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 专项债券项目制作 会计专业服务招标公告(义乌市财政局2026)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
_、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
征集人联系人:潘楚迪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9-851161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义乌市财政局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00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2026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附件信息:
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终).docx224.5K
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终).docx
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日期:2026年02月13日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办法21第五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25第六章投标(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4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二)项目名称: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元):0(无固定预算,以实际服务项目为准)(四)最高限价(元):①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最高单价限价2万元/个;②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③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④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⑤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五)采购需求:为做好义乌市2026-2027年度地**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拟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提供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包括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含事前绩效评价)、出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协助征集人和其他债券发行参与方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预审、申报、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框架协议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七)框架协议的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为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出具财评报告1个及以上。(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国地**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披露的报告为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明细清单、相关网站披露截图及财评报告正式稿,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6.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三、获取征集文件(一)时间:/至2026年03月17日响应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2)电子采购的说明:①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征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征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关联”、“响应文件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等操作;⑤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征集人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征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楚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116171质疑联系人:陈堂堂质疑联系方式:0579-85116050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做好义乌市2026-2027年度地**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拟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提供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包括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含事前绩效评价)、出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和其他债券发行参与方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预审、申报、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具体情况见下表:标项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要求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上限为3家)为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关专业服务。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流程确定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价格优先法,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本次投标(响应)供应商数量的80%(但入围上限为3家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直接选定:由义乌市财政局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服务便利性以及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义乌市财政局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征集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协议期内的最低供应数量或金额。★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需与财政部门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5)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备注: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廉洁执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8)供应商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服务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供应商出现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债券发行情形的,经采购人评估,无法继续合作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三)服务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人员安排上及时给予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在接到征集人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征集人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而定。三、商务要求(一)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义乌市财政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义乌市财政局根据中标结果,直接选定确定1家或以上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且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框架入围价格。(二)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入围后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2)在接到义乌市财政局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义乌市财政局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量而定。★四、报价要求(一)最高限价。本项目征集人根据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的项目,设定专业服务费报价的最高单价限价(见下表)。供应商应在最高单价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内容为xx元/个。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序号项目类型最高单价限价1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2万元/个(二)其他要求。1.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2.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3.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4.对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5.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等工作,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另行收费。五、入围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一)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作出反馈和评价。(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有违约情形或被有效投诉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三)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四)入围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征集人将与入围供应商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入围供应商应在系统上填报项目总协调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在框架协议期内,相关人员一般不得变动,确需变更的,须经征集人同意,并及时作出调整。六、结算方式:1.专业服务费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度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结算当前半年度的应付专业服务费,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2.专业服务费由义乌市财政局进行结算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致使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失败的,征集人有权拒付(或追回已付的)专业服务费;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入围供应商办理专业服务费结算时,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 ☐二次竞价 ☐顺序轮候直接选定:由采购单位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4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对应所属行业采购标的:会计专业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5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9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10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响应),供应商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征集人不接受以纸质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1采购人(服务对象)及地点义乌市财政局12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3本项目代理费用不收取14征集文件符号表述“★”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15投标(响应)文件组成1.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的“格式”,指的是第七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2.资格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①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承诺书(见格式)★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③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④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为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出具财评报告1个及以上。(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国地**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披露的报告为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明细清单、相关网站披露截图及财评报告正式稿,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联合体协议(★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应提供本项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则投标无效。联合体协议见格式)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拟派项目组成员(需提供该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持证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见格式)4.报价响应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①开标一览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或者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本项材料)或者④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符合监狱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本项材料)16协议签订1.入围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3.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之日后及时将服务承诺书等内容上传到响应信息模块。17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采云”的“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8质疑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陈堂堂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116050 质疑联系地址: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19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总则一、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征集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义乌市财政局。2.2“投标(响应)人”系指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2.3“供应商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征集文件中符合性要求的规定。3.3满足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4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5供应商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征集入围:(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3.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响应)文件。3.7供应商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委托参加投标(响应)。4.投标(响应)费用4.1无论投标(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征集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代理服务费。5.信息公告媒体5.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6.1征集文件由征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若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6.4征集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对征集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征集人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征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6.5因6.4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6.6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的规定):6.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要求;6.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6.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6.6.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6.6.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6.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6.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三、投标(响应)文件7.投标(响应)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7.2投标(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8.1投标(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8.2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清晰、可辨,由于扫描、缩页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8.3投标(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视情自行编制。8.4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8.5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响应)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响应)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8.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投标(响应)设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建议在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定稿后及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8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9.2政采云平台系统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数据与投标(响应)文件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时,以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数据为准。10.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10.1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12.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2.1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其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2.2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12.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2.4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12.5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wszfcgzx@163.com),传送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名采用“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后缀名”)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为了防止泄密,建议供应商在设置加密密码时采用大小写字母加数字的组合方式。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如“政采云”上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出现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同意提供加密密码,启用备份文件,并由招标方把备份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标书,同时“政采云”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人发送两份以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最后收到的一份为准,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五、开标及评审13.开标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1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4.电子开标14.1征集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14.2供应商不足2家,不进入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程序。14.3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用制作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投标(响应)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供应商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15.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15.1初审内容为投标(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盖章有无遗漏,各项要素是否齐全。15.2对价格错误,评审小组按下述原则修正:(1)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通过“政采云”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5.3评审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响应)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6.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16.1评审小组有权就投标(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16.2必要时评审小组将在政采云平台启动澄清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就要求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并签章,相关答复的内容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3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响应)价格及实质内容。16.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开评审全过程中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政采云平台项目开评审进程,查阅相关信息,及时作出投标(响应)。17.比较及评价17.1征集人根据征集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法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18.评审过程保密18.1开标之后,直到评审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8.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9.确定入围供应商19.1入围供应商的选定规则和数量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六、结果通知和协议签订20.评审结果公告和入围通知20.1。在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电子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应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20.2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21.签订框架协议21.1入围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1.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21.3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之日后及时将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上传到响应信息模块。七、风险监督22.廉洁自律规定22.1征集人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22.2征集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3.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征集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4.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征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4.3质疑投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已超过法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4)质疑未提供书面质疑或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24.4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八、验收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2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组织验收。26.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7.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评审办法1、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征集人开启解密。征集人开启解密后的1小时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2.征集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征集人应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3.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小组对上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评标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评标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2、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供应商。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评审必须以征集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将不予受理投标(响应)文件:1.1逾期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至“政采云”的;1.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打开的;1.3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2.投标(响应)文件在资格性评审或技术响应性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1.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包含报价的。2.2征集文件关于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2.3投标(响应)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投标(响应)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响应)有效期的;2.5投标(响应)人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6投标(响应)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响应)文件的;2.7投标(响应)中不同投标(响应)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响应)人按废标处理,征集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8其它对本征集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2.9经评审小组认定,投标(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0评审小组要求投标(响应)人澄清或说明的,如果投标(响应)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或说明的。3.报价响应文件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3.1.征集文件关于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报价响应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的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3.2投标(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3.3投标(响应)人的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4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报价未明确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6当投标(响应)人由于报价计算错误,投标(响应)人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正处理;3.7经评审小组审议认为投标(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参与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5.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5.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4、废标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第一阶段入围选定规则和数量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照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的2025年1月1日以后成功发行项目财评报告数量从高到低排序;报价和符合要求报告数量均相同的,按照投标(响应)时间先后排序。评审小组采用末位淘汰法确定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有效供应商的20%(采用进一法,如计算出来数字为2.3,向上取整为3),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3家。第五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可根据中标实际情况调整)一、第一阶段框架协议格式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公开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一、服务清单及协议单价:序号财评项目类型协议单价1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 万元/个1.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2.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3.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4.对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5.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等工作,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另行收费。6.以上入围单价包含所需的一切费用。7.本次采购由义乌市财政局统一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直接选定方式确定1家或以上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且服务价格即为本框架入围价格。8.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需与财政部门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4)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备注: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廉洁执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8)供应商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服务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人员安排上及时给予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在接到征集人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征集人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而定。3、服务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甲方出现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债券发行情形的,经乙方评估,无法继续合作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四、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提出项目服务的任务、工期要求等相关事项,协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甲方的义务是对乙方的工作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复核。五、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就其自身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3.乙方出具的各种专业报告必须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的申报要求;4.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5.乙方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6、服务响应:(1)乙方在入围后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甲方的同意。(2)在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甲方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量而定。六、付款方式1.专业服务费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度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结算当前半年度的应付专业服务费,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2.专业服务费由各批次政府专项债券所涉及的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失败的,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已付的)专业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乙方办理专业服务费结算时,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七、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八、本协议在执行中,因乙方违约、解体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在投标中故意隐瞒与投标书不符的重大事实的;2.将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3.无法完成或拒不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4.在服务期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5.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九、免责条件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不可遇见事故及其它双方均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向另一方出具有效的事实证明材料。3.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本合同自动终止。十、纠纷解决方式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费及律师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协议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征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一份。甲(采购)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 乙(服务)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电 话: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二、第二阶段合同格式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乙方(服务方):签署地点:签署日期:根据义乌市财政局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乙方与甲方义乌市财政局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并遵照执行。一、服务清单及单价序号项目类型协议单价一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 万元/个1.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2.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3.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4.对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5.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等工作,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另行收费。6.以上入围单价包含所需的一切费用。7.服务数量:服务期内,具体服务量在实际需要量为准。甲方不保证最低供应数量或金额。二、服务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甲方出现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债券发行情形的,经乙方评估,无法继续合作的,解除签订协议。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需与财政部门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5)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备注: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廉洁执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8)供应商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服务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人员安排上及时给予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在接到征集人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征集人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而定。四、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提出项目服务的任务、工期要求等相关事项,协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甲方的义务是对乙方的工作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复核。五、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就其自身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3.乙方出具的各种专业报告必须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的申报要求;4.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5.乙方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6、服务响应:(1)乙方在入围后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甲方的同意。(2)在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甲方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量而定。六、结算方式1.专业服务费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度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结算当前半年度的应付专业服务费,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2.专业服务费由各批次政府专项债券所涉及的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失败的,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已付的)专业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乙方办理专业服务费结算时,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七、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八、本协议在执行中,因乙方违约、解体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在投标中故意隐瞒与投标书不符的重大事实的;2.将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3.无法完成或拒不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4.在服务期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5.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九、免责条件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不可遇见事故及其它双方均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向另一方出具有效的事实证明材料。3.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本合同自动终止。十、合同纠纷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费及律师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修改: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其中涉及采购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义乌市财政局审批,并与义乌市财政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的征集文件与乙方的响应文件均为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6.其他约定。甲(采购)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 乙(服务)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电 话: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一、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承诺书二、拟派项目组成员三、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四、开标一览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封面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承诺书致:义乌市财政局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WCZZW2026001)的征集文件、技术要求、图纸、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我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愿意中标入围。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义乌市财政局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3、我方承诺参与本次征集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并已依法按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我方承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不转包和不违反招标规定分包该项目。4、积极主动配合义乌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义乌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方(本人)名义承接业务。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9、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一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0、我方同意征集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1、我方相信贵方的采购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入围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12、一旦我方中标(入围),我方将严格依照征集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征集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13、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14、严格遵守开标纪律,不在开标现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15、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指定我方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方联系和协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方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响应)及入围资格,如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义乌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拟派项目组成员(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履历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主要研究方向 执业资格获证时间及审批机关职称 获证时间及审批机关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从事执业工作经历时间项目名称本人承担任务 项目成员组成情况姓名本项目担任工作年龄性别职称或资格执业资格类别 执业注册证书号从事执业工作时间及参与典型业务情况注:1.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持证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征集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义乌市财政局:本单位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并就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服务内容与履约承诺1.本单位将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地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按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必要时在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债券发行准备阶段:本单位将按照贵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在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本单位将积极与贵单位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其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本单位承诺在收到贵单位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贵单位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5.本单位承诺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本单位承诺在服务期间廉洁执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7.本单位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私自对外泄露,并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推诿、敷衍、拖延。二、违约责任如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影响项目实施,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三、附则本承诺书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类型最高单价限价响应单价报价备注一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2万元/个小写 元/个大写 元/个注:最高限价:本项目征集人根据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的项目,设定专业服务费报价的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应在最高单价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内容为xx元/个。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填写错误的,声明函无效。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日期:2026年02月13日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办法21第五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25第六章投标(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4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二)项目名称: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元):0(无固定预算,以实际服务项目为准)(四)最高限价(元):①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最高单价限价2万元/个;②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③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④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⑤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五)采购需求:为做好义乌市2026-2027年度地**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拟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提供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包括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含事前绩效评价)、出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协助征集人和其他债券发行参与方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预审、申报、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框架协议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七)框架协议的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为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出具财评报告1个及以上。(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国地**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披露的报告为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明细清单、相关网站披露截图及财评报告正式稿,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6.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三、获取征集文件(一)时间:/至2026年03月17日响应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2)电子采购的说明:①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征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征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关联”、“响应文件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等操作;⑤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征集人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征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楚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116171质疑联系人:陈堂堂质疑联系方式:0579-85116050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做好义乌市2026-2027年度地**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拟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提供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包括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含事前绩效评价)、出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和其他债券发行参与方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预审、申报、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具体情况见下表:标项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要求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上限为3家)为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及资金平衡表等发行专项债券涉及的专业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关专业服务。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流程确定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价格优先法,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本次投标(响应)供应商数量的80%(但入围上限为3家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直接选定:由义乌市财政局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服务便利性以及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义乌市财政局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征集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协议期内的最低供应数量或金额。★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需与财政部门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5)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备注: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廉洁执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8)供应商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服务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供应商出现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债券发行情形的,经采购人评估,无法继续合作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三)服务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人员安排上及时给予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在接到征集人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征集人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而定。三、商务要求(一)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义乌市财政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义乌市财政局根据中标结果,直接选定确定1家或以上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且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框架入围价格。(二)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入围后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2)在接到义乌市财政局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义乌市财政局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量而定。★四、报价要求(一)最高限价。本项目征集人根据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的项目,设定专业服务费报价的最高单价限价(见下表)。供应商应在最高单价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内容为xx元/个。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序号项目类型最高单价限价1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2万元/个(二)其他要求。1.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2.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3.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4.对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5.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等工作,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另行收费。五、入围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一)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作出反馈和评价。(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有违约情形或被有效投诉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三)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四)入围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征集人将与入围供应商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入围供应商应在系统上填报项目总协调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在框架协议期内,相关人员一般不得变动,确需变更的,须经征集人同意,并及时作出调整。六、结算方式:1.专业服务费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度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结算当前半年度的应付专业服务费,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2.专业服务费由义乌市财政局进行结算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致使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失败的,征集人有权拒付(或追回已付的)专业服务费;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入围供应商办理专业服务费结算时,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 ☐二次竞价 ☐顺序轮候直接选定:由采购单位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4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对应所属行业采购标的:会计专业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5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执行价格评审优惠。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9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10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响应),供应商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征集人不接受以纸质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1采购人(服务对象)及地点义乌市财政局12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3本项目代理费用不收取14征集文件符号表述“★”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15投标(响应)文件组成1.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的“格式”,指的是第七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2.资格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①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承诺书(见格式)★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③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④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为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出具财评报告1个及以上。(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国地**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披露的报告为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明细清单、相关网站披露截图及财评报告正式稿,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联合体协议(★如供应商是联合体,则应提供本项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则投标无效。联合体协议见格式)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拟派项目组成员(需提供该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持证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见格式)4.报价响应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①开标一览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或者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本项材料)或者④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符合监狱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本项材料)16协议签订1.入围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3.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之日后及时将服务承诺书等内容上传到响应信息模块。17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采云”的“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8质疑联系方式质疑联系人:陈堂堂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116050 质疑联系地址: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19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义乌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总则一、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征集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义乌市财政局。2.2“投标(响应)人”系指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2.3“供应商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征集文件中符合性要求的规定。3.3满足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4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5供应商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征集入围:(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3.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响应)文件。3.7供应商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委托参加投标(响应)。4.投标(响应)费用4.1无论投标(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征集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代理服务费。5.信息公告媒体5.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6.1征集文件由征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若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6.4征集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对征集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征集人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会向所有已按征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6.5因6.4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6.6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的规定):6.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要求;6.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6.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6.6.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6.6.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6.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6.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三、投标(响应)文件7.投标(响应)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7.2投标(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8.1投标(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8.2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清晰、可辨,由于扫描、缩页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8.3投标(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视情自行编制。8.4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8.5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响应)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响应)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8.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投标(响应)设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建议在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定稿后及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8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9.2政采云平台系统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数据与投标(响应)文件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时,以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数据为准。10.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10.1在投标(响应)有效期内,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12.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2.1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其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2.2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12.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2.4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12.5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wszfcgzx@163.com),传送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名采用“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后缀名”)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为了防止泄密,建议供应商在设置加密密码时采用大小写字母加数字的组合方式。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如“政采云”上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出现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同意提供加密密码,启用备份文件,并由招标方把备份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标书,同时“政采云”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人发送两份以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最后收到的一份为准,通过“政采云”上传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五、开标及评审13.开标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1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4.电子开标14.1征集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14.2供应商不足2家,不进入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程序。14.3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用制作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投标(响应)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供应商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15.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15.1初审内容为投标(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盖章有无遗漏,各项要素是否齐全。15.2对价格错误,评审小组按下述原则修正:(1)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通过“政采云”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5.3评审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响应)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6.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16.1评审小组有权就投标(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16.2必要时评审小组将在政采云平台启动澄清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就要求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并签章,相关答复的内容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3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响应)价格及实质内容。16.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开评审全过程中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政采云平台项目开评审进程,查阅相关信息,及时作出投标(响应)。17.比较及评价17.1征集人根据征集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法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18.评审过程保密18.1开标之后,直到评审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8.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9.确定入围供应商19.1入围供应商的选定规则和数量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六、结果通知和协议签订20.评审结果公告和入围通知20.1。在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电子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应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20.2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21.签订框架协议21.1入围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1.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21.3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之日后及时将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上传到响应信息模块。七、风险监督22.廉洁自律规定22.1征集人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22.2征集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3.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征集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4.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征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4.3质疑投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已超过法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4)质疑未提供书面质疑或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24.4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八、验收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2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组织验收。26.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7.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评审办法1、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后征集人开启解密。征集人开启解密后的1小时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2.征集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征集人应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3.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小组对上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评标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评标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2、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供应商。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评审必须以征集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将不予受理投标(响应)文件:1.1逾期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至“政采云”的;1.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打开的;1.3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2.投标(响应)文件在资格性评审或技术响应性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1.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包含报价的。2.2征集文件关于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2.3投标(响应)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投标(响应)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响应)有效期的;2.5投标(响应)人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6投标(响应)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响应)文件的;2.7投标(响应)中不同投标(响应)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响应)人按废标处理,征集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8其它对本征集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2.9经评审小组认定,投标(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0评审小组要求投标(响应)人澄清或说明的,如果投标(响应)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或说明的。3.报价响应文件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3.1.征集文件关于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报价响应文件要求中打“★”的内容,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的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3.2投标(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3.3投标(响应)人的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4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报价未明确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者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6当投标(响应)人由于报价计算错误,投标(响应)人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正处理;3.7经评审小组审议认为投标(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参与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5.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5.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5.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4、废标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第一阶段入围选定规则和数量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照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的2025年1月1日以后成功发行项目财评报告数量从高到低排序;报价和符合要求报告数量均相同的,按照投标(响应)时间先后排序。评审小组采用末位淘汰法确定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有效供应商的20%(采用进一法,如计算出来数字为2.3,向上取整为3),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3家。第五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可根据中标实际情况调整)一、第一阶段框架协议格式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义乌市财政局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义乌市2026-2027年度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WCZZW2026001)公开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一、服务清单及协议单价:序号财评项目类型协议单价1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的项目 万元/个1.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的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2.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50%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3.对已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但未成功发行专项债的续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成功续发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4.对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正式稿)仅用于储备申报的新发项目,按成功新发项目中标价的25%计算收费,若后续项目发行成功,同一服务商收取中标价扣除前期收费后的剩余费用。5.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出具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等工作,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另行收费。6.以上入围单价包含所需的一切费用。7.本次采购由义乌市财政局统一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直接选定方式确定1家或以上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且服务价格即为本框架入围价格。8.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在债券需求申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开展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现金流测算等工作,客观、真实评估专项债券项目的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财评报告(初稿)及资金平衡表,用于向上级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2.在债券发行准备阶段,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财政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评价),并在财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必要时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财评报告正式稿,用于向社会披露债券项目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需与财政部门招选的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及时出具债券发行所需文本材料。(4)6小时内到达现场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债券项目联审工作。(4)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重大项目前期谋划提供现场辅导,协助进行项目收支预算表、募投信息表、信息披露表等发行所需资料的填报及核对。(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备注:以上所有人员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单位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需加盖缴费当地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如有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廉洁执业,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8)供应商承诺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服务要求。专项债券发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人员安排上及时给予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在接到征集人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征集人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而定。3、服务期限:两年(2026-2027年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甲方出现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债券发行情形的,经乙方评估,无法继续合作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四、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提出项目服务的任务、工期要求等相关事项,协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甲方的义务是对乙方的工作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复核。五、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就其自身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3.乙方出具的各种专业报告必须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的申报要求;4.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5.乙方应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债券发行工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6、服务响应:(1)乙方在入围后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负责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响应文件中已确定的人员名单,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调整需征得甲方的同意。(2)在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专业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数量根据甲方在发债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量而定。六、付款方式1.专业服务费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度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结算当前半年度的应付专业服务费,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2.专业服务费由各批次政府专项债券所涉及的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失败的,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已付的)专业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乙方办理专业服务费结算时,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七、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八、本协议在执行中,因乙方违约、解体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在投标中故意隐瞒与投标书不符的重大事实的;2.将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3.无法完成或拒不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4.在服务期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5.严重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 专项债券项目制作 会计专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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