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呼吸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站招标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呼吸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站项目采购公告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中心拟购置呼吸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站1套,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呼吸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站(项目需求见附件一)
2.项目编号:BXCSWC-20260226-01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26000元
三、中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情况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情况除外)。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良好(需提供承诺函)。
6.所投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7.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提供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少于3个);
9.售后服务:服务地点、售后服务方案、处理状况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服务人员资质等方面介绍;
10.产品介绍:品质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等方面介绍;
11.技术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工程师配备等方面介绍;
12.项目需求响应情况;
13.报价函(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价格);
14.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
(二)投标注意事项
1.标书中所有证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标准投标文书送达指定地点,以便进行统一审查。
3.投标方应仔细研读招标信息公告,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其标书可能被拒绝。
4.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即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方不接受相关质疑。
5.若遇特殊情况导致招标延迟或技术项目、指标发生更改,将提前发布声明。
6.若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时间
自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 年3月3日止
七、递交标书时间
递交标书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3日17时
注:1.标书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的服务商,将无法参与该项目的招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新城镇顺平里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总务科
联系电话:16622773369
联系人:何老师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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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呼吸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