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技术成果普通许可招标公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2026)



【公告未开始】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技术成果普通许可

输电线路角钢塔 螺 栓紧固机器 人 技术成果 普通许可项目公告

项目 名称
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 技术成果普通许可

项目 编号
2026HCWJA00261

许可 方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许可方 承诺
许可方 承诺本次 许可 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 : 2026 年 2 月 26 日 9:00始至 2026 年 3 月 4 日 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2026 年 2 月 26 日 9:00时始至 2026 年 3 月 5 日 10:00止, 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 1 80秒。

一、 许可 标的情况

1. 本项目深 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可代替人工 完成 角钢塔高空螺栓紧固作业,成功实现了输电线路 角钢塔 机器人高空作业的关键技术突破 , 授权了欧洲和日本专利,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推动输电建设高空作业模式由传统的人工作业向机器人作业转变,极大提升电网建设中的安全水平和作业效率。 成果 涉及发明专利 4 项: 1.一种攀爬机器人用夹爪,专利号: ZL 2020110919200 ; 2.一种攀爬机器人 ,申请号: ZL 2020110928464 。 3 .一种具有避障功能的自适应式角钢夹持组件 ,申请号: ZL 2021106850052 。 4 .一种多功能攀爬作业平台及作业方法,申请号: ZL 2022106900677 。 2 . 成交 方须按照合同约定与许可方签订许可合同并向许可方支付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 《 技术 许可 合同》 。 3.许可期限:3年。 上述 标的 已经单位批准同意 处置 , 合肥安智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智咨报字( 202 6 )第 0 02 号《 资产 评估报告》, 知识产权评估 总价值为人民币 108.17 万 元, 其 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许可 底价
2 万元 + 10 % ( 门槛费 +销售额提成 ) 注: 1.本次许可底价采用门槛费加销售额提成方式,2万元是固定额,竞买人只需在竞价系统中报提成比例,例如10%=0.1。 2.竞价系统中所显示的报价单位(元)不作为本项目计量单位。

交易保证金
4000 元 (人民币)

价款 支付
成交 方 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 起 20 个工作日 内与 许可方 签订 《 技术 许可 合同 》 。 并根据 《 技术 许可 合同 》规定付清 许可 价款。

二、意向 成交方 资格的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价。

三、相关信息

1.风险提示。(1)本次 许可 标的为 专利成果 ,请各意向 方 亲自勘验、查询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告、项目附件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 交易所仅就 许可方 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 项目 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 参与 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 项目 标的,确认了标的 相关情况 ,并认可 项目标的 现状及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最终 成交方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 成交 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或 许可方 催告仍未履行的, 许可方 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技术 许可 合同》 。

四、 成交方 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 成交方 , 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 许可方 要求中止 (终止) 项目造成竞价 中止 (终止) 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 方 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 方 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 方 为企业的, 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 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项目 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 方 ,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 ;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 “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 方 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 方 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 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76700188016952682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 方 可登陆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 “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 若显示 “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 方 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 4009980000 )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 方 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 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 方 方可点击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0.01 或其整数倍 。 重要提示: 请使用 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 方 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 1.意向 方 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 方 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 可 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或成交单位代表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现场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 成交 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 1)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为 许可 价款。 ( 2) 成交 方自行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经返还至 成交 方账户。 其他意向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 成交方 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 方 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异议 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安徽创新馆3号馆1层,联系电话:0551-6590908 5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将异议材料移交许可方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 交易服务费按 定额收取,收取金额 4000元。

七、其他说明

1.意向 方 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 许可方 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对 许可 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 方 ,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http://www.ahtre.com ),该公告内容为 项目 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 方 具有约束力。意向 方 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 方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许可方
联系人: 郏工 ,联系电话: 15905589535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 010-86483801转5-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551-6590908 7 、 0551-65909085 ( 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安徽创新馆 3号馆1层 )

技术支持
4009980000

本项目意向 成交方 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

附件: 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 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附件: 技术许可合同.pdf

SGTYHT/23-JS-005技术许可合同(许可方)合同编号: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名称: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技术成果普通许可被许可方(甲方):许可方(乙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安徽目录1.技术内容概要2.技术资料的提交和接收3.许可实施4.技术使用费5.陈述与保证6.技术服务7.产品验收8.禁止行为9.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10.保密义务11.违约责任12.项目联系人13.合同的变更14.合同的解除15.争议解决16.合同附件17.定义解释18.合同生效19.份数20.特别约定技术许可合同甲方:乙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_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技术成果普通许可__(以下简称“本技术”)许可给甲方使用,甲方接受许可并支付技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技术内容概要乙方许可甲方实施使用的技术信息如下:1.1技术指标和参数:/。1.2技术的专利情况(如有):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1一种多功能攀爬作业平台及作业方法2022106900677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2022.06.172024.05.102一种攀爬机器人用夹爪2020110919200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2020.10.132025.04.043一种攀爬机器人2020110928464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2020.10.132025.04.044一种具有避障功能的自2021106850052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2021.06.212025.04.014适应式角钢夹持组件2021106850052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2021.06.212025.04.011.3有关技术的其他信息:/,。2.技术资料的提交和接收2.1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技术,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实施本技术有关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技术资料清单》。2.2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技术资料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对技术资料的审核,并在技术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在乙方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应予以配合。以下情况视为甲方已签收确认:(1)甲方虽未在技术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但已经实际使用全部或部分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技术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且未就乙方技术资料提出书面异议。3.许可实施3.1被许可主体:。3.2许可用途:成果转化。3.3许可地域范围:全国。3.4许可方式:乙方给予甲方的许可是普通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3.5许可期限:许可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技术,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书面合同。4.技术使用费4.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1)技术使用费采用合同固定价格的方式,本合同的技术使用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2)技术使用费采取提成的方式,提成费按以下第种方式计算:a.提成费以甲方利用本合同项下技术制造销售产品销售额的/%计算,但按此方式计算的,当产品(项目)的技术使用费不足/元/年时,按照每年/元计算。b.提成费按销售产品数量计算,甲方每销售一(台/个/套)产品,应当向乙方支付技术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元)。(3)技术使用费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具体金额如下:入门费:本合同的入门费共计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提成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计算:a.提成费为甲方实施本合同技术制造销售产品销售额的%计算,但按此方式计算的,当产品(项目)的技术使用费不足/元/年时,按照每年/元计算。b.提成费按销售产品数量计算,甲方每销售一(台/个/套)产品,应当向乙方支付技术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元)。4.2根据国家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免征流转税的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技术使用费均为不含税金额,乙方向甲方开具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本合同不能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则乙方向甲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6%的税金由乙方交纳并承担(由乙方交纳并承担/由乙方交纳由甲方补偿乙方)。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4.3技术使用费的支付4.3.1技术使用费采用合同固定价格方式:甲方向乙方以/方式(一次性/分期)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时间约定如下:4.3.2技术使用费采用提成费方式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与支付见附件2《结算单》。4.3.3技术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入门费的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以一次性(一次性/分期)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约定如下:提成费的结算与支付见附件2《结算单》。甲方不得以未收到销售款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入门费或者提成费。4.3.4技术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的,甲方应当在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之日起日内通知乙方。甲方同意每年向乙方提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的副本,并对上述副本盖章确认。乙方有权查阅甲方销售合同、财务会计账目等有关甲方的经营信息。4.3.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开户银行:阜阳市工行颍州区支行地址:阜阳市颍南路216号帐号:13110361092000052775.陈述与保证5.1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技术的保证限于技术本身的实用性和可实施性,乙方不对甲方错误使用或将本项技术与其他技术、设备、系统等混合使用而出现的后果或损失承担责任。5.2乙方保证本项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因本合同项下许可技术引发第三方提起侵权之诉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但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收取的技术使用费,但该侵权之诉生效裁判做出之前不溯及本合同的效力及执行。甲方应在知道第三方向其提起与本技术相关诉讼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法在合理范围内配合甲方参与诉讼。5.3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第三方提出的争议,乙方在任何时候都不承担责任:并非使用本合同项下技术而引起的争议;甲方对本项技术修改后再使用而引起的争议;因甲方产品制造过程引起的争议;甲方超越许可范围或者不当使用本技术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5.4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非专利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该技术,乙方应当主动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6.技术服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技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6.1技术服务的内容:专利资料及生产图纸。6.2技术服务的方式:专利资料及生产图纸。6.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时,如需要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现场提供服务,由甲方(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等成本费用。6.4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仅限于为甲方实施本技术之目的提供,且仅限于向甲方提供,不包括向甲方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供。6.5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上述约定服务内容之外的技术服务,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提供有偿(有偿/无偿)服务,双方另行签订技术服务协议。7.产品验收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照双方约定的许可用途使用技术或利用技术制造产品,并对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当乙方要求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技术性能及质量完成产品的制造时,甲方应当予以满足。乙方有权对甲方制造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双方共同验收产品。乙方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并不影响甲方对外单独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存在缺陷,甲方应当在生产制造第一批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乙方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甲方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技术不存在技术缺陷。如果乙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以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载明的主要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必要的许可费。如果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返还许可费。8.禁止行为双方确定,在合同履行中,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8.1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制造和销售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产品名称)的规模、数量和销售价格。8.2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技术成果基础上的技术进步。8.3/。9.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9.1甲方可利用乙方许可使用的技术进行后续改进,但不得违反第5.4款的约定,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相关权利归双方(甲方/乙方/双方)所有,甲方实施改进技术成果仍需按照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提成比例向乙方支付技术使用费,乙方有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奖励申报、专利申请。9.2双方共同进行后续改进产生的技术成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享有,对改进的技术成果还未申请专利时,双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以申请专利或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由双方协商确定,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9.3乙方有权对许可甲方的技术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10.保密义务双方确定就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0.1甲方的保密义务10.1.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都属于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所有技术资料;因履行本合同而从乙方获得的各种技术文件、技术报告、技术规范等乙方所有移交的技术资料;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或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所界定商业秘密的信息。10.1.2涉密人员范围为甲方工作人员、基于与甲方存在商业合作关系而直接或间接获得上述保密内容的其他人员。10.1.3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相关资料或信息以及研究所涉成果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乙方书面解除甲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10.1.4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隔离保密管理、借阅登记管理等措施防止保密资料以任何方式编辑、复制、拷贝、印刷、或其他形式进行传播、泄漏;除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外,不为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甲方工作人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规定其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因工程化的需要而向工程方提供上述保密内容的,应与该工程方签署保密协议,规定其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并设定泄密赔偿责任。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只能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10.1.5甲方应在许可期限届满、合同终止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对乙方基于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及其他所有的文件或口头的资料、信息、知识保守秘密,并向乙方返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相应载体;未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泄漏。10.2乙方的保密义务10.2.1保密内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保密信息。10.2.2涉密人员范围为乙方及其他工作人员。10.2.3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10.3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只要保密信息仍具有保密性,本合同条款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11.违约责任1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每延迟一天提交本技术相关资料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11.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逾期支付使用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部分使用费的3%作为违约金;如迟延履行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应付未付的使用费并按照技术使用费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甲方违反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技术部分或者全部提供给第三方,以及为第三方提供设计和开发服务;(2)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无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技术许可或再许可或以投资入股的形式给第三方使用。11.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损失赔偿额为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维护有关保密信息所投入的费用,因另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产品销售量或其他业务收入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保密信息取得或将要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2)一方的损失按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另一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3)一方因调查和制止另一方违约行为或向其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11.5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交技术资料后日内开始实施本技术;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技术,影响乙方技术许可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2.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及时交接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技术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2)及时通报和交换有关工作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于发生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发生变更一方未如约通知的,合同另一方有权继续依照本合同通讯信息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此产生任何不利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或造成经济损失等),应由发生变更一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合同的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对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14.合同的解除14.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1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向该方发出书面通知15日后(含本数)解除合同。14.3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3)合同一方主体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因上述情形出现而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15.争议解决15.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的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6.合同附件本合同双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技术背景资料(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4)技术标准和规范(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17.定义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入门费:被许可方为实施本合同涉及的技术,向许可方支付的许可费用。2.提成费:被许可方按照本合同涉及的技术所形成的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许可方支付的许可费用。3.产品:被许可方实施本合同技术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4.销售额: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5.改进技术:被许可方、许可方在本合同涉及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改进所产生的新技术。6.第三方:除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并不限于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股东、子公司、分公司及上述主体的关联企业。7.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技术。8.排他实施许可:许可方在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自己实施该技术的权利,但许可方不再将该技术许可第三方实施。9.独占实施许可:许可方在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对所许可的技术具有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许可方不再将该技术许可第三方实施,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技术。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9.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20.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许可期限为年。2、技术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支付,提成费的结算周期按年度计算,。(以下为无正文)签署页乙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阜阳供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阜阳市颍南路216号联系人:联系人:郏燕琪电话:电话:15905589535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阜阳市工行颍州区支行账号:账号:131103610920000527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704974620M附件1:技术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资料形式数量提交时间提交地点提交方式甲方提交人签名乙方接收人签名附件2:结算单按照(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签订的《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名称:;许可方合同编号:,被许可方合同编号:)约定,在结算周期内,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专利许可提成费为¥(大写:),双方在本结算单盖章生效后,许可方开具相应的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给被许可方,被许可方在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付款。详细情况如下表:序号结算周期产品或项目名称销售数量(个)/销售金额(元)提成费率(元/个)/(%)结算周期内提成费合计(元)123总价合计许可方:被许可方: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输电线路角钢塔螺栓紧固机器人技术成果普通许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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