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招标公告(民丰县人民医院2026)
[政采云]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S-2026-01
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112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501120
单位:月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完成民丰县人民医院院内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消防、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需提供盾牌、警刺、强光手电筒,防割手套、保安操作不当,致门禁系统、安检设备、监控设备损坏的,由贵公司承担,安保岗位社保全部由安保服务公司统一缴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 年12月至 2026年0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的(2025 年12月至 2026年02月)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请出示无欠税证明);(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 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03-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索达路29号
联系方式:0903-6751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
联系方式:1759905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瑞
电 话:17599051234
附件信息:
民丰安保服务招标文件.pdf534.3K
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DS-2026-0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民丰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编号:XJDS-2026-01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1120.00元最高限价:501120.00元资金来源:医院业务收入项目概况:负责完成民丰县人民医院院内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消防、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需提供盾牌、警刺、强光手电筒,防割手套、保安操作不当,致门禁系统、安检设备、监控设备损坏的,由贵公司承担,安保岗位社保全部由安保服务公司统一缴纳。(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标项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请出示无欠税证明);(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03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索达路29号联系人:刘丹联系方式:0903-67630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联系人:周瑞联系方式:17599051234特别提醒:1.投标企业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编号。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2.投标企业下载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邮箱:200909411@qq.com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磋商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磋商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3.中标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甲方单位关于退付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同第一部分及质保约定部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忽略);4.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保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2项目编号XJDS-2026-01号3采购人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索达路29号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0903-6763095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电话:0903-2518400/0903-6420025联系人:周瑞5采购内容负责完成民丰县人民医院院内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消防、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需提供盾牌、警刺、强光手电筒,防割手套、保安操作不当,致门禁系统、安检设备、监控设备损坏的,由贵公司承担,安保岗位社保全部由安保服务公司统一缴纳。6资金来源医院业务收入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项目预算金额(小写):501120.00元金额(大写):伍拾万零壹仟壹佰贰拾元整9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现价:50112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的(2025年12月至2026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0供应商资格条件年02月)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请出示无欠税证明);(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服务声明成交供应商因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依法为安保服务人员购买五险、及社保。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为安保服务人员购买五险,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2026年03月10日12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将上传政府采购网的投标文件使用A4纸胶装成册(1正2副)递交或邮寄至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联系人:周瑞电话:0903-6420025/17599051234邮寄不支持到付件。15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采用不见面开标:2026年03月10日12:00前(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03月10日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注:1、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60分钟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16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政采云专家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7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金额(小写):5000.00元金额(大写):伍仟元整银行账号:开户名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账号:30582301040020842联系电话:0903-6751900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心的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心账户。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注:打款时必须注明正确且完整的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保函投保金额(元):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函承保期限:2026年03月10日12:00---2026年06月08日12:00(90日历天)(北京时间)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新疆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5763)。鼓励及提倡投标单位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进行投标。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19磋商有效期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日历日20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1签字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2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03-6420025/17599051234联系人:周瑞邮箱:200909411@qq.com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3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JY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JY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4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4.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25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且投标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为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出现第二次报价大于第一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2、各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超时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磋商。26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新建招协[202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为取费基础差额累进计取。☑以(☑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2.付款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3.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01538120920027015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东方红支行27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具体以与甲方合同签订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8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25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支付26服务地点民丰县人民医院(由采购人指定地点。)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28成交结果公示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9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00909411@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予以公告。30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瑞联系电话:0903-6420025/17599051234邮箱:200909411@qq.com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索达路29号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0903-67630953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10时00分到14时00分,16时00分到19时00分33信用信誉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34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35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系统询标:(1)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政采云平台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2、电话询标:向投标人指定的授权委托人电话询标,确认被询标人回复。注: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澄清。36其他说明1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3、在磋商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5、本项目资格审查模块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6、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须自备具备视频及语音通话功能的设备。8、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得出现侵犯版权等问题,如有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36其他说明19、投标人在签到时所填写电话务必是开标当天开标人电话,以便于询问相关事宜,如填写其他人员电话,导致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7其他说明21、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虚假证书、虚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8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38重要提示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9其他方式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0其他说明特别提醒:1、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需注意不能超预算总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4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备注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联系电话:95763注: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当地财政部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人。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注:本项目不适用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向代理机构发出书面函。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更正公告。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资格响应文件(2)价格响应文件(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3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标书生成后有两份,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一份为备份标书(用于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其中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或电子签字。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3.3.7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如有):(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本次服务的有关费用。3.4.4每一种规格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5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6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投标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标项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请出示无欠税证明);(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0)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1)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7.4证明投标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6如开标时供应商对本单位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8.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光盘,采购人不予受理。4.2.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迟交的响应文件4.3.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仪式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磋商小组的组成5.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磋商方法5.3.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3.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5.4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4.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4.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5违法违规行为5.5.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6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6.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6.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6.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6.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6.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7磋商5.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7.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7.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7.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7.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7.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7.10采购结果确认(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8公示或公告5.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2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八、项目验收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6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资金来源:业务收入解决服务范围:负责完成民丰县人民医院院内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消防、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服务要求:共需16名安保服务人员(其中含负责人1名,保安15名);医院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社保、税金、人工费用(含员工服装)、管理费,包括安保工具等。需提供盾牌、警刺、强光手电筒,防割手套、保安操作不当致门禁系统、安检设备、监控设备损坏的,由贵公司承担,安保岗位社保全部由安保服务公司统一缴纳。二、商务需求1.服务内容负责完成医院院内及生活区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的人员、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的值班,消防、治安及设施的巡查,突发事件的处置、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2.售后服务要求2.1针对业务水平能力不足,服务态度差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安保人员,我方有权进行人员更换。待我方提出更换要求后15日内完成更换。2.2安保人员入场后,成交供应商要配合我方做好日常管理、日常业务培训工作。2.3所有安保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由供应商负责。3.人员配置要求3.1人员基本要求:所提供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持保安证公安机关认可)、国语交流方面有一定的国语基础、年龄限制20-50岁以内、学历要求初中以上管理人员:保安队长1人(常驻保安队),班(组)长2人(由保安员兼任)保安员:下设3个岗位6人:患者入口安检岗、车辆管理、巡逻岗,甲方指定保卫科人员负责保安队监管。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在岗人员不得低于95%,工作时间24小时。岗位职责说明:每天不少于9人在岗,安保岗位总人不低于16人。巡查岗:设置1人(班长),巡查院内当天保安人员在岗情况,监督执勤及履职情况,仪容仪表情况,应对及处理突发事件,调配人员岗位,做好院内巡逻登记。患者入口安检岗:设置4人,大门口2人、患者入口2人,岗位时间为24小时制,其职责:负责大门进入人员安检工作,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便民警务站;熟悉警用器械的操作与使用;会操作“手持安检仪”“一键报警”系统和“无感知”设备;熟练消防微型站的消防设施,发现火灾会处置;着装整齐,姿态端庄,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保持工作区的卫生干净、整洁;严禁睡岗和无故脱岗,严禁在上岗期间大声喧哗、听看电子设备、吸烟和吃东西等不文明行为。院内巡逻队:设置3人,白班夜班共3人。职责:检查地点院内无盲区无死角、按时填写巡逻登记本;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做好治安、消防巡查记录;巡查到位,不得漏点或巡查不到位,每2小时巡查1次,每班巡查不少于6次,熟练所有消防设施、“入侵报警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的位置及复位;熟悉“处置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处置流程;注重个人形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监控岗:设置1人。职责:熟悉本系统所采用安检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悉视频监控系统及监控设备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发生火警及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置并发出指令。岗位总体要求:一是对安检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安检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二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3.2安保工作人员的条件和要求保安队长:要求高中以上,会电脑操作、会制定应急预案、会组织指挥,懂消防设施的操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保安班长在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保安班长:接受乙方和甲方保卫科双重领导和管理。必须保持24小时驻场,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总体要求:一是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3.3上岗要求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整齐,执勤时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执勤。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警惕性高,密切注意服务区域内消防治安动态,及时掌握服务区域内的情况。值班期间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能聚众闲谈,看书报、睡觉、听收(录)音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夜间巡逻严禁坐而不巡,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时时处处体现保安的良好形象。各班次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写有关值班记录。当班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队(班)长要带头做好工作并要多检查督促各个岗位。爱护医院的财物,做好医院节能环保工作。热情主动地为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服务。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所有费用中标企业支付,项目所指的费用为1年的费用。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1.资格审查(有一项不通过,否决投标文件)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N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请出示无欠税证明);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函》10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11是否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为无效投标处,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并逐页加盖电子签章;2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全面3服务期服务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6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是否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8其他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9串通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投标人有一项未通过不得参与下阶段评审,视为废标。3.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价格评审(3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价格权重为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0商务部分(20分)类似项目业绩对供应商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满分9分。(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9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情况投标人在当地是否有固定、长期的办事机构及服务人员,是否能够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能否提供及时到位品质服务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固定长期服务机构及人员最高得1分,无证明材料的得0分)1投标报价合理性、完整性投标报价合理性、完整性最高10分;供应商报价分项应细分列明人员成本费用(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加班费、社保等)、设施设备使用费(若有)、耗材费用、税费、利润等。根据报价分项完整性、合理性(如人员工资等是否低于国家或本地最低标准)进行打分:报价清单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分项清晰、完整,无任何漏项,且各分项包含具体的测算明细或计算依据10分;报价清单基本完整,但存在1-2处次要分项合并列示不清(,或缺少非核心费用的明细说明得5分;报价清单存在重大漏项不得分。:10技术部分(50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总体架构条理清晰,逻辑通顺:1、有完善的组织架构,2、有完整管理流程(提供运作流程图)3、有系统的管理措施方案,4、有监督监察机制,5、企业文化及目标。内容必须详实齐全、架构合理,粗制滥造不得分;以上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15规章制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1、日常管理制度,2、人员考核制度,3、在岗人员培训及演练方案,4、档案管理制度,5、设施设备维护制度,6、投诉处理方案;以上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12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供应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1、有完整应急处理预案,2、针对医患纠纷、病人暴力事件处理、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的且处理措施切实可行;3、应急处置人员安排分工合理;以上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4分,扣完为止。12投标人拟投入安保物品、耗材用品的配备维保方案投标人拟投入安保物品提供拟投入项目的各种防护器材,按照要求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提供盾牌、警刺、强光手电筒,防割手套、)及耗材的配备维保方案,提供安保物品、耗材用品方案完善并具有可行性得11分,不完善且没有可行性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11合计100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民丰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