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饲料招标公告(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


招标项目编号:JK20260210000012
采购单位: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范围(下述数量为预测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监督联系人: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010-85005363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JK20260210000012-000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6-03-04 16:00:00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的集中采购,江苏养殖部东海县、泗洪县放养业务成品饲料集采,月需求量约为0.34万吨,本次采购项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有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供应商,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3.1.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 2025 年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行为其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相关企业合作经验(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销售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证明业绩有效性)。 3.1.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1)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向相应专业化公司提供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视为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可采用一个法人公司代表参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关联公司作为生产基地在采购活动中实际供货,采购项目谈判结果适用于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参与采购项目时需提供说明(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本次采购只接受有实体生产基地的供应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
监督人名称: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人电话:010-85005363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梦婷
联系电话:13871319120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pdf
其他附件: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公告.docx

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2026-2027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K2026021000001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集中)行业分类:A031,A0311,A0312,A0313,A0314,A0315,A0319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1.2采购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1.3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范围(下述数量为预测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供应商基本要求:公告/邀请函信息/公告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6-02-1400:0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告信息:项目组成员:罗梦婷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联系人:罗梦婷联系电话:13871319120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JK20260210000012-0001第三方系统编号:售标开始时间:2026-02-1400:00售标截止时间:2026-03-0316:00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6-03-0410:00开启时间:2026-03-0416:00标书获取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开启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3.1.1资质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有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与谈判采购活动;(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供应商,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参加谈判采购活动;3.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行为其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1.3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相关企业合作经验(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销售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证明业绩有效性)。3.1.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资格要求:资格要求: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2其他要求:(1)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向相应专业化公司提供报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视为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3.3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可采用一个法人公司代表参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关联公司作为生产基地在采购活动中实际供货,采购项目谈判结果适用于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参与采购项目时需提供说明(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本次采购只接受有实体生产基地的供应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标段/包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的集中采购,江苏养殖部东海县、泗洪县放养业务成品饲料集采,月需求量约为0.34万吨,本次采购项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公告内容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本采购项目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1.2采购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1.3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范围(下述数量为预测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猪饲料的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养殖场需求区域饲料主要需求料型月采购数量(吨)盐城公司东海县放养市场东海县、新沂县、宿豫区、泗洪县等及其周边市县村保育料、育肥料1900盐城公司泗洪县放养市场1500以上需求地点、采购数量为预估,根据猪只养殖规模和成长阶段调整月采购数量和需求料型。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饲料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为准)。2.3交货地点:供方工厂,供方需严格遵守需方的生物安全制度、车辆冲洗、消毒、干燥和隔离等相关条例,并随时接受需方的监督和检查。2.4猪饲料营养标准、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重金属限量标准、霉菌毒素限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及生物安全控制要求,具体如下:品种保育一期料保育二期料保育三期料育肥一期料育肥二期料育肥三期料适用阶段本品仅限仔猪断奶后前两周使用10-15kg15-25kg25-45kg45-70kg70kg-出栏水分%及保质期水分4-9月≤13%,保质期35天,10月-次年3月≤14%,保质期45天。代谢能(kcal/kg)330033003280325032003200SID赖氨酸lys(%)1.311.201.100.950.850.75SID蛋氨酸Met(%)0.380.330.300.300.250.22SID苏氨酸Thr(%)0.800.730.670.640.530.48SID色氨酸Try(%)0.220.200.180.170.130.12SID缬氨酸Val(%)0.750.730.730.620.550.48注:1、不得使用血浆蛋白粉、肠膜蛋白、肉骨粉等畜禽同源性风险原料。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符合农业部2625号公告的要求。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保育结束体重按25kg设定。3、此标准为内部工厂饲料配方制定及外采饲料关键营养指标审核及合同签订的参考依据。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 表1饲料营养成分值参照指标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水溶性氯化钠%赖氨酸%≥保育一期料531017.02.04.07.00.50〜1.000.400.30〜1.001.35@continue@5311616.52.05.07.00.50〜1.200.350.30〜1.001.15保育二期料531116.52.05.07.00.40〜1.000.350.30〜1.001.15保育三期料531215.82.05.07.00.40〜1.000.350.30〜1.001.15育肥一期料532013.02.07.59.00.50〜1.300.350.30〜1.000.85育肥二期料5330/5330Y12.01.58.09.00.50〜1.300.350.30〜1.000.75育肥三期料5340/5340Y11.01.59.09.50.50〜1.300.300.30〜1.000.60育肥四期料534110.01.59.09.50.45〜1.300.250.30〜1.000.50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注:1、各项营养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2、总磷:当添加植酸酶且经过制粒后对植酸酶活性进行了评价,该指标可不纳入。3、企业标准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此表为依据;标签标识指标以企业标准为依据,同时需关注各饲料法规对不同阶段饲料标签的各项要求。建议各工厂产品企业标准和标签更新备案前,发养殖部饲料部审阅确认相关指标及技术要求,以符合饲料法规相关要求。 表2重金属限量标准重金属保育料、(mg/kg≤)育肥猪料(mg/kg≤)执行标准砷22GB 13078铅55汞0.10.1镉0.50.5铬55氟100100亚硝酸盐(以NaNO2计)1515表3霉菌毒素控制标准霉菌毒素保育料(ug/kg≤)育肥猪料(ug/kg≤)执行标准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DON)5001000GB 13078玉米赤霉烯酮(ZEN)100150赭曲霉毒素A(OTA)50100黄曲霉毒素B11020T-2毒素500500伏马毒素(B1+B2)50005000产品质量保证及生物安全控制要求1.本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符合农业农村部2625号公告要求。3.除表3中列出的霉菌毒素外,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产品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相关要求。4.严禁各品种饲料中兽药残留及违禁物检出。5.所有交货产品都达到双方同意的要求,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关于药物使用的194号246号及后续相关公告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供方承诺产品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在饲料中使用的添加剂及混合物、杜绝添加违禁物质;全厂不得使用血浆蛋白粉、肠膜蛋白、肉骨粉、血粉等同源性风险原料,不得使用阿散酸等有机胂制剂;饲料产品不得掺杂、使假。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限制性规定。6.产品使用的原料未受到石油、农药、有害微生物或毒素、有害金属或其他污染;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会引入非瘟、三聚氰胺、塑化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供货产品与提供的样品及配方一致,无作假或掺假行为。7.发现提供的产品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需方应立即通知供方,并主动召回产品。8.供应商应通过ISO9000、ISO22000认证,供应商应备案生产所需配方及理论值(含营养、毒素等限量值)、供应商(生产商)名录、原料验收(含让步接收、退货)标准、生产工艺(含检查)标准、企业(含标签)标准、检测计划、原料(成品)检测月报告(含自检、送检)、ISO9000和ISO22000证书及三级管理体系文件。产品任何相关方面的变化都将通过书面的形式与供方进行沟通征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重新备案。9.本次成交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同意接受中粮或中粮指定的独立组织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资料文审、现场审核、取样检测和准确度比对等审核项,审核结果未通过的不得作为合格供应商。10.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向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采购成品饲料,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使用需方所提供的饲料生产配方,成品饲料生产中所使用的预混料需由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家佳康养殖部配方生产提供。11.不符合1-10条款的,不得作为合格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3.1.1资质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有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与谈判采购活动;(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供应商,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参加谈判采购活动;3.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行为其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1.3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相关企业合作经验(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销售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证明业绩有效性)。3.1.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2其他要求:(1)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向相应专业化公司提供报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视为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3.3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可采用一个法人公司代表参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关联公司作为生产基地在采购活动中实际供货,采购项目谈判结果适用于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参与采购项目时需提供说明(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本次采购只接受有实体生产基地的供应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3月04日,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具体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方式如下: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审查资料,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报名,并获取招标招标/采购文件(凡领取招标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要求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判定为准)。审查资料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审查资料PDF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1);(2)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2024或2025年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开户行为其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提供业绩合同,内容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相关企业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为准。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16:00(具体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出采购公告中时间为准)。5.2递交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递交。5.3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或因非系统问题系统中无文件或无法打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5.4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于上述规定的开启时间、开启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进行签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特别提醒:发出解密指令后,解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无效。确认开启记录,供应商对开启响应文件有异议应在系统上提出,超过时间系统自动确认。邀请所有供应商准时参加开启,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默认视为放弃。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线上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暂定为2026年03月06日10:00(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谈判通知时间为准)。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谈判方式,腾讯会议号或小鱼易连号将在谈判开始时间前发送。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上发布。8.监督联系方式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商务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商务问题反馈电话:010-85005363;商务问题反馈邮箱:jjkzcb@cofco.com;反馈范围:招投标、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商务问题。9.联系方式9.1采购人: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联系人:罗梦婷13871319120曾宪海1335620990910.其他补充事宜10.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报价人认真学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注册绑定,办理CA认证证书等,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21362564(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8: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10.1.1操作手册下载报价人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中粮集团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CA证书申请-供应商》手册。10.1.2注册报价人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在“平台登录入口”选择“供应商登录”注册登录,按照《中粮集团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指引完成用户注册及登录。10.1.3办理CA认证证书报价人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查阅右侧漂浮栏点击“CA办理”-“证书新办”登录后按照程序要求办理。10.1.4驱动、客户端下载报价人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软件”下载—“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驱动管理工具”下载相关驱动并全部安装。报价人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软件”下载—“中粮E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驱动并全部安装。(以上服务热线、相关操作指引、驱动、客户端若与平台系统中不一致,以平台发布最新服务热线、相关操作指引、驱动、客户端为准。)10.2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人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内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响应文件内容混做将无法正常评审,其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响应,报价人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处理,如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在软件系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导入上传需注意响应文件、可编辑版响应文件分别导入,报价一览表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直接响应,无需上传文件。10.3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附件1: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盐城)有限公司2026-2027年猪饲料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必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必填)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猪饲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