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2026)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5日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的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5]02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21025-20251205-28
4、采购项目预算:2,699,678.4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699,678.42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详见磋商文件
1
2,699,678.42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注:1.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2月05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在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在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1:00
4、开标地点: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易先生
2、电话:1387307021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2)地 址: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3)联系人:易先生
(4)邮 编:414400
(5)电 话:1387307021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
(2)地 址: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3栋3楼
(3)联系人:顾女士
(4)邮 编:414400
(5)电 话:18975008931
(6)电子邮箱:349185818@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
品目
B02129900-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在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269.9678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芳
项目联系电话
18975008931
采购单位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汨罗市川山坪镇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易先生:13873070218
代理机构名称
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妹:1307735397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附件2
清单.docx
附件3
磋商文件—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西村A).doc
附件4
代理协议.doc
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2.采购单位: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3.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约555亩的田块整治;山(平)塘加固,新建或改建灌溉泵站,衬砌灌(排)渠道;新建及改造田间道路;杆线迁移;地力提升;耕地质量评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采购预算:2699678.42元元(财政资金+建设主体自筹,其中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1400元/亩)二、项目实施要求(1)技术要求1.1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1.2技术方案内容:1.2.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2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2.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2.6资源配备计划(2)商务要求2.1工期要求120天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2实施地点:川山坪镇天井山村2.3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2.3.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3.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施工要求:2.4.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2.4.2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施工现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在施工现场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5验收要求2.5.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5.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2.5.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2.5.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6质量保证2.6.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6.2质保期:2年。2.6.3工程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内容及期限,由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2.7付款方式2.7.1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因项目特殊财政资金具体支付比例合同中约定。2.8采购标的的数量、招标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8.1投标人应负责自行解决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2.8.2施工手续办理:投标人需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卫生、环保、治安、劳动、保险、安监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项目总预算表单位: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它投资合计其中:备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Ⅰ总投资 2699678.42第一部分田块整治工程1195960.61 1195960.611田块整治1195960.61 1195960.61第二部分灌溉与排水工程1207115.5348750.00 1255865.533衬砌明渠(沟)1207115.5348750.00 1255865.53第三部分田间道路工程99522.33 99522.331机耕路99522.33 99522.33第四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五部分农田输配电工程 第六部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74503.30 74503.301土壤培肥74503.30 74503.30第七部分科技推广措施 第八部分独立费用73826.6573826.65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62564.9662564.965工程保险费11261.6911261.691.1.Vv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采购人: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编号:汨财采计【2025】0236号委托代理编号:ZF2025-F8-086采购代理机构: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2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8第1章磋商邀请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的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5】0236号3、委托代理编号:ZF2024-F8-0864、采购项目预算:2699678.42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2699678.42元B0212900-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2699678.42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注:1.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1: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1: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易先生2、电话:13873070218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名名称: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地址: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3873070218邮编:414000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18975008931邮编:414000电子邮箱:/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3873070218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730-8908068/18975008931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注:1.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采购人组织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支持监狱企业: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其他:无。第二章第9.2、9.4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第二章第9.6款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1:00(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699678.42元。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U盘电子版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中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 (汨罗市建设东路西雅图对面金麦KTV内停车场北3栋3楼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评审方法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3%,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第29.5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按以下进行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本表“第二章第9.2款”,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金额缴纳形式;银行转账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400.00元。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第三章 合同格式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甲方名称、地址采购人: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项目现场川山坪镇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工期:120天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履行合同地点:川山坪镇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保修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内容及期限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因项目特殊财政资金具体支付进度和比例合同中约定伴随服务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评审方法1.通则1.1.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执行。1.2.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2.1.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人近1个月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下载的带日期的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结论备注注:1.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行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2符合性审查表: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报价唯一性是否有详细报价说明表、工程数量是否准确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结论备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审查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无效响应文件。2.3.3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4.4澄清有关问题2.3.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342.3.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初步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进行评分。(1)响应程度、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30分)磋商报价(30分)3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计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技术部分(68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计20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计16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欠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欠清晰;施工平面布置欠合理,计1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质量目标明确,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计8分。质量目标明确,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计5分。质量目标明确,基本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计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安全目标明确,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计8分。安全目标明确,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计5分。安全目标明确,基本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计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环境管理目标明确,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计8分。环境管理目标明确,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计5分。环境管理目标明确,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计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计8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基本可行,计5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欠全面,线路欠清晰,计划编制欠合理;措施基本可行,计3分。资源配备计划16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计16分。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计12分。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较差,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欠合理,计7分。3商务部分(2分)类似业绩2供应商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具有高标准农田工程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田间工程项目、烟田基本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的原件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评分准则评分按以下计算汇总供应商最后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各评委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1=(F1-1+F1-2+….F1-N)/NF1-N:每个评委的商务评分,N为评委人数。F2:各评委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2=(F2-1+F2-2+….F2-N)/NF2-N:每个评委的技术评分,N为评委人数。(3)记分、计算规则A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①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②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③无记分;④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1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并列情况时,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4.2.2磋商小组认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3.3本次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技术方案五、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2.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2.1.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1.2.2.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1.2.3.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1.2.4.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无。1.2.5.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6.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1.2.7.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2.8.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〇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2.采购单位: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3.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约555亩的田块整治;山(平)塘加固,新建或改建灌溉泵站,衬砌灌(排)渠道;新建及改造田间道路;杆线迁移;地力提升;耕地质量评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采购预算:2699678.42元元(财政资金+建设主体自筹,其中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1400元/亩)二、项目实施要求(1)技术要求1.1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1.2技术方案内容:1.2.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2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2.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2.6资源配备计划(2)商务要求2.1工期要求120天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2实施地点:川山坪镇天井山村2.3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2.3.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3.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施工要求:2.4.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2.4.2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施工现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在施工现场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5验收要求2.5.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5.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2.5.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2.5.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6质量保证2.6.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6.2质保期:2年。2.6.3工程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内容及期限,由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2.7付款方式2.7.1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因项目特殊财政资金具体支付比例合同中约定。2.8采购标的的数量、招标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8.1投标人应负责自行解决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2.8.2施工手续办理:投标人需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卫生、环保、治安、劳动、保险、安监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工程量清单附件(另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件2-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4:需要补充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技术方案五、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2: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附件7-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附件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附件8-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另备一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查验。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标现场查验。附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2、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原缴纳账户。(本项目无需提供)附件2-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投标人名称:(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投标人,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发证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3-4:需要补充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补充资料复印件,若无需要补充的材料,本页留空即可。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四、技术方案根据第二章中的“评审方法”及第四章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供应商自定。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4-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注: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附件4-2: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建造师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应提供项目拟任“建造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3:承诺函本公司(供应商名称)现承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证号:等施工项目部人员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二章评审因素和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附件7-2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7-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无需填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无需填写】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___年___月日附件7-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8、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1报价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品目代码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保修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其他建筑工程;“政策优惠”栏,优惠名称包括(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具体优惠政策参考第二章第9.1款。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附件8-2分项价格表(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格式报价)投标人名称(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提供需要提供的其它能证明供应商实力、信誉等相关的资料2.提供第二章中“评审方法”及第四章要求的相关资料。十、最后报价最后说明: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单独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品目代码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保修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注:最后报价说明1、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前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牢记本单位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及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本报价文件在现场递交后则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采购人,简称甲方):汨罗市川山坪镇人民政府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虫发经投(湖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汨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江南片投融资创新,二O二五)(川山坪镇川西村A片区)(二)采购代理编号:ZF2025-F8-086(三)预算金额:2699678.42元(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一)协助编制采购需求、起草和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可以就上述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也可以将部分事项委托给乙方。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的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认采购文件、推荐供应商、确认评审报告、确认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人的法定职责以及评审专家的法定职责不得委托给乙方。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指定易凯为项目联系负责人,代表甲方在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时,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政府采购项目需求;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产品品牌、型号,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四)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的编制、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五)甲方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内容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六)甲方配合乙方组建评审委员会,指派本单位人员抽取评审专家,监督采购过程。(七)甲方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依法参与评审活动,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八)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九)甲方全面负责供应商的质疑答复,委托乙方质疑答复的应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安排3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代理本项目,并指定顾芳为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975008931代表乙方在授权范围办理委托采购事宜。(二)乙方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三)乙方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四)乙方应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五)乙方应向甲方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采购程序,落实采购政策。(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七)乙方可以按照弥补编印成本的原则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定价依据。(八)乙方有权按照有关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九)乙方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五、有关约定事项(一)成交供应商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二)乙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1、乙方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后,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490元;2、乙方在甲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按相关文件缴纳代理服务费。(三)在采购活动中,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应当回避。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七、争议处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按以下原则协商解决:(一)乙方违背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作如下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报告:1、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选择其它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2、保留对乙方的追溯权,如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甲方违背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作如下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报告:1、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2、保留对甲方的追溯权。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协调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甲方向负责监督管理的所属财政部门报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M7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99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5年月28日签约时间:202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