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空气消毒机招标公告(扬州市中医院2026)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SZYY-SBCG-2026-A-114
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扬州市中医院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查阅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3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3月4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文件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招标,请将参加投标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等发送至邮箱:yzszyyzczx@163.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扬州市中医院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326203(办公室)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YZSZYY-SBCG-2026-A-114.docx

项目编号:YZSZYY-SBCG-2026-A-114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LLIIIV息电册R2iiE采购人:扬州市中医院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招标公告扬州市中医院就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SZYY-SBCG-2026-A-114二、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7万元。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1.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标后备查));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标后备查));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标后备查));4.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标后备查)。(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现场考察或答疑: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一)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定向发出,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招标人邮箱(yzszyyzczx@163.com,联系电话:0514-87326203),同时需与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15:00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3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人:王苏六、开标的有关信息开始评标时间:2026年3月4日15:00评标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3楼会议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扬州市中医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4-87326203(办公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第二章投标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5.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5.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0、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0.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配套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1.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配套技术服务等。11.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1.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1.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1.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2.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2.3培训计划;12.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2.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3.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7.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7.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7.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7.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日期18.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拒绝。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组织,评标委员会、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21.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1.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1.5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1.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人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3.4采购人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来院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评委会联系。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6.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26.1.13异常低价投标(响应)26.1.1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6.1.1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6.1.13.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1.13.4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6.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6.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6.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人将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质疑处理2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8.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2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8.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8.4.4事实依据;28.4.5必要的法律依据;28.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28.5采购人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同时需与采购采购人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质疑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采购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采购质疑接收人信息名称:扬州市中医院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577号扬州市中医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14-8732620328.6采购人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8.8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9诚实信用28.9.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8.9.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9.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9.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8.9.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1.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货物单价不得调增。31.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货物单价不得调增。32、履约保证金:无33、样品若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合同(模板)合同号:甲方:(采购方)扬州市中医院乙方:(供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45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设备总价90%的货款;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经甲方临床使用满1年无异后甲方付清乙方10%设备尾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质量保证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盖章):扬州市中医院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王苏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户:1108020019100206376账号:行号:102312002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000468830421L签订地:扬州市邗江区签订时间: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因临床使用需求,我院现需购买新院区急诊科空气消毒机29台。2、预算金额:8.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项目报价包含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及定期设备维护和培训等相关一切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供货期:分批次供货,接采购人通知后按要求在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适当延期。4、付款方式: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设备总价90%的货款;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经甲方临床使用满1年无异后甲方付清乙方10%设备尾款。5、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相关标准。中标后供应商在供货前提供进关商检报告。(要求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为6个月以内,进口设备为12个月以内)。二、项目功能需求及参数1、采用紫外线消毒,杀菌广谱、彻底;内含过滤器,可有效过滤毛发、粉尘等大尘埃颗粒。★2、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壳体壳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结构强度高,完全阻燃;表面静电喷涂,防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出风方式下进风上出风/上进风下出风两种模式可选,根据临床需求定制。(提供两种出风方式实物图片证明)3、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4、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额定循环风量≥1000m³/h,可适用100m³体积以下的场所。5、紫外线杀菌灯寿命≥8000h。6、配备负离子发生器,所产生负离子密度≥6×106个/cm37、光触媒抗菌除异味,可有效的降解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污染物,并具有高效广谱的消毒性能,能够杀灭和抑制细菌、真菌和病毒的存活。★8、对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9、设备持续运行30min,对铜绿假单胞菌杀灭率≥99.98%,对龟分枝杆菌杀灭率≥99.99%,对黑曲霉菌杀灭率≥99.95%。(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0、设备持续运行60min,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率≥9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1、设备持续工作1h,对体积为100m3室内空气中的自然菌消亡率均>90%。(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2、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灭率>99.99%,对大肠杆菌杀灭率>9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3、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冠状病毒HCoV-229E杀灭率>99.99%,对甲型流感病毒H1N1杀灭率>9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4、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鼠伤寒沙门氏菌、粘质沙雷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杀灭率>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5、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杀灭率>99.9%。16、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率>9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7、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白色念珠菌杀灭率>99.9%。(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8、、采用高档液晶显示屏,远程红外线遥控,可实时显示北京时间,定时时间段、定时时间,室内温湿度,故障报警,可查询显示累计时间等。★19、可通过智能APP远程监测查看空气质量数据以及控制设备的启动和运行模式,监测显示数据至少应包含时间、风速、温度、湿度、报警状态等;每台设备实时检测数据、运行状态、累计运行时间和报警信息等通过无线网络传送至管理服务云平台系统,便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20、高、中、低三挡可调风速供用户选择;手控、遥控多种控制方式供用户选择;手动、定时、临时多种工作模式方便用户操作;控制器上设有一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21、程控数量(定时消毒)≥6组,具备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满足临床需求。22、产品具有报警功能,紫外灯消毒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维护报警、风机故障报警。三、服务要求1.安装服务要求产品运达指定地点后,投标人须及时安排技术服务人员与采购方协商确认安装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初始安装。安装完工后,需配合采购方按照合同要求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设备经过实作性操作验收合格。交货时,投标人需随货向采购方交付设备必需的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和配备的用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工具等。2.技术培训要求投标人须向采购方的设备使用人员提供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维护及保养、常见问题等。3.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限:要求原厂质保期限≧3年(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原厂家的质保函),低于该设备的原厂质保期限按无效响应处理。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故障,导致无法运行,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备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只收成本费。(2)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工作时间与采购方同步)必须24小时开通。工作时需按照采购方运维人员要求配合工作。(3)在质量保证期内,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后,中标单位须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6小时内安排专人到达现场。一般故障投标人在到达现场后予以排除,并保证采购单位设备正常运行。如现场不能解决,最多不超过3个自然日将设备修好,不影响采购单位的日常工作。四、其他要求1.项目包含货物制作、安装、运输、调试验收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利润、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按常规或为了确保器材正常使用、维护,中标人需向采购方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注意安全;安装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货物进场须经采购人验货后才能安装;中标人安装人员、安装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期间或退换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4.货物由供应商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供应商负责。5.设备材料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6.中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7.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设备(或服务)的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中标后,供应商在合同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8.中标人提供产品必须随货提供出厂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和各种技术指标,经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必须更换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款项一律不付、不退,并将来货封存,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处理,并按其处罚意见,处以罚款。9.如果设备指标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或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要承担采购人检测费用、误工费用等相关费用。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序;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序号项目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评分响应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302技术、性能、配置技术参数满足标书基本要求得45分。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5分,★号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说明书、Data Sheet、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等)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应证明文件页码),其他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453质量保证措施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方案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内容完整性略有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内容不完整,得1分;其余不得分。104售后服务质保期投标人提供保修承诺函,免费质保期至少1年,得3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分5分。55投标货物的业绩货物业绩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型号设备的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设备业绩是指所投产品的业绩,不限制合同签订方是投标人自身,仅需确保所提供合同中显示的合同货物型号与本次所投产品型号相同即可。56投标文件制作文件制作未装订成册、制作不规范、有缺漏、有涂改、资料顺序不清,每出现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八、……附表:供应商参加招标确认函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1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12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一)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现场考察或答疑: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响应函致:扬州市中医院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被列入失信行为。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年 份国 内(万元)出 口(万元)总 额(万元) 年 年 年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扬州市中医院: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单位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公司或串通投标。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公司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5.不向贵单位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或变相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6.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514-87937080)。7.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单位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单位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单位制度规定的赔偿金额(自愿从已付的履约金中累积扣罚)及一切法律责任。9.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三、开标一栏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备 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四、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服务项目名称单价总价合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 项目谈判要求谈判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内容自拟)附表: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扬州市中医院: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年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 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扬州市中医院(邮箱:yzszyyzczx@163.com,固定电话:0514-87326203);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消毒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