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招标公告(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2026)


普陀区 | 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
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_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802715
质疑联系人:陆海娜
质疑联系方式:0580-3802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亚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2
质疑联系人:单晓红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传真: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153.0K

(定稿)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9日 14:3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数量:3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802715质疑联系人:陆海娜质疑联系方式:0580-38027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传真:0580-6202023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亚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2质疑联系人:单晓红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传真:/联系人:徐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分析海岛地区居家安宁疗护工作的规律、总结经验做法,提高普陀区老龄化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普陀全区群众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率,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浙江省和国内处于前列。二、采购内容1、本项目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共同富裕研究中关于健康保障与福祉提升的视角,设计针对海岛居民特点的安宁疗护知识普及方案,消除文化障碍,提升服务接受度。(2)结合长三角安宁疗护工作培训经验,开发适用海岛基层医疗人员的服务标准。(3)在"同心护'宁""行动下,研究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长效发展机制,总结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4)通过普陀区医疗和医保大数据研究居家安宁疗护对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冲击,为进一步完善适合于安宁疗护的医疗保险制度创新提供实证研究依据。(5)构建以舟山普陀区为案例的政策,并争取取得省级或国家级决策机构的认可。2、其他内容(1)为实现合作目标,中标人每年派遣不少于3名研究人员(包括合作教授、博士后或研究生)赴舟市普陀区(含海岛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和合作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合作期内,中标人将根据研究进展及当地实际情况,在普陀区(含海岛区域)组织开展2至3次问卷调查,每次调查样本量不少于500户。(2)对舟山相关医院进行患者调研,以及数据收集,数量不低于每年100例。(3)3年内公开发表专著(蓝皮书)1-2部。(4)3年内双方联合向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政策建议3篇及以上,争取获省级以上(含)领导批示1篇及以上。(5)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标准1个及以上、宣传发表经验做法10篇及以上。(6)为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中标人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包含年度总计划和分计划),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工作。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可选择与采购人共建“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模式展开研究,具体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确定。2、舟山的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合作结束后,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3、中标人推荐或派遣研发人力,并按现有规定提供图书情报信息等保障服务。4、中标人须保障科研人员实地调研安全及服务对象权益,配备符合医疗服务标准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及人文关怀类物资,降低调研及服务验证风险。5、人员要求:(1)中标人与采购方共同组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和经费使用。(已修改)(2)中标人可根据需要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学术(技术)委员会,学术(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由项目组主任提名并经采购人批准后聘任。学术(技术)委员会负责提供在科学研究、重大学术活动、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专家意见。(3)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领导班子人员变更经双方协商后由中标人任命;学术(技术)委员会人员变更由采购人决定;工作人员变更由领导班子决定。(4)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6、中标人须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四、服务目标显著提升普陀全区群众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率,力争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浙江省和国内处于前列。五、提交的成果要求1、合作期间,下一年度开始前,中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2、合作期结束时需提交《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标准》、经验做法文章等成果文件。3、纸质文本、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4、提交的数量和形式满足采购人要求。说明:本次成果均需达到国家、省、市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足够申报及评审的方案文稿及电子文档。六、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七、项目检查和验收1、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抽查中标人执行情况,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2、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3、采购人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供验收所需相关资料。4、中标人未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人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5、合作期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中标人须配合协助采购人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后期的修改和完善工作。6、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3、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多方会议。4、严格保密,加强管理。参与编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相关成果和相关信息。5、本项目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的方式对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中标人须配合,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剩余合作经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在合作满12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在合作满24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作经费;合作期结束后需提供经费决算报告。3、采购人对中标人应予以适当的经费配套支持。4、合作经费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中标人按照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由中标人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方案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后执行。中标人应每年向采购人提供经费使用报告。5、中标人须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3采购内容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200万元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资金结算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剩余合作经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在合作满12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在合作满24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作经费;合作期结束后需提供经费决算报告。3、采购人对中标人应予以适当的经费配套支持。4、合作经费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中标人按照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由中标人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方案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后执行。中标人应每年向采购人提供经费使用报告。5、中标人须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8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调研、成果(文本)编制、打印装订、评审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及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税费。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1500 元。9履约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均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后缀为.bfbs),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3558958@qq.com)。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成功办理投标人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 (2)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后缀为.bfbs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发送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开标地点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 14:30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本次招标以最高限价作为上限价,超过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于其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向招标采购人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九)信用相关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十)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十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1.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详第六章格式)。1.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1.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3价格折扣比例(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参与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投标时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十二)节能、环保政策1、文件依据1.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享受节能、环保政策优惠应具备的条件和优惠2.1产品在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范围内;2.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2.3优惠详见评标办法。3、投标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十三)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本项目不适用)1、文件依据1.1《******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2《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2、享受政策优惠应具备的条件和优惠2.1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及适用范围2.2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3优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四)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 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0—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十五)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其他有关补充文件(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人以书面或线上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以书面或线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或线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补充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如本采购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1、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函(投标人必须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1.5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2.1投标人企业业绩复印件(如有);2.2投标人企业实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2.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2.4项目理解;2.5工作计划;2.6项目实施方案;2.7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2.8质量保障措施;2.9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3、投标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成功办理投标人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2)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后缀为.bfbs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发送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六)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或电子签章的;(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9)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异常低价,且未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异常低价审查5.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七)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不需要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须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开标时出现的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但不退还给投标人。(二)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1.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1.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含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3.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五、评标(一)组建评审小组本项目评审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共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2.1评审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3投标人代表未及时澄清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4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2.5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2.6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盖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或其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4、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评定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价格分和商务技术分的汇总得分,中标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排名先后。中标候选人3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按以下内容审核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资格文件要求。序号响应人内容审核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提供《投标函》。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结 论三、评分内容及标准类别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价格分0-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分商务部分24分企业业绩0-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项目内容需包含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或制定)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企业实力0-3自2022年1月1日(以结题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安宁疗护领域开展研究课题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课题立项、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拟派项目团队0-6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打分:1、具有正高级职称得3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安宁疗护有关期刊论文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第1条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需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单位的,则需提供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2、第2条需提供文章全文扫描件(文章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0-8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打分: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2、发表过安宁疗护有关期刊论文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1、第1条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需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单位的,则需提供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2、第2条需提供文章全文扫描件(文章中需体现相关人员姓名),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配备人员的数量、专业配置、岗位分工等进行打分:配备人员的数量充足、专业针对性强,岗位分工科学合理的得6分;配备人员的数量较充足、专业针对性较强,岗位分工较科学的得4分;配备人员的数量较充足、专业针对性一般,岗位分工较科学的得2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6分项目理解0-6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现状的了解程度及项目理解进行评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得6分; 较好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得4分;基本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工作计划0-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行打分:工作计划详细,各环节安排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工作计划内容较详细,各环节安排具有合理、可行的,得4分;工作计划较简单,且具有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0-8根据投标人针对普陀区海岛居民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的总体思路打分:总体思路描述详细、透彻、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分;总体思路描述详细、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分;总体思路描述较详细、合理,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总体思路内容不完整,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7根据投标人的安宁疗护知识普及方案打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非常清晰,得7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较完整,表述较准确、条理较清晰得6分;方案内容较齐全,表述准确性较准确,条理较清晰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条理性一般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海岛基层医疗人员服务标准制定方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高的,得8分;方案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较高的,得6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较科学可靠、完善,具有可行的,得4分;方案部分欠缺的,可行性程度较差,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7根据投标人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经验做法的方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高的,得7分;方案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较高的,得6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较科学可靠、完善,具有可行的,得4分;方案部分欠缺的,可行性程度较差,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舟山相关医院进行患者调研及数据收集方案打分:方案紧密贴合舟山相关医院实际及海岛患者群体特性,调研设计科学严谨,调研方法科学合理,数据收集指标体系完整的,得6分;方案充分考虑舟山相关医院服务场景及海岛患者特点,调研设计、调研方法科学合理,数据收集指标体系较完整的,得4分;方案兼顾舟山相关医院及患者基本情况,调研设计、调研方法具备基本科学性,数据收集指标体系基本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打分:分析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分析较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分析与针对性有所欠缺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应对措施打分:应对措施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应对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应对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打分: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可行,得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科学性、可行性较弱,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基本情况1、合作模式: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人民币。2、本项目合同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三、研究内容1、本项目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共同富裕研究中关于健康保障与福祉提升的视角,设计针对海岛居民特点的安宁疗护知识普及方案,消除文化障碍,提升服务接受度。(2)结合长三角安宁疗护工作培训经验,开发适用海岛基层医疗人员的服务标准。(3)在"同心护'宁""行动下,研究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长效发展机制,总结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4)通过普陀区医疗和医保大数据研究居家安宁疗护对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冲击,为进一步完善适合于安宁疗护的医疗保险制度创新提供实证研究依据。(5)构建以舟山普陀区为案例的政策,并争取取得省级或国家级决策机构的认可。2、其他内容(1)为实现合作目标,乙方每年派遣不少于3名研究人员(包括合作教授、博士后或研究生)赴舟市普陀区(含海岛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和合作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合作期内,乙方将根据研究进展及当地实际情况,在普陀区(含海岛区域)组织开展2至3次问卷调查,每次调查样本量不少于500户。(2)对舟山相关医院进行患者调研,以及数据收集,数量不低于每年100例。(3)3年内公开发表专著(蓝皮书)1-2部。(4)3年内双方联合向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政策建议3篇及以上,争取获省级以上(含)领导批示1篇及以上。(5)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标准1个及以上、宣传发表经验做法10篇及以上。(6)为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须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包含年度总计划和分计划),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工作。四、服务要求1、办公地点为。舟山的办公场所由甲方提供,办公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作结束后,办公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2、日常运行由乙方负责协调管理。3、乙方应推荐或派遣研发人力,并按现有规定提供图书情报信息等保障服务。4、乙方须保障科研人员实地调研安全及服务对象权益,配备符合医疗服务标准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及人文关怀类物资,降低调研及服务验证风险。5、人员要求:(1)乙方须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乙方提名,甲方可提名1名副主任。正副主任共同构成项目组领导班子,实行主任领导下的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2)负责项目的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设计;3)拟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4)负责组建研发团队;5)拟定各项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学术(技术)委员会名单;7)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行情况,包括经费使用、研究工作进展等;8)其它应当由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2)乙方可根据需要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学术(技术)委员会,学术(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由主任提名并报甲方批准后聘任。学术(技术)委员会负责提供在科学研究、重大学术活动、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专家意见。(3)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领导班子人员变更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任命;学术(技术)委员会人员变更由甲方决定;工作人员变更由领导班子决定。(4)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6、乙方应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接受甲方的考核。五、合作期限及服务目标1、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的,可另行协商续约事宜。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即告终止。2、服务目标:显著提升普陀全区群众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率,力争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浙江省和国内处于前列。六、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为提供研发和工作经费;推荐优秀人才;为乙方提供办公和研发场所、研发设施以及项目研究所必须的数据等;为乙方提供实习基地。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所进行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进度及要求向乙方及时、全面地提供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4、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发出撤换的指令,对不能胜任合同职责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进度延期由乙方承担。5、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进度计划是否落实了各项保障措施,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健全完善,乙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应根据修改意见,按合同约定对报告进行适当的修改。7、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内工作,对服务质量、进度负责。8、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乙方责任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10、乙方应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11、乙方须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成果文件,并按要求进行调整、修改,直至通过为止。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投标时已明确分包的内容外,其余工作内容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知识产权管理1、本协议生效前,一方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为一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经第三方授权一方有权使用并对外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预先存在的知识产权")仍归该方所有。2、合作中任何一方确需使用另一方预先存在的知识产权或者按照约定归属于另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的,应经对方书面许可。双方承认并同意,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软件、规范、程序以及相关技术支持的行为不构成向另一方转让或许可其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商标、专有技术、保密信息等其他知识产权)。3、一方向另一方保证:该方在项目研发中提供或产生的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违约方自行承担,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4、双方承认并同意,对于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研究任务而产生的新知识产权,根据以下标准确定所有权:(1)利用本项目资金、数据及场景产生的一切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2)任何一方均有为履行自身公共职能(如甲方推广普陀区医疗服务)而无偿实施共有知识产权的权利。(3)甲乙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可自行使用,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对外公布、发表,或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或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申请商标注册等。经双方同意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按照甲方享有50%,乙方享有50%进行分配。5、双方确认,双方不得损害双方的名誉和权益,尊重双方的无形资产。如上述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按新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6、甲乙双方确认,在从事项目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活动中,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在有关产品、包装以及广告、介绍等所有宣传材料上加入,以及其他任何引人误认为乙方或与第三方研发等相关内容。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人员配备情况本项目人员组成如下: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如有)1项目负责人2...3...45...注:本项目人员中的核心成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剩余合作经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在合作满12个月,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在合作满24个月,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作经费;合作期结束后需提供经费决算报告。3、甲方对乙方应予以适当的经费配套支持。4、合作经费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乙方按照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由乙方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方案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后执行。乙方应每年向甲方提供经费使用报告。5、乙方须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十三、保密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技术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对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接收方应仅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接收方应采用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有效地防范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公开。2、甲乙双方以及所有参与开发项目的人员,对研发和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数据、文档、成果和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3、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所获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信息泄露。双方合作结束后,除因合作产生的成果载体外,对在合作期间所取得的对方的技术秘密的其他载体都要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4、此保密条款不因合作协议的终止而失效。任何一方由于违反保密条款而造成对方秘密信息泄露,都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四、成果要求1、合作期间,下一年度开始前,乙方需提供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2、合作期结束时需提交《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标准》、经验做法文章等成果文件。3、纸质文本、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4、提交的数量和形式满足甲方要求。说明:本次成果均需达到国家、省、市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足够申报及评审的方案文稿及电子文档。十五、验收1、验收标准:本项目成果文件编制须符合甲方的采购需求,且达到国家、省相关行业编制规范标准要求。2、验收方式:根据《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舟财采监【2021】14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由甲方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初稿进行专家评审(评审费由乙方承担),专家评审后乙方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成果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稿交由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终验时,如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须退还给甲方。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中止合同履行,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5、验收完成交付甲方后须附相关资料(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十六、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方)违约给另一方(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一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视为该方违反本协议。2、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经费额度和支付进度支付经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欠付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不应超过未付金额的5%。3、因乙方派驻人员数量或工作时间不足,导致建设目标未能按期实现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仍不能实现本协议的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但尚未支出的合作经费。4、若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乙方按照本协议已实际收取的金额。5、因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或研发实施过程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的项目失败,不视为违约。6、本合同签订后需严格遵守(不可抗力除外),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七、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2、本协议合作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无需退还已收取经费。3、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第四、第五条约定的;2)乙方其他严重违约情形,导致合作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协议无法履行的。(2)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退还已收取的经费: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经费额度和支付进度支付经费且逾期超过3个月的;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十四条任一项约定,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能纠正的;3)按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规定不允许双方继续合作的;4)甲方其他严重违约情形,导致合作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合作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及任何放弃乙方权利的内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加盖乙方公章后方可生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如需转让债权的应由协议双方和债权受让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方为有效。协议提前终止或者到期终止双方未能续约的,双方应协同完成科研项目终止结算。联合实验室应当予以撤销,双方共有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按照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处置。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对整体运行情况作出总结,总结报告提交甲方。6、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中签署的保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约定及对应违约责任继续有效。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九、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二十、政府采购合同贷款(该条款采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时可选)1、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2、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3、乙方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谅解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年月日目录1、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函(投标人必须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1.5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2.1投标人企业业绩复印件(如有);2.2投标人企业实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2.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2.4项目理解;2.5工作计划;2.6项目实施方案;2.7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2.8质量保障措施;2.9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3、投标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3.2报价明细表;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投标人自评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页码企业业绩0-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项目内容需包含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或制定)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企业实力0-3自2022年1月1日(以结题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安宁疗护领域开展研究课题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课题立项、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拟派项目团队0-6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打分:1、具有正高级职称得3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安宁疗护有关期刊论文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第1条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需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单位的,则需提供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 2、第2条需提供文章全文扫描件(文章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0-8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打分: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2、发表过安宁疗护有关期刊论文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1、第1条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需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单位的,则需提供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2、第2条需提供文章全文扫描件(文章中需体现相关人员姓名),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配备人员的数量、专业配置、岗位分工等进行打分:配备人员的数量充足、专业针对性强,岗位分工科学合理的得6分;配备人员的数量较充足、专业针对性较强,岗位分工较科学的得4分;配备人员的数量较充足、专业针对性一般,岗位分工较科学的得2分;未提供或无针对性的不得分。/项目理解0-6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现状的了解程度及项目理解进行评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得6分; 较好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得4分;基本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工作计划0-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行打分:工作计划详细,各环节安排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工作计划内容较详细,各环节安排具有合理、可行的,得4分;工作计划较简单,且具有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0-8根据投标人针对普陀区海岛居民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的总体思路打分:总体思路描述详细、透彻、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分;总体思路描述详细、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分;总体思路描述较详细、合理,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总体思路内容不完整,部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7根据投标人的安宁疗护知识普及方案打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非常清晰,得7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较完整,表述较准确、条理较清晰得6分;方案内容较齐全,表述准确性较准确,条理较清晰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条理性一般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海岛基层医疗人员服务标准制定方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高的,得8分;方案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较高的,得6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较科学可靠、完善,具有可行的,得4分;方案部分欠缺的,可行性程度较差,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7根据投标人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经验做法的方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高的,得7分;方案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可靠、可行性程度较高的,得6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较科学可靠、完善,具有可行的,得4分;方案部分欠缺的,可行性程度较差,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舟山相关医院进行患者调研及数据收集方案打分:方案紧密贴合舟山相关医院实际及海岛患者群体特性,调研设计科学严谨,调研方法科学合理,数据收集指标体系完整的,得6分;方案充分考虑舟山相关医院服务场景及海岛患者特点,调研设计、调研方法科学合理,数据收集指标体系较完整的,得4分;方案兼顾舟山相关医院及患者基本情况,调研设计、调研方法具备基本科学性,数据收集指标体系基本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打分:分析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分析较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分析与针对性有所欠缺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应对措施打分:应对措施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应对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应对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0-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打分: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可行,得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科学性、可行性较弱,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格式一投标函致::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我方所提供的服务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4、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5、我方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了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7、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9、我方承诺至开标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为我单位名义签署的投标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负责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日历天。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注:投标人法定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即可。格式三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成员表序号本项目中拟任岗位姓名年龄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主要资历、经验及业绩项目负责人注:1、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扩展。2、后附表中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需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单位的,则需提供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四开标一览表在研究了采购文件后,我单位针对《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投标报价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 注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大写:小写: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一二………合 计注:本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发生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格式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单位名称)的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标的: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格式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9日 14:3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903263210010000002-ZD[2026]009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数量:3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802715质疑联系人:陆海娜质疑联系方式:0580-38027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传真:0580-6202023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亚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2质疑联系人:单晓红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传真:/联系人:徐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分析海岛地区居家安宁疗护工作的规律、总结经验做法,提高普陀区老龄化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普陀全区群众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率,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浙江省和国内处于前列。二、采购内容1、本项目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共同富裕研究中关于健康保障与福祉提升的视角,设计针对海岛居民特点的安宁疗护知识普及方案,消除文化障碍,提升服务接受度。(2)结合长三角安宁疗护工作培训经验,开发适用海岛基层医疗人员的服务标准。(3)在"同心护'宁""行动下,研究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长效发展机制,总结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4)通过普陀区医疗和医保大数据研究居家安宁疗护对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冲击,为进一步完善适合于安宁疗护的医疗保险制度创新提供实证研究依据。(5)构建以舟山普陀区为案例的政策,并争取取得省级或国家级决策机构的认可。2、其他内容(1)为实现合作目标,中标人每年派遣不少于3名研究人员(包括合作教授、博士后或研究生)赴舟市普陀区(含海岛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和合作工作,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合作期内,中标人将根据研究进展及当地实际情况,在普陀区(含海岛区域)组织开展2至3次问卷调查,每次调查样本量不少于500户。(2)对舟山相关医院进行患者调研,以及数据收集,数量不低于每年100例。(3)3年内公开发表专著(蓝皮书)1-2部。(4)3年内双方联合向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政策建议3篇及以上,争取获省级以上(含)领导批示1篇及以上。(5)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标准1个及以上、宣传发表经验做法10篇及以上。(6)为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中标人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包含年度总计划和分计划),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工作。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可选择与采购人共建“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模式展开研究,具体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确定。2、舟山的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合作结束后,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3、中标人推荐或派遣研发人力,并按现有规定提供图书情报信息等保障服务。4、中标人须保障科研人员实地调研安全及服务对象权益,配备符合医疗服务标准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及人文关怀类物资,降低调研及服务验证风险。5、人员要求:(1)中标人与采购方共同组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和经费使用。(已修改)(2)中标人可根据需要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学术(技术)委员会,学术(技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由项目组主任提名并经采购人批准后聘任。学术(技术)委员会负责提供在科学研究、重大学术活动、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专家意见。(3)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领导班子人员变更经双方协商后由中标人任命;学术(技术)委员会人员变更由采购人决定;工作人员变更由领导班子决定。(4)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6、中标人须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四、服务目标显著提升普陀全区群众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和安宁疗护服务覆盖率,力争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浙江省和国内处于前列。五、提交的成果要求1、合作期间,下一年度开始前,中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2、合作期结束时需提交《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标准》、经验做法文章等成果文件。3、纸质文本、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4、提交的数量和形式满足采购人要求。说明:本次成果均需达到国家、省、市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足够申报及评审的方案文稿及电子文档。六、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七、项目检查和验收1、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抽查中标人执行情况,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2、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3、采购人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供验收所需相关资料。4、中标人未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人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5、合作期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中标人须配合协助采购人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后期的修改和完善工作。6、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3、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多方会议。4、严格保密,加强管理。参与编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相关成果和相关信息。5、本项目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的方式对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中标人须配合,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剩余合作经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在合作满12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在合作满24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作经费;合作期结束后需提供经费决算报告。3、采购人对中标人应予以适当的经费配套支持。4、合作经费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中标人按照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由中标人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方案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后执行。中标人应每年向采购人提供经费使用报告。5、中标人须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3采购内容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200万元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资金结算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剩余合作经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在合作满12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在合作满24个月,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成果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并确认上年度目标已达成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作经费;合作期结束后需提供经费决算报告。3、采购人对中标人应予以适当的经费配套支持。4、合作经费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中标人按照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由中标人设立专用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年度预算与决算方案和单项支出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后执行。中标人应每年向采购人提供经费使用报告。5、中标人须根据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8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调研、成果(文本)编制、打印装订、评审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及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税费。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1500 元。9履约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均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后缀为.bfbs),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3558958@qq.com)。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成功办理投标人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 (2)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后缀为.bfbs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发送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开标地点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 14:30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舟山市普陀区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本次招标以最高限价作为上限价,超过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于其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向招标采购人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九)信用相关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十)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十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1.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详第六章格式)。1.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1.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3价格折扣比例(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参与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投标时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十二)节能、环保政策1、文件依据1.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享受节能、环保政策优惠应具备的条件和优惠2.1产品在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范围内;2.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2.3优惠详见评标办法。3、投标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十三)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本项目不适用)1、文件依据1.1《******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2《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2、享受政策优惠应具备的条件和优惠2.1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及适用范围2.2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3优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四)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 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0—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十五)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其他有关补充文件(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人以书面或线上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以书面或线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或线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补充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如本采购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1、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函(投标人必须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1.5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2.1投标人企业业绩复印件(如有);2.2投标人企业实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2.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2.4项目理解;2.5工作计划;2.6项目实施方案;2.7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2.8质量保障措施;2.9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3、投标报价文件:3.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成功办理投标人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2)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后缀为.bfbs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发送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六)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或电子签章的;(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9)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异常低价,且未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异常低价审查5.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安宁疗护政策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