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设备 X射线血液辐照仪 血液辐照仪招标公告(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9日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的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51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6727-20260129-531
4、采购项目预算:2,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686,380
血液辐照仪
1
2,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1月29日 至2026年02月05日,
8:00-17:00,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网上提交
3、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0:00
4、开标地点:现场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线上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蒋宇
2、电话:0731-8392909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3)联系人:蒋宇
(4)邮 编:/
(5)电 话:0731-8392909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烈士公园东门南侧)湖南证券大厦六层
(3)联系人:左丽、杨剑
(4)邮 编:410000
(5)电 话:左丽、杨剑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电 话:0731-84121592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
品目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采购单位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www.hnsggzy.com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现场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线上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丽
项目联系电话
0731-85163966
采购单位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宇:0731-83929097
代理机构名称
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烈士公园东门南侧)湖南证券大厦六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左丽:13637495050
附件:
附件1
招标正文(3).doc
附件2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5107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6-0093采购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询问与质疑20八、合同签订21九、政府采购政策22十、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1.资格审查主体252.资格审查253.资格审查结果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1.评标方法302.评标程序30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4.投标文件的澄清30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6.推荐中标候选人317.复核318.编写评标报告329.停止评标3210.无效投标和废标3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6第五章采购需求42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2第二节技术要求4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6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0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61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62附件1授权委托书6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3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64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66附件4联合体协议67二、投标保证金68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68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69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6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1五、投标函72六开标一览表74六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75七分项报价明细表76八商务要求响应77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78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79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80十二商务偏离表8113-1中小企业声明函8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83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84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85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86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87第三部分(技术文件)91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92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93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94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95十八技术偏离表96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7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5107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6-009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包1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200000016863801362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n(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自动获取时间)起至(自动获取时间)截止。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3)联系人:蒋宇(4)电话:0731-83929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湖南证券大厦6层(烈士公园东门南侧)(3)联系人:左丽、杨剑(4)邮编:410000(5)电话:0731-85163966九、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银行账号:78760188000131064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黄慧财务电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5年部门预算医疗设备采购(三十四)X射线血液辐照仪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8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1:采购预算:2000000元,最高限价:168638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含分包/项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交3、投标人资格声明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5、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烈士公园东门南侧)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进行投标。 本项目格式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签章均为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等)。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表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表要求为准。 本章第34.1款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模板,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13-1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四、技术文件封面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血液辐照仪。(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工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2.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3.2.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2.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3.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ZFCG-2026-0093-01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5商务部分0.2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100所有设备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的计100分;重要参数(标“▲”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0分,一般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注:①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不详,参数不清楚等。②参数要求中标“▲”参数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参数要求不一致的,视作该条款负偏离。③证明材料是指:投标货物的印刷资料或原版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另外注明的材料。(如印刷资料或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与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售后服务方案3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1、维修响应速度及处理方案;2、维修配件保障及质保期满后维保折扣方案;3、维修服务机构及人员方案;4、定期检测、保养方案、回访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且具有针对性的计30分,有缺漏项每处扣7.5分,不合理、不完善、不具备针对性的每处4分,扣完为止。不完善、不合理、不具备针对性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存在错别字等情况。未提供方案计0分。培训计划方案2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培训次数等);2、培训课程设计(包括设备原理、技术性能、临床操作、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3、培训人员方案(包括培训人员资质、受训人员安排等)4、培训实施目标(包括培训目的、考核指标等)。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全部满足以上要求且具有针对性的计20分,有缺漏项每处扣5分,不合理、不完善、不具备针对性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不完善、不合理、不具备针对性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存在错别字等情况。未提供方案计0分。业绩50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甲乙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以较晚一方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在国内具备终端用户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采购合同扫描件的计10分,满分50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的,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将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设置的价格优惠比例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品目号分项项目名称数量单项总价最高限价(元)是否接受进口设备交货要求备注方式地点包11-1血液辐照仪1批1686380.00否详见本章第二节详见本章第二节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标“★”的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投标货物的印刷资料或原版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另外注明的材料(如印刷资料或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与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第二节技术要求包号/包名称品目号品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其他包11-1血液辐照仪1、用途:适用于采供血机构或医院对袋装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血液辐照,抑制其引起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的输血不良反应,提升输血安全。2、技术要求2.1、采用X射线球管为辐射源。2.2、X射线球管最大电压≥160kV。2.3、X射线球管最大功率≤2000W。2.4、X射线球管照射样品时,球管自身的辐照角度≥180°。2.5、样品辐照剂量范围:任何部位的辐照剂量范围满足25-50Gy;▲2.6、样品中心剂量率:≥6Gy/min;▲2.7、参考点剂量误差:≤0.5%;2.8、满载时样品剂量均一性:误差≤±20%;(提供具有CMA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9、每批次辐照血液样品量超过12单位的辐照时间≤6分钟;(提供具有CMA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10、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15秒可调;2.11、辐照时间误差:≤±0.5%;2.12、单次辐照样品杯总容量:≥6L:2.13、样品杯直径≤10cm;2.14、每批辐照样品量≥12单位红细胞;▲2.15、每小时样品辐照量≥140单位红细胞;2.16、X射线球管具有真空度监测维持功能(提供证明材料);▲2.17、仪器为全屏蔽机。仪器运行时,距离仪器5cm处的剂量率≤0.2uSv/h,(提供具有CMA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18、标配剂量率检测报警器;2.19、配置物理“紧急停止”按钮;2.20、具有物理联锁开关:当辐照仓门未关严时,能够切断X射线主电源。2.21、配置专用钥匙开关;2.22、配备内置、外置两套水冷却系统,无需上下水;2.23、设备运行噪音≤70dB(A);2.24、具有条形码阅读器;2.25、软件系统可远程使用,可实时显示仪器状态及辐照仪外界剂量;2.26、每批次样品辐照,设备能生成辐照报告,可根据需求进行辐照报告打印;2.27、整机重量≤900KG;具有脚轮和脚垫;设备的长度或宽度≤900mm。2.28、X射线球管的使用寿命≥30000小时。2.29、设备使用年限≥10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3、配置要求(提供承诺函):3.1、辐照仪主机:1套。3.2、工作站:1套3.3、指示卡:200片4、商务要求:★4.1、整机质保期≥5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提供由制造商针对设备整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2、投标人承诺:所有设备如有需要,对医院开放数据端口;确保数据安全,保证医院数据不外泄,不做他用;负责与医院HIS、LIS、PACS、院内体检系统等信息系统连接,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3、安装验收:按照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安装及安装所需辅材、人工费、运输费、技术设计费等,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保证设备的出厂日期离设备到医院的验收日期在6个月内。4.4、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合同要求及中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4.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国产设备一个月内到货,进口设备三个月内到货。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号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电话:0731-83929097乙方:地址:电话:签订地址:长沙市经过湖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乙方成为甲方(项目名)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号,委托代理编号:)的供货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所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元/套)数量合计(元)12345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2、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2.1货物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2.2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等;2.3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详细介绍资料;2.4有关货物的权威性检验报告;2.5所有货物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2.6测试记录、测试报告、合格证等;2.7技术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的高级技术培训资料和甲方用户单位工作人员的操作使用培训教材。2.8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应当提供电子文档)3、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其在响应文件中做的承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3.2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较高的标准为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产地、型号、交货期供货及安装调试。安装后,须经检测部门计量检定合格;若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3.3质量保证期起算时间:自甲方签署完验收单(《湖南省人民医院设备安装验收报告》或其他甲方认可的验收单据)时间起计算。3.4质量保证期:货物整机的制造商原厂免费质保期为年;货物主要零部件的制造商原厂免费质保期为年。乙方提供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其他质保期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3.5在质保期第一年内,如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缺陷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或三台同种货物出现同类型故障,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行,相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3.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3.7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或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收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网上报修通知等),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详见第七条“售后服务”)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优先从未付款项中抵扣。3.8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3.9乙方应就所提供的产品与制造商签订享有完全质量保证及产品保修和维修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书面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支持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制造商不完全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由乙方代替制造商承担全部责任。3.10由于设计问题或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第三方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11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货物,乙方有义务尽快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4、交货要求、时间与地点4.1交货要求:所交国产货物生产时间与交付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所交进口货物生产时间与交付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4.2交货时间:。4.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院区及地点。4.4风险转移: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丢失的法律风险转移给甲方。5、产品安装、调试与验收5.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5.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安装所需配件应由厂家免费提供,乙方应予协调、督促,以保证配件供给。5.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产品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4验收:5.4.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提供齐全的随货商品合格证明资料(涉及进口的货物,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和报关单;涉及特种设备检测的货物,需提供特种设备备案或检测合格证等资料),甲方方可开箱验收。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验收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验收前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5.4.2验收地点:设备安装地(甲方指定)。5.4.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5.4.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甲方指定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4.5乙方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甲方对产品的参数、质量、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进行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中存在技术指标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的,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上报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5.4.6验收结果以《湖南省人民医院设备安装验收报告》或其他甲方认可的验收单据为准。6、培训要求6.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检验、调试等阶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临床操作培训,若有需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第二轮集中培训;乙方应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2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等。6.3培训地点:交货现场或集中培训地点。6.4时间与人员:由乙方制定具体计划并经甲方书面确认。7、售后服务7.1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整机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售后(7×24)+2(即7天×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服务,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均价。7.3在保修期间,乙方应保证提供原厂商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本地服务等。对于设备的一般问题,如关于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原厂商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维护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乘坐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并对损坏的车辆完成备品备件或备机的替换工作。7.4乙方应制定售后服务措施并提交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作为合同附件。乙方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由此而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7.5乙方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因知识产权瑕疵或权利争议所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9、包装要求与处理9.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9.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等。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如有)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9.3设备安装后,包装物应由乙方即时妥善处理,若乙方随意堆放,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收取不少1000元/次的处置费,费用可在待支付合同金额中扣除。10、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0.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可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招投标文件若有载明验收具体事宜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办理。10.2乙方供应的如为进口产品,则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商品报关单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有误时,甲方应拒绝验收。10.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不符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湖南省人民医院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0.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11、出入库与资产管理11.1除第12月份外,甲方于每月20日前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入出库,21日起新办理出入库设备固定资产计入下个月账期。11.2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当主动配合甲方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入出库,若因入出库延误造成的货款支付不及时,损失由乙方承担。11.3办理入出库时,乙方应当主动将合同相关资料扫描成电子档案,交由甲方做资产相关登记。12、支付12.1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指定银行转账支付。12.2支付凭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省人民医院设备安装验收报告》表单);固定资产入库单;合同全款发票(含发票真伪查询单)。12.312.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支付凭证,甲方支付合同金额90%款项,剩余10%款项在不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于验收合格12个月后结清,同时乙方应当提供针对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制造商维保合同,维保合同期限应当包含各项货物的剩余质保期,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2.4银行连带责任保函有效期内若发生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向银行索赔。12.5支付时间:除以下情况外,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支付凭证后,甲方按约定付款:12.5.1每年度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属于固定资产盘存期,甲方不办理新增固定资产,付款时间相应延后。12.5.2甲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部分,财政资金每年度12月底至第二年预算下达期间为关账期,关账期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此情况,甲方应于财政开账后第1个月内完成支付。12.6因乙方不能提供支付凭证或支付凭证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支付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知晓甲方的付款流程,若非因甲方过错发生付款迟延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4银行连带责任保函有效期内若发生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向银行索赔。12.5支付时间:除以下情况外,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支付凭证后,甲方按约定付款:12.5.1每年度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属于固定资产盘存期,甲方不办理新增固定资产,付款时间相应延后。12.5.2甲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部分,财政资金每年度12月底至第二年预算下达期间为关账期,关账期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此情况,甲方应于财政开账后第1个月内完成支付。12.6因乙方不能提供支付凭证或支付凭证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支付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知晓甲方的付款流程,若非因甲方过错发生付款迟延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3、违约责任13.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超过1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3.2乙方所交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投标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数量、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确认不合格,需要重新补货、换货等其他情形,由此导致迟延交货的,不免除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13.1条执行。13.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日内,仍然不予纠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3.4质保期内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的通知对产品进行维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3.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3.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至第三方的,按违约处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13.7本合同所称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因追索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14、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十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按照公平原则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另一方而给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一方违约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5、合同的中止与终止15.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5.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3合同在有效期届满时终止。15.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5.5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5.6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15.7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16、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应当交本合同约定的政府部门备案。17、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城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18、通知18.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8.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9、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保价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甲方若增加购买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仍按本合同分项单价执行。21、其他事项本合同订立前,甲乙双方的招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书、成交通知书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纸质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甲方应及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电子合同备案。附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附件3:配件清单附件4:设备配套试剂/耗材清单附件:5: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6:湖南省人民医院与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单位廉洁承诺书=======================以下为合同签字页,无正文=======================(合同签字页)甲方(盖章):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注:提供1份原件,4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乙方(盖章):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品牌注册证号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招标使用名称123合 计 注:1、本表单为甲方登记固定资产的重要依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本表单填写。2、分项项目应为能单独使用的完整设备,零部件和服务等其他内容不得填入本表单。3、乙方投标的所有单独设备均须报价,且填入本表单当中。4、本表单合计金额应与合同总金额相等。附件3:配件清单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附件4:设备配套试剂/耗材清单公司名称:公司代码():序号医保编码产品注册证名称单位临床通用名称规格价格(元)产地品牌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使用科室单价(元/人份)进院途径专机设备招标专机设备招标专机设备招标要求:1、无专机试剂/耗材可不填写本表2、如需进行专机耗材/试剂供应,需另行签订湖南省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专用合同。3、本表价格仅为报价依据,不作为耗材/试剂供应最终价格附件5: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湖南省人民医院与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单位廉洁承诺书为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医院与来院从事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的单位签订以下承诺。一、医院承诺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购和招投标活动。2、不索、拿、卡、要。3、为经销商和工程方提供良好的营销和工作环境。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经销单位、工程公司可向院纪委举报,院纪委将认真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对方。二、药品、耗材、设备、基建、装饰和维修工程公司承诺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医院规定,证件登记齐全,并加盖公章。2、能全权代表厂家负责处理所供产品的质量问题。3、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医院的需求。4、不提供过期、报废和假冒伪劣产品。5、不向医院相关人员给予回扣、提成和各种变相的折扣(宣传费、纪念品、咨询费等)。6、不以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名目向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药剂和采购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医用耗材促销活动。7、遵守医院有关开展学术活动的规定,不准私自在临床召开所谓小型药品宣传介绍会及随意到各科室发放资料。8、不雇用本院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的所有产品的经营或促销活动。9、不得以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邀请相关人员开展活动。10、各种捐赠(药品、耗材、货币)统一交医院记账入库。需要开展的活动由医院统一组织,不另搞一套。11、药品经销代理人须有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三、违诺处罚如购销双方违反以上廉洁服务承诺的,可采取停止进(供)货、拒付货款、终止合同,并予以曝光,与其断绝一切经济往来的处罚。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一节甲方名称、地址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本章第一节第4条项目现场采购指定地点本章第一节第4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一节第3条★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一节第7条响应时间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及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详见本章第一节第7条本章第一节第12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本章第一节第12条本章第一节第5条产品验收按照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本章第一节第5条。本章第一节第2条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本章第一节第2条和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一节第19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五、商务文件封面六、投标函七、开标一览表八、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商务要求响应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三、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四、商务偏离表十五、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3-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三)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四)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六)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七)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十六、售后服务方案十七、培训计划方案十八、业绩十九、技术文件封面二十、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一、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二、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二十三、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四、技术偏离表二十五、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六、采购需求响应程度二十七、其他材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二、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子签章):身份证号:、手机号: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手机号: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5、“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 品目号内容名称册数码洋(元)折扣实洋(元)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实洋=码洋×折扣,实洋为含税发票价格(包括图书或教材及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上架(分发)、检测、培训、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税费等)。2、表格填写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必须报出所有品目的综合折扣,另有说明除外)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七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总价:大写小写(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5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二商务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商务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标注证明材料页码,以便评标专家查阅。13-1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品目号产品名称价格(元)类型(节能/环境标志)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品目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类型(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条款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 包号及品目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实施方案等,格式自拟)。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综合评分表”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技术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标注证明材料页码,以便评标专家查阅。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X射线血液辐照仪 血液辐照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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