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医疗责任险招标公告(三门县人民医院2026)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
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承保资格,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医疗责任保险备案文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58e482b00f1311eea8dfcb72d7241801)。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3.b52770000f1311eeb3d92762a180ef9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
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泰和路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50072
质疑联系人:张哲安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5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1913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真:
联系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docx159.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三门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10: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24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丽、高琳

项目联系电话
0576-88781913

采购单位
三门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三门县海润街道泰和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6-83350072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6-88781913

F-STONE政府采购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采购项目: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三门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00采购需求: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单位: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需求。备注: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承保资格,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医疗责任保险备案文件。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03月06月,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月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6月14:00地点(网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三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58e482b00f1311eea8dfcb72d7241801)。4.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3.b52770000f1311eeb3d92762a180ef9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4.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泰和路1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50072质疑联系人:张哲安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500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高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781913质疑联系人:徐少媚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三门县财政局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联系人:柳方妙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九、其余事项: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元王灵芳88869818 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 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春宇13676675331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还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2.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数量为2份(一正一副),须密封封装。4.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需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分别密封,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①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交到开标地点;②采用邮寄方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地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576号二楼,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88781913。))。5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6月 14:00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三6信用记录相关说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相关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7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样品及演示无要求。9节能环保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金融业。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3其他1、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携带CA自备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4)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附件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7)具有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承保资格,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医疗责任保险备案文件,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8);(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方案:(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9);(4)证书一览表(附件10);(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11);(6)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2);(7)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3);(8)售后服务情况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4);(9)针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内容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无需提供)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如有)。(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各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1.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盖章或签字,其中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1.4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5若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备份投标文件包装封面物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5.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5.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2投标人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6.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6.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三、磋商(一)磋商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采购会议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2、主持人宣布磋商采购会议开始,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确认声明书》。3、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5、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响应文件,以完成开、评标,电子响应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6、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12、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13、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后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二)澄清问题的形式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信息为准,修正政采云平台上的报价信息;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6、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8、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4、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显示投标供应商的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重复的。15、参加同一个标项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7、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六)磋商原则和方法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三、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四、磋商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之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5、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按照下列表格中服务招标类别费率的75%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账号:99990000201000003135;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313345010221),财务联系电话:0571-88271625。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45%0.55%五、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四)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商务分较高者为先。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评审项目评分内容和标准分值资信部分(30分)1.综合偿付能力(8分)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进行打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8分;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6分;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2分。注:根据官方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结果,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网站地址https://www.iachina.cn/)0-8分2.经营评价(5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得1分,D级不得分。注:经营评价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3.核心偿付能力(8分)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末的核心偿付能力进行打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8分;2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6分;18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2分。注:根据官方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结果,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网站地址https://www.iachina.cn/)0-8分4.投诉情况(8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全年四个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平均值进行评分:1、平均值≤0.01件,得8分;2、0.010-8分5.同类项目业绩(1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承保的同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技术资信文件,否则不得分。0-1分技术部分(50分)6.服务方案 (20分)6.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承保服务措施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理赔服务内容和措施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保障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6.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7.人员配备(7分)7.1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的人员配备,包括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人员资历、岗位经验的专业性等情况进行打分(5,4,3,2,1,0分) 。注: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个月项目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编入技术资信文件,否则不得分。0-5分7.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理赔服务人员在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个月项目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编入技术资信文件,否则不得分。0-2分8.理赔时效(5分)根据投标人承诺赔付义务履行时效打分: 承诺 5 个工作日内赔付的得 5 分; 承诺 7 个工作日内赔付的得 3分; 承诺 10 个工作日或以上赔付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5分9.案件查勘、处理响应速度(3分)投标人承诺接到报案电话后,在60分钟(不含)以内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3分10.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服务保障措施、服务网点服务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11.培训服务方案(5分)投标人对采购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合理的、覆盖面广的保险专业培训,确保采购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充分理解保险、理赔流程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12.保密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密措施的可行性,使参保人员信息资料不被泄露等情况进行打分(5,4,3,2,1,0分) 。0-5分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服务期1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5000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二、具体需求1.保险内容(1)保险责任A、在本项目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及承包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中标人根据双方所签订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B、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含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以被保险人提供的法定票据或经双方确认的收据为准),中标人按照所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追溯期A、在本项目年度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中标人须受理每次保险前溯三年内未发现而导致的未报告案件的索赔,并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B、在本项目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发生并报告的保险事故,因处置程序或因病情特殊需要延长处理期的,属于本项目保险责任范围,原则上以法院或医调会受理为依据。▲2.赔偿额度、保期等(1)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方案,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40万元/年,;医共体累计赔偿责任限额至少24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12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医疗责赔偿限额的10%。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未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的特殊案件,每次事故免赔率为15%。(2)现有卫技人员1500人,核定床位800张,2025年住院手术次数9393次。(3)保险年限为一年,具体以正式保险单载明为准。3.服务要求(1)风险管理服务中标人应组织专业的项目服务小组加强对承保项目的风险管理,提供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其中专职理赔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并派出专业服务人员到被保险人处,协助处理医疗责任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意见,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负责组织专家对保险项目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在被保险人允许的范围内,不定期地进行面商沟通,就承保项目运营提出服务意见。(2)接报案服务中标人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在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小组的专职理赔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通道。(3)理赔服务A、案件查勘中标人在接到保险事故报案后,应立即组织查勘人员赶赴事故发生现场进行查勘,准确了解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并实施施救、拍照、估损、索取有关单证,作好文字记录的工作。项目服务人员应协助被保险人制定处置方案,做好服务工作,迅速安排专业理赔人员、事故处理人员、医疗专家参加事故处理。B、协调处理中标人应与被保险人一同组织医疗责任保险案件处理协调小组,处理过程中充分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做到赔案处理客观公正。C、赔偿处理:本保险合同适用的赔偿处理标准为《侵权法》。1.索赔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政府法定机构(含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或仲裁途径处理的,每次事故免赔10000元或10%,两者以高者为准。2.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须按法定程序先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由于患方原因未能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政府法定机构(含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或仲裁途径处理的特殊案件,每次事故免赔率15%。D赔案预付:对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案件,经被保险人申请预付50%损失金额进行赔付预付(单次赔案预付以10万元为限)。E理赔时效: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提交齐全的索赔单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三、商务需求1.付款方式:支付时间为保险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2.服务期及地点:签订合同后一年,地点为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3.被保险人:三门县人民医院(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包括三门县人民医院、三门县海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县健跳镇中心卫生院、三门县海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县亭旁镇中心卫生院、三门县珠岙镇中心卫生院、三门县浦坝港镇小雄卫生院、三门县花桥镇中心卫生院、三门县浦坝港镇里浦卫生院、三门县沙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县健跳镇六敖卫生院、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卫生院、三门县浦坝港镇沿赤卫生院、三门县横渡镇卫生院、三门县珠岙镇高枧卫生院、三门县蛇蟠乡卫生院等16家医疗机构。第五部分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定)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甲方:三门县人民医院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具体要求1.保险内容(1)保险责任A、在本项目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及承包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中标人根据双方所签订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B、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含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以被保险人提供的法定票据或经双方确认的收据为准),中标人按照所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追溯期A、在本项目年度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乙方须受理每次保险前溯三年内未发现而导致的未报告案件的索赔,并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B、在本项目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发生并报告的保险事故,因处置程序或因病情特殊需要延长处理期的,属于本项目保险责任范围,原则上以法院或医调会受理为依据。2.赔偿额度、保期等(1)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方案,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40万元/年,;医共体累计赔偿责任限额至少24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12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医疗责赔偿限额的10%。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未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的特殊案件,每次事故免赔率为15%。(2)现有卫技人员1500人,核定床位800张,2025年住院手术次数9393次。(3)保险年限为一年,具体以正式保险单载明为准。3.服务要求(1)风险管理服务乙方应组织专业的项目服务小组加强对承保项目的风险管理,提供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其中专职理赔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并派出专业服务人员到被保险人处,协助处理医疗责任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意见,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负责组织专家对保险项目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在被保险人允许的范围内,不定期地进行面商沟通,就承保项目运营提出服务意见。(2)接报案服务乙方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在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小组的专职理赔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通道。(3)理赔服务A、案件查勘乙方在接到保险事故报案后,应立即组织查勘人员赶赴事故发生现场进行查勘,准确了解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并实施施救、拍照、估损、索取有关单证,作好文字记录的工作。项目服务人员应协助被保险人制定处置方案,做好服务工作,迅速安排专业理赔人员、事故处理人员、医疗专家参加事故处理。B、协调处理乙方应与被保险人一同组织医疗责任保险案件处理协调小组,处理过程中充分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做到赔案处理客观公正。C、赔偿处理:本保险合同适用的赔偿处理标准为《侵权法》。1.索赔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政府法定机构(含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或仲裁途径处理的,每次事故免赔10000元或10%,两者以高者为准。2.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须按法定程序先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由于患方原因未能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政府法定机构(含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或仲裁途径处理的特殊案件,每次事故免赔率15%。D赔案预付:对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案件,经被保险人申请预付50%损失金额进行赔付预付(单次赔案预付以10万元为限)。E理赔时效: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提交齐全的索赔单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五、服务期一年,具体以正式保险单载明为准。六、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方式: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履行。2.履行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履行。七、款项支付支付时间为保险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乙方应当重做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必填)账号:账号:(必填)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4)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附件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7)具有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承保资格,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医疗责任保险备案文件,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附件2磋商声明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编号为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总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单位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及限制在本地区参与投标等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三门县人民医院、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手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传真:手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4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附件5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致:三门县人民医院、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编号为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的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享受免税政策的则无欠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致:三门县人民医院、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编号为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的磋商活动,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致:三门县人民医院、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没有”,如实填写,如不填写视同未提供本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8);(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方案:(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9);(4)证书一览表(附件10);(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11);(6)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2);(7)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3);(8)售后服务情况表(可视情选用附件14);(9)针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近期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要求:1.填写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姓名近年来主要工作经验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商务及技术响应表类别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商务响应情况项目服务期付款方式……技术响应情况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售后服务情况表包括(不仅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响应时间等)。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文件目录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5);2、报价明细表(附件16);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附件17)(如有需提供);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18);5、针对报价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15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大写:小写: 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项目评审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项目评审相关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6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项目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总计:大写: 元;小写: 元要求:1.本表为“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首次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3.投标报价明细表所填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为准。如有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或已作优惠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a.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b.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c.投标人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三门县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三门县人民医院的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责任自负。3、为了更加准确判定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来辨别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链接网址为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应填写而未进行填写或未如实填写的,将不给予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预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的,将按规定公开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如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合法授权参加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1022263140050000001-三招采-2026-CS007)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五、本单位若有违反诚信投标、采购法律法规等行为,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6年月日说明: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zjwstz@163.com);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医疗责任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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