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招标公告(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第二次)
项目编号
YBC2026001-01
项目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办事处挪湾村红达煤层气发电站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47.5m2,总建筑面积990m2,建筑高度15.8m,层高3.6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4层,房间类型有会议室、厨房、餐厅、办公室、休息室和卫生间。因红达电站辅助用房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现需在该辅助用房内增设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水龙箱。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公告名称
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第二次)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2-25 1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3-02 10:00:00
公告附件
附件5、合同条款.docx
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询价书.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
标段/包编号
YBC2026001-01001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复询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资质文件(复询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复询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条要求提供投标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2-25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02 10:0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2 10:00:00
开标时间
2026-03-02 10: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6-02-25 10: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6-03-02 10: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月亮山广场邦达能源大厦2楼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月亮山广场邦达能源大厦2楼
联系人
支工
联系电话
16685284887
电子邮箱
1249041811@qq.com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施工合同甲方: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未知承包方ASD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施工合同甲方: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月亮山广场乙方:未知承包方ASD详细地址:【】签订地点:贵州省盘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名称1、项目名称: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2、项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3、项目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协议书》(以下简称“《技术协议书》”)。二、工期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0个工作日,以甲方开工令下达日起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税额为:人民币【】(小写:【】元),税率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税费、福利费、差旅费、保险费、利润等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费用,除甲方增减合同内容或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调整合同总价的情形外,本合同价款在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详细的费用构成见合同附件《合同分项价格表》(如有,请注意修改)。2、在合同签署前,乙方已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对于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均进行了详尽了解,对于施工难度及可能阻碍施工的因素均已进行了合理评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成本超出预期等情形,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工程量/工程内容变更的,按照如下方式进行:(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减少施工内容/施工范围的,需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减少的工程量,甲方在结算时,按照乙方在投标时的单价扣减相应工程量费用;(2)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乙方将增加的工程内容报送甲方审批盖章后实施,甲方在结算时据实结算,计价按以下约定计取。未经甲方审批盖章实施的新增工程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a.增加费用计价方式: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新增(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已有的工程项目单价执行,不另行组价;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新增(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但有类似项目单价可以参照的,参照相应综合单价编制,并报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在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另行组价,组价原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现行标准规范的定额计价。b.新增工程项目材料价格的确定原则:主要材料价格(定额未计价主材)在已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执行投标材料价格,主要材料价格在已投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采用投标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所在地当期信息价;投标所在地信息价没有的采用投标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贵州省贵阳市信息价;以上两市区信息价均没有的采用广材网询价;仍存在缺项的主要材料价格,由监理、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共同按项目所在地市场询价确定。4、付款方式(可据实调整)(1)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或承兑汇票。(2)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书、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与合同价款等额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核实无误后28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97%。(3)剩余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均已按甲方要求处理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四、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工程完工后,应当通过甲方的验收,工程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的技术要求(如有,请注意修改)。2、验收前,乙方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如需通过其它专项验收的,乙方应事先通过各专项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3、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负责与工程移交有关的各项工作,按甲方要求将工程移交甲方占有使用。五、工程保修1、缺陷责任期从该项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12个月(如法律或行政法规、地方规定的质保期高于12个月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地方规定执行)。2、工程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拒绝处理或逾期未到场处理的以及在甲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处理完成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处理,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甲方另行向乙方主张,同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质保金,逾期补足的以未补足金额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加计违约金。3、保修部分工程的质保期自保修结束后重新起算,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相应延后。六、材料和备件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备件全部由乙方提供。2、已进场的材料均应为合格产品并可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必要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若发现有不合格者或缺少合格证明者,乙方必须立即将其运出场外,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未及时运出场外的,堆放在项目现场的材料视为无主物,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且应承担违约责任。七、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2、甲方有权拒绝经验不足或无责任心的乙方人员参与甲方项目的施工工作,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替换合格人员,否则有权下达停工令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且不延长合同工期。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文明生产规定。4、乙方应对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并按照甲方要求工作。5、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及技术措施方案,乙方开工前提供安全及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安全及技术措施仅进行形式审查,乙方自行对于其提供的安全及技术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够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未按时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甲方,或提交的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结算工作无法完成,甲方可顺延付款,由此导致的不能及时支付所产生的后果和引起的纠纷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结算资料,导致甲方工程无法办理整体竣工手续并交付的,乙方按照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责令乙方无偿返工。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交工前全面清理场地。9、在不减少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费为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设备、车辆或重要物资购买相应的保险。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乙方的保险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或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10、禁止乙方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违法转包、违法分包。11、若因乙方施工质量等问题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因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12、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乙方在工程覆盖前,需通知甲方及项目监理单位等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甲方等相关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否则,该部分工程不予结算,如后续该部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材料、设备等不负有保管义务,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设备损毁、灭失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1、乙方在工程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设备设施、道路、不动产以及甲方或他人通行、采光通风、生产或生活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否则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电场周边村民等主体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项目周边村民等主体以乙方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一并诉讼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解决纠纷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2、乙方应保护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一切索赔,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施工项目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工程质量(过程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前,甲方有权拒付一切款项。乙方拒绝整改或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或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相关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的价差损失、工期损失等,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如果因乙方的原因或责任造成实际竣工日期迟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的10%(但实际造成损失高于限额的则不受此限制),违约金在工程结算中扣除,不足抵扣时乙方应在甲方的限期内补足。乙方工期逾期达30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一切款项,且可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工程质量(过程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有关违约标准按本条款第1、2款的约定执行。4、乙方在承包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甲方、监理单位或任何有权部门均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乙方不得拒绝且应承担工期、质量责任。甲方对于乙方的提供的安全及技术措施的审批仅限于形式审批,其目的仅为督促乙方安全生产,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安全及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不得以安全及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批为由减轻乙方责任。5、乙方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各项要求,如发生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且必要时可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代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且甲方有权按每次10万元的违约金标准对乙方作出处罚。如乙方未按照规定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导致工人或亲友聚众、上访、围堵等,给甲方生产或经营造成影响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乙方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责任,以上情形出现2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为避免影响扩大,甲方可根据工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划扣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工人工资。超付、错付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1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造成损失高于限额的则不受此限制,且不免除乙方赔偿因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价差损失、工期损失等各项损失。7、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结算资料提交后,不再调整送审金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补充增加送审金额的相关资料。如乙方未在合理期限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给甲方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催告,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资料的,乙方自指定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照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资料导致甲方项目整体验收无法进行或无法通过的,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施工期间,未执行国家和地**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或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定和要求,导致受到行政处罚、纠纷或停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9、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按照每次5000元计取违约金,从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除。10、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按照每次5000元计取违约金,从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除。1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财物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修复或更换,产生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从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有)和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向乙方追偿损失。12、乙方在承包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甲方、监理单位或任何有权部门均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乙方不得拒绝且应承担工期、质量责任。1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质保责任:(1)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并承担相关修复费用;(2)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全部修复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由乙方赔偿发包方全部损失;(3)情况紧急,需要乙方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后,立即赶到工程现场并进行修复。若乙方未立即赶到并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1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工人不得使用甲方现场设施设备、不得进入除施工场地之外的其他区域,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人员不得将甲方现场的设施设备擅自带离施工场地,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十、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及其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计划、图纸、样式、设计基础、用户资料等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不论合同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将履行本协议知悉的甲方或者项目相关信息对外进行披露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以及甲方维权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暴风雪、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政府行为、政府政策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小不可抗力的影响,因该方怠于采取积极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对扩大部分负责。4、若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十二、禁止贿赂条款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甲方人员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甲方除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含甲方人员)外,因乙方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甲方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按第九条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健康和环境保护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应承担由于乙方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环境与健康的各项要求。3、由于乙方直接责任导致发生以下突破甲方年度安全目标的事故,每项罚款乙方100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①一般电力安全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②C类及以上障碍;③恶性误操作事故;④一般设备事故;⑤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含交通车辆、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4、乙方在甲方项目现场管辖范围内从事一切生产作业活动,若违反法律、法规、国标、行标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每次每条考核1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章人员;若因乙方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后果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故障、损坏、影响机组正常发电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因全部承担。十四、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2、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以用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纠正违约行为,如果乙方认为在14天内无法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并经甲方认可。如果乙方未能及时纠正或未提出经甲方认可的修正计划,甲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3、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清算义务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义务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4、若本条第3款所述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乙方处收回所有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该等物品、资料的所有权已属甲方,乙方应给甲方收回该等物品、资料提供全权处理的权利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甲方能收回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该情形下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十五、调解与诉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诉讼,双方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为解决争议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行终止。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项目结算时,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以新税率进行结算。3、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与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合同正文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4、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5、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6、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7、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项目”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8、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9、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书面文件应当由发出该通知的一方书面签署,并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至对方联系人地址,在取得对方接收确认或到达指定电子通讯设施后,即视为送达。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的,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本合同双方的联系人地址如下:甲方: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支引觐联系电话:18468111484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月亮山广场乙方:未知承包方ASD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十八、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分项价格表(如有)附件2、廉洁从业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4、治安管理承诺书附件5、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协议书(如有)甲方单位名称(章):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支行 账 号:52001636136052509793税 号:91520222078480956N乙方单位名称(章):未知承包方ASD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未知承包方ASD 开户银行: 账 号:税 号: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合同分项价格表(如有)附件2、廉洁从业合同为加强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该项目甲方、乙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洁从业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物资采购、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物资供应、工程费用、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向其上级有关部门和纪检审计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和其他经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向乙方指定购买设备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和服务商。(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礼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应由甲方单位和个人支付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住房装修等。第四条双方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按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节严重的,不得再次承包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所有招投标项目。(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代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双方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该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完工)并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未知承包方ASD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工程:为明确甲、乙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1接受甲方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1.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名单。1.3工程开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4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工作风险,制定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落实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1.5每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从业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6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场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1.7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签字后并报安监部门批准,发放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工。1.8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1.9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在开工前必须按贵州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好工作票。1.10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生产现场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甲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甲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甲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并查清甲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13)遵守甲方各类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1.11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1.12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三级业务单位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包含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13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1.14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15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16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1.17承包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由于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应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1.18承包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同意。2.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1应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工程和安全的要求,留存乙方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2.2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2.3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备案,并监督实施。2.4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2.5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2.6对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2.7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8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2.9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前,将《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告知乙方。3.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考核对乙方违章行为,按照甲方制定的《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和其他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其他4.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本安全管理协议签字盖章即生效。有效期: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完工)并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4、治安管理承诺书为加强外包单位治安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及其它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保障承包工程的正常进行,共同维护甲方治安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标准》等各级有关规章制度。二、乙方进场后,按规定办理人员和车辆临时证件,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三、乙方不得私自乱雇佣施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人员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才能使用,凡是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l、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2、保外就医的劳改犯或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假释的人员。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的人员。5、有违法犯罪记录、涉毒犯罪、参与各种邪教组织的人员。6、精神病人或呆傻的人员。7、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超过55岁的人员。8、对现行政策严重不满的人或因其他因素不宜使用的人员。上述违纪使用人员情况一经查出罚款200~500元。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自行配备相应数量保安人员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治安、防盗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防盗、防破坏各项防盗工作的落实。五、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物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在承包项目工作期间,要自行妥善保管好,非工作时间要安排好人员看护,若被盗责任自负。甲方根据乙方保管不善罚款100~200元。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乙方人员有权在现场劝阻任何人吸烟,并按规定每次罚款50~500元,如果乙方人员不负责、责任区内有吸烟者或发现地上有烟头,对乙方予以警告或罚款100~500元。七、乙方人员要严格要求员工:忠于职守,不得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一旦发现,无论价值和次数多少,涉案人员一律清除出去,触犯刑律的移送公安机关,甲方根据案情给予乙方5000元~20000元罚款。八、乙方对内部聘用人员,要做到档案内容规范齐全,数据变动及时准确,人员离职证件要收回,离职人员证件未收回的,应将离职原因、姓名报甲方备案,若乙方违反规定,离职人员利用证件入场(站)涉案,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00元~20000元。九、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施工现场存在治安隐患,向乙方送达的治安限期整改通知书,若乙方不按期整改完成并如期回复的,罚款1000元~5000元。十、乙方人员有以下行为的,每项200元~2000元罚款:在现场乱写乱画,随地大小便,乱接线、乱拉线,偷盗其他单位或电场(站)物资、工器具,私带物资(包括废旧金属)出场(站)、无证件强行出入门岗、辱骂或殴打值班员、踩踏损坏树木、草地,损坏甲方各类设施、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等。十一、乙方小型车辆入场(站),车速须控制在30公里/小时之内,必须停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施工车辆需进入生产现场的,必须经安生部批准,而且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十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库房的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门、窗应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库内不准乱放、混放,易燃物品要隔离存放,保持清洁,防止火灾隐患,违反者予以罚款500元~1000元。十三、乙方内部发生吵架打架,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性骚扰,酒后驾车,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重大危害的,要清除出去,罚款500元~5000元。十四、乙方人员或车辆,在场(站)区内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房屋、围墙、道牙、树木草地等,要照价赔偿或修复。承诺人:附件5、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协议书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协议书2026年1月9日1、总则1、1.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工程,提出了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等。1、2.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本项目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乙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性文件和相应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按照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3.乙方如对本技术协议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甲方将认为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乙方如有优于本技术协议书基本要求的条款,可在投标文件中说明。1、4.本技术协议书各部分的内容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乙方应满足其各项要求。如果本技术协议书对同一事项出现多处要求且各处要求不一致时,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1、5.乙方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结合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建筑施工图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进行投标,投标时提供由甲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无证明视为无效投标)。2、项目概述红达煤层气发电站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交通便利,有公路可以直达。其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47.5m²,总建筑面积990m²,建筑高度15.8m,层高3.6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4层,房间类型有会议室、厨房、餐厅、办公室、休息室和卫生间。为进一步提升该辅助用房的消防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现需在该辅助用房内增设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水龙箱,本技术协议书旨在明确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各项技术要求。3、遵循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为确保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若上述标准在系统建设期间有更新版本发布,应采用最新版本标准进行系统建设与验收。4、工程范围根据本项目的技术协议书、建筑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出具符合国家消防相关规范的设计施工图纸,并依据图纸开展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供应、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1.按照国家消防相关规范出具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经甲方审核通过;4、2.负责按照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包含设备和材料清单)进行施工;4、3.负责按照施工设计图纸采购供应有关设备及材料,开展安装及调试等工作;4、4.负责提供、安装、调试一套消防电话(包含辅材),包含主机1台(采用壁挂式)安装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分机3台:分别安装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1层、发电厂房发电机房门口(室外安装要求具有防雨措施,安装防雨箱等)和消防泵房。4、5.负责完善红达煤层气发电站油品库房、危废间、检修间火灾报警设施(包含探头、手报及声光报警器的安装),并接入当前控制室火灾消防报警主机。4、6.负责本项目全部设备标识牌(包含但不限于控制箱、手报、声光报警器、电话、轻便水龙箱等)的制作及安装。5、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要求5、1.系统总体设计本项目火灾报警系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系统应能准确探测火灾信号,及时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将相关信号接入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值班室火灾报警主机。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辅助用房的功能分区、建筑结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确保探测覆盖无盲区。5、2.火灾探测器选型及布置5、2.(1)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此类区域火灾危险性较低,主要燃烧物为纸张、木材等固体可燃物,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探测器布置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时,宜居中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5m,距端墙不应大于7.5m;在房间内设置时,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5、2.(2)厨房:厨房内存在油烟干扰,火灾初期易产生大量烟雾和热量,选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定温式,动作温度宜为70℃),同时应避开油烟道、排风口等位置布置,确保探测准确性。5、2.(3)餐厅:餐厅人员流动较大,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布置要求同会议室、办公室。5、2.(4)卫生间:卫生间面积较小,且湿度较大,若卫生间建筑面积大于5m²,应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布置时应避开淋浴区、浴缸等潮湿区域。5、2.(5)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均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确保探测覆盖所有公共通道。5、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布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楼)面高度1.3m~1.5m处,且应有明显的标志。5、4.火灾报警控制器选型及设置选用壁挂式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其容量应满足本项目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的总数要求,且留有不少于10%的备用容量。控制器应具备以下功能:5、4.(1)能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火灾报警主机进行通讯连接。5、4.(2)能接收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指示报警部位(同步配置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火灾报警主机指示报警部位)。5、4.(3)能显示系统电源状态、设备工作状态。5、4.(4)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当系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5、4.(5)具备联动控制功能,能联动启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5、4.(6)控制器应采用交流220V电源供电,同时配备备用直流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控制器在主电源断开后正常工作不少于3h。5、5.声光报警器布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间入口处、走廊等人员密集且易发现的位置,其声压级应大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声光报警器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当发生火灾时,由控制器发出信号启动相应区域的声光报警器。5、6.疏散指示标志灯增设在辅助用房1-4层过道墙壁上增设疏散指示标志灯。标志灯应清晰、醒目,其图形和文字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且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持续为人员疏散提供指引。同时,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当标志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故障信号,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障疏散指示系统的可靠性。5、7.系统线路敷设火灾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²(穿管或桥架敷设)或1.5mm²。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5、7.(1)在框架结构的建筑内,线路可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敷设,或采用电缆桥架敷设。5、7.(2)墙面上安装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疏散指示牌等线路均采用开槽、穿管、暗敷形式,并对墙体进行修复(包含瓷粉、乳胶漆、瓷砖等)。5、7.(3)线路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封堵应严密、牢固。5、7.(4)线路不应穿越厨房的油烟道、卫生间的潮湿区域,若必须穿越,应采取防护措施。5、7.(5)线路敷设应避开强电磁干扰、高温、潮湿等环境,确保线路传输稳定、可靠。6、轻便水龙箱技术要求6、1.系统总体设计轻便水龙箱系统应接入建筑内现有的消防给水系统,确保供水可靠。系统应能在火灾初期为人员提供便捷的灭火水源,有效控制初期火灾。轻便水龙箱应根据辅助用房的楼层分布、房间布局及人员流动情况合理布置,确保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能便捷取用。6、2.轻便水龙箱选型及参数选用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的轻便水龙箱,其主要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6、2.(1)水龙箱材质:采用不锈钢材质,具有耐腐蚀、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箱体厚度不应小于1.2mm。6、2.(2)轻便水龙:采用DN25或DN32型轻便水龙,长度不应大于30m,水龙带材质应具有耐磨、耐压、耐腐蚀等性能,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8MPa。6、2.(3)水枪:配套选用直流喷雾水枪,流量不应小于2.5L/s,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6、2.(4)水龙箱内还应配备消防接口、阀门等配件,配件应齐全、完好,与水龙带、水枪匹配性良好。6、3.轻便水龙箱布置轻便水龙箱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6、3.(1)每个楼层至少设置1组轻便水龙箱,设置在楼梯间入口处、走廊等便于取用的公共区域,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箱体应固定牢固、平整。6、3.(2)厨房、餐厅等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区域,应在其附近增设轻便水龙箱,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取用。6、3.(3)轻便水龙箱的布置应确保水龙带展开后能覆盖该区域内的任何部位,无灭火盲区。6、3.(4)水龙箱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便于人员识别。6、4.供水及管道要求轻便水龙箱的供水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管道连接应采用丝扣连接或法兰连接,连接应严密、无渗漏。供水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MPa,管道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6、4.(1)管道应沿墙体、柱体敷设,固定牢固,避免受外力撞击损坏。6、4.(2)管道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6、4.(3)管道应设置阀门,便于检修和维护,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7、设备材料质量要求7、1.一般要求本项目所选用的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轻便水龙箱及配套设备材料均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淘汰产品。设备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7、2.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质量要求7、2.(1)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稳定、可靠运行。7、2.(2)设备的外观质量应良好,无破损、变形、裂纹等缺陷,表面涂层应均匀、光滑。7、2.(3)设备的电气性能应符合要求,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7、3.轻便水龙箱及配套材料质量要求7、3.(1)轻便水龙箱的不锈钢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箱体焊接应牢固、平整,无虚焊、漏焊等缺陷。7、3.(2)水龙带、水枪、消防接口等配件的材质应符合要求,无破损、老化等缺陷,密封性能良好,在工作压力下无渗漏。7、3.(3)供水管道及阀门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壁厚均匀,无锈蚀、裂纹等缺陷,阀门开关灵活、密封可靠。8、施工要求8、1.乙方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设计图纸应由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出具),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消防设施施工经验。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8、2.施工前期准备乙方应认真熟悉本技术协议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由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由乙方负责落实),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8、2.(1)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8、2.(2)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全部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2.(3)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条件,确保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资源供应充足,施工场地平整、畅通。8、3.火灾报警系统施工要求8、3.(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顶棚、墙面贴合紧密,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严禁倾斜、松动。8、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牢固、平整,高度符合要求,接线应正确、牢固,无松动、虚接等情况。8、3.(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牢固、平整,周围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接线应规范、整齐,标识清晰。8、3.(4)线路敷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穿管敷设时,导线应理顺、无缠绕,管内导线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桥架敷设时,导线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8、3.(5)线路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专用接线端子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处理应良好。8、4.轻便水龙箱施工要求8、4.(1)轻便水龙箱的安装应牢固、平整,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箱体与墙体、柱体的连接应可靠。8、4.(2)供水管道的安装应横平竖直,固定牢固,管道连接应严密、无渗漏,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排水。8、4.(3)水龙带、水枪、消防接口等配件的安装应正确、牢固,水龙带应盘绕整齐,放置在水龙箱内,便于取用。8、4.(4)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1.4MPa,稳压时间不应小于30min,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8、5.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原有建筑结构、设施造成损坏,若需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违规操作。9、调试及试运行要求9、1.调试准备施工完成后,乙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前应检查系统设备、线路连接等情况,确保设备完好、线路畅通,调试所需的仪器仪表应经校验合格。9、2.火灾报警系统调试9、2.(1)火灾探测器调试:对每个火灾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试验,检查探测器是否能准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正确接收、显示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按下每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检查按钮是否能准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正确接收、显示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2.(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检查控制器的电源切换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联动控制功能等是否正常,控制器的显示、记录功能是否准确、完整。9、2.(4)声光报警器调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能正常启动,声压级是否符合要求。9、3.轻便水龙箱系统调试9、3.(1)打开每个轻便水龙箱的阀门,检查水龙带、水枪的出水情况,确保出水顺畅、压力充足,无渗漏现象。9、3.(2)检查供水系统的压力是否稳定,增压设备(若有)的工作是否正常。9、3.(3)检查水龙带的展开、收回是否便捷,水枪的喷射角度、射程是否符合要求。9、4.试运行系统调试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72h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应连续、稳定运行,无故障报警、无误报警现象,各项功能均应正常。乙方应做好试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设备工作状态、报警情况等。10、验收要求10、1.验收依据本项目验收应依据本技术协议书、设计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规范执行。10、2.验收资料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以下验收资料:10、2.(1)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10、2.(2)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10、2.(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水压试验记录、线路敷设记录等。10、2.(4)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10、2.(5)其他相关验收资料。10、3.验收内容及要求10、3.(1)设备材料验收:检查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10、3.(2)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检查轻便水龙箱的安装、供水管道的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管道是否无渗漏。10、3.(3)系统功能验收:对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功能、报警功能、联动控制功能等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正常;对轻便水龙箱系统的出水压力、流量、水龙带展开及水枪喷射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满足灭火要求。11、工期要求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0个工作日,以甲方开工令下达日起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售后服务要求12、1.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免费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12、2.技术培训乙方应在系统验收合格后,为甲方的相关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工作原理、设备操作方法、日常维护保养知识、故障判断及处理方法等,确保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及维护技能。13、安全措施13、1.乙方进场开工前,须经甲方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后,方能开展工作。13、2.相关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认真监督并执行。13、3.施工区域要做好必要隔离,设置专人进行监护,并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待。13、4.施工中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验。13、5.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方可使用。13、6.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源必须规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施工中涉及动火作业须严格履行甲方动火工作票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13、7.现场施工必须遵循“6S”安全管理要求。14、考核14、1.工期:施工工期没延期1天按照1000元/天进考核,该项考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14、2.资质检查:施工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电工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每人次考核500元;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每人次考核1000元。14、3.行为规范监督: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饮酒,每人次考核1000元;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每人次考核500元;在屋顶边缘等危险区域未系挂安全带作业,每人次考核1000元,直接停止其作业并进行安全教育。14、4.防护设施设置: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考核1000元。14、5.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线路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线破皮、老化、私拉乱接,每处考核500元;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效,考核500元;电工未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每次考核500元。14、6.动火作业管控: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考核1000元;动火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未设置专人监护,每处考核1000元;作业完成后未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留有火种隐患,考核1000元。14、7.材料使用:使用不合格设备或材料,每发现一次扣考核1000元;未按设计要求使用,直接判定施工质量违规,考核1000元,并责令立即更换材料。14、8.违规指挥与操作: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考核10000元;施工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拒绝整改违章行为,每人次考核5000元。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询价书询价人: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月25日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询价书贵单位: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或“公司”)拟对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特邀请贵单位(以下称“复询人”)按本询价书中的要求对该项目报价,将报价书(一式两份)于2026年3月2日上午10:00前送达委托人。1.委托人基本情况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致力于在贵州省从事煤层气发电、提纯、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项目的管理;煤层气及焦炉煤气利用项目的投资等。2.项目基本情况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47.5m²,总建筑面积990m²,建筑高度15.8m,层高3.6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4层,房间类型有会议室、厨房、餐厅、办公室、休息室和卫生间。因红达电站辅助用房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现需在该辅助用房内增设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水龙箱。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3.现场踏勘复询人如需现场踏勘,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复询人自己承担,复询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复询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向复询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委托人现有的能供复询人利用的资料。委托人对复询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结论概不负责。4.资质要求1.复询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资质文件(复询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复询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条要求提供投标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1、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报价采用含税固定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固定总价内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税费、福利费、差旅费、保险费、利润等等与完成本次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费用,复询人漏报或不报,委托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已包含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报价格不做任何调整;2、施工地点/服务地点/交货地点:贵州省盘州市3、运输、包装和标签:复询人自行负责;4、工期或交货期: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0个工作日,以招标方开工令下达日起计算,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若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4、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技术规范书;2、评审原则:1、报价人总报价应覆盖本项目的全部报价范围,如有遗漏视为含在总报价内,除询价人调整报价范围,否则后续不再进行任何价格调整。2、基于询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价原则按照:如报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基础,报价人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以含税价作为比价基础,然后进行统一比价。3、若复询人的报价异常高于或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时,委托人有权决定其报价无效;3、报价文件封装要求1、复询人应将资质审核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文件类型):资质审核文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上述第四条“资质要求”所列出复询人需提供的资质文件等材料。报价文件:投标函、报价表、技术方案等涉及价格或商务条款的文件。2、密封规范分装两个独立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密封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文件类型、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3、注意事项混装或未密封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确保文件完整,建议附清单核对;文件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4、其他1、本文件为项目询价书,不是订货单。2、报价有效期为90天,当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延长有效期时将另行通知。3、贵单位应根据询价书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本询价书中未尽事项在合同商谈时由双方协商确认。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作废:①参与报价的复询人少于三家或符合资格要求的复询人少于三家的;②因委托人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致使本次采购任务被取消的;③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委托人单位规定的。6、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两个或以上复询人报价出现雷同的,复询文件视为无效,按围标串标处理。7、报价书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未按前述要求执行,复询文件做无效处理。8、复询人需提供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与可编辑版电子文档(U盘存储与纸质版一同送达)密封送达。复询文件副本可以是已签字、盖章的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本内容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版本为准。9、报价书送达地址:(密封送达,邮寄请通过顺丰速递)。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月亮山广场邦达能源大厦2楼。联系人:支引觐电话:18468111484附件:1、报价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4、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规范书5、合同条款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月25日复询人投标文件应按如下格式填报: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格式)复询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并按照此顺序提交。目录一、资格审查及技术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二)相关资质证书;(三)授权委托书;(四)复询人拟指派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五)类似项目的业绩;(六)复询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2、报价文件内容(格式)复询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并按照此顺序提交。目录一、复询报价书(一)报价书(二)分项报价表(如有)附件1、报价书格式根据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询价书,我单位对询价的项目进行了仔细测算,我公司愿意以元的固定总价作为本次询价项目报价。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表中报价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变的含税(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价格。2、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完全响应询价书的要求。复询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复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号:)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同志(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的合同谈判、合同小签、合同签订和处理该项目相关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授权书签发起90个日历日。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下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副本)附件3、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我单位指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将全面负责本项目投标阶段及后续中标后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询价人沟通协调、组建项目团队、制定并执行项目计划、把控项目进度与质量,有权代表我单位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沟通事项,可随时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单位名称:时间:附件4、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规范书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技术规范书2026年1月9日1、总则1、1.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粤邦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项目工程,提出了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等。1、2.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本项目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性文件和相应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按照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3.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如有优于本技术规范书基本要求的条款,可在投标文件中说明。1、4.本技术规范书各部分的内容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投标方应满足其各项要求。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对同一事项出现多处要求且各处要求不一致时,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1、5.投标方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结合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建筑施工图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进行投标,投标时提供由招标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无证明视为无效投标)。2、项目概述红达煤层气发电站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交通便利,有公路可以直达。其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47.5m²,总建筑面积990m²,建筑高度15.8m,层高3.6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层数为4层,房间类型有会议室、厨房、餐厅、办公室、休息室和卫生间。为进一步提升该辅助用房的消防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现需在该辅助用房内增设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水龙箱,本技术规范书旨在明确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各项技术要求。3、遵循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为确保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若上述标准在系统建设期间有更新版本发布,应采用最新版本标准进行系统建设与验收。4、工程范围根据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建筑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出具符合国家消防相关规范的设计施工图纸,并依据图纸开展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供应、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1.按照国家消防相关规范出具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经招标方审核通过;4、2.负责按照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包含设备和材料清单)进行施工;4、3.负责按照施工设计图纸采购供应有关设备及材料,开展安装及调试等工作;4、4.负责提供、安装、调试一套消防电话(包含辅材),包含主机1台(采用壁挂式)安装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分机3台:分别安装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辅助用房1层、发电厂房发电机房门口(室外安装要求具有防雨措施,安装防雨箱等)和消防泵房。4、5.负责完善红达煤层气发电站油品库房、危废间、检修间火灾报警设施(包含探头、手报及声光报警器的安装),并接入当前控制室火灾消防报警主机。4、6.负责本项目全部设备标识牌(包含但不限于控制箱、手报、声光报警器、电话、轻便水龙箱等)的制作及安装。5、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要求5、1.系统总体设计本项目火灾报警系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系统应能准确探测火灾信号,及时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将相关信号接入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值班室火灾报警主机。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辅助用房的功能分区、建筑结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确保探测覆盖无盲区。5、2.火灾探测器选型及布置5、2.(1)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此类区域火灾危险性较低,主要燃烧物为纸张、木材等固体可燃物,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探测器布置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时,宜居中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5m,距端墙不应大于7.5m;在房间内设置时,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5、2.(2)厨房:厨房内存在油烟干扰,火灾初期易产生大量烟雾和热量,选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定温式,动作温度宜为70℃),同时应避开油烟道、排风口等位置布置,确保探测准确性。5、2.(3)餐厅:餐厅人员流动较大,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布置要求同会议室、办公室。5、2.(4)卫生间:卫生间面积较小,且湿度较大,若卫生间建筑面积大于5m²,应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布置时应避开淋浴区、浴缸等潮湿区域。5、2.(5)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均选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确保探测覆盖所有公共通道。5、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布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楼)面高度1.3m~1.5m处,且应有明显的标志。5、4.火灾报警控制器选型及设置选用壁挂式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其容量应满足本项目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的总数要求,且留有不少于10%的备用容量。控制器应具备以下功能:5、4.(1)能与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火灾报警主机进行通讯连接。5、4.(2)能接收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指示报警部位(同步配置红达煤层气发电站发电厂房控制室火灾报警主机指示报警部位)。5、4.(3)能显示系统电源状态、设备工作状态。5、4.(4)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当系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5、4.(5)具备联动控制功能,能联动启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5、4.(6)控制器应采用交流220V电源供电,同时配备备用直流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控制器在主电源断开后正常工作不少于3h。5、5.声光报警器布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间入口处、走廊等人员密集且易发现的位置,其声压级应大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声光报警器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当发生火灾时,由控制器发出信号启动相应区域的声光报警器。5、6.疏散指示标志灯增设在辅助用房1-4层过道墙壁上增设疏散指示标志灯。标志灯应清晰、醒目,其图形和文字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且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持续为人员疏散提供指引。同时,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当标志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故障信号,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障疏散指示系统的可靠性。5、7.系统线路敷设火灾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²(穿管或桥架敷设)或1.5mm²。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5、7.(1)在框架结构的建筑内,线路可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敷设,或采用电缆桥架敷设。5、7.(2)墙面上安装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疏散指示牌等线路均采用开槽、穿管、暗敷形式,并对墙体进行修复(包含瓷粉、乳胶漆、瓷砖等)。5、7.(3)线路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封堵应严密、牢固。5、7.(4)线路不应穿越厨房的油烟道、卫生间的潮湿区域,若必须穿越,应采取防护措施。5、7.(5)线路敷设应避开强电磁干扰、高温、潮湿等环境,确保线路传输稳定、可靠。6、轻便水龙箱技术要求6、1.系统总体设计轻便水龙箱系统应接入建筑内现有的消防给水系统,确保供水可靠。系统应能在火灾初期为人员提供便捷的灭火水源,有效控制初期火灾。轻便水龙箱应根据辅助用房的楼层分布、房间布局及人员流动情况合理布置,确保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能便捷取用。6、2.轻便水龙箱选型及参数选用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的轻便水龙箱,其主要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6、2.(1)水龙箱材质:采用不锈钢材质,具有耐腐蚀、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箱体厚度不应小于1.2mm。6、2.(2)轻便水龙:采用DN25或DN32型轻便水龙,长度不应大于30m,水龙带材质应具有耐磨、耐压、耐腐蚀等性能,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8MPa。6、2.(3)水枪:配套选用直流喷雾水枪,流量不应小于2.5L/s,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6、2.(4)水龙箱内还应配备消防接口、阀门等配件,配件应齐全、完好,与水龙带、水枪匹配性良好。6、3.轻便水龙箱布置轻便水龙箱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6、3.(1)每个楼层至少设置1组轻便水龙箱,设置在楼梯间入口处、走廊等便于取用的公共区域,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箱体应固定牢固、平整。6、3.(2)厨房、餐厅等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区域,应在其附近增设轻便水龙箱,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取用。6、3.(3)轻便水龙箱的布置应确保水龙带展开后能覆盖该区域内的任何部位,无灭火盲区。6、3.(4)水龙箱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便于人员识别。6、4.供水及管道要求轻便水龙箱的供水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管道连接应采用丝扣连接或法兰连接,连接应严密、无渗漏。供水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MPa,管道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6、4.(1)管道应沿墙体、柱体敷设,固定牢固,避免受外力撞击损坏。6、4.(2)管道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6、4.(3)管道应设置阀门,便于检修和维护,阀门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7、设备材料质量要求7、1.一般要求本项目所选用的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轻便水龙箱及配套设备材料均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淘汰产品。设备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7、2.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质量要求7、2.(1)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稳定、可靠运行。7、2.(2)设备的外观质量应良好,无破损、变形、裂纹等缺陷,表面涂层应均匀、光滑。7、2.(3)设备的电气性能应符合要求,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7、3.轻便水龙箱及配套材料质量要求7、3.(1)轻便水龙箱的不锈钢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箱体焊接应牢固、平整,无虚焊、漏焊等缺陷。7、3.(2)水龙带、水枪、消防接口等配件的材质应符合要求,无破损、老化等缺陷,密封性能良好,在工作压力下无渗漏。7、3.(3)供水管道及阀门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壁厚均匀,无锈蚀、裂纹等缺陷,阀门开关灵活、密封可靠。8、施工要求8、1.投标方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设计图纸应由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出具),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消防设施施工经验。投标方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8、2.施工前期准备投标方应认真熟悉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由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由投标方负责落实),报招标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8、2.(1)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8、2.(2)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全部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2.(3)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条件,确保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资源供应充足,施工场地平整、畅通。8、3.火灾报警系统施工要求8、3.(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顶棚、墙面贴合紧密,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严禁倾斜、松动。8、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应牢固、平整,高度符合要求,接线应正确、牢固,无松动、虚接等情况。8、3.(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牢固、平整,周围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接线应规范、整齐,标识清晰。8、3.(4)线路敷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穿管敷设时,导线应理顺、无缠绕,管内导线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桥架敷设时,导线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8、3.(5)线路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专用接线端子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处理应良好。8、4.轻便水龙箱施工要求8、4.(1)轻便水龙箱的安装应牢固、平整,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箱体与墙体、柱体的连接应可靠。8、4.(2)供水管道的安装应横平竖直,固定牢固,管道连接应严密、无渗漏,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排水。8、4.(3)水龙带、水枪、消防接口等配件的安装应正确、牢固,水龙带应盘绕整齐,放置在水龙箱内,便于取用。8、4.(4)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1.4MPa,稳压时间不应小于30min,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8、5.施工安全要求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原有建筑结构、设施造成损坏,若需改动,应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违规操作。9、调试及试运行要求9、1.调试准备施工完成后,投标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前应检查系统设备、线路连接等情况,确保设备完好、线路畅通,调试所需的仪器仪表应经校验合格。9、2.火灾报警系统调试9、2.(1)火灾探测器调试:对每个火灾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试验,检查探测器是否能准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正确接收、显示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按下每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检查按钮是否能准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正确接收、显示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2.(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检查控制器的电源切换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联动控制功能等是否正常,控制器的显示、记录功能是否准确、完整。9、2.(4)声光报警器调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能正常启动,声压级是否符合要求。9、3.轻便水龙箱系统调试9、3.(1)打开每个轻便水龙箱的阀门,检查水龙带、水枪的出水情况,确保出水顺畅、压力充足,无渗漏现象。9、3.(2)检查供水系统的压力是否稳定,增压设备(若有)的工作是否正常。9、3.(3)检查水龙带的展开、收回是否便捷,水枪的喷射角度、射程是否符合要求。9、4.试运行系统调试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72h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应连续、稳定运行,无故障报警、无误报警现象,各项功能均应正常。投标方应做好试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设备工作状态、报警情况等。10、验收要求10、1.验收依据本项目验收应依据本技术规范书、设计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规范执行。10、2.验收资料投标方应在验收前向招标方提交以下验收资料:10、2.(1)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10、2.(2)设备材料的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10、2.(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水压试验记录、线路敷设记录等。10、2.(4)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10、2.(5)其他相关验收资料。10、3.验收内容及要求10、3.(1)设备材料验收:检查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10、3.(2)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检查轻便水龙箱的安装、供水管道的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管道是否无渗漏。10、3.(3)系统功能验收:对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功能、报警功能、联动控制功能等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正常;对轻便水龙箱系统的出水压力、流量、水龙带展开及水枪喷射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满足灭火要求。11、工期要求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0个工作日,以招标方开工令下达日起计算,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若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售后服务要求12、1.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系统出现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免费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12、2.技术培训投标方应在系统验收合格后,为招标方的相关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工作原理、设备操作方法、日常维护保养知识、故障判断及处理方法等,确保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及维护技能。13、安全措施13、1.投标方进场开工前,须经招标方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后,方能开展工作。13、2.相关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认真监督并执行。13、3.施工区域要做好必要隔离,设置专人进行监护,并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待。13、4.施工中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验。13、5.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方可使用。13、6.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源必须规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施工中涉及动火作业须严格履行招标方动火工作票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13、7.现场施工必须遵循“6S”安全管理要求。14、考核14、1.工期:施工工期没延期1天按照1000元/天进考核,该项考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14、2.资质检查:施工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电工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每人次考核500元;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每人次考核1000元。14、3.行为规范监督: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饮酒,每人次考核1000元;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每人次考核500元;在屋顶边缘等危险区域未系挂安全带作业,每人次考核1000元,直接停止其作业并进行安全教育。14、4.防护设施设置: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考核1000元。14、5.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线路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线破皮、老化、私拉乱接,每处考核500元;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效,考核500元;电工未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每次考核500元。14、6.动火作业管控: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考核1000元;动火作业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未设置专人监护,每处考核1000元;作业完成后未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留有火种隐患,考核1000元。14、7.材料使用:使用不合格设备或材料,每发现一次扣考核1000元;未按设计要求使用,直接判定施工质量违规,考核1000元,并责令立即更换材料。14、8.违规指挥与操作: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考核10000元;施工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指挥,拒绝整改违章行为,每人次考核5000元。附件5、合同条款(另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用房增加火灾报警系统及轻便消防水龙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