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手术系统招标公告(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6)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6年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135
项目名称:2026年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51000026210200072167 2、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元):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00,000.00。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四、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伍毅/郭俊 技术审核:杨丹、王艺霖
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4日
相关附件:
公告-需求.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
品目
采购单位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7: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伍毅/郭俊 技术审核:杨丹、王艺霖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采购单位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17-226245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62306011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22400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1.00(台)1,1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1.00(台)1,100,0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22400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吸引)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1、主机1.1★功能:具有超声破碎、冲洗、吸引功能,可实现对软组织选择性吸除;1.2▲输出超声最大电功率≤100W,功率可调节;1.3▲刀头最大尖端工作振幅≥300μm;1.4 显示和操作方式:支持通过触摸屏调节所有参数,界面显示:负压、功率、脉冲和液流参数;1.5 负压设置:≤10档,最大吸引力:≥80kPa;1.6 安全特性:设备防电击类型和防电击程度不低于I类BF型,主机具有自检功能,且有错误报警提示;1.7▲尖端工作频率:≥36kHz;1.8 蠕动泵:≥10档水量控制可调,支持在手术操作过程中自动灌注,用于手术部位进行冲洗和降温;1.9 支持自由选择注水量,最大注水量≥100mL/min;1.10 医用LCD液晶显示屏≥6英寸;1.11 具有自动记录手术时间功能;1.12 在停止超声输出时,刀头可实现单独吸引功能;1.13 具备≥2种预灌注方式,可将冲洗液以最大流速引流到刀尖;1.14 主机体积≤54cm*31.0cm*18.0cm,重量≤20kg;1.15▲主机使用期限≥8年。 2、手柄2.1 采用电致伸缩技术;2.2 手柄装卸:手柄和刀头分离式设计,刀头支持拆卸和安装;2.3▲手柄的灭菌方式:所有手柄都支持压力蒸汽方式灭菌;2.4 手柄材质为钛合金;2.5▲手柄具备手控按键,可控制超声输出;2.6 冲洗方式:手柄内置进水管,冷却刀头,减少组织热损伤。3、刀具3.1 材质及种类:刀头为钛合金材料;可以更换≥6种刀头;3.2 具备防雾化功能,刀头前端具有预置吸引孔,支持去除由于超声振动产生的水雾;支持释放组织;3.3★具有腔镜手术刀头和开放手术刀头;3.4 具有带齿吸引刀头,用于硬质肿瘤组织。4、相关附件4.1 液流管套:用于引导液流,管状;配备两种液流管套,一种为透明硅橡胶液流管套,一种为金属材质液流管套;4.2 超声吸引模式的液流管道具备冲洗吸引双通道设计,灌注与吸引管道通过颜色区分;4.3 医疗设备专用脚踏开关,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防误触,防护等级不低于IPX8,有至少两种型号可供选择,通过控制开关将液流引导到刀尖部位;4.4 ▲扳手:单一扭力扳手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5、★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手柄2个3脚踏开关1个4扳手1个5灭菌盒1个6冲洗管路1套7刀头管套3套8开放手术刀头4把9腔镜手术刀头10把10台车1台11负压引流瓶2个12双联管2套13负压引流袋5个★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完全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加盖制造商公章充当(若涉及)。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在采购人院内根据需要若要接入医院内部网络系统,需无偿配合开放信息接入端口或者无偿提供信息模块。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于中标结果公示后,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中标人须在采购人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合提供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无效材料,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提供。若中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构成虚假响应的,采购人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3、售后服务要求3.1.投标人应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采购人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如未达到,采购人有权延后支付合同所约定之付款。设备如需安装调试,投标人应在安装调试前和安装调试中对采购人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操作、保养、维修等),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直至采购人受训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维修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直至具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排除一般性故障的能力。3.2.若设备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投标人有义务为采购人此后对设备完全的使用(含维护)提供便利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密码的提供,投标人不得拒绝或收取额外费用。3.3.维修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替用设备。3.4.设备验收前,投标人应事先申明设备专用耗材和易损件,并将专用耗材和易损件的品名、规格、使用寿命等相关技术资料移交采购人,未经事先申明的耗材和易损件将被纳入质保范围。3.5.售后服务涉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6.质保期外,若出现停机或不能使用等故障,投标人应按维修响应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如投标人未能按上述约定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3.7.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够达到设备质保及售后服务的约定,按采购人实际无法使用设备的天数自动延长其质保期, 采购人有权延后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并追究投标人因此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2★交货地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日内,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自收到上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内,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完成全部交付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后3日内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接通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相关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①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验收;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③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④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技术资料(如涉及)。⑤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其它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的配置清单,投标人应保证清单中的组件名称、型号与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装箱清单、技术白皮书等,至少其中之一)相符合,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①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②投标人按照合同向采购人交付的设备:无试运行期;③若验收交付内容涉及试运行的,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视为验收通过。④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投标人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全额赔偿。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整机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5年(采购人归口管理部门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 2.质保范围:整机含所有部件(质保期内涉及维修,产品更换,人工费用等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不涉及零件更换的,24小时内完成维修;涉及零件更换的,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并承担修理及更换的费用。如质保期内,设备经投标人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采取要求投标人更换全新设备、退货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等措施。质保期内,如需更换零配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对该设备的使用因故障停用时间小于3个工作日。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1.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2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壹万元)。 1.3采购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2.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实际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2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按本条第2.1款的约定执行。 2.3投标人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含产品质量问题、安装质量问题或者其他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4质保期内,投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维修维护义务,导致采购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投标人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5投标人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经采购人要求更换后,投标人不予更换或者更换人员仍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后果,且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配套软件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由投标人对他人承担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发生前述情形的,投标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解决相关争议、消除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其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8因投标人的上述违约及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者仲裁的,其律师代理费(按标的金额的3-5%计算)及其他损失(交通费、住宿费、文印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二、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2.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一、以下内容为评审依据对应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未完全满足仅进行扣分,不影响其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采购包1:1、投标人在满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团队及分工、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进度保障措施、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若涉及):(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声手术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