两次考核系数低于0.8,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咨询人不得擅自更换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驻场服务人员及概预算专业负责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咨询人按¥10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三)咨询人不得擅自更换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驻场服务人员及概预算专业负责人,除人员自身离职、委托人认为不满足服务要求进行更换外,上述人员的更换即使得到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也按¥3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且整个项目服务期累计不得超过3人次更换(人员自身离职、委托人认为不满足服务要求进行更换除外)。(四)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咨询人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五)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向咨询人提出工作建议,如果咨询人的工作成果达不到委托人的合理要求,经过委托人催告后仍然无法妥善提供达标的工作成果的,委托人有权另行分包或解除合同,咨询人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咨询人应予以补足差额。(六)若因咨询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工期延误超过30日,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咨询人除向委托人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向委托人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即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索赔。八、合同变更与争议(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三)无论因何种原因而终止合同,咨询人应将所有资料文件移交委托人或委托人新委托的造价咨询顾问,且咨询人应提供协助以便本工程项目顺利交接。十、履约保证金(一)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不提供。(二)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保函;(2)现金保证金。(三)银行保函的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且营业地点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至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二十八(28)天内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所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期限早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二十八(28)天的,则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期满前自行对银行保函续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未按要求按期对银行保函续保,甲方有权暂停批准乙方的所有支付申请,直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新的合法有效的银行保函时止。如工程延期,乙方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并承担相应费用。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四)履约担保的退还(1)银行保函:于合同履约完毕后二十八(28)天内退还。(2)现金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毕后二十八(28)天内,凭甲方开具的收据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一、其他(一)委托人与咨询人于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真实有效,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一旦纠纷进入上述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即可按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双方依照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如一方需变更文书送达地址,应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按约定方式告知另一方的,原文书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一:咨询人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附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附件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收单附件四:造价咨询履约评价表附件五:造价咨询月报附件六: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附件七:咨询服务报价清单(以下无正文)委托方(甲方1:业主):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文书送达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电话:传真: / 委托方(甲方1: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文书送达地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2#楼7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电话:传真: / 受托方(乙方):文书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咨询人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咨询人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资质专业经验年限本项目担任职务12345678910...甲方有权更换人员,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附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内容时间要求最迟在 年 月 日完成送审造价工作要求(附资料签收单) 委托方代表: 咨询方项目负责人:完成情况审核造价备忘委托人代表(签名):接收时间:咨询人项目负责人(签名):交付时间:附件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收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收单编号:项目名称咨询公司送审时间 年 月 日送 审 资 料序号资料名称单位数量编号1施工图2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3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4工程变更通知单5工程指令单6预算书  签证结算书7材料、设备价格表8三方材料、设备清单9甲供材料、设备清单10施工组织设计1112131415送审资料签收签收意见:委托人代表(签名):咨询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审价结束,资料退回签收接收意见:委托人代表(签名):接收时间:咨询人项目负责人(签名):交付时间:注:签收、接收栏必须要经办部门和咨询单位签名,若在栏内未签注意见而直接签名即表示签收或接收资料与上述资料名称、数量相同。附件四:造价咨询履约评价表全过程造价咨询(20**年*月)履约评价表项目公司:工程造价项目:开工时间咨询负责人:计划竣工时间序号评价项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权重评分评分说明1日常工作沟通配合(1)造价人员严格根据业主的合理指令按全过程造价咨询各阶段工作标准积极完成咨询工作,每出现一次不配合扣2分。 (2)每出现一次上级介入沟通情况,或因质量问题、进度拖延、不配合工作等行为而约谈咨询单位情况,一次扣5分。(3)咨询人与其他单位(供应商、评审单位、设计单位等)之间关系的沟通协调能力差的,导致加大委托人工作强度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102人员配置(1)驻场咨询人员未能满足合同/制度的要求(月度到岗不少于22天),经沟通无果按缺负责人扣5分,工程师人员每缺一人扣3分,计量员每缺1人扣1分。 (2)未按要求派人参加合同约定的会议或其他工作,按每次扣1分。(3)委托人提出驻场要求时咨询人未及时安排人员进行驻场服务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驻场人员时咨询人未及时更换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次.人(以委托人发出的书面文件认定)103资料管理(1)日常管理台账、报表记录完整,咨询月报、合同台账、进度款台账、预结算台账、变更台账、扣款台账等,按单个台账出现3个以下少量错误或遗漏扣1分,4个及以上错误或遗漏扣2分,完全未做一种台账/报表扣3分。(2)因咨询方原因出现“发出、接收或保管的资料管理不善问题(含封图相关问题)”,每出现1次扣2分。(3)进度款、工程量清单、概预结算成果文件、报告等应提供完整、对应一致的书面、电子成果文件,每出现1次不合格情况扣2分。104工作进度审核时间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各阶段工作时间标准或委托书约定时间交付造价咨询成果的(含测算、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概预算、工程结算等),因咨询单位原因导致延期的每延期1天扣0.5分(延期跨月,当月扣分截止当月底,第二月延期的时间第二月继续扣分)。205工作质量审核质量提供的造价咨询文件质量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视严重程度进行扣分。(1)总体偏差:概预算、工程结算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的,偏差超过规定值后每超过0.1%扣1分,不足0.1%按0.1%计算,每项最多扣10分;(2)单项偏差或错误: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不符合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计价基数有误,工程量的核对出现重项、漏项和计算错误的(偏差金额1万以上),每发现一处扣2分;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的处理及计价有误的(偏差金额1万以上),每发现一处扣2分;严重错误(单项错误金额超过10万元)或被检查通报一次扣4分。306现场收方未参与现场收方,每出现一次扣2分。107成本巡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本巡场(成本版实测实量)按5分/次扣分;成本巡场(成本版实测实量)未按要求进行,按一处扣0.5分。107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加分项:管理建议获得采纳1条加1分,被采纳的成本优化建议每节省1万元加1分。10分封顶,且加分后的最高总分为100分。100评价人:说明:评分说明需要简要说明扣分/加分原因。若公司管理标准更新或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调整评分标准。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后履约评价表项目公司:工程造价项目:开工时间咨询负责人:竣工时间序号评价项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权重评分评分说明1日常工作沟通配合(1)造价人员严格根据业主的合理指令按全过程造价咨询各阶段工作标准积极完成咨询工作,每出现一次不配合扣2分。 (2)每出现一次上级介入沟通情况,或因质量问题、进度拖延、不配合工作等行为而约谈咨询单位情况,一次扣5分。(3)咨询人与其他单位(供应商、评审单位、设计单位等)之间关系的沟通协调能力差的,导致加大委托人工作强度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102资料管理咨询人过程中应收集资料,指导承包商过程中做好资料,配合业主/承包商完成结算资料,结算中存在一项资料不全情况一次扣1分。103工作进度审核时间总包合同结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咨询审核(含对数及咨询公司内部复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超过1天扣0.5分。其他工程合同结算应在总包结算完成前完成,存在一份未完成扣3分(非咨询公司原因除外)。404工作质量三大标结算审核质量三大标(总包、精装、园建)结算审核核减率:因咨询人原因导致任一合同的复审核减率超过5%后,每超过1%扣3分,不足1%按1%计算。405其他标审核质量(1)非三大标400万以上合同复审核减率:任一合同的复审核减率超过3%后,每超过1%扣2分,不足1%按1%计算。(2)400万以下合同结算:定案金额与咨询审核金额核减额大于20万元的,每超过5万元扣2分,超过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6加分项结算质量优秀加分三大标结算复审核减率低于3%,每低0.1%加2分。最高加10分,但加分后的最高分不超过100。100评价人:说明:结算后履约评价时间应在项目工程合同全部结算完成后。若公司管理标准更新,则对应调整评分标准。附件五:造价咨询月报项目造价咨询月报年月项目成本情况合同台账及付款情况工程变更情况概预结算情况卡点问题及需协调事项附件六: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廉洁协议书甲方: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区域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建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双方约定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正当的商业交往。二、在商务活动中应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对方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向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的回扣、提成、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等;2、向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安排宴请、消费娱乐和健身、旅游等活动;3、在对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方或本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4、要求对方单位为本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安排工作、提供出国等便利,或要求对方单位为本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5、向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强行推销本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属经营的产品或提供服务;6、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三、违反本协议书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并被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将其列入甲方合作黑名单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后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五、甲方、乙方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向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按事实严肃处理。举报方式: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湾晟路1号开建经贸大厦26楼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邮编511458;电话举报:020-39065732。六、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在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的同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七、本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份数相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七:咨询服务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投标报价含税包干单价/元含税合价/元1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项目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65000合计6500056789101112131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详见造价咨询服务合同)15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6.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投标保证金四、报价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服务方案七、其他资料16.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6.7.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咨询服务报价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7.2.(二)投标函附录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投标。投标报价如下:项 目 名 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元。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 名注册证书及编号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6.9.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6.10.三、投标保证金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四、咨询服务报价清单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含税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含税合价(元)1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65000合计备注:(1)以上报价含_______%税率。16.11.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12.年月日16.13.五、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审查内容页码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5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16.13.1.2、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16.13.216.14.六、服务方案(格式自定)(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质量、方法及措施;2、重点难点分析;3、企业规章制度及承诺。...........16.15.七、其他资料16.15.1.(一)基本情况表1、简 况单位名称具备资质证书编号2、人员架构职工总数专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3、领导人名单职务姓名职称从事岗位业务4、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注: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16.15.2(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注: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材料。(三)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1.一般情况姓 名性 别年 龄专 业最高学历从事造价咨询工作时间技术职称现任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2.个人工作经历时 间工作单位在该项目任职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工作内容注:1、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盖公章。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四)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独立承接)造价咨询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造价咨询合同额造价服务类型备注123…注:业绩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1.1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1.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440115-04-01-6756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1.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1.3项目规模: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大涌村(上下街),本期用地面积约9381.58m2,暂定计容面积约47189.35m2,暂定总建筑面积约65000m2,建筑最高不超33层,高度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公建配套等,具体业态待确定。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测算、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对数(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含总包单位、财评单位对数工作)、目标成本、招标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及备案、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清标对数及争议解决(含工程量及价格核对)、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进度款审核、现场工程量核查确认、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见证收方、指标对比分析、索赔审核、争议谈判及合同结算等,包括过程中建立造价管理台账、提供工程相关造价信息资料,复核资料完备性,确保所有成果文件满足委托人要求。2.2.3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自咨询人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咨询人在完成合同履约的全部内容,双方款项两清且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后服务期即结束。建设期驻场约定:(1)经面试通过的驻场负责人1人必须全过程驻场;(2)其他建设期视项目进度,根据甲方需求安排驻场。2.2.4最高投标限价:208万元。1.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1.5.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时0分至2026年月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6年月日0时0分至2026年月日10时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10时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1.7.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0-3906568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单工、钟工、刘工电话:020-83543324、1363141886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电话:020-39065686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明:2026年2月D/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0-3906568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人:单工、钟工、刘工电话:020-83543324、136314188621.1.4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形式:网上答疑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控制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湾晟路1号901室(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2(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截止时间: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5.2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保函可为银行保函或者招标人所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认可的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6.1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招标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有效期须符合招标人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及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0.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3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4投标文件分数及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咨询服务报价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1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5.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3.5.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5.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 安置房及置换物业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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