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 17: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GK2026-005
项目名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阿拉山口市
联系方式:1367997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
联系方式:0909-223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敏
电 话:0909-2231819
附件信息:
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采购文件 docx(1).docx206.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
品目
采购单位
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11: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17: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
0909-2231819
采购单位
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阿拉山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799707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09-2231819
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HYJGK2026-005采购人: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1四、响应文件提交....................1五、响应文件开启....................1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第二章投标须知3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二、总则9三、招标文件....................11四、响应文件....................12五、开标和中标....................15六、签订、履行合同....................18七、投标纪律要求....................20八、支付货款....................20九、质疑和投诉....................20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28第二节评分标准33第三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36第四节评标报告3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其他文书、文件格式6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HYJGK2026-005项目名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840000.00最高限价:按照新疆兵团第五师三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最新批发报价(https://price.21food.cn/market/1032.html)市场价下浮3%采购需求: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840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5号联系方式:136799707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丽敏电话:0909-2231819第二章投标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褚攀登电话:13679970797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友好路 25 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联系人:朱丽敏电话:0909-22318193项目名称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4招标编号XHYJGK2026-0055预算金额及采购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840000.00元报价依据:按照新疆兵团第五师三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最新批发报价(https://price.21food.cn/market/1032.html)市场价下浮3%,以网络公布价格为准,且不高于阿拉山口市市场指导价。6招标范围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包)8合同履约期限 1 年9质量要求合格10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JY、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是☑ / 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价格评审优惠(由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评标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小微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供应商信用情况1、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渠道:由审查小组在“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查询。3、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4、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15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1)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9、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无串标行为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采购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情况介绍6、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8、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相关内容自行编写。方案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到。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服务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9、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8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价格依据为按照新疆兵团第五师三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最新批发报价(https://price.21food.cn/market/1032.html)市场价;投标价格包括该商品的价格及其储藏、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 月9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22响应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之前上传至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请供应商开标时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允许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23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24低价竞标对于异常低价的投标报价,根据财库〔2026〕2号文的规定处理。25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6投标答疑会不召开27对采购文件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28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29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3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34付款方式月度结款,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供应数量开具发票,发票后附送货清单,清单上必须有现场负责人、验收货品人员、签收人员签字。以实际配送量为准。35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 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因以上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36其他1、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2、发布招标公告的网址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如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投标”是指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响应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投标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5.1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特别说明6.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6.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书(参考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8.3的内容处理。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8.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语言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3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4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投标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2.5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2.6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7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4.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4.2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的价格及其储藏、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如有)、利润等费用和税费。14.4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设备,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4.5在投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故意抬高报价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按废标处理。14.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6.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6.1响应报价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6.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报价要求16.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6.3.2响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7.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知识产权1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响应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投标。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备份响应文件要求。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3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五、开标和中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进行解密,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4.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5.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活动,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响应文件的开启,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投标的,视同认可评审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3)开标时,供应商完成在线解密后,由工作人员开始唱标。(4)电子唱标。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7)资格审查的组建。(8)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9)开标结束(10)评标小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8)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9)评标小组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2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26.5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履行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供应商中标(在投标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4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28.5中标通知书是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赏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8.7.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3份,副本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需将合同原件2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留存,投标供应商所需合同份数需自行酌情签订。28.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供应商需及时将采购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9.合同分包29.1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履行合同32.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3.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5成交供应商需在履约验收后提供完备的验收报告原件一份递交至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档。七、投标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投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八、支付货款35.申请支付35.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单后,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九、质疑和投诉36.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36.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丽敏;0909-2231819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36.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6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1、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2、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8.保密和披露38.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8.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受阿拉山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机关1号、2号食堂食材采购(3包:畜禽肉、鱼、冻货)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XHYJGK2026-005二、采购内容及数量2.1、货物清单名称:畜禽肉、鱼、冻货2.2、采购数量: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三、具体技术要求如下:序号供应食材种类标准1牛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牛肉为三岁以下小公牛肉(含三岁), 剔骨肉,且为2日内新鲜肉;(宰杀的牛必须持有宰杀3日内动物检疫证明。)2羊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整羊要求重量在20公斤以下,且为2日内新鲜肉,整羊需现场分割剔好;(宰杀的羊必须持有宰杀3日内动物检疫证明。)3鸡鸭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日内宰杀新鲜肉,(宰杀的鸡鸭必须持有宰杀3日内动物检疫证明)。4猪肉及其制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日内宰杀新鲜肉,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肉质紧密有弹性,按压后能快速回弹;无淤血、无异味、无筋膜过多,表皮无残留毛根、无损伤变质;淋巴结已剔除,无病变组织。每批次随货附3日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检疫验讫印章)。5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日宰杀新鲜鱼。6马肉、马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变质、无异味。7冻货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食品通则》(GB 2707 等对应品类国标),无变质、无异味、无冰霜过多(解冻失水率≤5%)、无包装破损;肉类肌肉色泽正常、无淤血,水产无发黏、无畸形。四、总体要求1.货物要求1.所购入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中标人必须负责采购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质红色均匀,有光泽。5冻货包装必须标识齐全,有生产厂家信息,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中净含量是指解冻后的重量。2.配送要求1.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釆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物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2.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安排不少于3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1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招标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釆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3.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持健康证上岗,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岀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釆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4.冷藏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温度。5.配送范围:阿拉山口市机关1号、2号食堂。3.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釆购人向选取的供应商发岀采购通知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与釆购人物资管理负责人联系。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经确认后釆购人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没有在釆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2)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釆购人供货的;3)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釆购人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5)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6)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违反合同规定、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结算及付款方式2.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公式:各类产品货款=对应品种的定价X(1-下浮率)X实际供货量。(2)付款方式:月度结款,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供应数量开具发票,发票后附送货清单,清单上必须有现场负责人、验收货品人员、签收人员签字。以实际配送量为准。5.验收条款1.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岀厂标准。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釆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釆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售后服务要求5.1.产品配送要求5.1.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如中标人在送货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照价赔偿。5.2.包装与标签要求:5.2.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5.2.2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保证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中标人负担。5.3.★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造成迟交货现象的,作以下处理:①采购人对迟交货部分产品可拒绝收货;②按本次交货产品的总值等价赔偿;③如采购人需要对迟交部分的产品进行自行采购的,中标人负责支付对该部分产品实际采购价格金额。5.4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最迟应在2小时内响应。如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按以上第5.3条进行处理。六、质量保证要求6.1卖方应随时接受招标人对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6.2卖方应接受采购人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质量跟踪抽样检验,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供应商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情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进行精确查询。(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资格证明文件序号审 查 标 准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6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审查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货期供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金额,且只有一个符合报价要求的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6)供应商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2.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响应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6.5条情形的;(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响应文件修正4.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二节评分标准一、综合评估法评审依据:评审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评标因素权重表:序号124评标因素报价部分商务技术务部分合计权重30%70%100%评审标准一、报价部分(30 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报价评审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30分二、商务部分(30 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商务评审类似业绩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食材采购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3分拟投入人员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采购员、仓管员、配送员等),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得4分,(少于4人不得分);4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8分。注:负责人、采购员、仓管员等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配送员须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未提供或者证明资料不全不得分。8分拟投入车辆根据投标人具备运输车辆的数量等情况进行评审: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自有/租赁配送车辆(冷藏车)2台,满足招标要求数量的,得4分;2、每多提供一台运输车辆的得1分,本项最多加2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全景图片,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②非供应商自有车辆还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短于一年期限),否则不得分。6分供货渠道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的评审:每提供1个供货渠道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供货合作协议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分仓储能力具有独立的库房及存货能力得4分;仅具有库房但不具备存货能力,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得2分(注:投标人自有的库房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供应商租赁的库房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复印件,但均必须显示面积)。4分售后服务及承诺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重点比较其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满足1小时响应客户需求,并确保相关负责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解决问题,达到上述要求的得1分;承诺响应时间低于上述要求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2、项目基本服务要求以外的,对项目开展有利的资源、技术支撑手段或服务等,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且有效得1分,最高2分。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承诺对项目供应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得2分;6分三、技术部分(40 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技术评审项目技术、服务及安全检测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全部满足,并提供畜禽肉、鱼、冻货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全部提供得6分.每缺少1项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配送实施方案:1、货物运输方案内容包括:①针对运输服务方案、正确处理、完美解决问题的方式;②具有完善的运输组织模式;③针对项目运输方案实施提出措施建议,确保配送顺利完成。2、货物配送方案内容包括:①出入库管理;②货物交接;③配送时间安排。3、货物装卸方案内容包括:①货物装卸流程;②货物装卸工具;③货物装卸安全管理。4、货物储存方案内容包括:①货物温度控制;②货物通风;③货物防潮防尘。5、货物质量方案内容包括:①货物货源保障;②针对质量具体实施内容;以上内容都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失或不完整的扣1分,每一项最多扣2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14分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①食材来源的保证措施②食材加工包装环节质量保证措施③食材配送保证措施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的处理措施⑤交货验收质量保证措施。以上内容都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10分应急措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①食品流通环节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②货源短缺应急措施;③食材质量出现问题时的更换和应急方案;④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⑤采购人临时紧急采购的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响应招标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每一项方案中每有一处缺失或不完整的扣1分,每一项最多扣2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10分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总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应在评分项目或评分标准中予以标注为“客观分”。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第三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双方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就物资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1、标的物1.1货物名称:蔬菜、农副产品、肉蛋奶等食材。2、数量:以实际发生的货物数量为准。3、质量3.1质量的标准: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3.2按生产厂家出厂质量承诺服务及“三包”服务标准执行。4、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5、价款及支付5.1合同价款:乙方承诺结算下浮率(%)为:%,乙方每月最终结算价款,按照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金额,与中标供应商承诺下浮率之积进行结算。5.2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每月结算。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与甲方核对账目并开具发票,若乙方未按期开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5.3乙方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6、交付6.1交付时间:甲方指定时间;6.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3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疫证明,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清单加盖公章),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6.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收货验货时向乙方负责人提出异议,在对产品质量异议未解决之前,甲方不能使用该产品;6.5乙方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6.6一般为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6.7投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扣罚当天总价款的10%;若超过时间60分钟,扣罚当天总价款的20%;三次以上,终止合同。7、违约责任7.1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日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2货物质量验收:入围验收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不能及时按照要求更换或补救的,应提前与甲方沟通或协商,反之按照违约处理。7.3乙方应确保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和安全。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安全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遭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8、不可抗力8.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向对方有效证明文件;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9、争议的解决9.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阿拉山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提起诉讼)。10、服务要求及标准10.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质量认证。所供产品生产日期、产地、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合格证等产品属性标识必须清晰,严禁出现临过期(距过期三个月内)产品;10.2甲方在前一天下午20:00将第二天所需产品规格、数量提供给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的规格、数量及时送达;10.3所提供货物均按照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及品牌为准核算货款;10.4乙方所提供产品价格应公平合理,不能高于当地市场同类产品的售价,一经查出,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供货价格必须在供货当日由甲方签字确认;11、包装要求11.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11.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12、转包或分包12.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私自转让所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责任、经济责任与纠纷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全部承担。12.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2.3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12.4.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13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13.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3.3.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3.3.2乙方如迟延交货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3.3.3乙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自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13.3.4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13.3.5因乙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在不损害或影响甲方的任何行动权利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对甲方补救措施的条件下、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无须向乙方作任何补偿。13.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13.4.2双方解除合同;13.4.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13.4.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相关责任赔偿14.1甲方如有因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当月供应费用不予结算,同时取消其供货资格。15、其它约定15.1如发现乙方对甲方人员有贿赂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所送食材的货款全款扣掉,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整订补充协议;15.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博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6、送达条款如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联系信息进行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联系电话等,使得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微信、电邮、传真等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视为送达;本送达条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本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本合同整体及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税号:税号:住所地:住所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页码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页码5、政府采购政策..............................................................页码6、特定资格要求..............................................................页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页码8、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的证明材料.................................页码9、资格声明函...............................................................页码10、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政府采购政策附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3: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招标编号:所投内容:(1)节能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 号节字标志认 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2)环保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 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 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 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注:若无货物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4.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6、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如下)附表1、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2、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声明函(格式);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4、采购需求偏离表………………………………………………………………………(页码)5、供应商情况介绍………………………………………………………………………(页码)6、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页码)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8、技术方案…………………………………………………………………………(页码)9、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1、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格式)无串标行为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身份证明书附表1: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供应商。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2: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身份证号码:为具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权利的供应商。特此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法人)(采购人):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非法人)(采购人):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本授权,特此声明。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条款响应文件的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2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3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4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5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6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离)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注:1.说明: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内容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情况介绍(自行编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序号采购人名 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附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采购人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1234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中标(成交)通知的原件扫描件)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年龄岗位从事工作年 限123...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编制。以上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8、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相关内容自行编写。方案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到。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自行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目录一、响应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下浮百分之,小写:%)的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提供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承诺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响应报价表格式3.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内容供货期投标报价(下浮%)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2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 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商及产地数量单价下浮率(%)备注123…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3、供应商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下浮率)应为包括该商品的价格及其储藏、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的综合价格,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依据。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