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公示[A3304240590005543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代码:

2511-330424-04-01-333631

标段(包)名称:

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A3304240590005543001001

招标人:

名称: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3-86168071

电话:0573-86186797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1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24 00:00:00

信息来源:

嘉兴市数字化招标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公示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pdf

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编号:A3304240590005543)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3304240590005543001001招标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编制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存档编号:浙奕润[2026]005号编制时间: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543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11-330424-04-01-33363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武原街道。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2.2.1建设规模:供水加压泵站一期规模8万m³/d。同步建设配套辅助用房设施。新增建设用地约36.2亩。2.2.2招标范围: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2.3工程咨询服务目标:(1)项目咨询服务目标:实现项目的进度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2)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其中: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单位工程均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2.4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全过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1)工程施工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督和控制;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核,向发包人和海盐县住建局档案馆各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声像资料以及配套电子版资料)。(2)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包括联系单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核等)并出具跟审报告、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和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3)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条款合理性审查和建设性意见)、投资控制、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结(决)算送审及审计配合、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2.5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3.1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下列要求:具有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9时00分至2026年月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保证金:3.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海盐县海政路333号)。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联系人:万工联系人:王琳琦电话:0573-86168071电话:0573-861867972026年月日附表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3省外进浙备案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业绩业绩不作要求。5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9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具有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1人具有浙江省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1人具有浙江省省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监理员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造价咨询人员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6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7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若为己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用人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8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招标人名称: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联系人:万工电话:0573-86168071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奕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联系人:王琳琦电话:0573-8618679731.1.4项目名称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41.1.5建设地点位于武原街道51.1.6建设规模同第一章招标公告61.1.7技术特征(如结构层数)/71.1.8项目批文2511-330424-04-01-33363181.1.9总投资13000万元建安工程投资概算9200万元9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11.3.1招标范围及内容同第一章招标公告121.3.2项目咨询服务目标实现项目的进度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131.3.3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咨询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需求,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其中: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单位工程均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141.4.1投标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同第一章招标公告1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1.9.1踏勘现场不组织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82.2.12.2.2招标文件异议及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异议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答疑问题),逾期视为无异议。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发布澄清内容),供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天的,招标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3.2.4投标报价合理范围1、本项目设投标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取费基数暂按9200万元测算,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77.304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46.574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最高限价30.7300万元)。2、本项目设置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164.89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风险控制价136.3138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风险控制价28.5789万元。)3、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164.8927万元~177.3040万元。4、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0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213.3.2商务标编制内容投标报价等223.3.3.1技术标编制形式明标。文本编制,除图表可采用A3纸张外,其他采用A4纸张。233.3.3.2技术标编制内容工程咨询大纲,包括:(1)造价咨询部分咨询大纲;(2)工程监理部分咨询大纲;(3)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243.3.4资信标编制内容/253.3.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详见附件26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73.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通过虚拟子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采用柜面转账(电汇)、网银转账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至缴纳账户收款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缴纳账号:②☑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③☑工程保函:保险保函、银行电子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办理保函网址:http://ggzy.haiyan.gov.cn/index/index.html?type=3)注: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选择相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方式”;283.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294.2.1投标文件提交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05.1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315.5.1.5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投标人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32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名专家按规定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36.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4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5名357.1.4中标人确定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中标人确定具体详见评标办法。367.1.6系统锁定预中标单位拟派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的中标结果公告后自动锁定。出现以下情况:拟派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同时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支票或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于合同签订前交纳至招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保险公司保函出具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县(市、区)及以上保险公司。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提交。3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0.1词语定义“专业咨询服务”是指工程咨询人受托承担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专业化咨询服务。“类似项目”是指全过程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40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公证机构查验上述证件。未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的、或者证件经查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110.3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4210.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海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3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其他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1.1.7本招标项目技术特征(如结构层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1.1.8本招标项目的立项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1.1.9本招标项目总投资及建安工程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1.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咨询服务目标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1.3.2本招标项目的咨询管理服务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1.3.3本招标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的相关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1.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1.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2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2.3为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及与其有控股或管理关系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1.4.2.4被责令停业的;1.4.2.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1.4.2.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及计价货币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9踏勘现场:无1.10投标预备会:无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CA锁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异议模块”将所提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无论是招标(代理)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代理)人都将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所有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一经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中推送给投标人,即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超出截止时间提出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作出处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1.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2.3投标函及投标总报价明细表;3.1.2.4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3.1工程咨询大纲,包括:(1)造价咨询部分咨询大纲;(2)工程监理部分咨询大纲;(3)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3.1.3.2工程咨询机构配备情况:(1)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组成表;(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工程咨询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3.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3.1.4.1资格审查申请函;3.1.4.2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要求表;(4)强制性资格条件—工程咨询机构人员资历要求表;(5)强制性资格条件—没有被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6)强制性资格条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8)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工程咨询工作内容的报酬。本次招标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3.2.2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总价的报价形式。计费标准是招标人结合国家现行各项文件相关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总报价明细表》格式及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综合确定的。3.2.3商务标中的《投标总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报价有效的形式规定包括以下情况,如有异常,其投标将被否决。3.2.3.1对任何一项工程咨询服务费内容所填报的价格有两个及以上,未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的商务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份有效。3.2.3.2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3.2.4投标报价合理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3.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3.3.1投标函编制内容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3.2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内容。3.3.3技术标编制形式与内容:3.3.3.1技术标编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3.3.3.2技术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内容。3.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内容。3.3.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合法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复印件。3.3.4.2“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组成表”应附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如需)或岗位证书及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如需)复印件。3.3.4.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管理过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如有)的复印件。3.3.4.4“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与工程咨询合同有关的案件,且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不包括经调解结案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3.4.5“其他资料”应附与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复印件。3.3.5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3.6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报价、咨询管理服务目标、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条款要求、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工程咨询大纲可行性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3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内容中凡有投标人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该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效。3.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3.6.5条款至第3.6.6条款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3.6.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6.1、3.6.2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4.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3.6.4.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3.6.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3.6.4.4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3.6.5投标人若发生违反投标保证金责任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6.5.1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3.3条款规定修正投标文件错误;3.6.5.2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已经生效的投标文件;3.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3.6.5.4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3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如果包封上没有按本章第4.1.1条款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4.2.2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4.2.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2.4.2未按本章第3.6.1至3.6.3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2.4.3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的。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应按本章第4.1、4.2条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第3.4.3、3.4.4条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4.4投标截止期4.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4.4.2招标人可按本章第2.2条款规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5.2.1参加开标会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公证机构查验上述证件。未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的、或者证件经查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5.3开标前需提供的资料5.3.1.1招标(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5.4有效投标人的确认5.4.1除本章第5.3.2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违反本章第5.3.1.1、5.3.1.2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5.4.3经确认有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5开标程序5.5.1招标(代理)人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5.1.1宣布开标纪律;5.5.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5.5.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5.1.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5.1.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5.1.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咨询管理服务目标、专业咨询服务目标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5.5.1.7招标(代理)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5.1.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过程的保密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7.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个日历天。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仍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前述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1.4经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定分离除外)。7.2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合同将授予按本章第7.1条款所确定的中标人。7.3中标通知书7.3.1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咨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5.2招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招标人迫使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3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咨询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的工程咨询工作转委托给他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本章第5.4条款规定确认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代理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代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代理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代理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初步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款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规定。2.1.2资格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具有有效资格证书,同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2.1.3投标函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要求。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投标函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4.3.4.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1.4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技术标编制形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技术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内容齐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备配备的工程咨询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如需)。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4.3.4.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1.5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内容齐全。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形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条款要求,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条款所列的情况。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4.3.4.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2详细评审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2.2.1技术标……详见附件“评标细则”2.2.2商务标投标报价有效性界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投标报价对有效投标报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注:1、本前附表中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编制本前附表2.2.1所列的技术标评审或量化因素时,应与评标细则中的技术标评审内容保持一致。1.总则1.1评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评标原则1.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1.2.3定性的评审在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构成: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1.5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1.5.1评标准备;1.5.2初步评审;1.5.3详细评审;1.5.4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2.1.3投标函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1.4技术标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2.1.5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2.2详细评审标准见附件“评标细则”。3.评标准备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组织评标活动的实施。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3.3熟悉文件资料3.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工程咨询服务内容、项目计划工期和工程咨询服务期等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按顺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阶段。在其中任一阶段评审中,如有任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4.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4.2资格评审4.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条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给出评审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4.3响应性评审4.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第2.1.4项及第2.1.5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技术标、商务标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4.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4.3.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3.2.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4.3.2.3不按本章第6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3.2.4不按本章第4.3.3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的。4.3.3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4.3.3.1投标文件有以下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1)如果投标函及投标总报价明细表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3.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和方法调整和修正价格,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同意修正后,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评标。4.3.4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认定:4.3.4.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3.4.2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咨询管理服务目标、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投标有效期、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违约经济责任、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其他主要条款、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和工程咨询大纲实施可行性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4.3.4.3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4.3.4.4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上述各项评审中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如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5.详细评审5.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附件“评标细则”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5.2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5.3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商务标,按附件“评标细则”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标得分。5.4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附件“评标细则”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排序。5.5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除本章第4.3.3.2条款规定的情形外,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6.1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细微偏差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能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6.3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本章第4.3.3.1条款规定的允许修正的投标文件的错误外)。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7.推荐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除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7.1.1按照投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1.2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商务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具有二个注册证的,以先取得为准),仍无法确定排序的时,可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7.2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会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7)评分比较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顺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称(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1)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8.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8.1评标活动暂停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或经监管部门同意暂停评标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8.2评标中途更换评委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要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8.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8.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法律法规明确的依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附件2:《评标细则》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2.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3)投标人在开标时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条款和5.2.2条款规定的。(4)投标人在开标时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1.1、5.3.1.2条款规定的。(5)未通过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所列的任何一项内容的。(6)不按本章第6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不按本章第4.3.3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或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的。(8)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9)投标文件中存在不利于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承诺的。(10)投标报价与百分比投标报价折扣率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11)投标函与投标总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的。(12)其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附件2:评标细则一、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评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三部分。评审总分满分100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得分(0-70分)+商务得分(0-30分)(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三、评标程序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1、初步评审;2、详细评审;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评标结果。四、技术标评审技术标满分100分(占比70%)。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保留1位小数),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累计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如果评委的评分超出规定分值范围的,作废票处理。以下评审内容缺项的为“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1造价咨询部分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造价咨询工作流程及各环节安排,及其保障措施10-15分2造价咨询部人员配置咨询人员配备、组织分工与外部协调确保审核进度措施7-10分3目标控制有明确的目标控制等方面进行对比评审。7-10分4工程监理部分项目情况综合分析针对项目基本概况和特点的分析。3-5分5监理部人员配置监理部拟投入的人员配置情况、各阶段人员配备计划。3-5分6质量控制情况监理单位对被监理单位的方案审核措施;监理单位对被监理单位使用的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措施;监理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措施;监理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情况。10-15分7进度控制情况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进度安排的计划;监理单位对被监理单位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措施。7-10分8投资控制情况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投资控制措施,对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和延误的控制措施。7-10分9安全控制措施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安全控制要点和措施分析,对事故处理控制预案措施7-10分10文档信息管理监理单位针对工程文档、信息管理的措施。3-5分11其他对本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措施的合理化建议。3-5分五、商务标评审(满分100分)(占比30%)1、商务标评审内容主要针对各投标人商务标总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2、投标报价的合理范围: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164.8927万元~177.3040万元。对投标报价超出该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的控制上限进行投标报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对于有效的投标报价评分如下:投标报价评分(满分100分)(1)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内(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对于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20分。(2)评标基准价=允许进入评标报价计算的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权重B+招标意向价随机值A×投标最高限价×(1-投标价权重B)。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至人民币元。招标意向价随机值A的确定:95.0%、95.5%、96.0%、96.5%、97.0%、97.5%、98.0%、98.5%、99.0%、99.5%、100%中随机确定。投标价权重B的确定:在40%、41%、42%、43%、44%、45%、46%、47%、48%、49%、50%十一个数值中随机确定。注:开标时上述招标意向价随机值A、投标价权重B在所有商务报价宣读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时依次分别抽取A、B值的具体排位号。4、得分计算:总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满分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计算商务标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七、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最终投标评审得分=技术标得分*70%+商务标得分*30%(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依次按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实缴注册资金、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注册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前后排序(具有二个注册证的,以先取得为准)。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3-1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投诉的,直接由招标人按规定进行定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上公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被质疑投诉并经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按投标人评标得分高低递补。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公示不少于3日。八、定标四、定标程序1、定标组织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原则上由5人组成(1名组长),也可以根据项目投资额及重要程度增加定标委员会人数,但必须为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专家不得同时参加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招投标监督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定标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的24小时内组织定标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内。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考察报告不应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如组织考察的,应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顺延定标会时间,但不得超过5日。2、定标方法(1)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投票人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如有并列的一并进入)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经过三轮投票,若票数前2名(如有并列的一并进入)为4家时,取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若票数前2名(如有并列的一并进入)为5家时,由定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人。(2)定标因素可参照以下要素进行:①投标价格: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投标人的信用情况;③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三年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能力、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履约情况、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3)定标工作会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定标前准备a.招标人自主决定安排定标地点。b.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供评标评审记录、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相应投标文件。c.招标人随机抽取定标人员,并通知其参加定标会议。d.核验参加定标会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②定标会议流程a.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定标会议纪律》,组织定标人员签订《定标专家回避承诺书》。b.招标人代表报告招标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要求、开标评标情况以及中标候选人的相关内容(含考察报告,如有),并进行答疑。c.定标人员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法开展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人员可书面发表意见,但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有倾向性意见,不得干预其他定标人的定标表决。书面意见经本人签字后交定标委员会组长统一宣读。d.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提交书面定标报告。3、定标报告的备案招标人应将定标报告作为招投标情况报告的组成部分报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定标报告包括: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对列入定标范围的中标候选人考察报告(如有)、中标人名称等内容。招标人应当在完成定标工作后的3日内,将定标结果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的中标人因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实而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定标,如无法重新定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将定标库组建、定标人员抽取、定标程序履行、定标结果产生等相关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作为保密资料予以留档保存,以便后期备查。招标人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成员在定标期间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监督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定标方法参考了《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海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发改〔2022〕16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两个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招标文件为准。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行政监督部门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涉及投标人的合同主要条款(以招标合同格式表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是否同意。(以下称招标人为委托人,称中标人为受托人)专用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及说明,若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内容有冲突的,则以专用条件为准。编号:工程咨询合同(招标合同格式)项目名称: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委托人:受托人: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受托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2.项目地点:位于武原街道。3.建设内容:海盐县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海盐县主城区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4.建设规模:供水加压泵站一期规模8万m³/d。同步建设配套辅助用房设施。新增建设用地约36.2亩。5.投资金额(/阶段):建安工程投资估算9200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8.项目周期: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二、服务内容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为(根据本合同约定达成一致的委托人的委托范围和实际需求进行勾选):(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程报批报建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工程勘察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案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初步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包括联系单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核等)并出具跟审报告、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和其他咨询服务等工作。1)基本要求:要求全过程造价跟踪评审单位掌握项目全过程投资行为,监督项目建设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审核和监督项目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招标人资金使用情况,为委托人及财政部门拨款提供依据;督促招标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为项目招标人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等。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评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a.前期阶段评审熟悉工程图纸,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依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约定,结合投标报价口径、计价规范等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全面审核。b.过程中的造价控制①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②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③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评审意见;④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⑤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做好造价指标统计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填写资料清单;⑥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评审服务。⑦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初审报告。⑧其它与全过程造价跟踪评审工作相关咨询服务。3)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a.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b.现场踏勘、计量复核;c.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d.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核报告;e.其它与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相关咨询服务。4)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5)组织思想品德好、综合能力强且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若碰到问题需招标人协调的,需向招标人及时反映,并加强主动性、积极性及协调能力,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完成。□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项目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督和控制;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核,向发包人和海盐县住建局档案馆各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声像资料以及配套电子版资料)。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以及施工安全;2)监督、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3)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主要有:a.协助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b.参加施工图会审;c.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d.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e.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f.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编制用款计划;编制材料检验送检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g.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h.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i.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j.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k.审核施工现场签证;l.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m.组织委托人和承建商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n.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o.参加工程验收,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结算;p.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q.督促承建商回访;r.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s.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查;t.审核承建商提出的工程洽商及相关技术措施。☑其他: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报批报建a.对项目建设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进行梳理。b.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报建报批工作计划,协助完成项目前期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包括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节能、人防(如有)、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报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报批。c.对各参建单位的报建报批工作进行协调管理。2)项目实施阶段a.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提供建筑施工、造价咨询、投资控制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b.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条款合理性审查和建设性意见);c.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3)负责竣工备案、移交、资料归档等相关手续;4)协助承包单位工程结算,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财务决算等相关工作;5)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协调管理,做好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工作总结;6)提交完整的工程管理档案资料、项目全过程大事记及相关的影像文件等资料。(二)其他专项咨询□项目融资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管理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后评价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保险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等服务的,可在合同附件1中另行约定。三、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1.委托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签约合同价1.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签约合同价具体构成及合同价计取方式详见下表。序号工程咨询服务费内容签约合同价(万元)1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2工程造价咨询费上述费用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五、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六、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如有);(3)中标通知书(如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七、承诺1.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支付款项。2.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八、词语含义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九、合同订立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合同订立地点:海盐县。3.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自_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_生效。4.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受托人执肆份。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定义和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如有)、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文件。1.1.3招标文件:是指委托人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由委托人或委托人选定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文件相应格式及其他投标须知内容的文件。1.1.4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通知受托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5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受托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6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7工程合同:是指委托人为实现本项目而与实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签订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合同。1.1.8合同当事人:是指委托人和(或)受托人。1.1.9委托人:是指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的人员。1.1.11受托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1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合同履行,主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1.1.13专项咨询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主持相应专项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1.1.14项目: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由受托人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1.1.15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法,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委托人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提供阶段性或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性智力服务活动。在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中可简称为咨询服务。1.1.16联合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受托人的临时机构。1.1.17服务成果: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形和无形的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和最终的咨询报告、模型、图纸、文件、说明、技术规定及其他类似的电子或实物文件,并应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和形式。1.1.18服务变更:是指根据本合同第7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构成服务变更的对于咨询服务的任何更改。1.1.19合同价: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1.1.20服务费用:是指委托人用于支付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21服务开支:是指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向第三方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材料和设备检测费等。1.1.2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23基准日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合同签订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24服务开始日期:是指受托人应开始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25服务完成日期:是指受托人完成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1.1.26服务期限:是指从服务开始日期起计算,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修改后的完成咨询服务所需时间。1.1.27服务进度计划:是指受托人根据第5.2款[服务进度计划]提交的进度计划,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的动态修订。1.1.28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业秘密、注册设计、注册设计申请、著作权、设计权利、精神权利、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配方、图纸、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权利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1.1.29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如有);(3)中标通知书(如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或双方协商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3法律法规合同所称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规范1.4.1咨询服务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委托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受托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服务开支。1.5联络1.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5.2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送达接收人或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及时签收另一方依照合同约定送达的函件。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的一方承担。1.6保密1.6.1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6.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1.6.3一方泄露或者在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1.6.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应在咨询服务完成日期或合同终止之日中较早者之后的两年届满。1.7发布受托人可以将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用于商业投标。除第1.6款[保密]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发布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在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或合同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后的两年内进行发布的,应事先通知委托人。1.8从业规范履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业、诚信从业、规范从业。1.9利益冲突受托人不得与其他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除委托人另行书面同意外,不得参与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受托人声明,在合同签订之日不存在可能使其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引起利益冲突的事项,包括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受托人在得知该情况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1.10合同变更或修改对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当事人正式签署。第2条委托人2.1委托人一般义务2.1.1委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其办理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并将与咨询服务有关的相应结果书面通知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时,由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因受托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咨询成果而导致委托人不能按时办理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除外。2.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所涉及的必要外部关系的协调以及与其他组织联系的信息和方式,以便受托人收集需要的信息,为受托人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在工程合同中或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及时向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提供受托人及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名称或姓名、服务内容、权限及其他必要信息,并负责就受托人与委托人以及委托人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之间的职权边界予以协调和明确。2.1.3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提供相关资料、设备和设施。如果受托人履行服务时另需其他人员的服务,委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以保证咨询服务能够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2.1.4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及时支付服务费用。2.1.5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2委托人决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事项做出书面决定。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人意见时提出有关问题的,委托人应及时予以解答。因委托人原因未能答复或答复不及时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指定一位有适当相关资格或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委托人代表,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作为联系人就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事项与受托人进行联系。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受托人。2.4委托人员委托人员包括委托人代表及其他由委托人派驻咨询服务现场的人员。委托人应要求委托人员在服务现场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规定,不超越合同约定和授权范围向受托人提出要求或发出指示,并保障受托人免于承受因委托人员未遵守前述要求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第3条受托人3.1受托人一般义务3.1.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3.1.2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组建能够满足咨询服务需要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完成咨询服务。3.1.3受托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保证服务成果质量。3.1.4受托人及其咨询人员应满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由受托人按照第3.4款[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的约定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该被委托的其他咨询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或水平。3.1.5在履行合同期间,受托人应使委托人保持对咨询服务进展的了解,并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咨询服务工作进展。3.1.6任何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提供给受托人使用的物品均属于委托人财产。受托人有权无偿使用第2.1.3项中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资料。受托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直至咨询服务完成并将其退还给委托人。保护委托人财产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3.1.7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受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选,并应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能力和经验。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3.2.2受托人需要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3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通知中应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咨询人员3.3.1咨询人员包括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由受托人配备和派遣,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咨询服务需求配备和派遣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专项咨询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3.3.2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和派遣能胜任本职工作及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已包含在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响应文件和本合同中的咨询人员,除委托人明确提出异议外,均应视为已被委托人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委派的咨询人员应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受托人更换专项咨询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主要咨询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同等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替代。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咨询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受托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人所质疑的情形。委托人指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咨询人员的,受托人应撤换。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3受托人认为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可能受到正在发生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事件影响的,受托人有权在将相应事件告知委托人后,暂停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直至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影响消失。3.4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3.4.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委托其合同义务。3.4.2受托人不得将其承担的全部咨询服务整体委托给第三方实施。3.4.3受托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或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服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咨询单位实施。3.4.4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不减轻或免除受托人就该部分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受托人仍应对该部分咨询服务负总责,就其他咨询单位的行为、疏忽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3.5联合体3.5.1受托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3.5.2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委托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其中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成员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变更联合体成员、各成员履行的咨询服务及联合体的法律性质。3.5.3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应向委托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专用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5.4委托人向联合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及其他关于联合体的约定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4条咨询服务要求及成果4.1咨询服务依据4.1.1委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与咨询服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和信息超过约定期限,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4.1.2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影响服务成果质量或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加压泵站工程全过程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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