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招标公告(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6)
项目概况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6-G1-00096-YNFY-0018
项目名称: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382000
最高限价(元):38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度要求供货,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西片区廉租房西星冉培训学校四楼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鹤庆县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
(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
(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
(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
(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3.其他事项: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开标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西片区廉租房西星冉培训学校四楼。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
联系方式:0872-4121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6楼
联系方式:18725198412
项目联系人:李凌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凌涛
电话:1872519841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26发布稿)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docx114.2K
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Y-2026ZC-3006采购人: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招标文件6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7五、公告期限7六、其他补充事宜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人须知正文161.项目概况162.资金来源163.招标范围、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质量要求164.合格的投标人165.投标费用166.质疑167.投诉178.招标文件构成179.招标文件的澄清1710.招标文件的修改18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8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813.投标文件构成18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815.投标报价1816.投标货币1917.投标有效期1918.投标文件要求1919.投标保证金19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2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开标2023.评标2124.评标过程的保密21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26.中标人的确定2227.中标通知书2228.签订合同2229.履约保证金2330.招标代理服务费2331.解释权2332.纪律和监督23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2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1资格文件3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2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33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六、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4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5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7商务报价文件38开标一览表38一、投标函3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0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1四、投标报价明细表42五、类似项目业绩43六、商务、技术偏差表4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45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6九、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47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8技术文件49一、实施方案49二、完成无人机喷肥时间、完成叶面肥配送时间、完成配方肥配送时间49三、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内容49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50第六章、评标方法53资格审查53评标方法前附表55评标方法581.总则582.评审标准583.评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59第一章招标公告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ZC2026-G1-00096-YNFY-0018项目名称: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预算金额:382000.00元最高限价:382000.00元采购需求:利用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建设“三新”配套示范田,打造测土配方施肥升级版,实现施肥精准化、自动化、轻简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在鹤庆县开展“三新”配套技术推广面积2000亩以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度要求供货,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每天06: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bkgc.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开标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西片区廉租房西星冉培训学校四楼。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241219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6楼联系人:李凌涛联系电话:187251984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凌涛电话:18725198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编 列 内 容1.11.1采购人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项目编号DLZC2026-G1-00096-YNFY-00183.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23.2实施时间、实施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详见招标公告3.3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3.4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4.14.1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详见招标公告4.4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接受。6.16.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6.26.2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执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如有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执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如有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9.29.2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修改方式提交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查看澄清内容。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修改方式提交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查看澄清内容。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11.2电子签字或签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1.311.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注:(1)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注:(1)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115.1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全额采购,投标总报价统一报价为382000.00元,各投标单位仅需对单价、推广面积进行填报,其中推广面积≥2000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全额采购,投标总报价统一报价为382000.00元,各投标单位仅需对单价、推广面积进行填报,其中推广面积≥2000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7.1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19.11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120.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21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22.1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文件补充要求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23.423.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29.129.1履约保证金金额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拟定29.329.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由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合同期满后,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2)合同终止后,不再续签的;(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如约供货无违约情形的。甲方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乙方。由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合同期满后,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2)合同终止后,不再续签的;(3)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如约供货无违约情形的。甲方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乙方。30.130.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货物招标”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中服务类型“货物招标”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3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有效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有效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有效期33.133.1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配方肥。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配方肥。33.233.2同义词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如出现 “招标人”、“供应商 ”、“业主”和“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等措辞,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采购文件”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扫描件”内涵一致;招标人与采购人同义。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如出现 “招标人”、“供应商 ”、“业主”和“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等措辞,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采购文件”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扫描件”内涵一致;招标人与采购人同义。33.333.3其它重要提示特别提示:1.因机构改革导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提供第三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前后文字有不同理解或不一致的地方,请评标委员会应本着有利于所有投标人的解释进行评审。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现行最新版本的要求。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特别提示:1.因机构改革导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提供第三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前后文字有不同理解或不一致的地方,请评标委员会应本着有利于所有投标人的解释进行评审。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现行最新版本的要求。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433.4政府采购政策33.4.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4.2关于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4.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33.4.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4.2关于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4.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投标人须知正文1.项目概况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所要求内容。3.招标范围、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质量要求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实施时间、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4.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6.2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4)质疑对象;(5)联系电话和地址;(6)质疑的日期;(7)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4联系地址、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6楼联系人:李凌涛联系电话:18725198412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项目、招标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2招标文件澄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投标文件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结合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上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并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已给定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要求,投标人递交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要求执行(允许存在细微偏差)。15.投标报价15.1报价(含税)指完成整个项目的服务和产品的生产、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提供相关备品备件,售后服务、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验收及交付使用所需的各种费用,人员工资、社保费、福利费、保险费、装备费、管理费、税费等及合理利润的总和。15.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16.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要求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8.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9.2交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开标2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3开标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唱标)一览表、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22.4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2.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结果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5.2改变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中标人的确定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中标通知书2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7.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7.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8.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9.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息退还。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解释权31.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出现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2)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不利于采购人或者有利于投标人进行解释或判断。32.纪律和监督32.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财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人员参加评标会议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列席评标会议(采购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除外)。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纪律监督人员、行政监督人员均不得向评标委员会发表任何有倾向性意见。3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2.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序号项目内容一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项目进度要求供货,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30%,完成项目实施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款的70%,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样本)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内容为参考范本,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遵守。一、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2、实施的时间、地点实施时间:实施地点:3、付款方式二、质量要求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四、验收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五、双方应履行的职责(一)甲方应履行的职责1、甲方负责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合同内容及时开展抽样、取样、送检等工作;2、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二)乙方应履行的职责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2、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费用。六、违约责任及售后服务双方均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内容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七、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八、纠纷的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九、此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一、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地址3电话联系人4传真电子邮箱5注册地注册年份6公司资质证书号(如有) 7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8主营范围1、 2、 …9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六、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承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自拟)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382000.00元投标报价(亩/元)推广面积(亩)实施时间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项目编号:DLZC2026-G1-00096-YNFY-0018)的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需求,我公司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报价为我公司报价。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周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并在服务周期(合同履行)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方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投标等相关事宜。本授权书期限。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的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的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请投标人按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如实填写,格式自拟)五、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采购人服务时间金额服务内容、地点备注注:本表格中的具体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应包含上述内容,并按评标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商务、技术偏差表请按对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技术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条款投标文件的条款偏离说明资料索引页码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正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负偏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无偏离”。2、如本表未填写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若为小、微型企业,需填写本声明函;2.投标人应对本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注:(1)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填写本声明函;(2)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九、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技术文件一、实施方案二、完成无人机喷肥时间、完成叶面肥配送时间、完成配方肥配送时间三、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内容注:请各投标人依据所投项目特点按照国家规范及项目需求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文件编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格式自拟。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利用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建设“三新”配套示范田,打造测土配方施肥升级版,实现施肥精准化、自动化、轻简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在鹤庆县草海镇和金墩乡开展“三新”配套技术推广面积2000亩以上。一、无人机喷施采购内容1、本内容采用固定总价(2万元)方式对无人机喷肥等内容进行招标,报价每亩不高于10元,中标企业在农技中心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每台参与作业的无人飞机最少配备1名专业飞手,且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飞手资格证书。3、植保无人飞机设备具备精准定位功能,具有高雾化喷头,每亩喷施不少于5升;4、飞行高度在作物顶部1.5—2.5米;5、保持直线飞行,保证不产生漏喷、重喷现象;6、匀速飞行保持在4—6米/秒;7、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无人机喷肥地点和田块后5个自然日内将完成无人机喷肥和相关证明材料(飞行轨迹、影像资料、花名册等)以及花名册登记造册收集等工作。8、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开展示范和验收等工作。二、叶面肥采购内容1、采用固定总价(2万元)方式对叶面肥等内容进行招标,中标企业在农技中心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叶面肥(硅45g/L,钾150g/L)总量不少于200kg,相关产品需提供最近一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肥料检测报告及肥料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查询证明。3、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5个自然日内将叶面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相关证明材料(影像资料、签收单、花名册等)造册收集等工作。4、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开展示范和验收等工作。三、配方肥采购内容1、采用固定总价(34.2万元)方式对配方肥等内容进行招标,中标企业在农技中心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配方肥(氮-磷-钾19:7:14)总量不少于50吨,相关产品需提供最近一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肥料检测报告及肥料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查询证明。3、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将配方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田块划定公示和相关证明材料(发放和施肥过程的影像资料等)造册收集等工作。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全过程的肥料发放到每户及每户按要求均匀足量施入相关田块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花名册和影像资料,若乙方未能提供全过程的肥料发放到每户及每户均匀足量施入相关田块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资料存在瑕疵且乙方无法补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提供赔偿。4、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开展示范和验收等工作。四、其它1、采购人在三新技术推广现场根据国家肥料相关标准规定进行肥料抽样检测并送到第三进行检测,其合格率应为100%,相关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2、投标报价需要按照每亩完成叶面喷肥1次、叶面肥100g/亩、配方肥25kg/亩匹配来进行每亩报价。注:本项目为全额采购,投标总报价统一报价为382000.00元,各投标单位仅需对单价、推广面积进行填报,其中推广面积≥2000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鹤庆县2025年“三新”推广项目(二次)工业第六章、评标方法资格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书面声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2.1.22.1.2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申请、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取消符合性评审资格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注: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投标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其它要求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2.2.12.2.12.2.1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投标报价F1:满分60分。技术部分F2:满分30分。商务部分F3:满分10分。投标报价F1:满分60分。技术部分F2:满分30分。商务部分F3:满分10分。2.2.22.2.22.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F1(满分6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F1(满分6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F1(满分60分)投标报价评审(满分6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即:F1=[C/(B1,B2,…,Bn)]×6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即:F1=[C/(B1,B2,…,Bn)]×6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2.2.3(2)2.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F2(满分30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F2(满分30分)实施方案(满分30分)第一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较简洁,逻辑性较强,内容全面具体,对项目实施内容能准确把握,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指导性、针对性强,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强,阐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0分;第二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内容简洁,逻辑性强,内容全面,对项目实施内容能把握,能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阐述完整、可行的得20分;第三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内容简洁一般,逻辑性弱,内容一般,能基本把握项目实施内容,基本能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有一定的指导性、针对性,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基本具有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阐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0分;第四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内容简洁差,逻辑性差,内容基本完整,技术路线和方法指导性、针对性差,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差,阐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注:未提供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第一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较简洁,逻辑性较强,内容全面具体,对项目实施内容能准确把握,能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指导性、针对性强,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强,阐述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0分;第二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内容简洁,逻辑性强,内容全面,对项目实施内容能把握,能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阐述完整、可行的得20分;第三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方案内容简洁一般,逻辑性弱,内容一般,能基本把握项目实施内容,基本能体现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和方法有一定的指导性、针对性,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基本具有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阐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0分;第四档:实施方案提供了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内容简洁差,逻辑性差,内容基本完整,技术路线和方法指导性、针对性差,工作程序、组织计划和措施操作性、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差,阐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注:未提供对相关物资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的有效手段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2.2.3(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F3(满分10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F3(满分10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F3(满分10分)完成无人机喷肥时间(满分1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无人机喷肥地点和田块后5个自然日内将完成无人机喷肥和相关证明材料 (飞行轨迹、影像资料、花名册等)以及花名册登记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1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无人机喷肥地点和田块后5个自然日内将完成无人机喷肥和相关证明材料 (飞行轨迹、影像资料、花名册等)以及花名册登记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1分。完成叶面肥配送时间(满分1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5个自然日内将叶面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相关证明材料(影像资料、签收单、花名册等)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1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5个自然日内将叶面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相关证明材料(影像资料、签收单、花名册等)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1分。完成配方肥配送时间(满分4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将配方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田块划定公示和相关证明材料(全过程的肥料发放到每户及每户按要求均匀足量施入相关田块的证明材料)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4分。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将配方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田块划定公示和相关证明材料(全过程的肥料发放到每户及每户按要求均匀足量施入相关田块的证明材料)造册收集等工作。每提前完成一个自然日得0.5分,满分4分。业绩(满分4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提供8个及以上的得满分4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文件中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提供8个及以上的得满分4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文件中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以认可)评标方法1.总则(1)为规范本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和制订本评标方法。(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在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按下列顺序进行推荐: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响应;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方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1评标委员组建评标活动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除采购人代表外,评标专家必须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主任委员由全体成员推荐产生。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特点;(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三)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2评标工作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准备;(三)符合性审查;(四)详细评审;(五)提交评标报告。3.3符合性审查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4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单位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3.4.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对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互为管理关系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六)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七)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八)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3.4.5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4.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5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无效处理其投标。3.6评标报告3.6.1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3.6.2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录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二)招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四)无效投标人投标的依据;(五)评标结果;(六)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情况的报告;(七)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3.6.3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将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3.7推荐中标人3.7.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3.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8评标纪律3.8.1评标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有倾向性或诱导、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的言论。3.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8.3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自动解散。评标工作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同时归还采购人。3.8.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与投标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3.8.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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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推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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