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招标公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 JSZC-320791-XHZX-G2026-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91-XHZX-G2026-0002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费率100%,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具体最高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为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雾炮洒水降尘作业,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950751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2341968
JSZC-320791-XHZX-G2026-0002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91-XHZX-G2026-0002采购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投标邀请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JSZC-320791-XHZX-G2026-00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6日9: 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91-XHZX-G2026-0002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最高限价:费率100%,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具体最高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为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雾炮洒水降尘作业,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联系电话:蒋工159507519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联系方式:陈工0518-823419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电话:0518-823419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9.8%收取(代理费用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电汇,网银,现金。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逐条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1.2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3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证明供应商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3供应商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3、投标分项报价表13.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报价要求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各项投标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3.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4.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14.2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5.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人员安排等。15.3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一百二十(12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供应商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环境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条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供应商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1.2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22.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未在“苏采云”系统《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供应商在开标、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供应商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提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当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评委会将书面方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便于评审。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1)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5)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评委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本项目采购产品(如有)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的。(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废标条款:(1)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4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属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领取(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中标通知书下载服务,因未及时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各提供肆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投标文件,封面、骑缝需加盖公章。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合同标的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询问与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4、质疑提出3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4.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34.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4.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5、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5.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5.2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5.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间内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5.4以下情形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与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5.5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受理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质疑处理36.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6.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6.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6.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6.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36.7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7.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37.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7.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8、支持绿色发展38.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8.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1.2服务要求:。1.3服务标准:。1.4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小时(¥/小时)。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服务时间8.1服务时间:。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9.2交付方式:。9.3交付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服务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量乘以下浮率单价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足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但不超出合同总价。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服务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产生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交付内容一并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费、场地费、材料费等)由乙方承担。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15.2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不合格标的总额的10%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期交付内重新交付,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1日内,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以下顺序优先适用:(一)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二)本合同附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3本协议除签名、日期、划线部分,其他手写无效。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中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序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服务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量乘以下浮率单价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采购人不提供水源及水源接口,供应商应当使用自来水或中水等进行洒水抑尘作业,不得使用未经过滤处理的河水及天然水体等进行作业。4供应商成交后应当为每辆专用作业车辆安装智慧环卫车载系统,采购人不提供相关设备与网络,设备与网络流量费由供应商承担。5作业小时数以作业车辆安装的智慧环卫车载系统开启作业计算工作时长。一、项目概况为了降低降尘量、道路积尘浓度。拟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仙霞山路(含),西至黄河路与港城大道交界处(含);北起(昆仑山路北出口)黄河路(含),南至松花江路(含)区域内部分重要道路进行闭环式洒水保湿抑尘作业。二、服务技术要求1、洒水车常规作业(1)早晨时段(6点-7点),重要区域以洒水车为主,对道路进行冲洗作业一次保持道路湿润;8点-9点之间对所有道路进行一次洒水作业。(2)午间时段(10点-14点),主要路段(一台)和次重要路段(三台)洒水车进行循环作业,中午人员休息调整期间采取错时上下线方式,保证修整期间始终有车辆在线。(3)下午时段(14点-17点),主要路段和次重要路段洒水车每小时一次,17点之前对所有道路进行一次冲洗作业。(4)夜间时段(21点-次日6点),根据要求实时调度进行作业。(5)洒水车各自负责各自的责任区,如(常规洒水作业):A号洒水车负责泰山路以西至昆仑山路内所有主干道以及松花江路、B号洒水车负责泰山路以西至昆仑山路内所有次干道、C号洒水车负责泰山路以东至云台山路内所有道路、D号洒水车负责云台山路以东至仙霞山路内所有道路,常规作业时按照日常标准进行洒水作业,需保持所有道路湿润状态,不能出现漏洒、积水情况。对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保持路面湿润不积水,每日≥4次洒水降尘、2次冲洗路面,扬尘超标(PM10>115μg/m³)时加密洒水作业;清晨7点前、夜间21点后完成重点路段湿扫式洒水,避开7-8点、17-18点上、下班高峰。重点区域200m内用低压模式(水压0.3-0.5MPa),避免溅水扰民,喷头45°离地≤30cm,双侧喷洒全覆盖,路沿用侧喷,主干道用中压洒水(0.5-0.8MPa),车速6-8km/h(主干道),≤5km/h(路沿、窄路、易扬尘段),禁止高压直冲路沿积尘,围绕重点区域走闭环路线,优先覆盖周边上、下游道路、工地出入口、渣土车必经路段,每圈作业衔接无盲区。洒水→冲洗→巡回保湿联动;先冲后洒(要洒到边洒到位),先主后次,先重点后一般,冲洗后的路面无积水、无漫流、无扬尘、无滴漏、无油污。洒水作业时要打开警示灯、开启洒水音乐。2、雾炮车常规作业(1)午间时段(9点-15点),主要路段雾炮车(两台)上风向循环作业,午间温度高于30℃不间断循环作业。(2)下午时段(15点-17点)主要路段和次外围主要路段,每小时一次,臭氧管控期间应延长作业至18时且持续不间断循环作业。(3)夜间时段(18点-次日10点),根据要求实时调度进行作业。与洒水车错峰、同步,基础每日3次(9:00/14:00/17:00),重点区域周边200m范围内禁止雾炮车任何形式喷雾、降尘作业,1km为重点管控区,精准控距、低雾量保湿;200m-1km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施工围挡周边等易扬尘区域,需兼顾向核心区外围传导降尘效果,形成外围防尘屏障。200m-1km重点区每日≥4次,每次单路段作业时长≤15分钟/公里,间隔≥2小时;1km外每日≥2次。重污染天气(PM10/PM2.5超标)、大风(≥3级)、干燥晴天,200m-1km区每1.5-2小时1次,全程低位喷雾;雨天、路面积水时暂停作业。作业时车速8-10km/h,匀速行驶、不中断喷雾,严禁空跑、原地长时间喷雾,雾炮水泵压力稳定,无漏水、漏雾;车辆GPS全程在线,警示灯开启,作业时关闭高分贝提示音(避免扰民);水箱密闭,无扬尘、滴漏。雾炮仰角≤30°(严禁高空喷射)、射程控制在15-30m(仅路面及两侧5m内),雾滴粒径80-150μm(微雾保湿,无明显水雾团),杜绝水雾漂移至200m内,压力0.6-1.0MPa,车速10-15km/h匀速移动,定点作业单次停留5-8分钟。作业后路面及周边无明显积尘、扬尘,空气悬浮颗粒明显减少,保持路面微湿不积水,无泥浆、水渍淤积,日最低温<4℃时,严禁雾炮作业;能见度<50m的雾天,暂停作业。精准管控:紧盯重点区域数据,数据上升时立即在点位上风向100-150m处设临时作业点,定向喷雾压制扬尘扩散,闭环作业,优先走上风向路段(先压制扬尘源头),再覆盖下风向,每圈衔接无盲区,重点路段(工地口)往返多洒1次,车速全部怠速行驶,雾炮喷雾力度全部调整到最大化,在上风向低速缓慢行驶,放弃所有外围道路,所有车辆集中在黄河路-云台山路-长江路-泰山路-黄河路,超标风险期间所有车辆不间断作业,直至数据回落至标准值。与洒水车联动,遵循洒水车先清尘→洒水车再保湿→雾炮车后喷雾的流程,200m内仅靠洒水车低流量保湿,不依赖雾炮。3、特殊情况(1)当湿度大于80%时停止一切道路洒水、雾炮工作,以人工清扫进行作业;当湿度在70%-80%之间洒水车进行道路保洁作业。当湿度小于70%时则正常作业。(2)如遇到臭氧高值、浮尘、大风、高湿静稳天气、秋季雾天、降雨等特殊天气,经专家组与环保局会商后对作业情况进行临时调整。(3)日常作业过程中遇车辆补水、人员休息时采取错时轮流离线穿插方式,保证作业车辆在规定作业时间内除交通高峰期(7:00-8:00,17:00-18:00)外始终在线,尽可能压降颗粒物、NO2等污染。日最低温<4℃、雨雪大风天气不进行抑尘或洒水作业。作业车辆安装GPS,实行数字化监管,专人负责,通过电脑能够随时检查作业车辆的行驶轨迹、作业时间和频次。加强对驾驶及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洒水或抑尘作业的研究,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4、重点核心原则:(1)PM2.5/PM10高值以“控尘抑尘”为核心,加密湿法作业;臭氧高值以“降温增湿”为核心,错峰高频洒水+低位喷雾;低值维持基础保湿,避免过度作业,全程严守重点区域200m内禁雾炮、仅低流量洒水红线。(2)相关街道保湿方案为加强大气污染管控,进一步降低相关街道道路扬尘污染,对重点街道开展道路洒水保湿作业,其中涉及道路共计14条,单日作业长度约49.5km,预计投入2辆洒水作业车辆,每日上、下午对街道重点路段增加洒水频次,作业时间9:00-12:00,下午13:00-16:00,晚班不安排作业。具体设施量见下表:重点区域保湿作业量序号所属街道区域道路名起点止点道路长度(m)1中云街道黄河路黄河路与港城大道交叉口黄河路与仙霞山路交叉口9820昆仑山路昆仑山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昆仑山路与新光路五岔路口5060长江路长江路与天山路交叉口长江路与云台山路交叉口5150珠江路珠江路与昆仑山路交叉口珠江路与仙霞山路交叉口7944泰山路泰山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018松花江路松花江路与俞庄高架桥下松花江路与仙霞山路交叉口8400仙霞山路仙霞山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仙霞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348黄山路黄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黄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720云台山路云台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云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45峨眉山路峨眉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峨眉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900嵩山路嵩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嵩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868庐山路庐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庐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840长白山路长白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长白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485焦山路焦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焦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510(3)重点路段精细化保洁对相关街道及重点区域范围内重要路段做到无尘作业。作业范围慢车道、人行道、路外区域。作业频次与时间(日最低温<4℃除外)小区周边、慢车道、人行道、路外区域采用单兵水洗作业,每周水洗1次,作业时间段范围:9:00-16:00。早班和下午班最迟不得延时超过30分钟。要求路面、隔离桩下、路牙、下水口等整洁,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灰,路面见本色。具体设施量见下表:重点区域慢车道及人行道人工精保洁作业量序号所属街道区域道路名起点止点道路长度(m)1中云街道黄河路黄河路与港城大道交叉口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3910昆仑山路昆仑山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昆仑山路与新光路五岔路口8008长江路长江路与天山路交叉口长江路与云台山路交叉口4580珠江路珠江路与昆仑山路交叉口珠江路与仙霞山路交叉口1950泰山路泰山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泰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5400松花江路松花江路与俞庄高架桥下松花江路与仙霞山路交叉口8320峨眉山路峨眉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峨眉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1740三、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2)中标供应商支付给员工的年度工资应保障员工的合理报酬。每人年度不得低于连云港市工资标准,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等文件规定的经费,同时也应考虑加班因素。员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须确保全部发放,中标供应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4)中标供应商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关心员工,严格遵守有关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时间上限,并应按规定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和高温补贴。如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其责任由作业方自负。(5)中标供应商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6)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四、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五、服务标准(1)采购人不提供水源及水源接口,供应商应当使用自来水或中水等进行洒水抑尘作业,不得使用未经过滤处理的河水及天然水体等进行作业。(2)供应商应当为本项目准备不小于10吨的洒水车与不同吨位、不同扬程的雾炮车,其中大型雾炮车吨位不小于16吨,扬程不低于115m;中型雾炮车吨位不小于10吨,扬程不低于100m与60m。(3)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日记并报监管部门,向管理部门提交工作情况自查表、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和作业安排计划。(4)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6)供应商成交后应当为每辆专用作业车辆安装智慧环卫车载系统,采购人不提供相关设备与网络,设备与网络流量费由供应商承担。(7)专用作业车辆要有编号,有监督电话、有负责单位、车辆停放自行负责。(8)作业小时数以作业车辆安装的智慧环卫车载系统开启作业计算工作时长。六、履约验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或检查。七、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服务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量乘以下浮率单价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足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固定单价费率。报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机具费用、加班费、社会保障缴费、福利、工具、通讯设施、办公设备、器材设备、网络流量费、保险、物资消耗、管理费、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响应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超出总价的任何费用。九、其他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重大活动时中标单位服从主管部门调配,因保障重大活动而产生的保洁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委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评分依据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各供应商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43分)业绩(6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转包、分包无效)与合同付款发票或银行往来回执单(有银行印鉴),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实力(20分)1.供应商能提供5辆及以上雾炮车,每辆2分,最高得10分。注:作业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出租方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2.雾炮车“风炮扬程”大于等于120m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车辆说明书或手册或购置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能提供4辆及以上洒水车的每辆2分,最高得8分。注:作业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出租方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12分)供应商驾驶团队(不少于6人)具有B2、A1、A2其中之一驾驶证,且驾龄满3年,每有1人得1分;具有B2、A1、A2其中之一驾驶证,且驾龄满6年,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驾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在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不提供的不得分。服务响应及时性(5分)供应商准备一支不少于3人的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收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在30分钟内响应反馈应对突发情况,得5分。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47分)服务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图、内部考核方案、专门机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考核细则等综合评审:(1)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强的得12分;(2)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3)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8分;(4)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5)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作业方案(1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抑尘、精保洁作业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周全、详细,有详细的落实措施、有针对性的得13分;(2)方案周全、详细,有较详细的落实措施、针对性较强的得11分;(3)方案基本周全、详细,有基本的落实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9分;(4)方案欠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的得6分;(5)方案不完善、针对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含机械化作业)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综合评审:(1)制度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强的得8分 ;(2)制度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 ;(3)制度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 ;(4)制度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驾驶员管理制度(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人员管理制度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聘用规定、安全教育制度、管理制度等:(1)相关规定、制度科学合理,周全,可操作性强得7分;(2)相关规定、制度基本合理,基本周全、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相关规定、制度欠详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4)相关规定、制度不完善、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制度(7分)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综合评审:(1)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强的得7分;(2)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响应应当合理精简、质量优先、体现重点,总页数不超过300页,总页数超出的,扣4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九、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十、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JSZC-__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工程)。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十三、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可选)供应商1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2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投标分项报价表(作业车辆开启作业小时单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产品、服务(标的)名称吨位分项单位最高单价(元/小时)投标报价(%)大型雾炮车吨位 吨,扬程 米(吨位不小于16吨,扬程不低于115米)小时348.24中型雾炮车吨位 吨,扬程 米(吨位不小于10吨,扬程不低于100米)小时286.56中型雾炮车吨位 吨,扬程 米(吨位不小于10吨,扬程不低于60米)小时277.34洒水车不小于10吨小时154.19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分包号:**)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123…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八、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分包号:**)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姓名本项目拟担任职务技术职称、专业资质学历年龄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确定一览表格式根据项目需求、评分办法确定一览表格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九、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分包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质疑函范本致: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质疑的还应附授权委托书,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雾炮、洒水降尘作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