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2026)
[政采云]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ZH[ZC]2026-01-1
项目名称: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牛羊肉、鲜鸡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的至少30%分包给中型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30%的至少60%分包给小型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供应商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 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 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 3039号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 (不能用mac 或者 linux 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准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992-3651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联系方式:0990-666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雪
电 话:0990-666900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doc585.9K
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AZH[ZC]2026-01-1)采购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页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33页第四章合同条款(主要条款)...........................第46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56页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第7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6日11:00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ZH[ZC]2026-01-1项目名称: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305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鲜牛羊肉、鸡肉数量:1预算金额(元):305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包括牛羊肉、鲜鸡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的至少30%分包给中型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30%的至少60%分包给小型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供应商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1:00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11:00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准南路17号联系方式:0992-36882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项目联系人:洪雪张丽敏李金蕊联系方式:0990-6669008邮箱:276551232@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雪张丽敏李金蕊电话:0990-666900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编号:AZH[ZC]2026-01-12采购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准南路17号 联系人:胡睿 联系电话:0992-3688286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联系人:洪雪 张丽敏 李金蕊 联系电话:0990-66690084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各投标人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考察。各投标人如有疑问,于2026年2月19日19:00前将有关疑问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到邮箱:276551232@qq.com ,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至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位投标人,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联系人:洪雪 张丽敏 李金蕊 联系电话:0990-6669008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1:0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8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9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②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③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276551232@qq.com,接收人:洪雪,电话:0990-6669008),“备份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②备份响应文件提供要求:投标人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投标人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10响应文件的解密:①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响应文件。②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问题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方可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其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无效。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11:00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1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此部分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因投标人漏报或忽略而后期追加费用。(2)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户名):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南新路支行账 号:88202100583930000018 行 号:31388200009613采购项目预算:¥30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伍万元整),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报出“结算价承诺下浮率”,并作为报价得分的依据。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2.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允许的其他形式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1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17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3月6日上午11:00-11:3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3月6日上午11:00-11:3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招标依据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1.2招标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投标人若中标,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发出的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采购需求、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合同货物”系指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货物。2.7“设备”是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2.8“原产地”是指合同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产品的来源地,这些来源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2.9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供货期及特别说明3.1招标范围:完成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食材的供应、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及保管、现场搬运,检验及验收、移交等工作,向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3供货期: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分批次供货完成。3.4特别说明:3.4.1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报出“结算价承诺下浮率”,并作为报价得分的依据。注:种类和价格:参考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部门发布的食材种类,采购人需求的食材要与参考食材种类相一致、以三个市场同一类产品单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格,以此基准价格为标准,供应商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供应商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参与投标。若中标,参考近一月基准价定价,签订合同并结算,校方不得接受高于合同规定价格的食材货品。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未发布的食材种类货品以定价为准,合同期内价格不得变化。序号商品类型价格备注1羊肝9元/公斤清洁、新鲜2牛棒骨15元/公斤清洁、新鲜3.4.2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每月结算价款,按照每月经审定批准的价款结算与(1-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之积进行结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如遇财政扎帐,则延期至财政开账进行结算。3.4.3为确保后期供货期间食堂食材正常供应,保障学生正常饮食,出台特殊情况下食材供应商临时供货机制(一中三类食材(牛羊肉、米面油蛋奶、蔬菜水果调料副食)如开标顺利确定供应商后,若10家幼儿园未在3月1日开学时确定供应商,则由一中三类食材的供应商为10家幼儿园临时供货,签订临时供货合同,时间不超过2个月)。3.4.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3.4.3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中标则可以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格式自拟)3.4.5食材必须使用冷藏车,车内温度达到食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保证所供产品为当日新鲜食材,不能有变质产品。3.4.6供应商须具备食材专用的冷藏、冷库,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冷藏、冷库的房屋、厂房或库房的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租赁企业需提供付款记录及发票;仓库及设备照片,还需提供能按时配送的证明资料,如:冷藏、冷库距配送地点的路线图;冷藏、冷库在百度或高德地图上的标记点照片等。3.4.7采购人有权对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仓储能力-冷库及服务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冷藏车等进行实地考核验证,如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顺延成交候选人。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4.2单位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招标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实地考察和费用6.1实地考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的实地考察。投标人须自行对招标项目的现场及招标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勘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公开招标和实施公开招标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6.2参与公开招标费用6.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公开招标准备和公开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公开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2投标人在公开招标准备、实地考察和公开招标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采购文件的约束力8.1投标人若中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采购文件9、采购文件的组成9.1本采购文件是对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9.2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9.5采购文件补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采购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采购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采购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通知)为准,先前发出的采购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9.6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评审”、“无效投标”、“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采购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276551232@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位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3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更正通知等。11、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每位投标人,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每位投标人。10.3投标人在每次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至的书面文件后,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确认。11.4投标人如未提交疑问(疑问范围包含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认可并理解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的所有条款及内容的各项约定、要求及条件,项目开标后,如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提出质疑、异议、歧义、解释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回复、答复。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采购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投标人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4.4投标人如采用其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其商务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一册。响应文件为明标,需编制目录及页码。各投标人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应简要客观反映企业面貌,使采购人对其有感性了解,必须如实提供,如发现失实之处将影响其中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对照第六章“1、资格性审查”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2);(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格式3);(6)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4)(7)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详见格式5)(8)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文件格式6);15.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响应函(详见格式7);(2)拟派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格式8)(3)商务报价一览表(详见格式9);(4)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格式10)(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6)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15.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目标、范围和任务;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配送方案及验收标准;④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等)(详见格式11);(2)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②响应时间和退换货技术支持情况;③应急配送预案(提供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配送方案,紧急供货时间承诺)等)(详见格式12);(3)仓储能力;(详见格式13)(4)拟投入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清单;(详见格式14)(5)拟供货物一览表;(详见格式15)(6)投标产品渠道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自产、自有或者代理等)自行提供,包括工厂实景图片、协议、厂家授权证明等。若为屠宰企业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定点屠宰证》)(7)体现企业组织能力、管理水平相关证明资料;(8)采购需求所需的其它资料;(9)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投标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投标人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若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6、响应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合同项目、服务等内容。17、商务报价17.1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服务,并保证项目验收合格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17.2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文本和项目现场情况,若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17.3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17.4投标人根据对本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应达到符合国家及本地运营服务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投标人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7.5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投标人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7.6投标人若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采购人提出需求变化除外)。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8、商务报价货币18.1商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9、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9.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公开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20、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0.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服务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所提供服务进行详细说明;20.3投标人应逐条对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文本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1.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唯一有效,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22.2除投标人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后果负责。24、出现因开标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迟交的响应文件25.1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6.2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6.3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6.4投标人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7、递交响应文件2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7.2.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28、开标会议28.1采购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28.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8.3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开标前投标人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投标人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8.4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3月6日上午11:00-11:3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3月6日上午11:00-11:3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28.5投标人应在开启报价20分钟内进行签字确认。28.6开标完毕,进行下一步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负责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评审,确保公开、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0、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质量和性能、服务期、供货期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废标的其他情形。32、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2.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投标无效: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33.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3.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3.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3.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文件的其他情形。34、评标方法34.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4.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评委对符合资格的各投标人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4.1.1.1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34.1.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4.3评标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分值为40分,商务和技术部分分值为60分。具体评标方法详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4.4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34.4.1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4.4.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推荐中标候选人35.1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按其他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如出现综合评审得分、投标报价且其他部分得分也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序。注: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复核。评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36.3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7、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中标人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8、中标通知书38.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8.3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成交的投标人。39、纪律与保密事项39.1凡参与公开招标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公开的其他情况。39.2领取本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公开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9.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公开,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公开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公开;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9.4投标人不得在公开采购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公开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公开。扰乱公开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投标人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招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9.5公开之日起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9.6从公开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9.7除投标人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公开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9.8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六、授予合同40、授予合同标准40.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6条确定中标人。41、签订合同41.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文本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1.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1.3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41.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41.4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41.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42、合同的签订准则42.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2.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3、验收43.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克财发〔2016〕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询问、质疑、投诉44、询问44.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工作秘密。45、质疑4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45.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5.3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5.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5.5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5.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工作秘密。46、投诉46.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6.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7、诚实信用48.1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8.2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八、义务、工作纪律48、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48.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48.2宣布评标纪律;48.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8.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8.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8.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48.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48.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48.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48.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9、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49.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49.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49.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9.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49.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49.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49.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50、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50.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0.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0.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0.4确定中标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0.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总则1.1本章条款仅限于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1.2本章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规范条文,投标人不得以本文件未提出要求为理由而规避国家和行业强制规范、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条款和相关标准的服务。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就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供的成果符合本章条款的要求。1.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1.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1.6本章条款使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执行的规范和标准本项目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和标准并应按最新版本执行,若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时,以最新、最高标准规范执行。3、采购需求3.1服务范围(1)招标项目名称、预算、服务期限3.2服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服务期限备注1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305.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序号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服务期限备注1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305.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2.1.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标准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9标准。供应商提供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商品,所有商品来源可追溯,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3.2.2.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招标人实际使用之目的。4、质量、验收及要求4.1鲜牛羊肉、鸡肉的质量、验收及要求4.1.1.必须保证新鲜感观好,必须由取得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GB2707-2016及GB20799-2016标准,必须通过动物检验检疫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非转基因产品。4.1.2.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绿色食品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仓库。4.1.3.投标人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方可配送。4.1.4.投标人所配送的所有牛羊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如因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中毒或产生疾病,投标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医疗费用和法律责任。4.1.5.根据招标人采购数量,投标人不得缺斤少两,缺货少货由投标人及时补齐,运输费用投标人自理。4.1.6.所有肉类等均需要提供核酸检查报告,确保食品安全。4.1.7.质量标准要求牛羊肉、鸡肉及羊肝、牛棒骨食材供应要求:肉类为当日现宰,符合肉制品检测、检疫合格。乙方提供的牛羊肉、鸡肉不得为边角肉。皮筋、肥肉不超过总送货肉量重量的1/5。不得采用进口货品。5、配送要求5.1供货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5.2.供货时间:5.2.1正常供货时间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供货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因紧急情况造成货物紧缺,投标人需有能力协调临近项目点进行临时紧急供应,保证招标人正常使用。如供应商未在1.5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超出时间不得高于30分钟,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2.2每个品种的重量及数量以双方核对的为准,原则上每个品种最终结算重量须控制在订单用量的90%-110%范围内。5.2.3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和不同的日期,分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投标人承担。5.2.4食材必须使用冷藏车,车内温度达到食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保证所供产品为当日新鲜食材,不能有变质产品。5.2.4配送车辆必须与供应商投标时配备车辆一致(车牌号,行驶证及保险期内的保险单等),如供应商临时更换车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将更换理由、更换车辆车牌号,行驶证及保险期内的保险单等提供齐全,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未经采购人许可私自更换车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5.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5.3.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配送食材和服务的质量及价格下达配送订单种类及数量。6、报价要求6.1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报出“结算价承诺下浮率”,并作为报价得分的依据。注:种类和价格:参考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部门发布的食材种类,采购人需求的食材要与参考食材种类相一致、以三个市场同一类产品单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格,以此基准价格为标准,供应商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供应商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参与投标。若中标,参考近一月基准价定价,签订合同并结算,校方不得接受高于合同规定价格的食材货品。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未发布的食材种类货品以定价为准,合同期内价格不得变化。序号商品类型价格备注1羊肝9元/公斤清洁、新鲜2牛棒骨15元/公斤清洁、新鲜6.2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每月结算价款,按照每月经审定批准的价款结算与(1-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之积进行结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如遇财政扎帐,则延期至财政开账进行结算。6.3.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生产、采购、仓储、运输装卸、运输保险、验收、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6.4为确保后期供货期间食堂食材正常供应,保障学生正常饮食,出台特殊情况下食材供应商临时供货机制(一中三类食材(牛羊肉、米面油蛋奶、蔬菜水果调料副食)如开标顺利确定供应商后,若10家幼儿园未在3月1日开学时确定供应商,则由一中三类食材的供应商为10家幼儿园临时供货,签订临时供货合同,时间不超过2个月)。7、验收要求7.1.招标人按招标内容、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组织检查验收,投标人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所有食材证件材料以备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返还该批次不合格货物的货款。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投标人应退还该批货物全部货款,如造成其他损失的,投标人仍应继续赔偿损失。7.2.投标人须提供送货单一式四联,经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及乙方库房、送货人签字后各自留存(白联:乙方财务,红联:乙方与学校对账,蓝联和黄联给学校食堂和学校财务各一份)作为结算依据。7.3.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核对质量、数量、生产日期、配送价格、复核价格等工作,若投标人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8、其他说明1.投标人需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参与分拣、配送人员名单,并出具有效的健康证,不具备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允许参与配送。2.招标人提前一天拟定采购计划清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特殊情况除外)。遇有招标人应急保障任务,投标人须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支持,迅速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到通知1个小时内,完成备货,并送货至指定地点。3.所有食材按除箱净重过秤,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4.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投标人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如招标人需要由投标人及时补足,不得影响正常供餐。如不需要,按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5.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及承载容器,车内温度达到食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保证所供产品为当日新鲜食材,不能有变质产品。9、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与本次招标采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能力。由于本项目为招标人食堂供应食材,投标人务必要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要随时接受相关单位的质量抽查,一经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并按规定处罚,且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第一中学第4章合同条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使用说明一、为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二、本《合同示范文本》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时参照使用。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制定发布并负责解释。四、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五、合同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补合同内容。但是对文本中的格式条款如果进行了修改、增补的,不得以“合同示范文本”名义使用。六、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称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是指:学校对具有相关资质、规模、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优势的供应商为学校自办食堂或委托管理服务性质的食堂提供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配送服务的购买行为。七、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八、为保证合同条款的全面、准确,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jaic.gov.cn)“合同示范文本”模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jyt.xinjiang.gov.cn)相关栏目等渠道下载本《合同示范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合同示范文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甲方(学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供货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采购食材事宜,签订本合同,食材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学校大宗食材原(辅)料技术及质量要求表》。一、合同期限供货服务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管理服务对象的,则本合同期限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服务期内,国家、自治区如发布新的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新的规定执行。二、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及单价(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万元(本合同具体金额: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之外的实际发生采购金额,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和范围进行结算)。(2)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原(辅)材料为以下项目:(三)种类和价格:参考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部门发布的食材种类,采购人需求的食材要与参考食材种类相一致、以三个市场同一类产品单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格,以此基准价格为标准,供应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供货;供应商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参与投标。若中标,参考近一月基准价定价,签订合同并结算,校方不得接受高于合同规定价格的食材货品。羊肝、牛棒骨以定价为准,合同期内价格不得变化。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站未发布的食材种类货品,以供应商零售的价格为基准价,以此基准价格为标准,供应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供货,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供应货物的零售价格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四)此处填写中标的价格下浮率。三、交货地点、时间、数量及验收(一)交货地点:乙方根据配送范围内学校具体要求将产品送至指定地方即配送目标学校内,原则上送至学校食堂。(二)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配送验收单为准。(三)验收:1.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甲方指定负责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2.如甲方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5.成交人在供货期间如接到采购人要求需提供所供货物的批次检测报告通知的,成交人自收到通知日起24小时内提供检测报告,未按时提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应在月底完成当月供货有关情况核对工作。(二)乙方应于次月第一周,向甲方提供上月货款的正规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个工作日内将上月采购款支付给乙方。(三)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或公对个人(农户)银行转账。(四)其他结算方式:(五)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确定未结算的价款,甲方在确定价款后内,一次性结算乙方的所有款项。五、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_万元,期限年。如超期未提供保函原件,将视为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二)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因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用于第一时间救治师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启用履约保证金:2.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导致学校、师生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赔付。(三)当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四)当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应当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六、食材质量要求(一)食材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须提供所供食材的检测合格报告。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的新鲜、健康。(二)食材质量:乙方在承包采购服务期间要严把质量关,明确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三无”产品、劣质原料进校园。乙方提供甲方所需食材同时随货附带加盖相应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质量承诺保证书等说明材料及检验、检疫报告、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的食材要适合实际操作,减少边角余料,合理节约,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三)外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七、供应方式为确保供餐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学校(点)食堂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乙方为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学校食品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及食材检验,做好相关自检记录,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票证。八、配送要求(一)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餐食谱,乙方按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送。(二)确定食谱后通知学校提前天把周需求量提交给乙方,乙方按学校要求进行配送。(三)乙方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进行配送,具体的配送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四)学校食品管理员查验食品原料,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五)每月底乙方据实开具税务发票直接与学校结算。(六)原料的接收查验。乙方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乙方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七)食品储存。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落实双人管理:乙方须免费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八)应急保障。乙方须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乙方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九)其他要求:根据市监局要求。九、包装和运输(一)包装与保护;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食品受潮、被腐蚀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二)由乙方负责完成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到甲方或者各学校指定交货地点。(三)其他规定1、乙方对甲方供货进入校园时,应遵守甲方的校园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排,保证不影响甲方的正常校园秩序,不得有以下行为,如果违反以下条款,每次从当日货款中扣除10%:2、送货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着装整齐,不得穿戴不符合规定的服饰,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校园文明。3、乙方的送货车辆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入校园,送货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坚决不允许提前进入校园或送货结束后在校园里逗留。乙方送货车进入校园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4、不得违反甲方各种管理制度,如果违反,按甲方制度规定处罚。5、不得违反甲方要求停放车辆、装卸货物。6、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或垃圾。7、送货结束后及时将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清理干净。8、乙方在进入校园后,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物体损坏都由乙方承担,并进行赔偿。如乙方不主动承担责任、履行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供货款中进行扣除抵消。十、食材验收(一)学校指定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食材乙方应及时调换,并不得影响甲方及学校的正常工作。(二)送货单一式四联,经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及乙方库房、送货人签字后各自留存(白联:乙方财务,红联:乙方与学校对账,蓝联和黄联给学校食堂和学校财务各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三)现场验收1、每日配送的货物等运抵现场后,甲方、乙方工作人员共同组织验收。2、每日现场验收包括对货物等质量、产品日期、新鲜程度、随机抽样检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验。乙方所配送的货物等必须经过甲方、乙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面称重,如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进行复称,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货物等进行单方复称,并将复称结果告知乙方,乙方向甲方配送所有货物等的数量以复称结果为结账依据。3、符合甲方质量、数量、种类要求的货物,甲方应予以收货;4、甲方在收货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证明该批货物质量的票据文件,确认收货后应向乙方出具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的收货单;5、甲方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总务后勤)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已经接收的,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更换以不影响甲方的使用为前提,具体由甲方判定);6、甲方验收货物时间一般为接到货物时,但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验收时间为使用时;7、对于乙方提供的货物,甲方有权进行封样留存,若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的,以留样为准。十一、甲方权利义务(一)按时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二)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学校订单的食材,有权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称重验收,重量以学校称重数据为准;(四)双方需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乙方提供发票信息与实际发生信息一致时,不得拖延支付费用;(六)学校监督小组或膳食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不定期对乙方经营的食材品质及来源进行检查;(七)定期检查库存食材,对临近保质期的食材进行管理监督,设置临期食材专柜或在相对集中区域陈列使用;(八)双方送货验收人员应提前5分钟按合同约定送货时间到场,做好验收准备。甲方按照新鲜、卫生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于疑似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更换,更换产品乙方需及时送达甲方,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用餐。对于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九)为保证菜单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甲方需在每日下午下班前提供次日所需菜单。甲方根据每次供货提供的供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如发现缺斤少两、虚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每次按当次总供货量金额的10%从当日货款中扣除。(十)供应商一定严格要服从甲方管理,如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十二、乙方权利义务(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规定,保质、保量为甲方供应所需食材。(二)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供应食材质量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税务登记证、食品的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材来源证明、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资料;(三)与甲方核对供应食材信息无误后,需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四)按照订单约定准时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自行承担食材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检验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六)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七)工作人员出入校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发生下列情形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乙方赔偿金之外追究其法律责任。(1)乙方供应的食品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乙方应按当日所供原料总价的5倍进行赔偿,从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不耽误甲方使用。(2)指定品牌的货品被假冒的,乙方按相关商品总价的5倍进行赔偿。(3)肉类产品有病害、腐烂或通过非正规渠道引进,不符合国家肉类产品检疫标准的,乙方按乙方交付的相关货物总额的5倍赔偿给甲方。(4)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食材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九)甲方与乙方约定,乙方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1个月内,如果乙方提供的各种餐饮材料符合甲方的质量(新鲜、卫生等)要求,乙方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十)如果在合同生效后,2个星期(12天)乙方仍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视同违约,对甲方所提出采购要求不能够完成供货或供货严重滞后或仅仅只能够部分完成或提供劣质产品严重影响乙方经营遭到甲方三次以上口头及三次以上书面要求更换乙方仍不能够改正,则不予支付货款,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合同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在合同期内,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次按延迟供货金额%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次延迟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合同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经履行合同总价款%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临时采购增加的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如果乙方拒绝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供原材料款项中扣除。(五))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如果两次发现抽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已经履约总价款%的违约金。(六)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不接受调整价格,可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如终止合同,乙方仍需按照上一个周期的价格为甲方供货一个月,如因乙方无法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则视为违约行为,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十四、违约责任(一)食品供应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经检测是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原因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供货总金额%的违约金。(二)乙方工作没有达到甲方或学校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工作整改,提高服务水平。甲方三次催告后乙方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三)若乙方已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诚信经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在合同期内随意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四)除本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均视为违约。届时,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已供货总金额%的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违约方未按守约方的要求纠正违约行为或虽经纠正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等所有成本由违约方承担。十六、合同签订时间、地点、份数及生效(一)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二)合同签订地点:(三)合同份数:合同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份,由甲方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份。(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七、其它约定(一)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对中标资金和本合同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应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优于或满足招投标文件,如有降低要求或不满足等不一致情况,以招投标文件为准。(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原则上不能与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核心内容相抵触,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账户:账户:开户行: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人(签字):法人(签字):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附件一大宗食材原(辅)料技术及质量要求表序号材料名称技术及质量要求1肉 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新鲜肉类(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肉有光泽,新鲜气味正常,肉不能是冷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丝和片。备注:1、上述标准实行过程中如国家发布新的标准,则按照新标准执行。2、上述标准为最低标准和要求,合同双方方可在高于上述标准之上进行合同约定并明确标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格式6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格式7响应函格式8拟派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9商务报价一览表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12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格式13仓储能力格式14拟投入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清单格式15拟供货物一览表独山子第一中学自主经营食堂主要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牛羊鸡肉)采购项目(二次)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AZH[ZC]2026-01-1)1.1.1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期限的终止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2.格式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地 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 务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营业执照号近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资产情况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负 债: 万元财务状况(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份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经营范围备注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号和传真号: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或零售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各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行业以及划型标准对本企业进行划型。格式5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单位名称或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投标人,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年月日格式6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注:1、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2、各投标人按此表格式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1.2.格式7响应函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结算价承诺下浮率为%。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所需服务及应尽义务。3、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为90天(日历日)。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我们将按合同条款、承诺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1.2.1格式8拟派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履历和 业绩本项目承担 任务和角色备注一、项目负责人1.二、拟投入项目人员1.2.3.4.5.......注:(1)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2)如内容较多,可采用一人一表的方式进行编制,必须包含上表中的所有内容,如有其他内容亦可补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商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结算价承诺下浮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期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分批次供货完成。备注注:1、价格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3、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生产、采购、仓储、运输装卸、运输保险、验收、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证明文件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见投标文件() 页注:1、如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商务偏离(即使是微小的偏离)请在此表中逐条列出,如无偏离,请在“偏离说明”列第一单元格内写“完全响应/无偏离”。2、投标人按此表格式列出不影响实质性响应的商务偏差,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实施目标、范围和任务;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配送方案及验收标准;④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②响应时间和退换货技术支持情况;③应急配送预案(提供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配送方案,紧急供货时间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仓储能力项目名称:标项编号:序号内容描述备注1库房基本情况(附房屋产 权证或租赁证明)2库房图片3货物储存方式4其他说明5.....注:投标人需提供可证明仓储能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冷藏、冷库的房屋、厂房或库房的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租赁企业需提供付款记录及发票;仓库及设备照片,还需提供能按时配送的证明资料,如:冷藏、冷库距配送地点的路线图;冷藏、冷库在百度或高德地图上的标记点照片等。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4拟投入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自有/ 租赁备注注:各投标单位按此表格式自行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供应商须在本表后附车辆及相关证明文件照片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拟供货物一览表项目名称:标项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实物图片货物介绍123456备注:注:1.根据采购需求,各投标人按此表格式自行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报告或承诺。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的至少30%分包给中型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份额30%的至少60%分包给小型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供应商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方法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报价在采购项目预算额内,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质量技术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规定。供货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注:以上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供应商初步评审不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评审指标 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40)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40%×10040商务部分(15分)人员配置提供本项目人员、团队投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采购员、仓管员、制单员、配送员等,注明姓名、年龄、健康情况、工作履历)提供缴纳社保人员不得低于3人,等于3人得2分,3人以上每增加1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社保相一致)和健康证证明(有效期内)、身份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在本单位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健康证证明(有效期内)、身份证,不提供不得分。5仓储能力①具有冷库得5分;②有温湿度监测设备得1分;③有通风换气设备得1分;④商品分区分架分类存放得1分;⑤有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得1分;⑥货物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得1分。(备注:针对每一项内容提供印证资料,如不提供不得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厂房或库房的租赁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租赁企业需提供付款记录及发票;仓库及设备照片;不提供不得分。)10技术部分(45)服务方案综合考虑投标人的配送方案:①食材采购计划或生产计划;② 配送进度计划及配送路线规划;③ 配送保障措施及货源保障能力;④备货与配送管理方案;⑤制定1.5小时内完成供货的应急响应预案;注:全部提供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能按时配送的证明资料,如:冷藏、冷库距配送地点的路线图;冷藏、冷库在百度或高德地图上的标记点照片等。10有能保证食材顺利供应的供货渠道,针对供货渠道的备货充足、齐全,能提供相关货源保障证明。供货渠道流畅,能较优的保障货物供应得5分;供货渠道良好,能基本满足保障货物供应得3分;供货渠道较差,不能保障货物供应得1分,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材料采购管理措施;②食材质量控制措施;③食品储藏、保鲜指导管理措施;④卫生管理控制措施等):内容合理、 完善、操作性强,全部提供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1分。8应急处理预案:1.根据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针对问题产品召回、遇突发安全事件、货源短缺、恶劣天气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高,得5分;应急处理预案内容较具体,得3分;应急处理预案内容简单、一般,得1分。2.采购人如遇货源短缺,需临时调配货物,供应商可在0.5小时内送达的得3分;1小时内送达的得2分;1.5小时内送达的得1分。超过1.5小时不得分。81、退换货的人员保障,有退换货处理方案,方案上要有专职售后服务回访、退还需求处理人员,提供专人送货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2、对于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投标人有明确对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时间;退货、换货响应时间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小于0.5小时得3分,承诺时间0.5-1.5小时1分,承诺超过1.5小时不得分)。6为本项目配备1辆冷藏车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食品配送冷藏车的食品配送冷藏车每辆得2分,最多可加2分,此项最高5分。 注:车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商业保险单(有效期内),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租赁企业需提供付款记录及发票。5投标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得3分,否则不得分。3分值合计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00相关说明: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按(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