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贫瘦煤招标公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询价单号
IY26020043BWCG
采购方式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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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2026-02-28T08: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2-28T20:00

采购商名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AB071461

1#贫瘦煤L

1#贫瘦煤L

7000.0

TON

2026-03-1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区
二、保证金额度:1000000.0元
三、商务条款:定价说明:湿公吨。 限价类别:。 价格条款:CFR。 交货日期从【2026-03-05】起至【2026-03-10】止。 交货日期确定依据:。 运输方式:铁运。 收货人:。 物料名称:1#贫瘦煤L,税率:13%,运输方式:铁运,装运地:,目的地:王家坝,溢装比例:10%,短装比例:10%,交货方式说明:。 交货质量条件:。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7)÷0.01*5。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0.01*10+10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01*0.6。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0.01*0.8+3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0.01*10+7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数量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round((入库单#湿吨数量-(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入库单#湿吨数量/92),3)。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0,(1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5。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5,(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25。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1-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0+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2&&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2)÷0.01*1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0.01*30。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8,(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8)/0.01*0.5。 物料名称:1#贫瘦煤L,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2,(12-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0.01*0.1。
四、技术条款: 交货质量标准。 1#贫瘦煤L,质量标准:干基灰分,起始值≥0,截至值≤10.5。 1#贫瘦煤L,质量标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起始值≥12,截至值≤18。 1#贫瘦煤L,质量标准:全硫,起始值≥0,截至值≤0.7。 1#贫瘦煤L,质量标准:全水分,起始值≥0,截至值≤13。 1#贫瘦煤L,质量标准:粘结指数G值,起始值≥10,截至值≤99。 1#贫瘦煤L,质量标准:煤岩标准偏差,起始值≥0,截至值≤0.12。 1#贫瘦煤L,质量标准:凹口,起始值≥0,截至值≤0。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一、投标人 (一)资格要求 1.重庆钢铁现有合格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与询价项目匹配的品种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暂停供应后恢复的供应商(包括一次性供应商),符合重庆钢铁原料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的,可获得投标人资格。 2.意向投标人不是重庆钢铁现有合格供应商(矿方、洗煤厂或国有贸易平台)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营业执照应包含招标品种的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向欧贝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若量、价确认有竞争力后,供方达不到买方准入条件或5个工作日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买方全额扣除;未中标的则退还保证金;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立即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供已缴纳有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邀请报名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需缴纳100万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买方全额扣除;若中标后不履约,履约保证金将被买方全额扣除;履约完毕后方可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 3.以上保证金买方皆不向投标方或者中标方支付利息。 4.保证金缴纳可方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在欧贝平台交纳和释放投标保证金100万元(缴纳方法见附件)。 履约保证金:将保证金100万元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钢花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0029209024201502 注:打款时在备注中注明“营销中心采购部煤焦保证金”字样。 二、指标要求及扣罚 1#贫瘦煤L:Ad≤10.5%、Vdaf 12%-18%、st,d≤0.7%、G值≥10、标准偏差≤0.12,Mt≤13% 1.理化指标 (1)灰分: Ad≤10.5%,不加减 10.5%~≤11%每升0.01%,扣0.6元/吨,累扣; >11%~≤11.5%每升0.01%,扣0.8元/吨,累扣; >11.50%,每升0.01%,扣10元/吨,累扣; 硫分(St.d)≤0.7%,不加减。 >0.7%~≤0.9%每升0.01%,扣5.0元/吨,累扣; >0.9% 每升0.01%,扣10.00元/吨,累扣; 挥发分(Vdaf): ≥12%~≤18%,不加减; <12%每降0.1%,扣1元/吨,或者>18每升0.1%,扣5元/吨,累扣; G值:≥10,不加扣款; ≥5~<9每降1,扣5元/吨,累扣; ≥1~<5每降1,扣20元/吨,累扣; =0 扣200元/吨。 (2)超极限批结算 ①不达标单项执行扣款,并累加计算; ②各项质量扣款之和不超过该批煤合同总价。 (3)岩相 标准偏差(S)≤0.12,不加扣款; >0.12~≤0.15 每升0.01,扣10元/吨,累扣; >0.15 拒收,供方承担全部损失;或每升0.01,扣30元/吨,累扣其他条款具体已合同为准。 供方承担全部损失。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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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CG@IY26020043@1.00.pdf

一、交货品种、时间、数量、价格物料名称交货期数量(吨)1#贫瘦煤L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0日7000.0(+10.0%-10.0%)1.品名:;2.产地(市/县/镇):;3.生产单位:;4.原煤矿供应单位:;5.交货方式及地点:到厂交货;6.需方铁路专用线或码头:成都铁路局王家坝或长寿重钢码头;7.供应量:(万吨);8.发货日期:*年*月*日之前;9.量、价确认:(1)量价确认后,双方以书面(盖章扫描)确认月度供应量价及发运计划,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确认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确认的,该月度供应量价及发运计划自动生效。(2)供应期间如量价、发运计划有调整,以发送的最新确认函为准,3个工作日内未确认的自动生效。10.收货时间:陆运以火车或汽车到达需方工厂站后信息录入系统时间、船运以船舶首次向需方报到时间为准。11.计量:火车或汽车以需方电子衡计量为准、船运以需方水尺检尺计量或需方皮带秤计量为准。二、运输及交货方式(一)运输方式1.铁运:供方(发站/发港)******,需方(到站/到港)成都局王家坝。2.船运:供方(发站/发港)**码头等,需方(到站/到港)长寿重钢码头。3.汽运:供方(发站/发港)******,需方(到站/到港)长寿重钢。(二)预报及报到1.供方负责按已确认发运计划均衡发运。2.供方在发货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需方,并在发出后48小时之内且到达之前按要求在系统上传《产品质量报告》、发车或发船信息等至需方。3.船运到达后,供方凭发货运输单办理报到(电话13638382499)。4.供方运输方式、发站(发港)与合同不一致,需方有权拒绝接货。(三)卸载按到达顺序依次卸载。1.在月度计划内,若为船运煤:⑴以首次报到顺序依次卸载;⑵需方可依据生产需要对卸载顺序作必要调整;⑶非客观理由,供方不得要求优先卸载或拒不执行指令,如有客观原因可向需方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2.在月度计划外:⑴如产生火车延时费及其它非计划人工卸载等费用,由供方全额承担;⑵船运原则上不予报到,必要时协商处理。三、交货质量标准物料名称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始值(>=)质量标准截止值(1#贫瘦煤L凹口0.0000000.0000001#贫瘦煤L煤岩标准偏差0.0000000.1200001#贫瘦煤L粘结指数G值10.00000099.0000001#贫瘦煤L全水分0.00000013.0000001#贫瘦煤L全硫0.0000000.7000001#贫瘦煤L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2.00000018.0000001#贫瘦煤L干基灰分0.00000010.500000(一)指标1.理化指标计量水份(Mt,%)标准值:8.0;灰份(Ad,%)标准值:≤10.5;硫份(St.d,%)标准值:≤0.7;挥发份(Vdaf,%)标准值:12~18;粘结指数(G)标准值:≥10;粒度(mm)标准值:≤50;结算方法:按单批次结算。2.岩相指标:镜质体反射率1.7-1.9;标准偏差(S)≤0.12;按批次检测、按单批次结算。(二)验收依据1.检验标准按需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内控标准及技术通知单***********执行,如有调整以双方补充协议为准;对应文件需方可在供应商微信群中发布,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煤炭报到后,需方将依照有关国家或《外购铁矿、煤、焦、熔剂矿质量检验管理标准》按批次实行检验;检验结果是双方结算的依据。四、装运条款(一)运输工具合规:供方选择的物流公司应具备符合规定的经营资质,所使用的物流工具须符合相应的行业规范及安全环保规范;所用船舶须提前由需方审核、登记、备案,否则需方不予报到;汽车运输满足国家及需方环保要求。(二)杂物管理:装车(或船)前,须保持车厢(或船仓)干净,严禁混入杂物。若卸车(或卸船)时出现杂物:1.影响设备安全的,每件扣2万元;2.影响生产、作业效率的,每件扣5000元;3.一般垃圾类,按照垃圾重量的3倍扣除相应煤货款。如因此给需方造成装卸成本增加或事故的,供方须赔偿全额损失。(三)板结物料:对于车底板结(粘结)造成卸车困难的,按照经需方确认的板结(粘结)数量*5元/吨进行扣款。(四)超限装载:船舶运输时,其载重量不得超过水尺刻度上限,否则需方不认可超限部份重量。(五)严控水份:供方应确保煤炭水份达到要求。船运煤未达需方发运要求以及水份异常,需方有权拒收;卸载中发现水份异常,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离档处理或退货。1.因水份原因,导致的船舶滞港费、火车延时费、现场处置费用,由供方承担。2.发生车厢积水、车厢滴水成线、抓料斗滴水成线、船舱明水等情况,按以下处罚标准执行。(1)火车:部分积水(进厂煤车厢含水较多,但可看到部分煤,表面不到一半被水覆盖)按每车干基3吨价值扣款;部分积水(进厂煤车厢含水较多,但可看到部分煤,表面超过一半,但未完全覆盖)按每车干基5吨价值扣款;整车积水(进厂煤车厢表面全部被水覆盖,看不到煤)按每车干基30吨价值扣款。(2)汽车:车厢滴水按整车干基重量的0.5%价值扣款。(3)船:卸载前发现明水,按整船重量的2%扣重(干基);卸载过程中,发现有明水或滴水成线,经离档再次卸载,按整船重量的1%扣重(干基);无挡雨设施或挡雨设施无效按整船重量的0.25%扣重(干基)。3.进厂检验水分严重超标,炼焦煤超过标准值5%以上的,按检验批重量干基的2%价值扣款。4.当同时触发以上2条和3条时,按就高原则执行。所有直供煤保留退货权利;若因煤水份问题引发生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五、产品价格1.2025年**月价格:***元/吨(含税承兑到厂价)。本合同均为人民币价格。如有调整双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2.税率:以供方在国家税务局备案的有效实时税率为准,如有变动将随之调整。3.价格变更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可根据市场提出价格调整申请,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变更。六、奖罚及拒收条款物料名称调整类别质量指标调整方式调整公式描述1#贫瘦煤L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7)/0.01*5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9)/0.01*10+10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01*0.6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0.01*0.8+3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1.5)/0.01*10+7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数量调整Mt:全水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时,依据公式:round((入库单#湿吨数量-(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入库单#湿吨数量/92),3)进行数量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0时,依据公式:(1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5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5时,依据公式:(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25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时,依据公式:(1-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0+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煤岩标准偏差:煤岩标准偏差(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2&&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2)/0.01*1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煤岩标准偏差:煤岩标准偏差(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煤岩标准偏差(%)-0.15)/0.01*30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Vdaf: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8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8)/0.01*0.5进行单价调整1#贫瘦煤L单价调整Vdaf: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2时,依据公式:(12-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0.01*0.1进行单价调整(一)合同量兑现率及扣款标准:兑现率(%)=月实际供应量/月计划量*100%。1.每月计划完成率调整为,允许±10%偏差(船运允许±15%),在±10%(船运±15%)偏差范围内视为完成;偏差量为月计划量(包含允许偏差)与到达量(湿基)差异绝对值;本条所称“月实际供应量”以货物在需方系统报到时间所属自然月为准,“月计划量”指需方每月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8款实际下达或确认的月度发运计划数量,而非合同签署时的预估量。2.合同量兑现率与涨跌价损失:兑现率超90-110%(船运85-115%)控制范围时,兑现偏差量违约扣款50元/吨,另外:(1)次月价格高于当月价格时,兑现率低于90%(船运85%)时,扣除偏差量涨价损失,执行偏差量按(次月价格-当月价格)*偏差量扣罚。(2)次月价格低于当月价格时,兑现率高于110%(船运115%)时,扣除偏差量跌价损失,执行偏差量按(次月价格-当月价格)*偏差量扣罚。3.交货期兑现超交货期约定的数量部分(因铁路和需方原因除外),按照每吨10元/天进行累扣。4.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不能事后提供),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一般应有第三方证明),经对方核实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替代方案、调整生产计划等。未能履行通知和证明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二)实物质量与加扣款标准(以下加扣均为结算量不含税)1.理化指标Ad≤10.5%,不加减10.5%~≤11%每升0.01%,扣0.6元/吨,累扣>11%~≤11.5%每升0.01%,扣0.8元/吨,累扣>11.50%,每升0.01%,扣10元/吨,累扣硫分(St.d)≤0.7%,不加减。>0.7%~≤0.9%每升0.01%,扣5.0元/吨,累扣>0.9%每升0.01%,扣10.00元/吨,累扣挥发分(Vdaf):≥12%~≤18%,不加减,<12%每降0.1%,扣1元/吨,或者>18每升0.1%,扣5元/吨,累扣G值:≥10,不加扣款,≥5~<9每降1,扣5元/吨,累扣≥1~<5每降1,扣20元/吨,累扣;=0扣200元/吨.。(6)超极限批结算①不达标单项执行扣款,并累加计算;②各项质量扣款之和不超过该批煤合同总价。2.岩相标准偏差(S)≤0.12,不加扣款;>0.12~≤0.15每升0.01,扣10元/吨,累扣;>0.15拒收,供方承担全部损失;或每升0.01,扣30元/吨,累扣其他条款具体已合同为准。各项质量累计扣款与降级扣款之和,不超过该批煤原合同总额。(三)基于需方物流条件,因供方责任对发运节奏、货物信息、报到及卸载造成影响的,按下述条款执行:1.发运计划。供方严格按照双方签订量价确认函时下的发运计划(时间节点及数量等)组织发运。在事前与需方无书面确认的情况下非计划发运的,若对生产造成影响,该部分量(湿基量)扣20元/吨,因不可控原因或需方要求调整的计划,经过需方确认,可免于扣款或减轻扣款。2.货物报到。在月度发运计划内的才予以报到,否则不予报到。因供方原因的火车非计划到达并因此产生的延时费或非计划人工卸载费等,由供方全额承担(据实)。船舶到达需方指定停泊范围(扇沱至莲子溪区域)后方可报到;若船舶未到指定停泊范围,供方进行虚假报到,一经查实,每船次扣罚5.0万元。3.货票信息。要求所有货票必须清晰、准确反映货物信息(包括品名、发货单位、发运站点及收货单位等,须与合同约定一致),如铁路无法备注品名,须提前预报。如因货票信息不清晰或不准确导致货物品名或单位混淆等,由此给需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按损失额(直接和间接)予以全额赔偿;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按每件(次)扣罚1.0万元。4.按要求在物联系统输入相关信息,产品质量、发运信息等,同步发送至需方,如未按时推送或信息错误、缺失,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按每单扣款1.0万元;给需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按损失额(直接和间接)予以全额赔偿。5.卸载中断处置。因供方自身原因导致重复离档、上档的,按单次船独立请验、计量和结算;延期卸载期间遇价格调整,按“遇涨不涨、遇降则降”的原则执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上列违约事实,扣罚款在当月结算中直接扣减。(四)煤源可靠性约束1.供方供应的货物相关信息需和前期供方在需方认可的产品信息(品种、质量、原煤矿点、生产单位和发运站/港等)保持一致。2.若供方变更原煤矿点、生产单位和发运站/港等的,须提前向需方报备。其中生产单位如洗煤厂不能与同品种其它供应商生产单位重叠且不能为需方黑名单单位或整改期的单位。若供方违反上述条款,扣款200元/吨,并需方有权拒收、扣款、暂缓结算、暂停或终止,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供方需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七、结算/付款条款1.本合同中的因供方责任造成的扣款或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皆由需方与供方在办理结算时由需方在供方货款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取得供方同意。2.结算:供方及时开具发票给需方挂帐,且需方提供结算单后,供方3个工作日内开足剩余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暂缓支付后续货款。3.货款支付:货到达需方并验收合格后,供方可预开不超过80%到货量对应货款发票;按月滚动支付,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后,双方结清尾款。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若按现款、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通宝等方式支付,贴息费用根据需方结算政策执行。若供方需要现款支付的,合同价格按需**策再下浮。5.除合同“第六(二)条款”加扣金额为不含税,其他扣款金额均为含税。八、异议处理1.如供方所供资源非合同(条款一)约定资源,需方拒付货款。2.需方在对煤炭检测、抽查、生产检验过程中,单批次发现一项或多项指标超过让步接收标准,原则上退货,按需方相关规定办理退货流程;或依据煤炭具体指标值及需方当期资源情况,供需双方协商可作让步接收。因退货或让步接收产生的延时费及退货处置费,以及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3.处理流程。如双方就计量或质量持有异议,须在收到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复检函。复检函须附上己方的计量凭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否则对方可不予受理。逾期不提出书面复检的,则视为认可对方结果。复检由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复检结果作为双方处置或结算的依据。4.处理方式。若对质量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则供方向需方提出第三方检验书面申请,需方同意后,需方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并以此结果作为处置或结算的依据。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九、供应商违约处罚条款1.供方已全面知悉需方煤炭的物流条件、存储方式和质量要求,以及因质量严重劣化等事故将给需方造成的巨大损失。如有发生,则供方承担相应全部责任;如煤炭已入仓(或场),除按本合同执行扣款外,还须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的,或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终止合同,需方可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供方应充分考虑由于需方减产、停产、用煤结构调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单方面调整本合同项下的量、提前终止本合同等,供方不得以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向需方进行索赔等。十、法律条款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条款1.供方提供的产品和运输、装卸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需方安全、环保等规定;供方人员不得进入送货范围以外的现场区域;供方人员如在需方现场区域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供方自行负责。2.双方应严格遵守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廉政公约的有关约定,就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意一方均须各自遵守对其不时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的法律法规,若发现卖方有对买方单位或个人行贿、送礼等行为,经查证属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3.供方关注需方在ESG、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方针,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爱护员工、尊重人权、绿色低碳、持续改进,相互间加强沟通与信息传递,共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供应链。4.通知与送达:任何一方依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发送至对方下述地址。通知自送达对方下述地址或电子邮箱时视为有效送达。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有效送达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需方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供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双方同意,因本合同产生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上述地址可作为法院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5.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件或书面函件等。6.合同履约地: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若采用电子合同方式签约的,完成电子签约手续后生效。双方确认已取得充分和合法的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8.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9.未尽事宜或签订后确需变更、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补充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贫瘦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