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及保安服务招标公告(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2026)
瑞安市 | 保安服务
项目概况
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81266090010000001-WZRZ20260202
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_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
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大桥东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82113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01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288号水务大楼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玲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756880
质疑联系人:吴三郎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26(发稿)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doc714.5K
2.26(发稿)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doc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ZRZ202602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 购 人: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RZ20260202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元最高限价(元):8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联合体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至2026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大桥东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821131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50121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288号水务大楼二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玲玲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756880质疑联系人:吴三郎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WZRZ20260202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þ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C工程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þ 接受 ,联合体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þ 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 %支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中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无。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2.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X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11.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磋商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明细表;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8.投标费用14.4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磋商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6118731@qq.com)。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供应商须填写《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详见附件二),于解密失败之后且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以内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电子签章。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与评标21.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21.4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定标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23.2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其它30.磋商报价30.1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已完全响应本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认定后,不再组织逐一磋商。30.2最后一轮报价时,各项报价均按比例调整。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0.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轮的报价(实质性变动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该轮报价。若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因CA等原因无法报价,供应商可将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118731@qq.com。31.招标代理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报价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1、总则:1、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3、本次采购的产品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4、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最高限价或其中一项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如所由投标供应商均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5、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有)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品质优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材料优质、性能稳定可靠、结构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方便,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环保、消防、安全要求。7、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内容1、服务范围:瑞安市飞云街道范围内2、采购清单:序号服务项目计量单位备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1立柱广告拆除(高炮)座含登高及吊运车辆、人员、切割设备等措施项目及废料清运95002登高作业车辆辆/次常规16003风割机台/次常规7004货车辆/天1吨<货车≤3吨7005挖土机台/天挖土机≤90型19006挖土机台/天90型<挖土机≤120型23757挖土机台/天120型<挖土机≤200型28508挖土机台/天200型<挖土机≤220型33259挖土机台/天220型<挖土机≤350型380010轮式挖机台/天90型190011轮式挖机台/天120型237512长臂挖土机台/天常规500013平板车辆/天所有常规型号(含驾驶员)150014炮头 个/天所有常规型号的挖机另带炮头20015空压机台/天常规90016炮头机台/天 炮头机≤200型305017炮头机台/天 200型<炮头机≤220型352518炮头机台/天 220型<炮头机≤350型400019吊车(含驾驶员)辆/天8吨199520吊车(含驾驶员)辆/天25吨313521吊车(含驾驶员)辆/天50吨427522吊车(含驾驶员)辆/天100吨902523铲车(大)辆/天≥50型256524铲车(小)辆/天<50型218525电(油)锯台/天含人工43026民工人/半天已包含车费、税费18027民工人/全天已包含车费、税费24028保安(含餐费、饮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通费等)半天/人16029保安(含餐费、饮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通费等)全天/人230备注:1、上表所列单价费用包括其涉及的人员工资、餐费、饮水(矿泉水)、到达指定地点交通费等已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人员服务费和设备服务费。2、上表所列的单位“次”指出勤次数。3、上述单价费用包括其涉及的工资、食宿费、到达指定地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4、人员服务费计算方式:当日服务时间小于等于5个小时的按半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大于5个小时但小于等于8个小时的按全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午休及午餐时间不计入服务时间)大于8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超出部分按全日价*12.5%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取)。当日提供服务时间进行累积计算(上午、下午分别提供服务按全天计算)。5、设备/车辆服务费计算方式:设备服务费已包括了设备使用费、操作人员(驾驶员)人工费、燃油费、设备耗损费、保险费等设备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6、具体拆违服务费计算方式:具体拆违项目的服务费除另有说明外,已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人员服务费和设备服务费。3、报价要求3.1、本次招标的采购清单为采购人日常所需的服务。所需人员、车、机械必须送达到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投标单价中。3.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按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清单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3.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磋商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与政府公益行业相关指导性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不得转让及挂靠。3.4、磋商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各项成交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人数,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3.5、如采购人需要多名工人(3人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3.6、拆除违章广告的拆违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3.7、拆违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成交供应商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3.8、拆违人员需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该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9、拆违人员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油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10、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的人数和时间派遣工人和相关车辆数量及种类准时前往采购人指定地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3.11、保安服务起始计算时间以采购人通知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开始计算保安服务时间起至采购人宣布安保工作结束止。3.12、安保服务人员要求:配备的所有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政治面貌清白,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发证才能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3.13、安保设备配置须满足执行事务时所需装备,如头盔、反光衣、橡皮警棍、安全指示牌、警戒线、盾牌等。3.14、工作内容:①瑞安市飞云街道行政范围内。②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拆违工作。③采购人其他涉及拆违工作所需要的配套工作。3.15、磋商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3.16、服务费应按时签到并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并于次月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签到表与发票交由采购人。3.17、特殊时间段和夜班费及由此产生的服务风险已包含在供应商对本次服务采购清单的报价中。3.18、磋商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后果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3.19、本次投标品目采购人已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各磋商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折扣率,不同投标品目要求填报统一的折扣率(即所有投标品目的折扣率均相同),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标处理。折扣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88.88%)3.20、▲折扣率高于100%的(不含本数)或低于等于0%或未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3.2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合同综合单价四舍五入取整)4、监督管理4.1、如服务人员打架斗殴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50%;4.2、如服务人员未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4.3、如服务人员存在偷懒、消极怠工等情况,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4.4、如服务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50%;4.5、如一般情况下未按采购人要求的人数指派服务人员及车辆设备的,根据具体违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20~100%;遇到特殊大型检查时,需承诺在大型检查时不得低于150位拆违人员到位,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6.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引起的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4.7、拆除人员应按时签到,并于完成工作的当日或次日交由带队的城市执法人员签字确认,于次月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将当月所有签到表、现场状况视频资料、人员视频资料、机具视频资料、统一的单次合同与发票交由采购人;4.8、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其他说明5.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5.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5.2.1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2.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则合同生效至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止。5.3、中标供应商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4、签到制度: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自觉签到,不许他人代签,由采购人相关人员记录备注。5.5、费用核对:每月服务结束,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按中标单价计算当月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6、付款方式1、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向采购人提供预算金额1%的履约担保。①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待合同服务期满后10日内,予以退还。②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2)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满之日止。3)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2、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服务费时全额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服务费中扣除,以此类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服务费按月付费,最终结算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结合相应的中标综合单价予以结算,即每次服务结束且验收合格后的次月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清上月服务费(相关罚款从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注: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采购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退还履约担保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1.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开标当天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客观分3分综合实力1.2供应商2022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的,1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观分2分1.3保安(或安保)相关工作内容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批文或者证书,一个2分,最高4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客观分4分22.1根据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1)具有保安员三级的得1分,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2)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客观分3分项目负责人情况2.2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工作经验满5年及以上的得3分,3年(含)-5年(不含)的得2分,1(含)-3年(不含)的得1分,不满1年不得分。注: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工作经验证明文件为劳动合同、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合同若未明确相关负责人名字,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否者不得分,若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可不需要提供此项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客观分3分33.1其他人员(最多4名,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保安员一级得2分、二级资格得1分、三级资格得0.5分。此项最多得4分。(本项同一人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3.2其他人员中在保安(或安保)相关工作内容获政府部门颁发荣誉批文或者证书,一个得1分,最高2分。注:其他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内,并提供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否者不得分,若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可不需要提供此项证明。客观分6分项目其他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44.1具有6座(含)-9座(不含)的车辆,每辆得0.5分;最多得2分;4.2具有18座及以上的车辆,每辆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注:需提供本单位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客观分4分交通工具情况5根据本项目保安服务人员安保器材配置情况,综合评分:①安保器材配置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②安保器材配置较为全面、合理,得3分;③安保器材配置不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5分人员安保器材配备情况66.1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①方案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一般的得3分;③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5分服务管理方案(含拆违、保安)6.2对项目服务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①方案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一般的得3分;③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5分6.3对项目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①方案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一般的得3分;③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5分6.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全流程服务内容(本项目实际状况特点及本地服务保障措施)的合理、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等情况由专家评审。①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非常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强,得10分;②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强,得8分;③内容较详实,逻辑较缜密,较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较强,得6分;④内容基本详实,逻辑缜密一般,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4分;⑤内容简单,逻辑紊乱,不具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不强,得2分;⑥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10分77.1根据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①措施合理:6分;②措施基本合理:4分;③措施不合理:2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6分服务实施方案(含拆违、保安)7.2根据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①措施合理:6分;②措施基本合理:4分;③措施不合理:2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6分7.3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应急预案:①预案合理:6分;②预案基本合理:4分;③预案不合理:2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6分8应急响应人数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组合实际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自行评审。①方案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一般的得3分;③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5分服务响应时间承诺9投标供应商服务的便利性措施;①方案可行性强的得2分;②方案一般的得1分;③未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分。主观分2分服务保障措施1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6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不享受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3.4.7评审委员会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对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4.7.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4.7.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包括所有合格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3.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3.9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3.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3.11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规定情形的,本条可不执行。4.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5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6.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6.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4.6.1-4.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将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服务承包合同。第一条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承包合同第二条承包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内容。第三条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自年月日-年月日。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则合同生效至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止。第四条承包经费序号服务项目计量单位备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折扣率(%)综合单价(人民币元)备注:1、上表所列单价费用包括其涉及的人员工资、餐费、饮水(矿泉水)、到达指定地点交通费等已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人员服务费和设备服务费。2、上表所列的单位“次”指出勤次数。3、上述单价费用包括其涉及的工资、食宿费、到达指定地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4、人员服务费计算方式:当日服务时间小于等于5个小时的按半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大于5个小时但小于等于8个小时的按全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午休及午餐时间不计入服务时间)大于8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超出部分按全日价*12.5%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取)。当日提供服务时间进行累积计算(上午、下午分别提供服务按全天计算)。5、设备/车辆服务费计算方式:设备服务费已包括了设备使用费、操作人员(驾驶员)人工费、燃油费、设备耗损费、保险费等设备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6、具体拆违服务费计算方式:具体拆违项目的服务费除另有说明外,已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人员服务费和设备服务费。(二)服务经费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提供作业服务所需的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交通、管理费用、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运杂费、装卸费、垃圾清运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三)承包经费最终结算价依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验收考核等要求计算。(四)付款方式:1、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向采购人提供预算金额1%的履约担保。①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待合同服务期满后10日内,予以退还。②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2)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满之日止。3)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2、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服务费时全额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服务费中扣除,以此类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服务费按月付费,最终结算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结合相应的中标综合单价予以结算,即每次服务结束且验收合格后的次月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清上月服务费(相关罚款从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注: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采购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退还履约担保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第五条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服务期内以单价进行结算。承包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主张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到期后,新供应商中标前,按原合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第六条违规监管(如对以下内容对应扣罚的,需经采购人查处属实)6.1、如服务人员打架斗殴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50%;6.2、如服务人员未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6.3、如服务人员存在偷懒、消极怠工等情况,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30%;6.4、如服务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扣除违规人员当次服务费的50%;6.5、如一般情况下未按采购人要求的人数指派服务人员及车辆设备的,根据具体违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20~100%;遇到特殊大型检查时,需承诺在大型检查时不得低于150位拆违人员到位,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6.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引起的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6.7、拆除人员应按时签到,并于完成工作的当日或次日交由带队的城市执法人员签字确认,于次月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将当月所有签到表、现场状况视频资料、人员视频资料、机具视频资料、统一的单次合同与发票交由采购人;6.8、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七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拆违服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直至终止本合同。2、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3、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4、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服务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2、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5、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员工安全及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6、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及其不正当行为。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瑞安市的有关规定。8、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事项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9、如甲方需要多名拆违人员(3人以上)的,乙方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务从甲方的指挥。10、乙方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执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后果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11、拆除违章广告的服务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12、拆违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乙方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13、拆违人员需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该费用由乙方承担。14、服务人员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设备油费维护保养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5、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16、响应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17、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承诺书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三)本拆违服务除在磋商文件中列明并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服务资格,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3、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确认送达地址:确认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时间:签约时间:注:1.上述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2.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联合协议(如有)(页码)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五、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磋商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磋商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本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以最后轮报价为准。4、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5.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5.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委托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附件必须提供。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磋商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4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折扣率(%)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备注备注: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按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清单实行统一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报价包括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交通、管理费用、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运杂费、装卸费、垃圾清运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2、▲投标折扣率大于等于100%或小于0%或未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3、折扣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88.88%)4、该表中折扣率应与报价明细表中对应折扣率相一致。5、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计量单位备注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折扣率综合单价 (人民币元)1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交通、管理费用、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运杂费、装卸费、垃圾清运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2.本次投标品目采购人已设最高单价限价,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88.88%)3.综合单价=最高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综合单价四舍五入取整)4.此表中的折扣率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折扣率相一致。5.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1、实质性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5.《磋商函》;6.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7.《开标一览表》;磋商供应商必须对以上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如上述实质性条款有所遗漏,以磋商文件中标识“▲”为准。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有关技术及商务部分存在重大负偏离,将可能做无效投标处理。2、无效标条款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折扣率高于100%(不含)或小于等于0%或未填写的;3.已中一个标项供应商的余下标项的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若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8.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9.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4.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6.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9.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1.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如上述无效标条款有所遗漏,以磋商文件中表述为准。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6:联合协议(服务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服务类)(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其他附表:附件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全称:(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申请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我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压缩密码:。如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投磋商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愿填写并加盖实体公章,于9:45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16118731@qq.com)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参与验收服务对象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 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清单□合 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合 格□不合格技术、性能指标□合 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不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质量□合 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不合格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 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不合格服务承诺实现□合 格□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该表为履约验收书的综合性参考模板,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ZRZ202602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 购 人: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RZ20260202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元最高限价(元):8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联合体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至2026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大桥东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8821131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50121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瑞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288号水务大楼二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玲玲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756880质疑联系人:吴三郎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50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WZRZ20260202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þ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C工程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飞云街道2026年至2027年拆违及保安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þ 接受 ,联合体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双方均须为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þ 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 %支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中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无。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违及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