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备招标公告(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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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省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淮河人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苏水建〔2023〕578号)和《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淮河人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22〕34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90%,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拟计划新建泵站48座、涵洞106座、水闸2座、箱涵5座、渡槽1座、防渗渠约4.3千米、土渠及河道疏浚约6.2千米、水泥路约0.3千米、交通桥24座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6500万元(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约235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的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结余资金增做、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用地报批等与项目审批相关的前置要件办理技术服务,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含勘察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发包人所有】。
2.4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实施方案报批稿;实施方案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实施方案批复后3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时提供,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水保、环评等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以及用地报批等前置要件手续办理材料的报送时间: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需要。
(5)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注: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的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个专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工程概算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6)专业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设计职责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 218.92.191.56/gb-web/#/login(或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专业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人员须2025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β=0.65;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00%,取费基数为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与相关前置要件技术服务费之和。本次投标报价按折扣百分比报价,结算时按照该百分比计算相关费用。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设计方案:57分;3.资源配置:21分;4.单位业绩: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5.1报价:20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投标报价偏差值(指百分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3分,最多计算至0分。 不足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20

8.5.2设计方案(暗标):57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描述详细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基本了解,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4

2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勘察设计范围明确、设计内容完整准确,优化思路清晰,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4

3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勘察设计依据和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进退场计划、勘察工作的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4

4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准确,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5
主要设计方案构想与比较
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6

6
拟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
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7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8
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对本项目的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分析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9
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10
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
在本项目设计中拟使用新材料与新工艺,且设计科学合理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11
技术创新
对本项目的设计具有技术创新,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

12
工程造价控制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造价控制方法科学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4

13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
(1)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6

14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15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6

16
施工招标及施工期服务
施工招标及施工期服务计划合理可行,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17
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4

8.5.3资源配置:21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项目负责人素质
(1)具有水利类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或资格证书的得1分。 (2)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 备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

2
技术负责人素质
(1)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4

3
勘察负责人素质
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
3

4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水工结构、测绘(测量)、电气、造价、岩土、水保、规划、道路等专业)专业齐全得8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上述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专业应以提供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所示专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9

8.5.4单位业绩:2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备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否则不得分。
2

 
9.其他内容
(1)本项目监督部门:阜宁县水务局,联系方式:0515-87212892。
(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4)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 13338617805 或蔡工 15358238096 或张工 15396887667 或樊工1566515234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 )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宁县羊寨镇镇北大街65号
联 系 人:刘阳升
联系电话:13861404695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招标文件.pdf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合同编号:RHSDDDH-FN-SJ)招标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1/120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省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淮河人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苏水建〔2023〕578号)和《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淮河人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22〕34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90%,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人)、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拟计划新建泵站48座、涵洞106座、水闸2座、箱涵5座、渡槽1座、防渗渠约4.3千米、土渠及河道疏浚约6.2千米、水泥路约0.3千米、交通桥24座等。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6500万元(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约235万元。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的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结余资金增做、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用地报批等与项目审批相关的前置要件办理技术服务,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含勘察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发包人所有】。2/120第一章招标公告2.4勘察设计周期:(1)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实施方案报批稿;实施方案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2)实施方案批复后3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3)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时提供,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4)水保、环评等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以及用地报批等前置要件手续办理材料的报送时间: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需要。(5)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6)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注: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365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的资质要求分别如下: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个专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的要求。(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工程概算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3/120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6)专业负责人要求:/(7)勘察负责人要求:/(8)勘察设备要求:/(9)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③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设计职责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218.92.191.56/gb-web/#/login(或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94/120第一章招标公告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评标标准和方法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8.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7.专业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8.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9.勘察设备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10.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11.社会保险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人员须2025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12.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5/120第一章招标公告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β=0.65;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最高投标限价:100%,取费基数为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与相关前置要件技术服务费之和。本次投标报价按折扣百分比报价,结算时按照该百分比计算相关费用。8.4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20分;2.设计方案:57分;3.资源配置:21分;4.单位业绩:2分。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8.5.1报价:20分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投标报价偏差值(指百分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3分,最多计算至0分。不足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208.5.2设计方案(暗标):57分;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勘察设计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描述详细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基本了解,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42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勘察设计范围明确、设计内容完整准确,优化思路清晰,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43勘察设计依据、工作勘察设计依据和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工作目46/120第一章招标公告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目标标清晰明确,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进退场计划、勘察工作的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4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准确,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35主要设计方案构想与比较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66拟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37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38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对本项目的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分析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19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110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在本项目设计中拟使用新材料与新工艺,且设计科学合理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111技术创新对本项目的设计具有技术创新,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112工程造价控制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造价控制方法科学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413勘察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1)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614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315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616施工招标及施工期服务施工招标及施工期服务计划合理可行,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317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47/120第一章招标公告8.5.3资源配置:21分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项目负责人素质(1)具有水利类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或资格证书的得1分。(2)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备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52技术负责人素质(1)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备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43勘察负责人素质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34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水工结构、测绘(测量)、电气、造价、岩土、水保、规划、道路等专业)专业齐全得8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上述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备注:专业应以提供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所示专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98.5.4单位业绩:2分。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28/120第一章招标公告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优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否则不得分。9.其他内容(1)本项目监督部门:阜宁县水务局,联系方式:0515-87212892。(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4)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或张工15396887667或樊工15665152340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阜宁县芦蒲镇人民政府地址:阜宁县羊寨镇镇北大街65号联系人:刘阳升联系电话:138614046959/120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联系人:王杨张玉清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10/1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增加:开标会议形式□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1.1.6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金额约65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及以上90%,地方配套资金1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同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一次性通过成果文件的咨询、审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第3.2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见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4项1.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投标单位资质或能力以外的服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1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包单位应报项目法人备案。□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12.3偏差☑允许,允许细微偏离: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4增加:对招标文件异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形式与提出疑问的形式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异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573649075@qq.com(电子邮箱),同时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特殊情况下逾期仍然存在疑问需要提出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出;☑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疑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573649075@qq.com(电子邮箱),同时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方式如下(勾选两项的为同时以两种方式发出):□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5.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后,在1日内按照该通知载明的形式和所附的回执格式回函确认收到,未及时获取(下载)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期间根据评委会的要求所出具的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3.1.4增加: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暗标要求:A4幅面(图纸除外),全篇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色底纹,无下划线;无页眉、页脚、页码;正文及各级标题均为小四号宋体(图表除外),1.5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除图片、图表、图纸外,分别按25、25、30、25mm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无斜体字、无加粗(图片、图纸除外),无空白插页;不得出现本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交易平台对暗标格式有设置规定的则优先服从交易平台设置规定。暗标范围:设计方案3.1.5增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盐城市水利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该制作工具应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下载中心”中“水利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并安装后使用。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勘测设计费综合报价☑折扣法取费基数: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与相关前置要件技术服务费之和。即:投标报价=取费基数×%;□清单报价法(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8.3款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由中标人支付的进场交易费:投标报价中包含由中标人支付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用。3.2.6增加: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EXCEL,其他要求:/☑否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规定(对下列选项由招标人进行多选,投标人选用下列已勾选项的任意之一):网上银行汇款电汇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信用报告: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承诺。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同时需将信用报告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具体操作方法为: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节点选择“信用承诺”方式,根据模板要求填写,生成PDF后进行盖章确认。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视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3、收款人信息(汇款担保)3.1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负责阜宁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缴纳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法人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指定子账号上。指定子账号的获取方法、注意事项等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工程类”中《盐城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登录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84961&title=%E5%8A%9E%E4%BA%8B%E6%8C%87%E5%8D%97&type=2&subTitle=%E5%B7%A5%E7%A8%8B%E7%B1%BB%E3%80%82)同时需将现金缴纳回执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3.2投标人若以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573649075@qq.com(电子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4.采用保函或担保或综合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时,须注意以下事项:①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的,抬头受益人为招标人全称,担保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②保函或担保或综合保险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③保函或担保或综合保险原件须可供查询(标注有效的查询方式和查询码)。3.4.3修改: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采用网银、电汇方式的,退还时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3年财务状况指2022年~2024年的连续3个年度。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增加:主要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规定、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2、业绩作为得分条件的则按评标办法的评分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近3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在本处明确证明材料如何编入、展示)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按要求将相关投标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指定位置,导致评委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审结论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7.3(2)增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3.7.3(3)增加: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线上文件向交易平台传输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1份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6项要求附有的报价电子清单。2.线下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规定“不见面”开标时不适用)/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款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2款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4.4增加:关于放弃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相关规定如下:1.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应及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的提出疑问的形式递交包含原因说明的放弃投标通知;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均应书面说明原因;2.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第1章招标公告第6.2款电子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5.2开标程序(增加)一、增加的开标规定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增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规定不见面开标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二、开标程序按照交易平台设置,开标程序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项设置。设置投标人解密操作的,应当规定合理的投标人解密时限(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4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解密时应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不要用其他锁解密,导致解密不了),以避免恶意不解密导致开标会议无限拖延。投标人应当保持CA证书及时升级在最新版本状态、避免解密时因需要升级操作耗时导致延误。三、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招标人填写);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5.4增加: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允许,补救措施如下: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如下:按照“《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网上银行汇款、转账、现金、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7/12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不要求7.8.5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份数:6(从交易平台导出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8.2增加: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8.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通信地址、传真:阜宁县水务局,联系方式:0515-872128923、招标人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2.1款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不提交□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10.2招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分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一步鉴别和核实的权利。10.3投标报价中包含下列费用时支付的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招标代理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1)本标段招标代理费金额为18060元,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中标人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取金额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此项费用招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人支付24%(其余6%予以减免)。中标人承担的部分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进场交易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收费标准(元)等招投标项目10万元(含)以下1000勘察、设计、监理18/12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万元以上175010.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否□是,具体规定:10.5不见面开标补充规定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招标预算价等)。3、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把投标文件上传到招标公告指定的平台。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的项目,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选择盐城地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两个格式文件(①GYCT、②GYCT2),及新建投标存档格式文件③GTB8,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②、③可以刻录到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做投标备份文件。5、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①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②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盐城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盐城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层面常见问题解答,详见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系统和工具使用问题,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栏目。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③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谷歌浏览器(最新版本),江苏省互联互通版驱动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④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6、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7、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0.6请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上关于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的通知更新。19/120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初步设计成果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0/12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6)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21/120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2/120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23/120前附表第2.5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测设计费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建议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24/120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测设计费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测设计费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5/120(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勘察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26/120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现场递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7/12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8/120(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29/120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0/120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31/1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0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招标文件疑问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答复: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适用于本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格式自拟,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载明有效联系方法。33/120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及确认函(回执)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本通知后附的格式,在年月日前按照形式回复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___年___月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函(回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送的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问题(澄清、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页码总数)条(条款总数);…..特此确认。投标人: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34/120附表三:开标记录表包含投标人名称、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等有关内容,以及线下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情况记录。电子开标记录应当由招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线下文件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均应当由投标人确认(未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年月日35/120开标记录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122001标段(包)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阜宁标段(包)编号:E3209230002000122001001县境内调度河沿线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异常记录(%)12345678监督人员签字:交易中心签字: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签字:36/120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初步评审须知----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并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中说明;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2.进入任一个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界面后,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提出初步评审各因素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的意见,对各评审因素统计汇总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所有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均>50%时,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合格的结论,有一项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50%的,否决该投标文件并在详细评审阶段显示不予以评分的标识。3.在评标结束前发现已经作出的评审意见、结论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后重新提交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4.两阶段开标、评标项目,各初步评审因素在各对应阶段评审(部分评审因素对应投标内容只能在第二阶段查看的,第一阶段可以按照符合标准处理,以便于电子评标程序正常运行,在第二阶段进一步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5.初步评审各项评审标准所指的“投标人须知”××条款均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条款编号均覆盖本层级以下序列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如果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一致。上述证照同一登记事项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提供有效证明。2.投标函签字盖章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项规定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承诺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7.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招标公告第8.2款“资格评审因素”见招标公告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4.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5.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6.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7.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技术建议书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10.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11.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12.MAC地址、IP地址不同投标人不存在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制作、上传投38/120第三章评标办法标文件的情形(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13.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见招标公告第8.4款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金额报价时: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费率报价时:偏差值=投标报价(费率)-评标基准价。增加: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见招标公告第8.5款。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5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由评委会成员对各项评审因素分别赋分。投标人最终得分=全体技术标评委技术标赋分值去最高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加商务标评委商务标赋分值。所有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结果后汇总排名(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3.4.1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见“投标人须知”第6.3.2项3.4.3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复核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公示39/120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规定项目规定答辩陈述评标过程中是否要求投标人答辩陈述(参加人员符合评分项目的规定)☑否。□是,要求如下:1.携带证件(原件)和装备:答辩陈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陈述;2.到达时间: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明确的到达等候时间,此为答辩陈述最早开始时间,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进度确定;3.等候地点: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明确;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陈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答辩陈述要求;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勾选其一或多选,评标委员会按已经勾选的任意一种进行):☑纸质载体,传真发送或电话告知当面交接地点(不见面开标的传真发送)。☑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其他信息化手段:(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评定分离方法对定标候选人数量具有规定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执行40/120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按照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单位业绩及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源配置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单位业绩及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120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源配置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单位业绩及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42/120第三章评标办法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多标段关联项目招标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限制中标规定的,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执行。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3/120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44/120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编号: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45/1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技术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勘察设计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勘察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勘察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1.1.1.7技术建议书:指勘察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方案)。1.1.1.8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设计人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勘察设计费用与勘测设计费含义一致。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勘察设计人。1.1.2.2发包人:指与勘察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发包人是指项目法人。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发包本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法人尚未成立的项目,一旦项目法人成立,发包人所签订的本勘察设计服务合同转由项目法人全面继续履行。1.1.2.3勘察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勘察设计人任命,代表勘察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46/1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人。1.1.2.6技术负责人: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配备时,由勘察设计人任命,代表勘察设计人负责本勘察设计服务的技术管理人员。1.1.2.7专业设计负责人:指由勘察设计人任命,并经发包人认可、分别负责各专业设计工作的人员。`1.1.2.8勘察专业负责人:指由勘察设计人任命,并经发包人认可、负责勘察专业工作的人员。1.1.2.9分包人:指从勘察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10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1.1.3工程和勘察设计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1.1.3.2勘察设计服务:指勘察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制订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招标配合,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完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勘察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4勘探场地:指用于工程勘探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勘探场地组成的其他场所。1.1.3.5勘察设计资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勘察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的资料。1.1.3.6勘察设计文件:指勘察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勘察报告、服务大纲、勘察方案、外业指导书、进度计划,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勘察设计人开始勘察设计的函件。1.1.4.2开始勘察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1.1.4.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指勘察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3款、第6.5款和第6.7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勘察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47/1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测设计费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勘察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总负责补偿费用:指同一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分解成多个合同项目的,由勘察设计总负责单位向各合同项目勘察设计人分别收取的集中管理补偿费用,集中管理服务包括:成果总体集成、接受咨询、配合上报审查、对咨询与审查意见执行情况检查与协调、项目报批等服务。费用支付:在发包人向各勘察设计合同支付进度付款时按约定比例提取、代为支付给总负责单位,具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执行。总负责单位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总负责单位未能全部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留该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补偿给实际完成的单位。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勘察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48/1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勘测设计费清单;(8)技术建议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勘察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勘察设计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勘察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勘察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9/1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1.10.2勘察设计人在从事勘察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3勘察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发包人要求1.12.1勘察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勘察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勘察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1.12.2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勘察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勘察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勘察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勘察设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设计人负责办理的勘察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50/1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系调整专项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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