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6)
浙江省本级 |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三澳核电ㄏ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
项目名称:三澳核电ㄏ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三澳核电ㄏ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三澳核电ㄏ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_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地址:杭州市文_路30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前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065812
质疑联系人:吴筱恬
质疑联系方式:0571-2806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1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鹏飞、邵逸青、孙先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1、13605702227
质疑联系人:李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5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_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三澳核电ㄏ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发售稿.docx330.5K
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发售稿.docx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采购人: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49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项目名称: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需求: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参加采购活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所有标的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所有标的详见采购需求;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所有标的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所有标的详见采购需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2026年03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下: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13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项目联系人:陈前远项目联系方式:0571-28065812质疑联系人:吴筱恬质疑联系方式:0571-28065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1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鹏飞、邵逸青、孙先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1、13605702227质疑联系人:李蕾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n 事项\n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n\n /\n 采购计划书文号\n [2026]5769号\n\n 1\n 项目属性及核心产品\n 服务类\n\n 2\n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1)标的: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n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十四)项物业管理规定对应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n(2) 本项目扶持力度:\nA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nB适宜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要求达到 / %(允许联合或分包),不再做价格扶持;\nC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n 3\n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n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n☐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n\n 4\n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扶持\n þ本项目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n☐本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n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n 5\n 分包\n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需报备经采购人同意)。\n☐B不同意分包。\n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n\n 6\n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n A不组织。\n☐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n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n\n 7\n 样品提供\n A不要求提供;\nB▲要求提供。\n\n 8\n 方案讲解演示\n A不组织;\n B组织。\n\n 9\n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n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n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n(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n\n 10\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n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n☐▲强制采购。产品: / ; \n□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 ; \n□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 ; \n☑无\n\n 11\n 报价要求\n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n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n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n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n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n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n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n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n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n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n\n 12\n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n 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n\n 13\n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n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接受邮寄或邮件发送,需在投标截止前寄达签收);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郭鹏飞13605702227(邮箱285866184@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n\n 14\n 特别说明\n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n\n \n \n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n\n \n \n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n\n \n \n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n\n \n \n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相关规定,及时复核供应商材料。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中标资格。 \n\n 15\n 其他\n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公示。\n(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同电子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或系统解密版三份,用于项目资料存档。(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13楼,郭鹏飞 13605702227收)\n(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计算,不足陆仟按照陆仟计取。结算方式为:由中标(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n收款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湖支行\n帐 号:7331610182600010016\n\n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本国产品发展3.6.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3.6.1.1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3.6.1.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3.6.1.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3.6.1.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3.6.1.1项和3.6.1.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3.6.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6.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4本国产品证明文件(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投标人:4.3.6.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4.3.6.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4.3.6.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4.3.6.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4.3.6.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4.3.6.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4.3.6.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4.3.6.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4.3.6.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3.6.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4.3.6.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4.3.6.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1.5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6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1页共100页第2页共100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负责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的运行,中标供应商需为该域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根据正常运行的需要所需的物业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管理、保洁、安保、绿化等专业物业服务,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具体情况如下: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前沿站,目前共有2栋楼以及建筑红线内的其他建筑物。2026年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委托工作内容包括:开展系统前沿站实验室、后备应急实验室房屋管理;提供前沿站实验室和后备应急实验室24小时驻场安保服务;定期(不少于每周1次)开展前沿站实验室、后备应急实验室保洁;定期开展前沿站实验室和后备应急实验室绿化服务。前沿站实验室和后备应急实验室,位于苍南县城,建筑面积分别为2787m2和1980m2。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范围(一)房屋管理。包括前沿站实验室、后备应急实验室房屋管理:1.对供电、供水及排水、电梯、消防、空调以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设备完好运行状态。2.对大楼楼面、楼道等进行经常维护、养护和管理,保持建筑物完好、整洁和美观。3.开展配电系统、电梯、空调、饮水机、给排水系统、消防、监控、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单件或单件次500元以下,由中标方(简称“乙方”)承担,500元以上物品需经我站(简称“甲方”)管理人员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安保管理。开展前沿站实验室、后备应急实验室24小时驻场安保服务。1.日常治安:配备安保人员不少于2名,开展24小时门岗值班、秩序维护、安全检查等专业治安管理,要求统一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2.巡逻检查:对实验室各楼层开展定期巡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3.停车场、车辆及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保证24小时值班监控,对突发紧急事件(可疑人员)及时发出警报,作出应急处理。(三)清洁卫生。定期开展前沿站实验室、后备应急实验室保洁。1.室内办公区、实验室地面以及室内外其他公共区域,每周至少一次;大楼外墙、窗户玻璃等,每年至少一次。2.提供所有保洁用具。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保洁服务工作质量执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3.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4.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四)绿化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前沿站实验室和后备应急实验室绿化服务,对室内外花草树木和景观进行养护和管理,创造优美整洁、舒适高雅的工作环境。根据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为更好做好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奠定采购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员工要求:1.1按规定佩戴胸牌;1.2上班时需着工作服,服饰要整齐、整洁;1.3禁止乱扔垃圾、杂物;1.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有关区域参观;1.5当班时不得出现不当行为,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1.6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1.7按规定填写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1.8不得违反电话使用规定,打私人电话聊天;1.9工作时间禁止看书籍、玩手机、玩游戏;1.10严禁擅自换班、调班;1.11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12不得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1.13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各区域内设施、设备、仪表、仪器或其他财物;1.14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1.15不得消极怠工;1.16发现财物丢失、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得置若罔闻、无动于衷且在被调查时提供虚假情况;1.17工作中不得拖拖拉拉,出工不出力,且屡教不改;1.18禁止睡岗、听收录机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1.19服从上级指令,紧急情况下完成指定的工作;以上规定,如中标供应商员工有违反一经发现,扣罚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如同一员工连续两次违反以上规定,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2、卫生保洁含四处区域内采购人所属相关办公室、大厅、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明沟、2米以下的外墙,外露管道、外墙金属嵌条、标志牌、大厦铬牌、监控探头、周边的道路、公共绿化、公共卫生间、化粪池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清理、污水管道的疏通、卫生防疫等。各楼层的垃圾或果壳箱,保持箱内无污染;楼梯、走廊的地面保持整洁,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杂物,窗、门干净、明亮,垃圾日产日清。专项保洁:地毯、踏垫定期清洗、除尘,标识牌及办公桌椅家具、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害虫,协助业主做好消杀单位的工作监管。3、设备维护区域内建筑物的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强弱电系统、照明、音箱设备、智能化系统等需定期进行巡查,进行维护和保养。4、安保服务安保服务主要日常安保工作,要求24小时值班。安保工作,主要包括:出入口的安全守卫、消防巡查、日常治安事件处置、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车辆管理:包括平时指导工作人员车辆有序停放;对地下车库的管理,要求车辆入位,不堵塞消防通道。要求:保安排班必须符合实际需求,巡逻有记录,发现问题有记录在案。出现突发事件及时配合采购人处置,保证采购人办公正常运转。5、综合服务要求(1)履行创卫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服务;(2)相关保洁设备、工具、耗材等所有器具均由供应商提供。6、其他要求:6.1中标供应商严格按采购需求文件要求配齐从业人员,更换空缺人员一般在一周内完成,逾期的,按每月100元/人的处罚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工作执行不力或不作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从业人员,中标供应商须在一周内予以处理。逾期未更换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金额:具体为项目负责人500元/月,主管300元/月,其他人员200元/月。6.2中标供应商应科学、合理的进行管理,定期对屋面砖板、下水道、污水地、阴沟等易堵遗漏区域和生活用水池进行清洗维护,如果未及时管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6.3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清理院内外卫生。6.4中标供应商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严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健康状况,有序地对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如因中标供应商对工作人员审查不严、教育疏松、管理不当引发偷盗、损坏公物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5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发放从业人员的工资,如因工资问题造成上访的,采购人可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应从业人员。三、服务要求、内容、范围(一)采购人对服务管理质量相关要求1、总体要求:1.1投标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1.2中标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的贴心服务,为大楼后勤社会化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1.3中标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1.4、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中标供应商的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认可。1.5中标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抗震、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1.6中标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工作费用等不计入总价。2、中标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中标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意率应达到90%,采购人可定期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二)日常管理1、以设备维护、环境卫生、会议服务、保安服务、协调服务为主要管理内容。2、中标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4、采购人定期向项目人员发给“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6、除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7、加强能源管理,中标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9、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抗震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10、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11如中标供应商遇到不在其服务范围内的物业方面问题,中标供应商须联系有关部门会同采购人一起协调解决。(三)具体要求一)保洁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与技术要求1)保洁物业管理与服务范围1、特定办公室的地板、沙发、办公桌桌面的清洁保养。2、自有地下室、天台清洁。3、供电照明管理维护、空调管理。4、公共部位的所有清洁保养工作,包括走廊、楼梯、楼道、厕所、大厅、茶水间、停车库、非机动车库以及痰盂、垃圾箱等。室外周边的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5、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工作(不含外运)。6、重大节庆活动的环境布置所需服务。2)保洁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1、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2、每日至少一次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有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3、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保洁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4、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保洁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归类管理,保存完好。5、及时落实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6、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保洁调整工作。7、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8、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9、公共部位保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10、洗手、卫生间:做到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11、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12、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13、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14、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15、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16、裸露管道、地面、立柱干净卫生。17、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0%,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18、管理人员标识明显;物管方面各指示标识清晰、规范。1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20、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采购人同意。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补足规定人数。21、必须服从、落实采购人的管理服务要求。22、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正工作。23、必须使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过程有全程记载和责任人,以便监控质量,供采购人随时抽查核实。24、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保持联系,确保领导交办的事件,件件有落实。25、保洁质量及频次要求1)地面(1)基本质量要求表面、接缝、角落、边线处应洁净,无杂物、灰尘、污垢、污渍等。2)墙面、柱面(1)基本质量要求表面(2米以下段)应洁净,无灰尘、污渍等。3)门、窗 部位\n 要求\n 保洁频次\n\n 窗台\n 无灰尘、污垢、污渍等。\n 每周擦拭1次\n\n 玻璃与门框\n 无灰尘、污垢、污渍等。\n 每周擦拭1次\n\n 金属框架、拉手\n 洁净、色泽光亮。 \n 每周擦拭1次\n\n 玻璃\n 干净、明亮,无浮尘、无印迹。\n 每周擦拭1次\n\n4)花盆盆体表面无积灰,盆内、花木池无烟蒂、杂物。5)消防通道扶手、栏杆及底部、根部干净无灰尘。台阶、平台干净、无杂物、无泥土。墙面、干净无积灰、无蜘蛛网。通道门、门玻璃6)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异味。清洗台面、镜面并保持无水迹。小便斗、坐便器无黄渍,用洁厕消毒液清洗。水龙头干净、无污渍。墙面干净、无浮尘。目视天花、灯具、墙角无灰尘、无蜘蛛网。卫生纸篓勤倒勤洗,卫生用品不短缺。打开换气扇或窗户进行通风。收集垃圾、清洁垃圾桶、换新垃圾袋。7)垃圾箱、不锈钢痰盂表面干净,无污迹。垃圾箱内、不锈钢痰盂内的水保持干净8)标识宣传牌表面无灰尘、污迹、无乱张贴。9)道路地面无垃圾、杂物、油渍、污渍,干燥、不积水。10)天台、平台无垃圾杂物,排水口畅通。11)绿化目视无垃圾。二)工程服务1、服务范围1.1设备运维范围包括: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停车场等。1.2区域内有电力设备、给排水设备、空调设备、弱电系统、照明设备、音响设备等。1.3以上为主要设备、设施,具体服务范围以用户现场实际配置为准。2、工程人员配置要求2.1所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持证上岗。3、设备运维要求主要是区域内各类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并确保区域内各类设备长期处于安全、正常的运行状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各系统设施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保养和日常小维修。重要设备要责任到人。4、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各种重要设备设施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有关科室和特定维修机构报修。5、协调、监督维保单位工作做好对其他外来服务单位(如专业厂家或公司)的监管、配合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6、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制订停电、抗台、火灾、水管爆裂、排污管道堵塞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并定期演练。7、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中标供应商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可以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中标供应商征得采购人同意延迟。8、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采购人提出委托时,中标供应商应接受委托,中标供应商代为通知维修责任单位或中标供应商提供一般人工或劳务服务的不再另行收费,如有较大耗材或需要更换设备的,应按市场价实行优惠收费,并需提前经采购人确认。说明:建议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勘察,了解详细的设备维护运行情况。四)安保服务全力维护各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要确保值勤区域安全保卫措施有力,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本项目需设有门岗一个,要求人员24小时在岗。1、保安员要求(1)保安员主管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类似项目安保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业务素质高,品德优良,思想作风过硬,熟悉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安保和消防知识,具备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保安员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安保和消防知识,应变能力强、能吃苦耐劳。1)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合格),体貌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志、会普通话、智力良好、行动灵便。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3)保安员须熟悉保安业务管理相关知识。4)保安人员要求比较固定,半年内不能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须更换人员,须提前与采购人协商,经同意才能更换。2、保安员任务、职责和管理(1)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24小时安全保卫、监控、消防巡查、值勤。班后和双休日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防没有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2)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爆炸、防抢、防涉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3)停车场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值勤。指挥进入车库的车辆按规定车位整齐停放,维持交通秩序,纠正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并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班后和双休日负责对出入的车辆的登记工作。(4)值勤期间负责巡查区域内的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对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作好记录并向综合处报告。(5)中标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消防巡查责任人,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和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6)保安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巡更。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内部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保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按消防条例、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消防普查、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可随时启用。组织实施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运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相关消防安全隐患,需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维保。(6)保安员接受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的双重领导,在采购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7)对特设的重点区域、重点设备的安全保卫和管理。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交接工作。2、收集、保管好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3、建立、保管好物业管理档案等。4、物资交接。六)人员配备数量、工作时间及培训要求1、人员数量及证书的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实际投入人数,但不应低于5人的总人数要求且投入人员须响应采购需求文件要求,投入人员人数少于人或投入人员少于采购需求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人员配备参考要求如下: 岗位\n 人数\n 现 场 承 担 工 作\n 备注\n\n 项目经理\n 1\n 全面负责项目的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负责与业主单位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日常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n 大专及以上学历\n\n 工程人员\n 1\n 负责项目大楼供配电、给排水、暖通等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日常水电、五金等报修;协助业主对项目专业工程外包单位维护监管;\n 电工证\n\n 保洁员\n 1\n 负责整个园区走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综合楼整体外围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n \n\n 门岗秩序维护员\n 2\n 负责项目园区的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入管理,维护大楼周边车辆停放等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晚班协助安全巡逻工作。\n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或保安专业《上岗证》\n\n 1、项目整体的车辆管理由门岗、安全巡逻的秩序维护员兼职负责。\n2、中标后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n\n2、人员要求:2.1所有相关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2.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2.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的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2.4岗位人员要求2.4.1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好,具有相应物业管理经验,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2.4.2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需通过业务培训上岗。2.4.3安保人员:要求男性,文化水平要求初中及以上。保安人员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和保安专业《上岗证》。电工:要求男性,文化水平要求初中及以上。取得电工证书。2.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的有效职称证、技工证、上岗证等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所有人员必须专职为本项目服务,合同期内主要人员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更换。2.6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礼仪的培训。除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2.7采购人将对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如在培训、熟悉环境过程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3、工作时间各岗位提供服务的时间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除采购需求文件另有要求,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八)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场地:1、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提供各楼层的设备堆放间,物管相关用房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在服务期内,所需的扫帚、拖把、簸箕、洗衣粉、垃圾袋(包含办公室及卫生间)、清洁剂、檀香、樟脑丸、卫生纸、洗手液等耗材(所有耗材如不足,采购人可从合同价中扣除中标供应商相应的金额,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其他需要办公用品和耗材(包含但不限于):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对讲机、警棍、世达工具(套)、电钻、电焊机、套筒扳手(全套)、电流表、指针式万用表、吸尘洗地一体机、手推车、1.8米人字梯、2.5米人字梯、伸缩杆9米、2.4米伸缩杆、胶手套、刮水器、尘推、水桶、喷壶、皮吸、蜡拖、塑料扫把、竹扫把、毛巾、刮刀/刀片、塑料玻璃刮、马桶刷、镊子、不绣铲刀、地板刷、垃圾铲(铁制)、全能清洁剂、洗厕剂、玻璃清洁剂、不绣钢油、杀虫气雾剂、厕用香球、洗衣粉、檀香、垃圾袋(提供办公室、卫生间使用)、百洁布、钢丝球、口罩、PP料小心地滑/正在扫牌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所有耗材如不足,采购人可从合同价中扣除中标供应商相应的金额,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四、经费结算1、在保证服务质量与最精简优化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实行费用包干(须编制详细预算)。2、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利润及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基本工资、高温补贴、社保、公积金、税金、培训费、制服费、绩效奖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3、▲中标人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温州市最低基本工资,加班费、补贴费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且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及公积金。4、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5、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六、考核制度《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前沿站物业服务每月满意度考核测评表》 序号\n 标准内容\n 规定\n分值\n 评分细则\n\n 一\n 基础管理\n 17\n \n\n \n 1.规定岗位持证上岗:员工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标志,使用标准服务用语、工作规范。\n 5\n 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1分;着装及标志符合1分;不符合0分\n\n \n 3.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 完善,查阅方便,\n 5\n 包括所有档案,分类归档,统汁成册。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1分\n\n \n 4.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维修保养、保安、保洁、管理都有登记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 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n 5\n 符合5分,没有值班制度扣2分,末设服务电话 扣1分,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5分,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1分\n\n \n 6.建立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流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 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n 2\n 建立并落实1分,建立但未落实扣0.4分,未建立 扣0.6分;及时率符合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 0.3分;返修率符合0.6分,不符合0分:问访记录完整 0.4分,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分\n\n 二\n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n 4\n \n\n \n 1.室外招牌、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n 1\n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分,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分\n\n \n 2.房屋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玻璃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 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n 2\n 符合2分,房屋外墙是建材贴用的每发现一处脱落扣0.2分,是玻璃幕墙的每发现一处破损或洁扣0.2分,是涂料的每发现一处褪色不一致扣0.2分;每发现一处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2分\n\n \n 3.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 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 间、水房等管理完好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n 1\n 符合1分,如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n\n 三\n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n 14\n \n\n \n (一)综合要求\n 3\n \n\n \n 1.设备房环境整治、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 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n 1\n 符合1.0分,每发现-处不符合扣0.2分\n\n \n (二)供电系统\n 1\n \n\n \n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起用。\n 1\n 符合1.0分,临时用电措施或停电应急措施不符 各扣0.5分,发电机不能随时起用0分\n\n \n (三)弱电系统\n 1\n \n\n \n 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n 1\n 符合1.0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n\n \n (四)消防系统\n 5\n \n\n \n 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元损,可随时起用\n 3\n 发现一处符合扣0.2分,设备不能随时起用0分\n\n \n 2.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n 1\n 无应急方案扣0.5分,各种标志每缺少一个及每 发现一处不畅通扣0.1分\n\n \n 3.消防,用电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室内电线、插座 安装规范,区内无安全隐患。\n 1\n 符合1.0分,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0.5分 \n\n \n (五)电梯系统\n 1\n \n\n \n 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 设施完好。\n 1\n 符合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n\n \n (六)给排水系统\n 2\n \n\n \n 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大跑冒滴漏;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 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n 1\n 符合1.0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n\n \n 3.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n 1\n 符合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n\n \n (七)空调系统\n 1\n \n\n \n 1.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噪音不超标, 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制订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n 1\n 符合1.0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无应急处理方案扣1.0分,有方案但不完善或执行不够的扣0.5分\n\n 四\n 共用设施管理\n 4\n \n\n \n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区域范围内的道路通畅,路面平坦\n 2\n 符合2.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n\n \n 2.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n 2\n 符合2.0分,每发现一处不亮扣0.2分\n\n 五\n 保安及车辆管理\n 21\n \n\n \n 1.院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n \n 发生一次扣20分。\n\n \n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巡查、24小时监控,巡逻二小时不少于一次,保安人员熟悉工作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手势规范,认真负责。\n 5\n 符合5.0分,无专业保安队伍扣2.0分,值班及巡逻记录等不规范每处扣0.5分,巡查不到位每次扣0.5\n\n \n 3.建立停车管理制度,专人疏导,进出区域车辆管理有序,排列整齐,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n 3\n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n\n \n 4.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反应快捷,对区域内公共设施巡逻、防盗及时,没有监守自盗现象,突发应急预案必须在明显处悬挂。\n 2\n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n\n \n 5.保安人员熟悉岗位流程、熟悉周边巡查重点、清楚监控范围;熟练使用安防系统及技巧;岗位职责清晰、巡查要求明确;\n 3\n 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n\n \n 6.监控室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监控室职责、明确交接班制度、监控室与各分控点时刻保持畅通;\n 3\n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n\n \n 7.负责好防盗、防火工作,确保无事故发生。要有消防检查记录备查;需有消防组织架构、及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消防演习必须有记录并留存;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系统配备齐全,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栓系统标识清楚,部件齐全,消防泵可随时启用;\n 3\n 符合5.0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n\n \n 8.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场地整洁\n 1\n 符合1.0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n\n \n 9.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n 1\n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n\n 六\n 环境卫生管理\n 28\n \n\n \n 楼梯、标识牌、内外停车、道路地面、通道、服务大厅、走廊地面、内庭、边缘区域\n 10\n 无杂物、明显纸屑、污垢、无蛛丝,每个单元烟头等脏物不超过2个;目测:无灰尘,无污迹,20平方米内不得超过2个杂物。符合10.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n\n \n 房屋立面、墙面、门、窗、玻璃、扶手、座椅、垃圾筒、消防箱、室内物品、楼道灯、开关面板\n 5\n 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无痰迹,无积尘。目测:无灰尘,无蛛网、无明显污迹,纸巾测试30CM无黑灰。无过夜垃圾,无异味,桶身无污渍;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不过夜。符合5.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n\n \n 公共场所、沟、井、地面定期清洁、保养,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下水沟、雨水井、屋顶;保持畅通、无堵塞\n 2\n 符合2分,不符合0分\n\n \n 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n 5\n 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无异味,墙面瓷片、门、窗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便器无污渍;天花、灯具等目视无明显灰尘,玻璃、镜面无灰尘,无污渍。无异味、干净、清爽\n\n \n 定期杀灭蚊、蝇、定期检查报告白蚁虫害情况,并做到无滋生源。需留存相关记录;\n 2\n 符合2分,基本符合1,不符合0分\n\n \n 清洁区域明确划分并落实责任人;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明确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n 2\n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n\n \n 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n 1\n 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1,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3,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3\n\n \n 对有害垃圾管理严格按规定分装,不得与其它垃圾混杂\n 1\n 符合1.0,不符合0\n\n 七\n 绿化监管\n 2\n \n\n \n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 \n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n 1\n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n\n 八\n 工作纪律\n 10\n \n\n \n 1.不服从采购人的监管,未按时完成合同内的工作任务并酿成后果。\n 3\n 符合3.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n\n \n 2.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使采购人形象受损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n 2\n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n\n \n 3.破坏团结、拔弄是非,工作推委、拖拉。\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 \n 4.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员工管理规范,无打架斗殴等不良情况\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 \n 5.当班期间串岗、脱岗、睡岗。\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 \n 6.工作区域内扎堆闲聊、上网游戏、看电影或在岗聊私人电话。按规定足额配备人员,排班合理\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 \n 7.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期间利用采购人的资源接私活 \n 1\n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n\n本考核制度仅供参考,采购人中标后有权优化本考核细则,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进行修正。本考核制度仅供参考,采购人中标后有权优化本考核细则,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进行修正。采购人依据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内容涵盖前述四部分服务内容,总得分85分以上,不奖不罚;得分80-85分,合同顺延继续;得分低于80分且经整改仍低于80分的,终止合同。七、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服务款项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服务费用,凭完税发票,办理付款手续。相关考核扣罚将在次月的结算中扣除。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要求中标人发放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及补助后,招标人才将最后一个月服务费划拨到承包人指定帐户。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当月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A、抽查时发现中标供应商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投标承诺的数量,采购人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1000元/次标准进行扣除,对缺编一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缺编人员的人数和岗位,相应扣除人员费用;B、投入本项目骨干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采购人可以按1000元/人次标准进行扣除,在支付当月合同款时扣除;C、中标供应商要爱护与保管采购人单位财产,如损坏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D、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E、其它因中标供应商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2、进场期限:签订承包合同后15天内全部人员进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一年。如果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采购人续签采用1+1+1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执行。4、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八、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物业管理人员、治安保卫、保洁等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核实情况。所有管理和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应进行定期培训。2、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中标供应商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同时,因中标供应商的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须妥善处理。3、所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4、无条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一些临时物业管理工作。第28页共100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n 评分项目\n 评标标准 \n 权重\n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n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n\n 1\n 同类业绩\n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承接过年度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加盖公章。说明: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得分。\n 1\n 客观分\n \n\n \n 项目团队\n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情况:\n1)50周岁及以下得2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3)物业管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得2分;3年以下(不含3年)不得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从业年限的业绩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关于从业年限的承诺函。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否则该评分项不得分。\n 6\n 客观分\n \n\n \n \n 根据拟派本项目工程人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n1)50周岁及以下得1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3)具有机电一体化或工程类相关职称或执业证书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4)具有电工证书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5)行业从业年限达到5年及以上得2分;3年(不含3年)以下不得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从业年限的业绩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关于从业年限的承诺函。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 9\n 客观分\n \n\n \n \n 根据拟派本项目门岗秩序维护员能力情况进行评分。\n1)60周岁及以下,没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2)具有《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或保安专业《上岗证》,每提供一本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人提供多本证书按照一本计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 6\n 客观分\n \n\n 2\n 需求响应\n 能满足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第五项中的《违约责任及监督机制考核》,采购方考核机制、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违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友好协商以及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对岗位数做增减按实结算,不承诺或不满足扣1分一项,扣完为止,总计10分。\n 10\n 客观分\n \n\n \n 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n 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及服务定位、目标,对投标供应商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先进、安全可行评审。(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n 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评审。(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安保方案\n 包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日常治安管理、巡逻检查、消防安全、人物安防、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等评审。(评分范围:0、1、2、3、4)\n 4\n 主观分\n \n\n \n \n 根据服务区域内实际情况制定安保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有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0、1、2、3、4)\n 4\n 主观分\n \n\n \n \n 对突发事件有预警方案、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能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有针对性评审。(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卫生保洁管理与服务方案\n 包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①日常保洁服务【电梯厅、通道、楼梯、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部分办公室及其他用房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办公家具、普通机器(如空调表面及过滤网、电梯表面及沟槽电视机等)、储衣柜、椅、凳等】;②大楼室外日常保洁及绿化维护等方案评审。(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房屋建筑主体及设备维护方案\n 方案包括物业服务区域内供电供水及排水、电梯、消防、中央空调、公共照明、会议厅、中小型维修、房屋建筑主体维护管理等,配合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巡回检查、运行记录管理及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做好维保单位的履约监督及档案整理。(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物业档案管理方案\n 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包括:人员档案、配套设施及设备清册、会务接待管理、来访者登记资料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物业延伸服务\n 具有健全的运作规范,配合开展代客泊车,统计节能减排数据并定时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做好日常垃圾分类等工作。(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培训方案\n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各岗位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礼节礼貌培训、消防演习、形象培训等)、培训时长、师资力量进行评审。(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n 应急预案\n 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消防、应对极端天气(台风、暴雨、冻雪)、突发停电、停水的应急预案,并制定演习计划。(评分范围:0、1、2、3、4、5)\n 5\n 主观分\n \n\n 3\n 价格\n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的计算公式计算。\n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 15\n 客观分\n \n\n【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处理】,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该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系统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否(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否(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n 约定内容\n\n 1.4.2\n /\n\n 1.5.1\n /\n\n 1.5.2\n /\n\n 1.5.3 \n /\n\n 1.6.2\n 签订合同后,服务款项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服务费用,凭完税发票,办理付款手续。相关考核扣罚将在次月的结算中扣除。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要求中标人发放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及补助后,招标人才将最后一个月服务费划拨到承包人指定帐户。\n\n 1.7.1\n 服务期:一年;\n合同期满,若甲方未确定新服务期服务单位,甲方可要求乙方延续提供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保证。\n\n 1.7.2\n 甲方指定地点\n\n 1.7.3\n 按甲方要求\n\n 1.8.7\n 其他违约条款(自行补充)\n\n 1.9\n 1.9.1\n\n 1.9.1\n 项目所在地\n\n 1.9.2\n /\n\n 2.3.2\n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甲方。(除乙方原已申报所得的知识产权除外)\n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n\n 2.5\n 总价包干,分期支付\n\n 2.11.3\n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14天;\n\n 2.11.4 \n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n\n 2.15.1\n /\n\n 2.15.3\n 检验和验收标准:以及前述验收文件的有效性以招标采购需求为准。\n\n 2.19\n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散 份,乙方执 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n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营业执照等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投标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投标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单位)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58页共100页第59页共100页一、投标函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2.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中小企业声明函;2.1.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三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000263270050000007-ZJZBC-26-807】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n\n\n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n 实质性要求\n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n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n\n 1\n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n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 \n见投标文件\n第 页\n\n 2\n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n 投标函\n 见投标文件第 页\n\n 3\n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n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n 见投标文件第 页\n\n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