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招标公告(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00263060050000001-浙鼎丽招【2026】101号
项目名称: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7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水M创新中心A幢702(桂语兰庭小区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浩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890889
质疑联系人:林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M创新中心A幢7楼(桂语兰庭小区南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依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881335
质疑联系人:丽水分公司王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73999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doc571.1K

非中小企业情况说明.jpg107.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16: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水M创新中心A幢702(桂语兰庭小区南侧))

预算金额
¥4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依娜

项目联系电话
15157881335

采购单位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58890889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水M创新中心A幢7楼(桂语兰庭小区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57881335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331100263060050000001-浙鼎丽招【2026】101号项目名称: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3一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说明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3五开标和磋商评审14六磋商无效的情形17七法律责任19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20九质疑21十投诉22十一授予合同22十二验收23十三政府采购政策23十四其他事项27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四章采购合同35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42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2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0三报价文件格式61四成交人公告内容73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75一总则75二磋商小组75三磋商程序76四磋商内容及规定7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78六磋商纪律和要求821.2.第一章综合说明1.2.1.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100263060050000001-浙鼎丽招【2026】101号项目名称: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70000▲最高限价(元):470000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数量:不限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6年2月28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54253440@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水M创新中心A幢702(桂语兰庭小区南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项目联系人:张少杰联系电话:0578-2786526质疑联系人:林晖联系电话:0578-2786537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依娜联系电话/传真:15157881335质疑联系人:施锦萍联系电话/传真:0578-2073999地址:丽水M创新中心A幢7楼(桂语兰庭小区南侧)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31.41.51.6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7.1.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2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54253440@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10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水M创新中心A幢702(桂语兰庭小区南侧))11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2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16支持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2、本采购项目:☐ 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3、本国产品标准:(1)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尚未实施(3)产品关键组件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4)产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4、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1.7.2.一总则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9“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1.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供应商基本要求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2联合体参加磋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7.3.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7.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磋商报价▲1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保险、税金、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1.3.3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3.4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11.3.3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11.3.3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1.3.5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11.4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7.5.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5.响应文件的加密15.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5.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6.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7.6.五开标和磋商评审18.磋商会议18.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建议供应商安排授权代表前往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若不安排人员到场的须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5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8.6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18.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供应商名单。18.9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654253440@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10磋商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9.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2.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22.2.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2.2如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7.7.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7.6资格审查中(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明显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的除外)或者未填写行业的;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未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否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的;制造厂商在声明函中表示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的;27.7磋商小组评定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或未满足“▲”实质性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7.8响应文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27.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7.10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11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12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27.13报价文件中出现“0元”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27.14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7.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7.16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7.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18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19不同供应商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2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21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23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2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1.7.8.七法律责任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9.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2.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2.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1.7.10.九质疑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3.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3.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7.11.十投诉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12.十一授予合同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中标(成交)供应商材料复核: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并报本级财政部门。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7.签订合同37.1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7.13.十二验收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8.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14.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9.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9.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39.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9.7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39.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0.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1.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2、采购本国产品(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国产品证明文件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1.7.15.十四其他事项43.解释权43.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3.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成交金额按下表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不足4000元人民币按4000元人民币计取。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100以下1.5%1.5%100-5001.1%0.8%1.8.第三章采购需求一、产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二、建设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暂按1,按实际发生结算)▲单价最高限价(元)1交通信号控制机多相位联网型,与现有信号机型号匹配, 支持远程集中式联网管理、控制,检测器输入数:16路(最大可控充到32路), 控制信号灯组数:标配54路,最大可控充到108路), 控制相位数:16相位控制;环境温度: -40℃~+70℃,绝缘电阻:>10MΩ,环境湿度:5~95%,每路驱动功率:大于 800W(AC220V),交流输入:220(+15%、-20%)VAC,50 HZ±2HZ,输入功耗:<50W,防雷击和浪涌措施:可防6000V高压,漏电保护: 30mA。 含室外配套机柜,含安装及调试。台132,000.00 2直径400信号灯组含三个灯盘,包括机动车信号灯组、非机动车信号灯组、箭头灯等各类图案信号灯,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U型抱箍 Φ400LED,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可带单8倒计时。LED 可视角度:≥30°,LED可视距离:≥400m,LED寿命:≥10 万小时,防护等级≥IP53,含安装及调试。组11,800.00 3附着式人行横道信号灯采用脉冲或通讯式,包含3个灯盘,含单8/双8倒计时灯盘,Φ300LED附着式,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 符合最新国标。包含:灯具、帽檐、杆抱箍, 面罩规格;φ300mm面罩材质,玻璃外壳材质,铝压铸表面处理。含安装及调试。套11,090.00 4非机动车信号灯Φ400LED,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 符合最新国标。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U型抱箍(直径:170mm)面罩规格:φ400mm面罩材质:玻璃外壳材质:铝压铸表面处理:黑色喷塑哑光LED数量:红156,黄156,绿156LED波长:红:625nm;黄:590nm;绿:505nmLED直径:φ5mm单管电流:<18mALED寿命:≥70000小时绝缘电阻:≥500MΩ介电强度:≥1440V中心光强:400 ~1000 cd可视距离:>450m可视角度:>30°工作电压:AC 220V±44V,50HZ ,含安装及调试。组11,600.00 5外置双8倒计时产品尺寸 : 800mm×600mm×110mm(±5,壳体部分),工作温度:-40 ~ +80℃,工作湿度:10%~95%,计时方式:跟随/触发/RS485通信,显示数值:红99~1;绿99~1;黄9~1;LED可视角度:≥30°,LED可视距离:≥400m,LED寿命:≥10万小时,防护等级≥IP53,含安装及调试。套12,800.00 6监控落地双层设备箱外箱1300×600×680(±10),内箱1000×600×600(±10),两层层板,含基础及安装调试。套13,200.00 7生态电警高清电警抓拍单元1.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安装万向节等2.像素:900W3.分辨率:4096(H)×2160(V)4.帧率:25fps一般规范5.传感器类型:不小于1英寸全局曝光CMOS6.功耗:20W MAX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8.工作温度:温度-30℃~65℃9.在工作电压:AC220V±20%,频率:50Hz±2%下应能正常工作10.工作湿度:湿度95%@40℃,无凝结11.摄像机参数配置功能:白平衡控制等接口12.镜头规格:12mm或16mm或20mm等根据现场实际场景情况选择匹配的镜头13.触发输出:7路F+ F-输出接口或7个I/O同步接口,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14.通讯接口:RS-485接口≥2个,1个RS-232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抓拍功能:15.图片分辨率:4096(H)×2160(V)16.图片格式:JPEG17.支持暗光引擎功能,开启后可增加视频画面感光度;18.智能识别:目标检测:机动车抓拍,非机动抓拍,行人抓拍;19.违章检测:压线、逆行、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变道、机占非、闯禁行(禁左、禁右、禁止大车、公交专用道)等;20.车辆特征检测: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辆品牌、车辆子品牌等。◆21.支持密码重置功能;可设置密码更新周期,周期可设置无期限、30天、60天、90天、180天及自定义等;(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2.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帧率:25fps◆23.摄像机支持透明串口传输功能;开启摄像机透明串口服务功能后,在补光灯串口只连接本摄像机的情况下,可直接采用外部补光灯调试软件对补光灯进行参数读取和调试(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4.具备协议:GB28181等25.视频分辨率:4096(H)×2160(V)26.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 25.含光纤链路费用、安装及调试套113,800.00 8900万环保卡口环保卡口抓拍单元1.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安装万向节等2.传感器类型:不小于1英寸全局曝光CMOS3.镜头规格:25mm或50mm等根据现场实际场景情况选择匹配的镜头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5.工作温度:温度-30℃~65℃6.在工作电压:AC220V±20%,频率:50Hz±2%下应能正常工作7.工作湿度:湿度95%@40℃,无凝结8.抓拍摄像机内置两个图像传感器,可分别输出黑白及彩色图像,可对视频图像和抓拍图片进行融合输出◆9.支持暗光引擎功能,开启后可增加视频画面感光度;(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10.同步输入:SYNC信号灯电源同步输入或具备外部频率源同步功能,可保持与市电同步11.触发输出:7路F+ F-输出接口或7个I/O同步接口,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12.通讯接口:RS-485接口≥2个,1个RS-232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3.支持密码重置功能;可设置密码更新周期,周期可设置无期限、30天、60天、90天、180天及自定义等;(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14.图片分辨率:4096(H)×2160(V)15.图片格式:JPEG16.支持设置视频3D降噪功能,包括视频空域3D降噪及视频时域3D降噪,降噪等级0~90可分别设置,可通过菜单启用或关闭;17.智能识别:目标检测:机动车抓拍,非机动抓拍,行人抓拍,前排驾乘人员抓拍;18.违章检测:超速、压线、逆行、禁止大货车或大车等违法行为;19.车辆特征检测: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违章检测、车辆品牌等特征检测功能特性◆20.摄像机支持透明串口传输功能;开启摄像机透明串口服务功能后,在补光灯串口只连接本摄像机的情况下,可直接采用外部补光灯调试软件对补光灯进行参数读取和调试(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1.具备协议:GB28181等22.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帧率:25fps23.视频分辨率:4096(H)×2160(V)24.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 23.含光纤链路费用、安装及调试台113,000.00 9多合一防眩光生态补光灯灯型:多功能一体型:支持暖光LED频闪、暖光LED爆闪、白光氙气爆闪、红外氙气爆闪四种模式;光源:可见光(波长350-780nm);色温:氙气:5800K±200K, LED:4500K;个12,600.00 10LED频闪灯(暖光)【16颗】【暖光】光源类型:原装进口大功率LED,单车道环境补光LED灯珠数量:16颗发光角度:10°最佳补光距离:16米-25米触发方式:电平量触发(可选配开关量触发)响应时间:小于20us日夜功能:支持环境亮度监测,低照度下自动开启(可选配)触发信号电平:4V-6V防护等级:IP66外形尺寸:128mm(W)×216mm(H)×159mm(D)整体重量:2.72Kg功率:平均功率36W(实际功率与控制方式有关)支11,200.00 11监控抱杆设备箱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机箱防护等级IP65,尺寸:380mm(宽)×500mm(高)×200mm(深);含配套电源设施等套1800.00 12红绿灯信号检测器【交通信号灯检测器】16路信号灯交流信号输入接口,可扩展22路4个RS485输出接口1路100M网口输出1个5VDC输出接口5路拨码开关,用来设置波特率、地址和上传模式16路交通灯状态指示,可扩展22路检测、通讯单元采用微控制器设计,稳定可靠输入接口采用压电保护、光电隔离等防护措施实时输出交通灯信号状态一般规范工作温度:温度-30℃~70℃电源:AC220V±10%工作湿度:湿度5%~95%@40℃,无凝结功耗:<5W个12,000.00 138口以太网百兆交换机工业级、国产知名品牌交换机只1480.00 14中杆灯及基础1、12米中杆灯,采用Q235钢板经无环缝焊接,立杆上口径≥60㎜,下口径≥190㎜,厚度≥3.5㎜,高度12米且立杆强度必须符合支撑要求,顶部固定支架;杆件应热浸镀锌后喷塑进行外表面美化处理,喷塑应符合JG/T 495的相关规定。喷塑应采用优质户外纯聚酯塑粉,能抗紫外线。涂层外观应平整光洁,无金属外露、皱褶、细小颗粒和缩孔等涂装缺陷。2、含基础浇筑,防雷接地,管道穿线,杆内穿线,起重机台班,安全措施,设备安装,光源调试,信号定位校准,防水制作等。(样式最终讨论后确定)3、投光灯:200w投光灯4盏,采用130lm/W及以上的高光效LED光源,色温3000K±500K。4、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5、基础不小于1000mm×1000mm×1500mmC25钢筋混凝土基础(条件受限时可改变基础尺寸,但总体积不得变小并满足支撑),含地脚螺栓、法兰盘、预埋件、配套螺栓、螺帽、垫片、穿线管道等,以及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6、含2年电费。套111,000.00 15柔性隔离栏1.采用TPU材质,撞击后可回弹;2.贴有反光膜,反光膜符合GB/T 18833 Type Ⅳ类以上指标;3.高度800mm以上。含安装。米1260.00 16栅栏式绿化隔离栏采用铁质材料制作,颜色绿色,通过立柱与地面固定,隔离栅栏连接。安装后路段高度不小于120cm,临近路口需降低高度,立柱粗度不小于4cm,需确保安装稳定,隔离栅栏可选用栏杆式或隔离网式。含安装。米1110.00 17镀锌杆件(八角杆)八角杆或圆形杆,整体杆件热镀锌处理,颜色和周围杆件配套,包括预埋件及法兰盘,含安装费用。吨19,000.00 18标志杆(单立柱)Φ89(不小于)×4×3500(不小于),颜色和周围杆件配套,含预埋件和安装。套1430.00 19路灯电源及配套连接线不小于RVV3*4,灯头连接线不小于1.5,包括空开、漏点保护器、定时开关等配套设备,定时开关要求可以跟随季节自动调整。项11,800.00 20电源线RVV8×1.0国标(含接头等)米110.00 21电源线RVV4×1.5国标(含接头等)米16.00 22超五类网线cat5e国标(含接头等)米12.00 23手孔井制作40cm*40cm*30cm,含井盖,设备进场、工地防护、开挖、槽、坑填土夯实、铺装碎石底层、砖砌、非定型井砖墙井内侧抹灰、井通管路切割封堵、井盖安装、废土清运、清场,包含设备、人工、安全防护等配套费用。套1350.00 24泥土地面开挖,起挖泥土、灌木、藤本(带土球)土球直径20cm以内及恢复实际需要宽度,直径20cm以内苗木起挖、保养、回埋、浇灌、若有苗木赔补按政府采购价为准购买米160.00 25混凝土、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含拆除、清运、熔沥炉架设、燃料、稳定碎石基层、恢复浇注、锯缝防滑槽、保护养护、清场米1100.00 26镀锌钢管50MM国标(含连接头、卡扣等附件)米140.00 27PE管材50mm国标(含连接头、卡扣等附件)米110.00 28C25砼基础C25砼(含基础开挖与废土外运、植被恢复、施工审批)立方米1950.00 29国防光缆保护根据现场条件对开挖基坑内的光缆进行支模混泥土浇筑保护米11,800.00 三、商务要求▲1、项目整体维保至少2年,维护期内电费由成交人支付。2、运维期间所有设备都由乙方负责及维护,如遇设备损坏等均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及更换。维修期间成交人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在4小时内排除;不能在4小时除的,必须先用备件替换损坏的设备,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确保正常运行,并以联系单方式提交采购方确认(载明故障设备、原因、修复时间和方案)。3、监控探头、存储设备老化需更换标准:当监控探头画面一旦出现色差、长期模糊得不到解决(30天),或红外补光失效等情况下,成交人无条件进行及时更换,如遇双方因更换标准不一致时,以交警部门的标准为准;4、工期要求:供应商应满足项目工程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5、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验收完成。6、供货(安装)地点要求: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指定地点7、付款方式:(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安装并完成调试,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正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和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实际货物量并经采购人核实签证的数量为准,单价以成交单价为准,结算最高金额不超合同总价。8、设计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出具具体设计方案,调查清楚项目施工位置周边国防光缆、地下电缆、接电位置等信息,最终方案需在交管部门确认后实施。9、安全施工要求:成交人需要规范合理布置涉路施工作业区,做好安全措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上路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设备、夜间施工的必须在前方布设主动发光安全设备、涉路施工必须布设作业区。在布设作业区时,每个作业点至少有1块警告标志、10个及以上临时隔离设施(锥桶、水马等)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若违反本条要求的,每次违规扣除款项5000元。1.9.第四章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年月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买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服务期内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5产品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合计(大写)(¥:)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成交通知书3.1.3变更补充文件3.1.4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3.1.5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卖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须保证货物与响应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6.3乙方需出具具体设计方案,调查清楚项目施工位置周边国防光缆、地下电缆、接电位置等信息,最终方案需在甲方确认后实施。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8.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质保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买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0.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年的整机质保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年(请分别列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10.5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响应。10.7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1小时内到达现场。10.8一般故障在4小时内排除;不能在4小时除的,必须先用备件替换损坏的设备,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确保正常运行,并以联系单方式提交甲方确认(载明故障设备、原因、修复时间和方案)。10.9监控探头、存储设备老化需更换标准:当监控探头画面一旦出现色差、长期模糊得不到解决(30天),或红外补光失效等情况下,乙方无条件进行及时更换,如遇双方因更换标准不一致时,以甲方标准为准。10.10乙方需要规范合理布置涉路施工作业区,做好安全措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上路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设备、夜间施工的必须在前方布设主动发光安全设备、涉路施工必须布设作业区。在布设作业区时,每个作业点至少有1块警告标志、10个及以上临时隔离设施(锥桶、水马等)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若违反本条要求的,每次违规扣除款项5000元。10.11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质保,即由甲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12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0.13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14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货款支付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货款支付方法:(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安装并完成调试,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正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和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实际货物量并经甲方核实签证的数量为准,单价以成交单价为准,结算最高金额不超合同总价。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买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3.8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8.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10.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1.10.1.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4、资格证明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1.12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五、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本协议;2、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资格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1.12.1.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一)资信商务部分1、磋商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①电子响应文件;②备份响应文件(注: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阅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编号项目名称/1234供应商盖章:日期: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原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账号:3300169616005300371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处州支行供应商盖章:日期:5、其他除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资信及商务评审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业绩证明等);⑵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及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二)技术部分1、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品牌型号12…………………注:请各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无偏离部分无需填到此表内,“投标产品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供应商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磋商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盖章:日期:2、货物(材料)清单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备注供应商盖章:日期:1.133、项目技术响应方案内容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编写,格式自拟。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1.13.11.13.2.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CA签章):供应商地址:1.14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内容(单价)固定折扣率折扣率保留到后两位小数,即0.001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 %注:如报价按最高限价下浮15%,则固定折扣率为85%。注:▲1.本次报价采用单价固定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所有结算单价为最高限制单价×固定折扣率。最高限制单价×实际数量×固定折扣率=支付金额(不超过最高限价)。▲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3.本次报价采用单价固定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工时、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设备保护、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保修、售后服务费、工程配套费、物联网费用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本项目成交总价(签约合同价)为47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暂按1,按实际发生结算)固定折扣率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元)备注1交通信号控制机多相位联网型,与现有信号机型号匹配, 支持远程集中式联网管理、控制,检测器输入数:16路(最大可控充到32路), 控制信号灯组数:标配54路,最大可控充到108路), 控制相位数:16相位控制;环境温度: -40℃~+70℃,绝缘电阻:>10MΩ,环境湿度:5~95%,每路驱动功率:大于 800W(AC220V),交流输入:220(+15%、-20%)VAC,50 HZ±2HZ,输入功耗:<50W,防雷击和浪涌措施:可防6000V高压,漏电保护: 30mA。 含室外配套机柜,含安装及调试。台1%2直径400信号灯组含三个灯盘,包括机动车信号灯组、非机动车信号灯组、箭头灯等各类图案信号灯,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U型抱箍 Φ400LED,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可带单8倒计时。LED 可视角度:≥30°,LED可视距离:≥400m,LED寿命:≥10 万小时,防护等级≥IP53,含安装及调试。组13附着式人行横道信号灯采用脉冲或通讯式,包含3个灯盘,含单8/双8倒计时灯盘,Φ300LED附着式,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 符合最新国标。包含:灯具、帽檐、杆抱箍, 面罩规格;φ300mm面罩材质,玻璃外壳材质,铝压铸表面处理。含安装及调试。套14非机动车信号灯Φ400LED,外壳采用铝制金属材料,一次压铸成型。 符合最新国标。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U型抱箍(直径:170mm)面罩规格:φ400mm面罩材质:玻璃外壳材质:铝压铸表面处理:黑色喷塑哑光LED数量:红156,黄156,绿156LED波长:红:625nm;黄:590nm;绿:505nmLED直径:φ5mm单管电流:<18mALED寿命:≥70000小时绝缘电阻:≥500MΩ介电强度:≥1440V中心光强:400 ~1000 cd可视距离:>450m可视角度:>30°工作电压:AC 220V±44V,50HZ ,含安装及调试。组15外置双8倒计时产品尺寸 : 800mm×600mm×110mm(±5,壳体部分),工作温度:-40 ~ +80℃,工作湿度:10%~95%,计时方式:跟随/触发/RS485通信,显示数值:红99~1;绿99~1;黄9~1;LED可视角度:≥30°,LED可视距离:≥400m,LED寿命:≥10万小时,防护等级≥IP53,含安装及调试。套16监控落地双层设备箱外箱1300×600×680(±10),内箱1000×600×600(±10),两层层板,含基础及安装调试。套17生态电警高清电警抓拍单元1.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安装万向节等2.像素:900W 3.分辨率:4096(H)×2160(V)4.帧率:25fps一般规范5.传感器类型:不小于1英寸全局曝光CMOS6.功耗:20W MAX7.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8.工作温度:温度-30℃~65℃9.在工作电压:AC220V±20%,频率:50Hz±2%下应能正常工作10.工作湿度:湿度95%@40℃,无凝结11.摄像机参数配置功能:白平衡控制等接口12.镜头规格:12mm或16mm或20mm等根据现场实际场景情况选择匹配的镜头13.触发输出:7路F+ F-输出接口或7个I/O同步接口,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14.通讯接口:RS-485接口≥2个,1个RS-232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抓拍功能:15.图片分辨率:4096(H)×2160(V)16.图片格式:JPEG17.支持暗光引擎功能,开启后可增加视频画面感光度;18.智能识别:目标检测:机动车抓拍,非机动抓拍,行人抓拍;19.违章检测:压线、逆行、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变道、机占非、闯禁行(禁左、禁右、禁止大车、公交专用道)等;20.车辆特征检测: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辆品牌、车辆子品牌等。◆21.支持密码重置功能;可设置密码更新周期,周期可设置无期限、30天、60天、90天、180天及自定义等;(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2.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帧率:25fps◆23.摄像机支持透明串口传输功能;开启摄像机透明串口服务功能后,在补光灯串口只连接本摄像机的情况下,可直接采用外部补光灯调试软件对补光灯进行参数读取和调试(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4.具备协议:GB28181等25.视频分辨率:4096(H)×2160(V)26.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 25.含光纤链路费用、安装及调试套18900万环保卡口环保卡口抓拍单元1.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电源适配器、安装万向节等2.传感器类型:不小于1英寸全局曝光CMOS3.镜头规格:25mm或50mm等根据现场实际场景情况选择匹配的镜头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5.工作温度:温度-30℃~65℃6.在工作电压:AC220V±20%,频率:50Hz±2%下应能正常工作7.工作湿度:湿度95%@40℃,无凝结8.抓拍摄像机内置两个图像传感器,可分别输出黑白及彩色图像,可对视频图像和抓拍图片进行融合输出◆9.支持暗光引擎功能,开启后可增加视频画面感光度;(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10.同步输入:SYNC信号灯电源同步输入或具备外部频率源同步功能,可保持与市电同步11.触发输出:7路F+ F-输出接口或7个I/O同步接口,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12.通讯接口:RS-485接口≥2个,1个RS-232接口;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3.支持密码重置功能;可设置密码更新周期,周期可设置无期限、30天、60天、90天、180天及自定义等;(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14.图片分辨率:4096(H)×2160(V) 15.图片格式:JPEG16.支持设置视频3D降噪功能,包括视频空域3D降噪及视频时域3D降噪,降噪等级0~90可分别设置,可通过菜单启用或关闭;17.智能识别:目标检测:机动车抓拍,非机动抓拍,行人抓拍,前排驾乘人员抓拍; 18.违章检测:超速、压线、逆行、禁止大货车或大车等违法行为;19.车辆特征检测: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违章检测、车辆品牌等特征检测功能特性◆20.摄像机支持透明串口传输功能;开启摄像机透明串口服务功能后,在补光灯串口只连接本摄像机的情况下,可直接采用外部补光灯调试软件对补光灯进行参数读取和调试(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21.具备协议:GB28181等 22.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帧率:25fps23.视频分辨率:4096(H)×2160(V)24.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 23.含光纤链路费用、安装及调试台19多合一防眩光生态补光灯灯型:多功能一体型:支持暖光LED频闪、暖光LED爆闪、白光氙气爆闪、红外氙气爆闪四种模式;光源:可见光(波长350-780nm);色温:氙气:5800K±200K, LED:4500K;个110LED频闪灯(暖光)【16颗】【暖光】光源类型:原装进口大功率LED,单车道环境补光LED灯珠数量:16颗发光角度:10°最佳补光距离:16米-25米触发方式:电平量触发(可选配开关量触发)响应时间:小于20us日夜功能:支持环境亮度监测,低照度下自动开启(可选配)触发信号电平:4V-6V防护等级:IP66外形尺寸:128mm(W)×216mm(H)×159mm(D)整体重量:2.72Kg功率:平均功率36W(实际功率与控制方式有关)支111监控抱杆设备箱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机箱防护等级IP65,尺寸:380mm(宽)×500mm(高)×200mm(深);含配套电源设施等套112红绿灯信号检测器【交通信号灯检测器】16路信号灯交流信号输入接口,可扩展22路4个RS485输出接口1路100M网口输出1个5VDC输出接口5路拨码开关,用来设置波特率、地址和上传模式16路交通灯状态指示,可扩展22路检测、通讯单元采用微控制器设计,稳定可靠输入接口采用压电保护、光电隔离等防护措施实时输出交通灯信号状态一般规范工作温度:温度-30℃~70℃电源:AC220V±10%工作湿度:湿度5%~95%@40℃,无凝结功耗:<5W个1138口以太网百兆交换机工业级、国产知名品牌交换机只114中杆灯及基础1、12米中杆灯,采用Q235钢板经无环缝焊接,立杆上口径≥60㎜,下口径≥190㎜,厚度≥3.5㎜,高度12米且立杆强度必须符合支撑要求,顶部固定支架;杆件应热浸镀锌后喷塑进行外表面美化处理,喷塑应符合JG/T 495的相关规定。喷塑应采用优质户外纯聚酯塑粉,能抗紫外线。涂层外观应平整光洁,无金属外露、皱褶、细小颗粒和缩孔等涂装缺陷。2、含基础浇筑,防雷接地,管道穿线,杆内穿线,起重机台班,安全措施,设备安装,光源调试,信号定位校准,防水制作等。(样式最终讨论后确定)3、投光灯:200w投光灯4盏,采用130lm/W及以上的高光效LED光源,色温3000K±500K。4、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5、基础不小于1000mm×1000mm×1500mmC25钢筋混凝土基础(条件受限时可改变基础尺寸,但总体积不得变小并满足支撑),含地脚螺栓、法兰盘、预埋件、配套螺栓、螺帽、垫片、穿线管道等,以及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6、含2年电费。套115柔性隔离栏1.采用TPU材质,撞击后可回弹;2.贴有反光膜,反光膜符合GB/T 18833 Type Ⅳ类以上指标;3.高度800mm以上。含安装。米116栅栏式绿化隔离栏采用铁质材料制作,颜色绿色,通过立柱与地面固定,隔离栅栏连接。安装后路段高度不小于120cm,临近路口需降低高度,立柱粗度不小于4cm,需确保安装稳定,隔离栅栏可选用栏杆式或隔离网式。含安装。米117镀锌杆件(八角杆)八角杆或圆形杆,整体杆件热镀锌处理,颜色和周围杆件配套,包括预埋件及法兰盘,含安装费用。吨118标志杆(单立柱)Φ89(不小于)×4×3500(不小于),颜色和周围杆件配套,含预埋件和安装。套119路灯电源及配套连接线不小于RVV3*4,灯头连接线不小于1.5,包括空开、漏点保护器、定时开关等配套设备,定时开关要求可以跟随季节自动调整。项120电源线RVV8×1.0国标(含接头等)米121电源线RVV4×1.5国标(含接头等)米122超五类网线cat5e国标(含接头等)米123手孔井制作40cm*40cm*30cm,含井盖,设备进场、工地防护、开挖、槽、坑填土夯实、铺装碎石底层、砖砌、非定型井砖墙井内侧抹灰、井通管路切割封堵、井盖安装、废土清运、清场,包含设备、人工、安全防护等配套费用。套124泥土地面开挖,起挖泥土、灌木、藤本(带土球)土球直径20cm以内及恢复实际需要宽度,直径20cm以内苗木起挖、保养、回埋、浇灌、若有苗木赔补按政府采购价为准购买米125混凝土、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含拆除、清运、熔沥炉架设、燃料、稳定碎石基层、恢复浇注、锯缝防滑槽、保护养护、清场米126镀锌钢管50MM国标(含连接头、卡扣等附件)米127PE管材50mm国标(含连接头、卡扣等附件)米128C25砼基础C25砼(含基础开挖与废土外运、植被恢复、施工审批)立方米129国防光缆保护根据现场条件对开挖基坑内的光缆进行支模混泥土浇筑保护米1注:1.请供应商结合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作出报价,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若成交,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调整。2、分项报价表涉及清单数量较多,故要求供应商对每个清单作出统一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均保留一位小数。即:各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最高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固定折扣率。如供应商的各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未按以上公式进行计算的,将按以上公示进行修正,不接受修正的作无效标处理。3、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4、报价必须与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报价相同;5、▲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3、企业类型声明函3.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以上制造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制造商为货物的生产厂家。3.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报价文件评审中(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有以下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4.1类型填写正确,数据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的;4.2行业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的。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4.1.四成交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成交人名称成交人负责人成交人地址 成交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成交金额合计(元)服务要求: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编号:331100263060050000001-浙鼎丽招【2026】101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654253440@qq.com)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均无利害关系。1.15.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1.15.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磋商小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成交人。1.15.2.二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1.15.3.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2磋商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以总价按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规定截至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3.3评审3.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2报价文件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可在符合审查合格后提交);(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4)报价修正;(5)政府政策优惠扣除;(6)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审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5结果公布。1.15.4.四磋商内容及规定4.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磋商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一位小数。1.15.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共70分,权重为70%。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供应商业绩2分自2023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是否为类似业绩由评审委员会统一认定,合同扫描件装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2设计方案0-5分请根据本项目施工地点(S210均溪村石头牌坊路口),对路口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设计和优化,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信号灯、监控等设备的设置,并说明设计理念及思路。要求:须出具由CAD制作的设计图纸,以图片形式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用其他路口和图纸代替不得分。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3现状调查0-5分根据设计方案,请对路口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影响的地下管网、立杆基础、接电位置进行调查,并用实拍图文结合方式说明,出具各类问题的解决措施和方案。要求:必须是对该路口进行实地调查分析,照片须采用水印相机拍摄,标有经纬度、时间等关键信息。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4项目实施方案0-12分根据供应商对本次项目设备材料配送方案是否详细、内容是否全面,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4、3、2、1、0)根据供应商对本次项目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是否详细、内容是否全面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4、3、2、1、0)根据供应商对本次项目技术、服务质量、工作流程是否详细、内容是否全面,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4、3、2、1、0)5人员配置0-10分1.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1)一级或二级机电建造师;(2)高级工程师(机电/建筑/交通/信息技术(系统集成)专业);(3)网络工程师。注:同一人持有多项证书可累计得分。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1)一级或二级机电建造师;(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高级工程师(机电/建筑/交通/信息技术(系统集成)专业)。3.供应商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提供一个成员得1分,最高得2分。(1)网络工程师(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4.供应商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每提供一个成员得1分,最高得2分。(1)高处作业证(2)低压电工证证书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导入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6技术偏离0-9分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 、建设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得9分。其中标“◆”的重要参数和内容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其他非实质性参数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7保证工期、进度的方案和措施0-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期、进度的方案和措施,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8培训方案0-5分根据供应商提出培训计划、地点、组织等内容是否完整、科学合理,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9质保期承诺0-3分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2年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质保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每增加半年得1分,最多得3分。10售后服务0-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的的响应速度、到达现场服务能力、结果反馈时间、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等,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11应急处理措施0-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措施,由评委根据对应分值进行打分。(分值:5、4、3、2、1、0)12设备力量2分提供吊臂专项作业车、特种登高车,每种提供1辆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日常运维保障车辆,每提供1辆得0.5分,最高得1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导入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13移动红绿灯2分运维设备移动红绿灯设备数量每提供1台得1分,最高得2分。注:购买合同扫描件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2磋商报价共30分,权重为30%,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2)评标价=有效报价×(100%-10%或4%);(3)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供应商报价;(4)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评标价;(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1.15.6.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说明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本项目(S210均溪村路口交通组织优化项目、采购编号:331100263060050000001-浙鼎丽招【2026】101号),因项目内部分商品技术要求较高,若限定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将无法确保本项目中标产品的竞争性以及中标产品的质量。我支队认为上述情况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故确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特此说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2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