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 生物多样性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2026)



项目概况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G3-00207-YNZX-0002
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体验赋能为核心,依托阿者科村现有空间资源,通过系统化展陈设计与布展落地实施,打造“可看、可感、可参与、可传播”的生物多样性及民族传统文化村寨“活态”展示体系,全面呈现梯田生态修复成果、哈尼族文化精髓,构建兼具科普教育、研学体验、示范推广功能的特色空间,推动保护成果转化与可持续利用。开展林地生态系统、水田修复,饮食文化、药食两用植物种植、染布、咖啡吧等示范户提升,以及生物多样性体验与研学展陈配套服务、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发展协同机制建设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文萃南路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3050166635300000575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
(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
(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
(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
(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3.其他事项: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4.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
联系方式:1518776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方式:13529803490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13529803490

附件信息:

07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定稿.doc451.9K

供应商-履约保函操作指南(云南)20220802.pdf2.0M

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20220706.pdf2.1M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6)NO-07采购人(盖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29第四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2第五章评标办法33第六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4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八章采购需求及要求75第一章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6)NO-072.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3.预算金额:¥22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4.最高限价:¥22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5.采购需求:以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体验赋能为核心,依托阿者科村现有空间资源,通过系统化展陈设计与布展落地实施,打造“可看、可感、可参与、可传播”的生物多样性及民族传统文化村寨“活态”展示体系,全面呈现梯田生态修复成果、哈尼族文化精髓,构建兼具科普教育、研学体验、示范推广功能的特色空间,推动保护成果转化与可持续利用。开展林地生态系统、水田修复,饮食文化、药食两用植物种植、染布、咖啡吧等示范户提升,以及生物多样性体验与研学展陈配套服务、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发展协同机制建设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满足采购人要求。8.服务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指定地点。9.资金落实情况: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4.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联系人:普老师联系电话:151877656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和顺街27号联系方式:0873-3755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873-3755999、135298034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1.1.2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6)NO-071.1.3采购人采 购 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地 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联 系 人:普老师联 系电话:151877656951.1.4采购代理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和顺街27号项目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0873-375599、135298034901.1.5采购需求以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体验赋能为核心,依托阿者科村现有空间资源,通过系统化展陈设计与布展落地实施,打造“可看、可感、可参与、可传播”的生物多样性及民族传统文化村寨“活态”展示体系,全面呈现梯田生态修复成果、哈尼族文化精髓,构建兼具科普教育、研学体验、示范推广功能的特色空间,推动保护成果转化与可持续利用。开展林地生态系统、水田修复,饮食文化、药食两用植物种植、染布、咖啡吧等示范户提升,以及生物多样性体验与研学展陈配套服务、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发展协同机制建设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1.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1.1.7服务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指定地点1.1.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2.1资金落实情况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2.2采购预算¥22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1.2.3最高限价¥22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1.3.2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中标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本项目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5〕2号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3.账户名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文萃南路支行,账号:53050166635300000575。1.4.1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9.1采购人是否召开招标答疑会☑不召开1.10.1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包括: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形式:书面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形式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44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文萃南路支行账号:53050166635300000575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联系电话:夏老师(15287399163)(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方式、转账支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递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5)具体见“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3.5.3签章、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加密后上传)。□是: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否□是:4.2.1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2是否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7.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8.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8.2.2中标公告媒体及期限公告媒介: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一致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5.1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交纳。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否:本项目非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遵照投标文件中有关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内容及规定。☑是:需遵循电子化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11.商务部分其他资料”。4、节能环保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的投标分项报价0.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采购需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评审价格的扣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注: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政策优惠,仅享受最高的优惠对价格进行扣除。同品牌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推选方式无核心产品无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付款方式项目资金下达后的12个月内分3次执行。第1次: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项目合同后的10天内向其支付项目资金的60%。第2次: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送审稿后的10天内向其支付项目资金的30%。第3次:项目验收后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项目资金剩余的10%。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2.1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需要承担的费用及风险1.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2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风险承担:由于投标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对投标人的要求1.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保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服务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中文译本为准。1.7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1.8现场踏勘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遵守如下规定:(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踏勘;(2)投标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除采购人原因外,由于现场踏勘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招标答疑会1.9.1采购人是否召开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符号定义“☑”代表选择,“□”代表未选择。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注: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一;二、技术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二;三、商务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三;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书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完税总价形式(含税),包括人员、保险、验收、合同履行期限内维护费、中标服务费、税金及其它相关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即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3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若为电子招投标,本条不适用)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再把电子版、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封包中,密封口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情况;(3)介绍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4)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非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则随机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六、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七、评标7.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2评标7.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2.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评标委员会7.3.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八、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8.2.2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结果质疑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5履约保证金8.5.1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6签订合同8.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明确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5)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4对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十、质疑与投诉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0.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的质疑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10.6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0.7质疑函递交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函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接受。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人递交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人递交时)。十一、法律责任12.1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的;(3)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2采购代理机构(1)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2)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4)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3投标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十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审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第四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标准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要求说明报价要求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商务要求商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内容齐全、关键内容清晰可辨。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8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采购内容(采购需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项规定及符合第八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第五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委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评价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要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3.资格审查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4.符合性评审4.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2有下列情形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没有投标报价的及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或改变招标文件中附件格式的;(8)投标文件内容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9)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被视为串通的情形、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4项规定。5.投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报价不一致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3报价过低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综合评分法细则(满分100分)6.1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2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的规定,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3综合评分方式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F1—投标报价评分(满分为10分)1投标报价1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F2—技术部分评分(满分为84分)1项目理解及分析评审评分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本项目的背景及目标、采购内容的理解;②服务实施的重点难点理解及解析;③对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4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设计方案评审评分3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基于哈尼梯田生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文化的林地修复;②示范户等布展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进行综合评审;③研学课程策划方案和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发展协同机制建设方案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3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10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布展展陈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实施过程管理;②风险质控机制及成果展示;③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5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1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分析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下列内容:①应急保障措施;②时间进度计划;③人员管理制度;④安全管理措施及承诺;⑤服务质量承诺;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⑦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4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项目人员配备评审评分8分1.项目负责人配备评审评分(满分2分)项目经验: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作为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计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对应的人员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在职证明;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供证明材料须指向对应人员,否则不得分。4.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内容的,对应人员不得分。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方案评审评分(满分6分)包括:①拟派的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少于10名(不含辅助人员)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②团队人员岗位分工及职责说明;③项目团队成员稳定性保障措施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保密承诺及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承诺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保密承诺及措施;②违约处罚等。每项均满足上述描述及项目需求的得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的扣2.5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F3—商务部分评分(满分为6分)1.类似业绩评审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独立承担的类似的项目,每提供一项有效的业绩资料得3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明确的不予认可。 6.4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及范围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或签章确认。(3)统计分数原则:所有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统分办法:各项得分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6.5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F1)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F2)合计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类推,最终得分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6.6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第六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本合同范本仅是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注:1.合同封面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并提供;2.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实质性条款外,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具体协商签订。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备注: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乙方应于合同款项支付前,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三、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布展服务。四、项目质量标准及质保期1.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图纸布展,保证整体项目质量合格。2.项目质保范围为乙方布展的全部项目,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3年。五、策划设计与布展1.策划设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并在策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对策划设计进行优化。2.策划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图纸布展。并在布展中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对布展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对布展中甲方提出的合理细节建议,乙方应该予以采纳。4.在布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进行修改。六、项目验收项目具备隐蔽条件的,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布展。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策划设计方案进行确认。2.布展材料进场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项目布展。3.甲方有权委派工作人员对项目过程进行监督。4.甲方有义务协调布展过程中的水、电输送,处理布展周边环境出现的问题,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支付项目合同款。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甲方确认的策划设计方案布展。2.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到甲方有关单位提取产品样品,拍摄相关资料,甲方需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3.乙方在布展过程中除必要布展用电外,不得乱搭乱拉电路管线。4.乙方在布展过程中杜绝使用明火、禁止吸烟,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5.乙方负责布展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布展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才能用于布展。九、项目质保1.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72小时内进行免费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维修费用另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超过质保期的维修项目,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及时明确,并在72小时内前来维修,维修费用另计。十、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十一、纠纷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中标通知书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3.采购文件4.其他合同文件十三、其他1.乙方在布展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行业规范应甲方要求提供完整项目资料。2.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6)NO-07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备注小写:大写: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三、商务报价部分格式“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一、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基本资质部分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重大违法记录的定义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二)采购政策部分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注: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4、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特定资质部分格式1:其他资格声明函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填写:参与/未参与)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我单位(填写:属于/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我公司(填写:属于/不属于)联合体投标;4.(其他声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格式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技术部分格式1:项目实施方案注:投标人可参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内容编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内容进行编写,格式、内容自拟。格式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等级专业证 书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备注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等(如有提供)。格式3拟在本项目投入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拟从事岗位类似项目经验后附:拟投入人员相关材料等(如有提供)。格式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三、商务报价部分格式1: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如有)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等(如有)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注:1.后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提供)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4: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人员(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技术需求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项目需求所含内容。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3)我方承诺将按照贵方要求高质量完成服务,并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6:类似项目经验(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年份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后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格式7: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八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项目(二期)1.2项目预算:¥22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采购需求概述:以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体验赋能为核心,依托阿者科村现有空间资源,通过系统化展陈设计与布展落地实施,打造“可看、可感、可参与、可传播”的生物多样性及民族传统文化村寨“活态”展示体系,全面呈现梯田生态修复成果、哈尼族文化精髓,构建兼具科普教育、研学体验、示范推广功能的特色空间,推动保护成果转化与可持续利用。具体服务工作包括:——开展林地生态系统修复1处、水田修复1处、分水木刻(或石刻)设施1处,提升饮食文化示范户(1个)、药食两用植物种植示范户(1个)、染布示范户(2个)、咖啡吧示范户(1个);——编撰生物多样性体验解说词教材1套,开展1次解说培训,打造生物多样性体验特色路线,设计精品研学课程1套,并强化宣传推介工作;——编制生物多样性与社区发展协同机制建设方案。1.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布展服务工作。1.6项目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指定地点。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需按照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大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展陈所需策划、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全部布展服务务。展陈要贴合展陈大纲,以先进设计理念和现代化展陈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图文、多媒体等丰富形式,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原创性和较强的代入感、沉浸感、交互感,展陈效果贴合主题和特色,风格简约大气。项目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1展陈方案设计。展陈设计方案须合理利用展陈空间,科学安排参观动线,内容布局重点突出,主次有序,包含空间、平面、场景、展品陈列、照明等满足展陈需求的全部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负责按方案全部实施。2.2展品陈列设计布展。提供展品展示所需各类专业(专用)成品展具或根据设计方案定制配套展具,展示效果须符合展品特点并确保展品安全,设计制作所需展柜、展台、展托、说明牌、展品仿制等。展品采购及仿制内容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为准。2.3林地修复需结合当地的特色植物进行策划、设计、布展、实施,修复的植物以采购人最终确认方案为准。2.4供应商实施过程中须对展陈空间内通风等设施进行考虑,并根据布展需要进行设计。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陈列布展效果达到国家、行业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4、验收方式及要求完成一次性验收合格,布展效果符合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相关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5、价款支付计划5.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项目通过验收或布展完成后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1本项目为包干项目。供应商交付成果为布展效果符合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达到开展条件的完整展陈,供应商报价为包含确保本项目所需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全部内容的含税价格,无其他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 生物多样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