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武汉市武昌区绿化队2026)
武汉市武昌区绿化队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602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6-00348
3、项目名称: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16.22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416.22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第1包为完成服务片区的花坛绿带养护管理维护工作,第2包为完成服务片区的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 12 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hubei.gov.cn/)、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47.111.115.168:10004/#/index)2. 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昌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4. 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平台: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219.138.32.92:7001/whsbj/index_whsbj?redirect=%2Fdashboard)。5. 合同续签:本项目服务期为 12 个月,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依据养护标准落实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若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重新采购。在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投标人必须以采购包为单位进行承诺报价,投标、评标和中标均以采购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采购包评分排序第一的情况,则依序(采购包号顺位顺序)确定中标包号,同时,该投标人在其它采购包不再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7.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武昌区绿化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石灰堰111号
联系方式:027-88776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8062112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静、张梦凡、陈鸣、陆晓绚
电话:18062112308
相关下载
【2个项目包】【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需求 最终稿】.pdf
相关合同
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花坛绿带养护)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花坛绿带养护)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适宜中小微企业提供2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适宜中小微企业提供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本项目不涉及)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其他要求:服务期12个月。合同续签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依据养护标准落实情况合同续签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若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重新采购。在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二、项目概述(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推进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全覆盖,以管增效,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对辖区内道路绿化按养护标准养护到位,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宜居环境。(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为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应根据相应行业填写。划型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摘自<>(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2《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B42/T1124-20154《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5《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版)8《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CJ/T135-20019《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10《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11《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道路及重要节点绿化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园林发〔2024〕1号12其他与本项目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注:(1)如以上规范/规程/标准有不同之处,应选择较严格或标准较高者;有更新的标准规范版本,当采用最新的版本。(2)若中标人采用的规范或标准在上述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应明确其所执行的标准或使用规范的出处,并同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文本,该标准文本必须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同等或高于上述规范要求之标准,中标人应同时提供该文本译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低于以上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四、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第1包: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花坛绿带养护)完成服务片区的花坛绿带养护管理维护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植物(绿篱、草坪、花灌木等)修剪;(2)草坪套播(不含草籽);(3)中耕除草;(4)土壤及叶面施肥、土壤改良(不含肥料);(5)清理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6)树穴、花坛等缺株、裸露位置美化覆盖;(7)浇灌排水(不含冲尘);(8)树穴翻盘、沟槽规整;(9)花坛绿带、树穴降土:(10)清园消毒(不含农药);(11)病虫害防治和监测(不含农药);(12)倒伏、歪斜花灌木等扶正加固;(13)植物防护(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14)花坛绿带、树穴、游园保洁(包括杂草、杂物、漂浮物、牵绳挂物、破损第3页保湿带、树木上铁丝及钉子等);(15)站石、栏杆、灌溉设施、园路、桌椅、路灯、支撑、井盖、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保洁及简易维修(不含主材);(16)苗木零星补栽、移栽(不含苗木);(17)垃圾收集、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点位;(18)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机制响应;(19)投诉件及“110”处警;(20)路段巡查;(21)毁绿占绿事件及突发事故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22)养护工作台账记录、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下发表格及资料及时响应;(23)定期安全培训及监督、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24)对市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区绿化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改要求期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应的整改后照片。服务数量如下:服务内容道路级别数量单位备注花坛绿带养护一级173.221825万平方米二级14.074779万平方米三级23.796775万平方米游园保洁71.27356万平方米说明:(1)上表所列数量为暂定量,项目实施期间以现场核实为准,据实结算。(2)因政府建设、改造,绿化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面积,双方核实面积后增加或减少管理经费。因政策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时,按实际服务时长和养护面积核算管理经费。第2包: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完成服务片区的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维护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乔木养护管理维护:(1)行道树日常养护,含徒长枝、萌蘖枝、下垂枝、残桩、病虫枝、枯枝、断枝等修剪及剪口处理(不含病虫害防治及专项树木整形修剪);(2)倒树、歪树等扶正加固;(3)树冠漂浮物清理;(4)死树、危树、树兜移除;(5)支撑维护;(6)遮挡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城市监控等树障修剪;(7)大树倒伏、断枝应急抢险。2.月季特色管理维护:(1)养护修剪(休眠期、生长期修剪)、抹芽疏枝;(2)花期调控;(3)中耕除草;(4)土壤及叶面施肥、土壤改良(不含肥料);第4页(5)清理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6)缺株、裸露位置美化覆盖;(7)浇灌排水(不含冲尘);(8)沟槽规整;(9)花坛绿带降土:(10)清园消毒(不含农药);(11)月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不含农药);(12)搭设支撑、牵引绑扎、扶正加固(藤本、柱状、树状等月季);(13)植物防护(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14)保洁(包括杂草、杂物、漂浮物、牵绳挂物等);(15)站石、栏杆、灌溉设施、支撑等园林设施保护及简易维修(不含主材);(16)月季零星补栽、移栽(不含苗木)。3.其他配套养护管理工作:(1)垃圾收集、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点位;(2)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机制响应;(3)投诉件及“110”处警;(4)路段巡查;(5)毁绿占绿事件及突发事故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6)养护工作台账记录、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下发表格及资料及时响应;(7)定期安全培训及监督、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8)对市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区绿化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改要求期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应的整改后照片。服务数量如下:服务内容道路级别数量单位备注乔木养护/5.854300万株月季特色管理/2.339282万平方米说明:(1)上表所列数量为暂定量,项目实施期间以现场核实为准,据实结算。(2)因政府建设、改造,绿化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面积,双方核实面积后增加或减少管理经费。因政策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时,按实际服务时长和养护面积核算管理经费。(二)服务标准第1包: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花坛绿带养护)★1.养护等级:一级养护。(投标人须明确响应本条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的承诺内容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5页2.服务质量目标:合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武汉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考评评分标准》(2024版)的要求。3.技术措施及要求:(1)植物(绿篱、草坪、花灌木等)修剪、抹芽,具体要求如下:绿篱修剪:根据绿篱的种类和用途,确定其适当的高度和形状。修剪时确保同一品种保持一致的高度,以保持整齐的外观。绿篱的横断面应为下大上小的梯形,避免下部枝条因光照不足而枯死。修剪后的绿篱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缺剪漏剪、无崩口。球型绿篱应保持外轮廓圆滑,色块绿篱应保持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呈倒圆角形。绿篱每年第一次修剪要控制一定高度,以后每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超过上一次剪口,以比前一次修剪提高2厘米为宜。每次修剪时,已定型的绿篱新枝留高不超过5厘米,每年整形修剪3次以上。草坪修剪:草坪生长旺盛,呈生机勃勃,正常气候下基本达到常年常青,草坪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控制在5%以内,无明显坑洼积水,无秃斑块。修剪时,依据气候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控制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高羊茅、剪股颖、早熟禾5cm-9cm。狗牙根、结缕草、马尼拉控制在3cm-5cm。花灌木修剪:在养护期间负责花灌木修剪,需做到灌木生长旺盛,株型美观,花灌木花繁叶茂。造型植物修剪精细,具有较强的艺术感和创意。抹芽: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要求,在不违背植物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根据植物生长势强弱进行抹芽。(2)草坪套播(不含草籽):套播前要做好打草、清杂、耙地、浇透水等准备工作。按要求的播种密度撒播草籽,并及时铺设绿色无纺布,用U型铁丝(间隔约1米)固定好。撒播草种后要第一时间浇水,使草籽与土壤充分接触,利于草籽扎根。播种后确保每天早晚各浇一次水(采用喷洒形式),经常查看草籽发芽情况,播撒后一般5天左右发芽,10天左右待新草长至约5厘米高时揭开无纺布,并继续加强浇水等养护工作。(3)中耕除草:中耕松土的深度,以不伤苗木根系为度,小苗宜浅,大苗宜深;株间宜浅,行间宜深。勤除杂草,通过化学、人工等相结合的方法控制和防除花坛绿带内杂草。正常气候条件下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5%第6页以上。夏秋季节,杂草控制在15%以下,此时属杂草生长旺盛期,对恶性杂草(如香附子)要集中力量彻底挖除,入冬前覆盖率要恢复95%以上。新接管的草坪要求半年内达标。(4)土壤及叶面施肥、土壤改良(不含肥料):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施肥量应根据植物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结合施肥、松土等养护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5)清理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确保花坛整体绿化效果。(6)树穴、花坛等缺株、裸露位置美化覆盖:树穴、花坛、越冬植物等缺株裸露位置,非补栽季节,采取鹅卵石、生态树皮、假草坪等整齐美观的覆盖措施,确保无黄土裸露。(7)浇灌排水(不含冲尘):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连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树袋滴灌时,要及时对树袋进行补水,并确保滴灌头正常出水。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8)树穴翻盘、沟槽规整:要定期对树穴进行松土翻盘,保持树穴美观透气。色块与色块、色块与草坪等之间沟槽定期规整,线条流畅、边界清晰。(9)花坛绿带、树穴降土:花坛绿带、树穴边缘土层低于站石,高于站石的,要进行降土。(10)清园消毒(不含农药):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清园消毒工作。(11)病虫害防治和监测(不含农药):认真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精心管养,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第7页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若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控制在5%以内。(12)倒伏、歪斜花灌木等扶正加固:扶正时尽量减少根系的受损,需要修剪时,保留周围毛细根。人工或机械起吊时,注意捆绑的部位,避免树皮破损,起吊时注意方向,避免根系二次损伤。(13)植物防护(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植物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工作。(14)花坛绿带、树穴、游园保洁:及时清扫和保洁,包括杂草、杂物、小广告、漂浮物、牵绳挂物、破损保湿带、树木上铁丝及钉子等,保持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蝉滋生地,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游园每天安排专人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等。(15)园林设施保护及简易维修(不含主材):站石、栏杆、灌溉设施、园路、桌椅、路灯、支撑、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歪斜及时扶正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保护:保护护栏、支撑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简易维修:设施如有轻微损坏,要及时做好加固维护措施,保证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及时检查绑扎、立桩情况,如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立即整改。(16)苗木零星补栽、移栽(不含苗木):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苗木零星补栽、移栽。(17)垃圾收集、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点位:养护产生的垃圾收集归堆后及时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长期堆放在绿地内。(18)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机制响应:针对不同的恶劣天气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处理应急抢险、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工作。(19)投诉件及“110”处警: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投诉件现场核实处理及“110”处警工作。(20)路段巡查: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坛绿带不受第8页破坏,无乱摆摊乱售卖、乱停车、乱堆放的现象。具体要求如下:保护: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坛绿带,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绿地内的入侵物种要早发现、早清除。监管: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杂物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21)毁绿占绿事件及突发事故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发现毁绿损绿占绿情况应及时上报给采购人。未在第一时间发现毁绿行为、或发现毁绿行为不予以制止或不及时上报采购人的,从重处罚养护单位,被毁地段的绿化恢复由养护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22)养护工作台账记录、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下发表格及资料及时响应:落实台账制度,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账,并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绿化养护资料记录详细,数据详实,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日志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台账,每发现台账缺失,养护单位需承担相关责任。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养护计划开始前需编写养护计划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开始实施。采购人下发表格及资料应及时响应。(23)定期安全培训及监督、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养护工人年龄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在养护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养护工人上岗前需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养护期间采购人有权要求养护单位更换不满足专业能力的养护工人。(24)按采购人要求,对市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区绿化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改要求期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应的整改后照片。第2包:武昌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1.养护等级:一级养护。(投标人须明确响应本条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的承诺内容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按照第9页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质量目标:合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武汉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考评评分标准》(2024版)的要求。3.技术措施及要求:3.1乔木养护管理维护工作技术措施及要求:(1)行道树日常养护(不含病虫害防治及专项树木整形修剪):含徒长枝、萌蘖枝、下垂枝、残桩、病虫枝、枯枝、断枝等修剪及剪口处理。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叶色浓绿,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枯枝残叶,最观效果优良。修剪效果要与四周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乔木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通透,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修剪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面,剪口要平滑,不能留有树桩。(2)倒树、歪树等扶正加固:乔木要干直冠美。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而使树木歪斜、倒伏的要及时扶正,根部填土打紧,架设支撑,浇足定根水,确保正常生长。城区地段的行道树,遇到歪斜、倒伏的,应在当日内扶正处理;数量过大、树龄过大应组织力量在2日内处理完毕,树木主干、主枝、冠形严重受损而影响景观的,应及时处理。(3)树冠漂浮物清理:加强巡查,及时清理乔木树冠上塑料袋、气球、布条等悬挂漂浮物,保持树冠整洁美观。(4)死树、危树、树兜移除:及时清理死树、危树,连同根部及时挖除,并填平坑槽。及时清除因砍伐乔木遗留的树兜,并确保地面回填平整。(5)支撑维护:日常查看树木支撑完好无损,及时维护歪斜、破损支撑,清理多余支撑架。(6)遮挡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城市监控等树障修剪:按照修剪规范,及时修剪影响居民采光、高压线、路灯、交通信号灯、指示牌、城市监控的树枝。(7)大树倒伏、断枝应急抢险: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大树倒伏、断枝应急抢险。3.2月季特色管理维护工作技术措施及要求:(1)养护修剪(休眠期、生长期修剪)、抹芽疏枝,具体要求如下:第10页休眠期剪:根据月季的种类和用途,确定其适当的高度和形状。注意枝干合理分布以及3-5年老枝的更新,此时的修剪以中度短截为主。留强剪弱、留低剪高,并列枝、交叉枝,剪其一,清除枯枝、病残枝等。生长期修剪:在每次开花后,都必须进行修剪,以促使植株生长健壮开化繁茂。月季的花后修剪应自当年5月到立秋后分三次进行。每次根据月季在不同时期的的生长情况,确定具体的修剪方法。月季的花后修剪,宜在花下部的3小叶以下剪断,其下如有新芽,应于健壮芽上部剪断,以促新枝壮旺、早现花蕾。不同花枝的修剪要求是:壮旺枝轻剪、后剪;弱短枝重剪、先剪。抹芽疏枝:月季生长期,配合修剪,及时进行抹芽、疏剪部分枝条。(2)花期调控: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月季花期调控,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开花效果。(3)中耕除草:中耕松土的深度,以不伤苗木根系为度,小苗宜浅,大苗宜深;株间宜浅,行间宜深。勤除杂草,通过化学、人工等相结合的方法控制和防除月季带内杂草。(4)土壤及叶面施肥、土壤改良(不含肥料):应根据月季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施肥量应根据植物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结合施肥、松土等养护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5)清理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月季枯死株、枯枝败叶、断枝、残花,确保整体绿化效果。(6)缺株、裸露位置美化覆盖:月季缺株裸露位置,非补栽季节,采取生态树皮等整齐美观的覆盖措施,确保无黄土裸露。(7)浇灌排水(不含冲尘):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月季浇水,促其正常生长。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连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喷第11页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树袋滴灌时,要及时对树袋进行补水,并确保滴灌头正常出水。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8)沟槽规整:月季与其他色块、草坪之间沟槽定期规整,线条流畅、边界清晰。(9)花坛绿带降土:月季花坛内边缘土层低于站石,高于站石的,要进行降土。(10)清园消毒(不含农药):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月季清园消毒工作。(11)月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不含农药):认真做好月季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精心管养,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若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控制在5%以内。(12)搭设支撑、牵引绑扎、扶正加固(藤本、柱状、树状等月季):根据月季品种及生长习性,进行支撑搭设、牵引绑扎,倒伏月季及时扶正,加固支撑等。扶正时尽量减少根系的受损,需要修剪时,保留周围毛细根。(13)植物防护(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植物防寒、防旱、防风、防涝、防高温等工作。(14)保洁:及时清扫和保洁,包括杂草、杂物、漂浮物、牵绳挂物等,保持月季带整洁,无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蝉滋生地,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15)园林设施保护及简易维修(不含主材):站石、栏杆、灌溉设施、支撑等园林设施歪斜及时扶正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保护:保护护栏、支撑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简易维修:设施如有轻微损坏,要及时做好加固维护措施,保证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及时检查绑扎、立桩情况,如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立即整改。(16)月季零星补栽、移栽(不含苗木):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月季零星补第12页栽、移栽。3.3其他配套养护管理工作技术措施及要求:(1)垃圾收集、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点位:养护产生的垃圾收集归堆后及时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长期堆放在绿地内。(2)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机制响应:针对不同的恶劣天气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处理应急抢险、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对工作。(3)投诉件及“110”处警: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投诉件现场核实处理及“110”处警工作。(4)路段巡查: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月季、乔木不受破坏,无乱摆摊乱售卖、乱停车、乱堆放的现象。具体要求如下:保护: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月季、乔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绿地内的入侵物种要早发现、早清除。监管: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杂物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损害月季、乔木的活动,没有在月季、乔木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5)毁绿占绿事件及突发事故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发现毁绿损绿占绿情况应及时上报给采购人。未在第一时间发现毁绿行为、或发现毁绿行为不予以制止或不及时上报采购人的,从重处罚养护单位,被毁地段的绿化恢复由养护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排查、维护及上报。(6)养护工作台账记录、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下发表格及资料及时响应:落实台账制度,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账,并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绿化养护资料记录详细,数据详实,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日志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台账,每发现台账缺失,养护单位需承担相关责任。养护计划编写与提交:养护计划开始前需编写养护计划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开始实施。采购人下发表格及资料应及时响应。(7)定期安全培训及监督、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养护工人年龄应按劳动第13页法规定执行,在养护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养护工人上岗前需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养护期间采购人有权要求养护单位更换不满足专业能力的养护工人。(8)按采购人要求,对市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区绿化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改要求期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应的整改后照片。(三)其他技术要求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风险及所发生的费用。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3.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相关需求。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补充完善。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合同续签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12个月。2.合同续签: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依据养护标准落实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若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重新采购。在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服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二)人员及设备要求1.投标人须配备稳定的服务人员,投入的服务人员需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能胜任服务岗位需要,且职业道德素质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具有项目所属专业相应的资格,保证在资格范围内提供服务,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性,对绿化养护任务的实施负全部责任。严禁使用童工。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要求(安全作业、安全用电等),并负责确保无人身伤第14页害、机械、火灾事故。工作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带病上岗。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疾病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3.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其须为本单位员工,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能体现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提供的承诺内容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对整个项目组进行工作统筹,具体安排班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同采购人联络及汇报工作情况,落实采购人发布的各项任务及临时指派任务的完成;负责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管理和人员管理,采购人及相应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进行安全风险预估并制订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安全生产制度。4.现场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第1包:花坛绿带养护不少于150人;第2包:乔木养护及月季特色管理不少于26人。★5.投标人须明确响应以下要求,并作出书面承诺:(1)现场服务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不得使用童工。若中标,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要求配置到位,并经采购人确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投标人须对拟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应承担项目承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如:工伤等)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意外或员工伤亡,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对投标人员工发生的任何意外和伤亡事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标人须明确响应上述条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的承诺函内容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6.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对接人,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根据采购第15页人工作需要,及时到达项目现场对接相关工作。7.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更换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中标人应接受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调整。8.设备及工器具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维护要求的设备及工器具,且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工器具须为投标人所有或有使用权,作业车辆需配备专职司机,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及工器具配置清单及有效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设备及工器具基本配置要求如下:第1包:洒水车不少于8台、货车不少于8台;草坪修剪机、打草机、打药机、绿篱机、枝剪、油锯等若干。第2包:洒水车不少于1台、高空作业车不少于2台、货车不少于5台,打药机、绿篱机、枝剪、高枝剪、油锯等若干。9.乔木养护时,采购人提供适量作业车辆。(三)付款条件1.付款进度:(1)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采购人每个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情况及实际养护扣分情况进行扣款,据实支付。(2)养护期满后,在完成交接手续全部退场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尾款。(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在养护质量标准范围内,按照养护质量和养护标准的要求据实支付养护款。(4)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且符合付款条件,原则上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结算依据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文件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如因资金拨款未及时到位,付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0日,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采购人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16页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本项目据实结算,各包最终总结算金额不超过各包预算金额。合同执行期满,采购合同自然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资金支付进度与招标文件中的资金支付进度原则上应当一致。若签订合同中,确有需要改变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四)养护经费核减核增规范1.养护经费核减基本原则审批移植项目(1)对于园林行政审批的项目,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或乔木小于20株的不需要进行核减,面积超过200(含)平方米或乔木超过20(含)株的进行核减。(2)临时占绿项目,面积符合上述条件外,占绿时间超过90(含)日的进行核减。(3)核减面积依据园林行政审批批复或申请占绿单位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报告。(4)核减时间:⑴永久性占绿项目,移植结束的次月开始核减,一次性核减至本轮绿化养护截止日;⑵临时占绿项目,起核时间为移植结束的次月,核减截止日为绿化移交的当日。如果占绿时间超过批复审批时间,申请单位补办批复后,按实结算。⑶临时占绿项目审批时间超过2年(含)的,视作永久占绿,起核时间为移植结束的次月,一次性核减至本轮绿化养护截止日。(5)核减单价依据本轮养护投标文件中该地块的单位年养护费(元/年/㎡或元/年/株)折算而来。(6)大型移植项目或者从打围到移植时间跨度比较长的,可分批实施养护经费的核减。特殊移植项目,移植跨度时间比较长,过程中进行分层移植而没有分块整体移植,养护面积实际没有减少的,暂不做核减,等实际养护面积减少符合核减原则再进行核减。(7)审批占绿项目跨不同养护轮数的,以实际对上下家养护单位产生的不同影响,分别做核减。养护移交工程改造项目(1)养护绿地直接移交工程改造的,需进行核减。第17页(2)核减面积依据该轮养护招标文件中该地块面积。如果该地块不是整体移交,面积认定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面积。(3)核减起核时间为完成移交的次月,时间依据进场开工时间,一次性核减至本轮绿化养护截止日。(4)核减单价依据该轮养护投标文件中该地块的单位年养护费(元/年/㎡或元/年/株)折算而来。提前纳入养护招标但滞后移交的项目(1)提前纳入养护招标,但实际上滞后移交的项目需进行核减。(2)核减面积依据该轮养护招标文件中该地块面积。(3)核减起核时间为绿地纳入养护招标之日,核减截止日为移交完成的当日,时间依据移交单。(4)核减的单价依据该轮养护投标文件中该地块的单位年养护费(元/年/㎡或元/年/株)折算而来。2.养护经费核增基本原则审批移植项目(1)本轮养护招投标前临时占用的绿地,在本轮养护期限内恢复绿化并移交养护的,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或乔木小于20株的不需要进行核增,面积超过200(含)平方米或乔木超过20(含)株的进行核增。(2)核增面积依据园林行政审批批复或申请占绿单位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报告。(3)核增时间从恢复绿化并办理移交养护的次日开始计算。(4)核增单价依据该轮养护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年养护费(元/年/㎡或元/年/株)折算而来。新建绿化工程移交养护的项目(1)新建绿化工程移交养护管理的,需进行核增。(2)核增面积依据绿化工程验收面积。如果该工程不是整体移交,面积认定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面积。(3)核增起核时间为完成移交的次日,时间依据移交单。(4)核增单价依据该轮养护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年养护费(元/年/㎡或元/年/第18页株)折算而来。3.养护经费核减(核增)周期(1)对于养护期内的临时占绿项目,依据实际占绿时长按月核减养护经费。(2)核增绿化项目的养护经费,从确认核增的次日开始增加经费,直至本轮招投标养护期限结束。(五)其他商务要求1.投标人2022年以来有承担类似项目的经历,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资料概不退还,采购人对所有响应资料有使用权。3.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4.服务期间,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其相应责任、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管理服务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服务,可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7.投标人须明确响应以下要求,并作出书面承诺:(1)若中标,将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任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项目拖延、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3)若中标,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4)若中标,不得将服务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投标人须明确响应本条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第19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的承诺内容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8.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补充完善。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16.22万元,各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如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包括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号服务内容道路级别数量单位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单位预算金额及总价最高限价备注1花坛绿带养护一级173.221825万平方米5.00元/平米/年1134.11万元二级14.074779万平方米3.00元/平米/年三级23.796775万平方米2.00元/平米/年游园保洁71.273560万平方米2.50元/平米/年2乔木养护/5.854300万株37.00元/株/年282.11万元月季特色管理/2.339282万平方米28.00元/平米/年★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合计和总价均包含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是投标人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开具合规票据,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采购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如有缺失,采购人均认为投标人已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成本。3.投标人所投的总价和综合单价,经评标确认选择后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如检查发现价格未按本次采购规定承诺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第20页标资格。4.发票性质要求符合税务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专票或普票。发票税率按招标时期国家现行税率执行,项目实施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的,结算时按纳税时间段分段计算税金。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相关约定。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绿化养护工作,工作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规范的规定要求。2.验收方式:严格按国家地区及行业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和《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道路及重要节点绿化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园林发〔2024〕1号的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验收单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未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直至通过验收。4.验收资料要求:工作中各项资料数据要准确、完整,按采购人及《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道路及重要节点绿化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部整理归档,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检查及使用。需交付的单据按相关要求开具,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6.中标人应认真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数量、金额等相关内容,该台账将作为采购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7.各项违约情形的处罚措施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八、项目响应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投标人除须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外,第21页还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项“三、评标标准”中“(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的要求输出完整的方案设计,提供投标人认为可以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应方案,具体要求如下:项目分项证明材料相关说明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内容”是采购需求的反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输出完整的方案。人员管理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设备及工器具配置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管理、保养及操作培训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技术部分现存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服务质量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作业保证措施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应急保障方案按评分标准编制方案第2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